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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报告

2014年01月20日14:36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规定,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从2013年9月开始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这次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变更情况、阶段性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成果影响等,项目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检查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具体做法

本次年度检查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项目负责人自查,详细填写年度检查表;二是我办主动了解在研项目进展情况,如项目进展遇到难度,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查找问题;三是我办会同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抽查项目的研究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截至2013年12月,我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共504个(不包括2013年),其中2012年度立项的158个项目需要提交《中期检查表》。从抽查的情况以及《中期检查表》填写内容来看,2013年我省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工作进展顺利。

二、日常项目管理工作情况

1.2007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工作情况。

今年3月,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办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清理工作,此次我省共清理2007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共16项,其中完成通讯鉴定已上报的有12项,另4项已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今后我办将严格督促项目的进展情况,尽量要求课题组按原完成时间结项,不得无故延期或多次延期。

2.年度项目结项工作有序进行。

成果鉴定结项工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最具激励约束力,是保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精品力作的关键环节,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把好项目“出口关”、“质量关”,我办一直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要求进行管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省共完成鉴定结项72项。已结项成果56项,其中“优秀”6项、“良好”21项、“合格”25项、“免于鉴定”4项,优良率占结项的48.2%;暂缓结项13项,其中,“修改复审”10项,“重新鉴定”3项。

3.重要阶段性成果推荐。

从此次检查的项目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来看,项目基本都按预定研究计划正常进行,有一部分还取得了较好的预期研究成果和社会效应,体现了较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如:中山大学黎国韬的论文《再论“旦”脚的起源与形成》、韦景竹等人的论文《信息伦理和版权制度的基本问题》、熊迅等人的论文《故乡何在:“他者”的影像与意义的回执》等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穆雷的项目在外语类核心期刊《中国翻译》、《中国外语》等发表论文8篇,较深入地探讨了翻译政策及其语言政策在社会各个层面的具体体现;华南师范大学林勇的阶段性成果已在《经济学动态》、《金融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撰写专著1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魏红英《中国涉外民间组织的政府管理研究》(12BZZ047)课题组成员共完成了论文13篇,撰写专著1部、调研报告1篇,课题研究的主要观点被广东省多位领导批阅,扩大了研究的影响力;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黄铁苗的阶段性成果《论继续发扬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精神》、《深化公务用车改革的思考》、《关于遏制公款旅游的思考》等,得到广东省领导批示;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耿继进主持的《基于适应估价的房地产税基评估研究》(12BJY133),在对国际主流评估技术的分析以及对国内房地产市场情况深入理解的基础上,课题组引入了适应性估价技术来构建批量评估模型,在国内尚属首例,不仅在国内达到了领先水平,还得到了国际专家的一致好评与认可。以上阶段性成果在各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创新性,各项目负责人也深受鼓舞,增强了信心。针对此,我们也将广泛宣传优秀成果,不断提高成果的影响力和转化率。

三、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经费管理是促进项目研究的有力杠杆。我省一直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及管理,一方面要坚持原则,要求管好、监督好项目经费的使用,发挥经费管理的约束功能。重点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项目管理单位是否超额和重复提取管理费、课题组是否违规购置不合理固定资产或开支与研究无关的费用等。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时,要求项目负责人一律附上打印的由财务部门盖章的经费开支清单,严把经费使用关。另一方面,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所享有的自主权,简化财务手续,加强宣传和沟通,发挥经费管理对项目研究的支撑和服务功能。

目前,各科研管理单位越来越重视经费管理这一环节,能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经费使用的规定进行管理。对于超出开支范围或者不当的开支,科研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由于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积极配合我办的工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基本未出现违规现象。

四、成果获奖和宣传工作

哲学社会科学应该履行“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对其中优秀成果的宣传推介工作是重要一环,为了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要求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社科规划管理工作,把规划项目完成情况看作本单位科研水平和学术信誉的重要参考尺度,对优秀的项目成果,对突出的研究人员,加强宣传,向社会推介,一方面扩大成果与专家的影响,另一方面创造比较好的研究氛围,以促进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本次检查过程中,我省就出现一批较优秀的成果,他们分别是:广州大学刘晓明(08BZW022)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中国古典戏剧的形式限制、突围与理论意义》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并获得2011年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华南农业大学罗明忠(12BJY088)等的论文“影响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的代际因素实证分析”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2年优秀论文一等奖;华南农业大学李尚蒲(12CJL017)的研究成果“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获2012年广东省第九次统计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深圳大学侯玲玲的论文《比较法视野下的劳动者集体争议行动之法律规制》发表于《法律科学》,并获得中国社会法学首届青年优秀成果二等奖。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和建议

根据对在研项目的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1.重立项轻结项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项目负责人在争取项目时投入了较长时间和较大精力,而项目立项后思想上有所放松,课题研究进展较为缓慢,影响了项目正常结项。

2.随着课题研究的不断深入,部分课题组逐渐发现最初在设计课题时,由于对情况考虑不周,对困难估计不足,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给课题的后续研究带来一定的影响。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在:有的课题难以从别的部门获取用于做实证分析用的数据,可参考的文献资料较少;有的课题研究范围涉及广,年代跨度大,在资料搜集、整理、数据资料产生方面具有较大的难度并需要大量的时间,原定的课题研究时间相对紧迫等。

3.研究成果发表难度大,发表周期长,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进展。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课题组都能够形成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但由于学科特点以及期刊资源有限等问题,成果发表难度较大,周期较长,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进展。

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组按计划、高质量的完成项目任务。

2.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使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3.进一步加强对成果的宣传推荐工作。对于结项获得优秀等级的研究成果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成果的影响力和转化率。

4.建立信誉档案。对按时完成并完成情况良好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表彰,记入信誉档案,在今后的申报、评奖等渠道给予优先;对因主观原因无故长期拖延不结项或撤项、终止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并记入信誉不良档案。

通过此次年度检查工作,使省社科规划办和科研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的“三级”管理更加规范化、常规化,使我们对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更加有针对性地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项目管理者的管理意识和项目承担者的责任意识。对此,我们要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