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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报告

2014年01月20日14:35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福建省社科规划办对本省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了年度检查。检查范围是:2013年度之前立项的所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检查2013年应结项项目和2012年立项的项目。检查内容是: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举措、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举措

近年来,我省各单位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科研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发展计划。目前,省内几所大学如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社科研究重点单位均实施了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发展计划,设立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社科研究团队、人才培养与引进、学术交流等建设计划。这一计划有力促进了社科研究工作和学校发展。仅以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来看,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这三所大学获得的立项总数为74项,占全省立项总数的74.7%。

二是实施科研项目资助和科研绩效奖励政策。充足的资金投入,是社科研究工作的关键。近年来,为了提高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我省各个高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社科研究经费的投入,如设立国家级社科研究项目配套基金、配套奖励,高质量的获奖社科成果配套奖励等,设立科研人才基金、青年骨干教授培育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等,并在重点学科、重点社科研究平台和有特色、有优势的研究团队建设方面,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完善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我省各个高校都十分重视发挥社科研究评价体系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并不断修订和完善这一制度,十分注重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社科评价机制,充分体现了定量与定性、同行与社会、过程与结果、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学术评价体系,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理的分类学术评价标准,增加科研成果引用率、转化率、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贡献率等评价因素,加大代表性成果和应用性成果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实施科研目标责任管理。我省一些高校借鉴省外大学的经验,实施社科研究目标管理办法,将学校的社科目标要素分解落实到校内各二级单位或重点社科平台,并与各二级单位的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估挂钩,对于目标责任管理达标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未达标者将实行领导问责。

五是加强项目的申报指导。我省高校每年都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精神及我办召开的申报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邀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指导。同时,要求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需经过同行专家多次论证、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后再上报。主要高校每年都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社科项目,认真组织策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六是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我省各大高校每年根据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专人专档管理,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检查、督促和结项等工作,尤其是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进行及时的跟踪与管理,使其尽快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有的科研单位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加入到研究型教师系列中,减少教学工作量,确保项目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鼓励课题组加强项目研究成果的同行专家预审,切实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推出更多代表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二、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013年福建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计244项。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项目都能围绕课题研究计划,开展学术调研活动,撰写论文,取得了许多有影响的阶段性成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据统计,在研项目共发表了论文300余篇、研究报告40多篇,出版专著8部、教材3本,部分成果被有关实际部门采纳。其中比较突出的有:福建师范大学付慧芳完成的《中国公民意识的本土特质》刊发在《东南学术》,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且获得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厦门大学刁培俊的两篇阶段性成果《唐宋时期乡村控制理念的转变》和《官治、民治规范下村民的“自在生活”——宋朝村民生活世界初探》分别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文史哲》,均被《新华文摘》转载; 厦门大学李智君的《此岸与彼岸之间:由<遐迩贯珍>看19世纪中叶中国民众的海上生活》刊发于《清史研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厦门大学徐延辉的《社会服务体系:欧洲模式与中国方向》刊发于《人民论坛?学术前沿》,被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全文转载;厦门大学余长林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我国的进口贸易增长:基于扩展贸易引力模型的经验分析》刊发于《管理世界》,并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集美大学夏敏的《“琉球脱日”的历史依据、法律支持和统战对策》一文获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优秀成果二等奖;闽江学院阮晓莺的《生态文化建设的社会机制研究》2篇阶段性成果被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八闽要报》采用,1篇被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民情专报》采用。

三、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在项目经费使用方面,在研项目基本能够按照《立项回执》中的经费预算进行开支,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规定。经费开支符合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调研、课题中期研讨、搜集资料、论文版面费等方面。但也发现个别项目存在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合理、超预算开支、列支不合理开支等。

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我省各项目管理单位都能认真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及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一是建立项目经费预算制度。每个项目立项后,各单位科研处(社科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经费预算,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定后进入项目管理档案,项目经费使用报销按预算进行。二是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为每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建立项目经费卡,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经费卡报销。财务处单独建账,跟踪管理。三是按要求把经费使用情况列入项目鉴定结项审核范围。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时,须提供经校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表。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从检查情况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项目延期现象仍比较普遍。据统计,103项项目申请了延期,约占在研项目总数的42.2%。原因主要包括:教学任务重或行政事务过多,国外交流或讲学,搜集资料困难,研究内容复杂、课题设计不合理、重立项轻结项思想等。当然也有突发因素的影响,如出国进修、项目负责人身体不适。

针对这一问题,一要抓好过程管理。通过完善年度检查、设立专家信用档案库、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报告等方式,督促项目负责人严肃、认真对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针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时提醒项目负责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避免延而不报。二要抓好保障服务。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原则,加强同项目负责人的沟通联系,多为项目负责人排忧解难。如减轻项目负责人的教学任务、设立学术假等,让他们有更多时间集中精力进行科研。三要加强诚信履约意识的宣传教育。让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项目从立项到结项是一个信誉承诺与履约的过程,项目被撤项或终止不仅影响到个人声誉和学术生涯,而且影响所在单位和福建省的声誉。

二是成果转化应用不足。尽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了不少阶段性成果,但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成果较少,导致这一现象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就决策部门而言,存在对哲学社会科学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等问题;就科研管理部门而言,存在相关激励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或缺位问题;就个人而言,存在对科研本身目的的认识不足以及促进成果转化的自觉意识不足等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一要优化政策环境。建议有关实际部门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力度,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的激励机制,在工作考核、成果评价、职称评定上给予政策倾斜。二要加强宣传报道。省社科规划办和各科研单位管理部门要在正式和非正式场合,尤其是在立项工作会议、中期检查会议、年终总结上,加强相关激励政策及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让广大科研工作者了解成果转化带来的利好。三要拓宽转化渠道。积极引导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省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供稿,通过邀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会科学季谈会、提交《成果要报》、作学术年会主题报告、在东南周末讲坛开讲座等方式向省领导、实际部门、社会大众展示推介研究成果。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