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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古典和谐政治理念与治国方略研究”最终成果

《中国古典和谐政治理念与治国方略研究》简介

2014年01月09日16:54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林存光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古典和谐政治理念与治国方略研究”(项目批准号07BZZ034),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于2013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字数412千字。这项成果旨在深入考察先秦时期“和谐”理念的古典含义,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反思和系统阐述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诸子各家的政治哲学理念与治国方略思想。

先秦诸子的时代,是中国思想史上最富原创性而具有典范意义的古典时期或“轴心时代”,这一时期思想家和政治家提出和阐发的“和谐”思想及其政治哲学理念与治国方略思想,不仅内涵丰富,而且影响深远,构成了我们中华民族之根源性智慧的源头活水,为我们留下了一份十分珍贵而又历久弥新的古典思想遗产。系统梳理和探讨这一时期的思想家们对“和谐”和构建秩序良好之和谐社会即“良序社会”问题的理论思考,以及他们在此理论思考的基础上提出和阐发的具有不同内涵的政治哲学理念与治国方略思想,不但可以加深我们对过去自身历史的理解,也更能使我们深切体察和领会我们自身当下的所思所为。

专著共分六部分,内容涉及中国古典和谐理念与良序社会观的基本含义和丰富内涵,中国古典政治理念的初基与形成,中国古典的政治哲学理念,先秦诸子天人关系模式下的政治理念,先秦诸子的义利观及其政治含义,以及儒法两家的治国方略思想等六方面的问题,就这些问题分别作了深入考察和系统探讨。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考察和探讨中国古典和谐理念和良序社会观的起源、意义演生的历史脉络及其丰富内涵。

第二部分,主要考察和论述西周时期的德性政治观与“以德治国”的政治方略思想。

第三部分,主要探讨并系统阐述诸子各家最富于思想原创性的古典政治哲学理念,并着重于从“道”的视角来审视和反思儒、墨、道、法四大家的政治哲学理念。

第四、第五部分,主要从先秦诸子对于天人关系和义利之辨的问题所持不同观点的角度来审视和解读其政治理念或政治观的含义。

第六部分,重点探讨和论述儒、法两家分别以王、霸之道为政治纲领的治国方略思想。

依据现存最古老的文献记载来看,在上古圣王统治的时代,即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和”之为“和”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而且,自始便是一个具有鲜明政治色彩、以“协和万邦”、“神人以和”以及养民和民为目标诉求的观念。如果说上述观念还带有浓厚的传说和想象成分的话,那么,降至西周时期,“和”便已成为周初统治者所实际奉行的一个重要政治观念,即基于“天命靡常,唯德是辅”的天命信仰与政治忧患意识而发展出了一种上奉天命、下和万民的政治理念。在西周时期,“和”除了被主要用作表达政治目标的重要概念之外,还是一个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概念,即常常被用来描述和表达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和人际关系的美好状态,这说明古人“和谐”的意识与观念实则深深地扎根于日常的社会生活体验。春秋时期,“和”广泛地被用于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上下之间的慈和,兄弟之间的和协,夫妻之间的和柔,人际之间的礼让而和,诸侯和国家之间的盟约和平,乃至年谷的和熟,五声的和听等等,不仅如此,在两周之际,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如周太史伯和齐晏婴还提出了“和实生物”与“和与同异”的重要理论命题,他们在“和同之辨”的基础上阐发了一种富有深刻哲学意义的“尚和去同”或“和而不同”的和谐理念。以上为前轴心时代即孔、老之前时代的和谐理念,概言之,“和”之为“和”,是社会政治生活应追求实现的主要目标,是事物生长发育的基本条件和根本法则,是动听悦耳的乐声和美味可口的食物的本质特征,是施政治民而宽猛相济的良方,是君臣上下、夫妻兄弟、族群国家等等彼此信赖、相互依存、和睦相处、共生共荣的良性关系状态,而其中“和”在政治上的含义更占据了“和”观念和意识的主导地位。

在中国古典“和谐”理念的意义演生的历史脉络中,孔子和老子可以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如有的学者所说,他们不仅“确立了中国哲学的框架”,而且都“强调和谐是社会与个人的理想状态”。自孔老之后,诸子异说蜂起,学派林立,职是之故,在诸子各家的多维理论视野下,中国古典的“和谐”理念具有了更为丰富复杂的意涵,并在理论上被赋予了极为不同的社会政治含义。譬如,儒家重视“人和”,在政治上主张以德化民、以礼制序、君民同乐,追求实现人伦和谐、群居和一、小康大同的理想社会目标;墨家强调以天志为仪法,主张“以尚同一义为政”,追求实现人与人之间“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社会目标;道家关注天人关系的和谐问题,主张人类应顺应自然,政治上应无为而治,追求人类回归自然的玄同之境和至德之世的理想社会目标;法家则基于自身对于人类事务之矛盾性与人类好利自为性的深刻洞察,主张君主必须依靠自身的权势,运用赏罚和法术控制的强制性手段,以建构一种整齐划一的所有臣民“和同以听令”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目标。

可以说,诸子各家的“和谐”思想既渗透和体现在他们各自的政治哲学理念、社会理想愿景及其治国方略思想与具体政策主张等各个方面,反之,我们也只有通过对其政治哲学理念、社会理想愿景及其治国方略思想与具体政策主张作深入理解和系统阐述,才能真正揭示其各自“和谐”思想的实质性内涵。而由于“道”构成了诸子各家政治哲学思考的最根本的核心概念,而且诸子皆“思以其道易天下”,体现了他们借助于“道”这一核心概念批判性地反思社会政治的现实状况的“超越”性的根本精神特征,因此,厘清诸子各家之“道”的各自含义,对于我们理解其政治哲学理念是至关重要的,或具有根本的重要性。质言之,诸子各家既然采取“超越”性的“道”的立场与观点来看待政治问题,这就意味着在他们各自提出的各种具体的政治理念与主张中,事实上贯穿着一种一以贯之的普遍性的价值原则与哲学立场。扼要而言,人本主义、爱利主义、自然主义和必然主义分别构成了儒、墨、道、法四大家政治哲学理念的或明或暗、或隐或显的普遍性的价值原则与哲学立场。与之相应地,诸子各家围绕着治国安邦、平治天下的问题,提出了他们各自不同的政治纲领、治国方略思想和具体策略主张,而其中,儒、法两家对于治国方略问题的论述可谓最为详尽而完备,而且一主仁德之王道,一尚强权之霸道,乃至形成了儒、法之间尖锐对立的思想格局与政治理念上的王霸之争。就其实质来讲,法家主张的霸道政治与强国之术乃是一种君本位的经济攫取式治国方略,与之相反,儒家所倡导和推崇的王道仁政则富有一种深刻的植本于仁道理念的正义论意涵,可以说是一种民本位的追求仁道正义的治国方略。而且,这两大治国方略思想支配了古来中国人的政治想象力,构成了传统中国政治思考、问题意识和话语空间的主导性思维理路,迄今仍然有其强大的影响力。在我们看来,从治国方略思想的意义上讲,这一点同样是适用的,即无论对古人来讲,还是对我们今人来讲,唯有在追求国家富强目标与实现仁道正义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才能构建一种真正和谐的社会秩序,从而实现国家富强治安和人民幸福安康的双重目标。

总而言之,追求“和谐”乃是人类最素朴平正、古老而永恒的社会理想和政治愿望,而在中国历史上,讲“和”、贵“和”的观念与意识更可谓源远流长。概括地讲,中国古典的“和谐”思想及其相应的政治理念实发端于传说中的上古尧舜时期,奠基确立于西周之世,最终成熟于春秋战国这一先秦诸子思想勃兴的轴心时代。而这项研究成果的目的主要就在于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去揭示”中国古典“和谐”思想与先秦诸子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政治哲学理念与治国方略思想的丰富意涵,并围绕这一核心主题而展开相关专题性的研究和系统性的阐述工作。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