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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绩效管理  “归正”小额贷款公司

周孟亮2013年12月24日16:2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原标题:加强社会绩效管理 “归正”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源自于国际上的小额信贷。小额信贷在国际上有专门的含义,是指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一种不需要传统担保和抵押的小规模贷款。小额信贷的关键不在于“小额”,更重要的是服务对象是低收入人群,而且是信用贷款。我国从1993年开始出现真正意义的小额信贷,当时是由民间机构发起。1996年,政府将小额信贷与政府扶贫联系在一起,我国开始使用小额贷款这个词语,而后几年,政府倡导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在我国实践中,被慢慢地等同于小额信贷,而且更多地强调“小额”而忽视“扶贫”。

  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398家,贷款余额7535亿元。但政府的相关“指导意见”,并没有硬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服务于农村和低收入人群。这实际上给一些以逐利为目的的民间资本“借船出海”的机会,小额贷款公司大多数在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是名副其实的“贷款公司”。一些机构借用小额贷款,套取国家扶贫和支农政策优惠。实际上,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有另外的政策支持,而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回归正道,对低收入人群开展信用贷款,否则难以实现增量式农村金融改革目标。

  近几年来,在国际小额信贷发展中,“social performance”逐渐引起关注,被称之为“社会绩效”。它不同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是小额信贷领域的独特理念。小额信贷社会绩效重点关注:小额信贷组织为实现社会目标采取了哪些措施。它不仅反映小额信贷组织的财务状况,而且反映其与客户、资金捐赠者、员工和所在社区等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关系。良好的小额信贷社会绩效,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尽可能地为被排除于正规金融服务以外的人,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第二,了解客户的实际需要,努力增进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任,降低客户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合适的人力资源政策,平衡考虑员工和客户之间的利益。

  当前国际上小额信贷的发展,由福利主义过渡到制度主义,普惠金融理念开始在全球流行。小额信贷组织在服务对象、地域、资金来源等方面出现扩张,商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如何加强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使小额信贷组织在扩张和转型中坚持正确发展方向而不出现“目标偏移”,已经引起很大关注。特别是2010年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的出现,使小额信贷社会绩效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民间资本,而社会绩效侧重于关注服务低收入人群的具体过程,民间资本的逐利性与社会绩效理念和要求之间存在冲突之处。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管理层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解决资金短缺、法律地位缺失等,对社会绩效管理没有兴趣。然而,从整个行业发展来看,在获得利润的同时,不能以牺牲对低收入者提供服务为代价。小额信贷管理层应该树立社会绩效理念,充分认识小额信贷对我国扶贫的重要性。

  为更好地加强我国小额信贷组织的社会绩效管理,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基于小额贷款公司当前发展出现的偏差,各地区要把加强社会绩效写进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条例,并出台相应的奖惩条例。如将小额贷款公司社会绩效情况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联系起来。

  其次,构建适合国情的小额信贷社会绩效评价指标,完善数据库建设。目前,国外的小额信贷社会绩效指标设计,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开展社会绩效评价需要小额信贷发展的完整数据,应该由专门部门负责数据库建设。我国虽然有一些小额信贷行业协会做过一些数据统计工作,但很不完整。

  再次,培育社会责任投资者。社会责任投资者更多地关注社会效益,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属于多维经济主体。培育社会责任投资者,不仅能为实现普惠制农村金融提供资金来源,还能有效监督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对防止出现“目标偏移”有重要作用。我国培育社会责任投资者,应在政策上支持社会责任投资,明确其法律地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以解决低收入人群信贷资金短缺和服务“三农”的根本原则,引导有社会责任的投资者进入农村金融领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小型金融组织‘适应性’成长模式研究”(12CJY063)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责编:秦华、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