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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文 军2013年10月16日09:46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城镇化不仅是指城市数量和人口数量的逐步增加、城市空间的不断扩张,而且还包含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以及从农民到市民的群体角色的转变。因此,一个完整的城镇化过程实际上应该同时包含人口转移、空间扩张、社会转型和角色转变等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前两个方面是物质和技术层面上的城镇化,后两个方面则是社会文化和个体层面上的城镇化。只有在这两类属性的城镇化同时推进的情况下,城镇化的动态平衡才能长期被维持。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战略实际上是将一个完整的发展过程划分成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职业转变,即离土不离乡,将人口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实现职业的非农化;第二阶段是地域转移,即离土又离乡,将人口从农村引入城市、迁移到城镇集居起来,实现居住空间的城镇化;第三阶段是身份转换,即不仅改变了职业和居住环境,而且在户籍上也转变成了城镇户籍,实现了人口数量的城镇化;第四阶段是角色转型,使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属性各个方面真正转变为城市市民,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角色的市民化。当前,第四个阶段的转变已经开始,但有针对性的政策制订却尚未完全启动,这就造成职业的转变、地域的转移、身份的转换并没有产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结果,致使城镇化战略不仅效果难以充分体现,而且质量也难以提升。因此,如何进一步抓住城镇化的本质,以人的城镇化为中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便成为摆在我国政府与学术界面前的重大课题。

  事实上,以户籍管理为核心的中国城乡分治制度人为地把城乡人口划分为“农民”和“市民”两大社会群体,其不仅在空间上把农民禁锢于乡土之中,而且在社会基本权益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待遇。即使是那些移居城市多年,已经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农民,仍然被排斥在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无法融入到城市主流社会之中,使城乡之间、城市内部之中出现一个难以逾越的双重“二元性”的矛盾。这不能不说是制度设置给农民工群体带来的严重影响。

  因此,从社会结构来看,今天的中国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双重的“二元结构”,一个是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本地居民),另一个是农村内部的二元结构(长期外出打工的农民与留居本地的农民)。在城乡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庞大的流动的农民工群体,这个人口超过2.6亿的群体已经构成了当今中国的“第三元”群体,在整体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结构状况。在这种背景下,思考如何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融合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而紧迫。

  新世纪以来,面对不断物质化和技术化的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政府适时地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理念。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新型城镇化”说到底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而要体现城镇化过程中“人”的核心地位,就必须把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及其社会融合问题摆到城镇化各项建设的重中之重来考虑。当前,中国的城镇化过于追求“物质和技术”层面的内容,而对城镇化中“人”自身的内容重视不够。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发生在各地的旧城改造、郊区用地扩张、土地功能置换等一系列城镇化建设几乎成为了城市发展的主旋律,由此引发的城市拆迁纠纷和农业人口的安置矛盾不断上升。

  过于追求“物”的城镇化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技术的城镇化快于制度的城镇化、经济的城镇化快于社会和文化的城镇化、数量的城镇化快于质量的城镇化,从而使得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资源环境代价昂贵,“城市病”问题不断凸显。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2.57%,城镇常住人口不仅超过了农村常住人口,实现了由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向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时代的转变,而且第一次超过了世界城镇化的平均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但这种转变目前仍然只停留在农民居住空间和职业的变化上,在户籍身份和社会权利等方面实际上并没有实现“同城化”待遇,导致了城市中新的“二元”结构的出现,在整体上降低了城镇化质量。

  城镇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人类生活创造更美好、更有效的生存环境,使得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更加融合。因此,面对“物”的城镇化所带来的日益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重建城镇化的社会意义,以促进社会融合为目标,走新型城镇化之路。在城镇化建设中,“人”始终是最为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因素。没有人口的集聚,就没有城市的构成,城镇化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体现在作为主体的“人”的身上。

  只有城市社会更加和谐、融洽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的生活更加美好了,才能最终体现人类社会城镇化的功能与意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型城镇化应该着重体现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人文精神和服务精神,重视具有城市内涵的“质”的建设和“人”的自我建设,通过各种“质”的建设来提升城市人的品位和生活质量。这样的城镇化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完善自我的过程,是一种“人化”的过程,也是一种社会融合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共生发展的过程,这种以人为本的社会融合可以通过城镇化过程中的经济整合、行为适应、文化接纳、身份认同等渠道,把城市的本性和人的本性真正融合在一起,在城市与人的双向互动中不仅要实现城市与人的双赢和共生发展,还要实现不同阶层和群体的人的和谐发展,而这也恰恰是中国城镇化所要努力开启的新时代的新目标。(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首席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责编:张湘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