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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
在中国道路上为实现梦想凝心聚力

2013年04月24日08:13来源:光明日报

编者按: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提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深刻指出了实现中国梦的前提条件。实现中国梦为什么要走中国道路、怎样走好中国道路?为什么要弘扬中国精神、怎样弘扬中国精神?为什么要凝聚中国力量、怎样凝聚中国力量?本版特组织刊发三篇文章,从学理层面阐明这些问题,希望有助于人们深化对中国梦的理解,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

中国道路的历史渊源与现实基础

李淑梅

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厘清“中国道路”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对于我们汲取传统文明精华,增强道路自觉和道路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道路标示行动方向。现实生活中虽然有多条道路,但只有合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根本利益和期盼的道路才是“人间正道”。这种道路既是历史进程的延续,又是连接现实和理想的桥梁,是达到预期目标的唯一正确途径。中国人民选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合乎中国国情、体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道路,就是弘扬中华文明的道路。习近平同志说:这条道路“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承载着中国人民曲折的探索和奋斗历程。在近代,西方列强的入侵将中国推向苦难的深渊。中国人民奋起反抗,但因缺乏同西方相抗衡的实力,以致陷入丧权辱国、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西方虽然率先发展起了工业文明,但它却是带有野蛮本性的资产阶级文明。如果说在西方本土,资产阶级文明还用体面的伪装加以掩饰,那么,它在东方国家却暴露出赤裸裸的野蛮性。马克思曾经以世界历史的广阔视野斥责西方列强在东方的暴力征服和掠夺行径,他将当时的世界格局概括为“东方从属于西方”、农业的民族从属于工业的民族。他满怀信心地预言,东方国家将来会复兴起来。就中国而言,究竟走什么道路才能摆脱受欺凌、遭磨难的境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迫切的时代课题。中国人民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斗争,但最初的救国方案均以失败告终,它们提供的经验教训促使国人另辟蹊径。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和传播打开了中国人民的道路视域,中国共产党几经挫折带领中国人民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推翻了“三座大山”的统治,建立了新中国,使中国获得了政治独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坚持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大力进行工业化建设,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但是,由于一段时期内我国采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限制资本、限制商品经济,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从而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改善人民生活。我国通过深刻剖析近代以来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的经验教训,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决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而使中国在历经多年持续健康发展后,跃居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历史昭示我们,只要我们坚持这条道路不动摇,就会使中国蓬勃发展,展现出更加光明的前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着深厚的传统底蕴。它以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悠久历史为背景,以深厚的中华文明为底蕴,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民族风格。作为文明古国,中国在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它源远流长、绵延不绝,它是中华儿女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根基,它使中华儿女具有共同的归属感、认同感,是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不竭源泉。我们应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传承中华文明,肩负起继往开来的文明创造重任,再创文明辉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洋溢着改革创新活力。它是根据中国国情、在总结其他国家现代化建设深刻教训、汲取其中的合理因素基础上走出的独特道路。中国作为贫穷落后的国家,只有进行体制改革才能走向繁荣富强。改革是合乎历史必然性的选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面的现代化建设,是中国整个文明形态的提升,它可以有效避免后发展国家普遍可能遭遇的困境和陷阱。当然,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它要不断克服各种障碍、破解各种难题。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社会矛盾多发、社会风险增大,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民生问题的解决、固有利益链的打破、权力腐败的惩治、个人合法权利的维护、平等发展机会的创造等,都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以坚强的毅力、高超的智慧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改革,避免社会动荡,减少改革代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彰显着开放的鲜明特征。中国遵循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民族相互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抓住战略机遇期努力发展自己,同时充分顾及别国利益。因此,中国的发展对于其他国家具有正面的影响作用。中国的和平发展摒弃了西方现代化进程中野蛮掠夺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做法,扬弃了资产阶级文明中的有益成果,为我所用。这充分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高度文明的发展道路,它既是人类文明发展大道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对人类文明发展大道的丰富和拓展。中国道路的成功对于建立公正合理的世界新秩序、维护世界和平具有积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深打上了人民的烙印。人民群众是人类文明的创造者,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民却无法享受自己创造的文明果实,文明的创造和文明成果的享受是相互分离的。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就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文明创造和文明成果享受的统一,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实现人民共同创造、共同享受的道路。人民既是中国道路的缔造者,也是中国道路的受益者。这条道路从人民的需要、利益、期盼出发,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合理利益,向着惠及13亿人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前进。正因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够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

中国道路正在我们脚下向前伸展,它是提振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最终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展望未来,前程似锦,只要我们在新的征程上凝心聚力,共同奋斗,就一定能够将美好梦想变为美好现实。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认同视角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建设研究”首席专家、南开大学教授)

中国精神的传统基源与现代转换

刘成纪

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中国精神不是一个新问题。它的直接源头是19世纪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带来的国家意识的觉醒。关于这一问题之于现代国家的重要性,梁启超曾于1902年《新民之议》一文中指出:“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祖父传之,子孙继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那么,决定着中国历史存续与现代命运的精神是什么?自严复、梁启超、辜鸿铭始,中国知识界给出了种种界定,要言之,无非是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两大主题。正如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所讲:“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爱国主义精神传统。中国文明之所以绵延5000余年依然活力充沛,核心力量就是这一民族历久弥坚的国家认同意识。从历史看,这种国家认同的形成,与自仰韶文化就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的农业生产方式有着密切关联。这种生产方式以家庭为基本单元,以村落为聚居形式,可称为家庭经济或村落经济形态。由此形成的社会模式则依托于血缘,即由血缘关系构建的家族共同体。与此相应,中国传统国家基本上是这种血缘关系的放大形式。所谓“国家”,不论是先有国还是先有家,或者先有家再有国,家国一体或家国同构均构成了它最重要的属性。比如,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治讲究“以孝治天下”,就是要将家族伦理放大为国家伦理,在君臣、官民之间建立一种拟血缘关系。这样,如果人们认为爱家是无条件的,是人基于血缘的自然本能,那么在国家层面,爱国就同样不需要理由,它发于情感,同时也是人应自动承担的政治责任。

在传统中国,由于家族模式被视为国家建构的范本,使得传统的爱国主义带有强烈的伦理或宗族属性。比如,在现实层面,家庭内部有父亲,与此对应,国君或帝王则被视为天下人共同的家长。这样,家庭内部的孝也就自然而然地转换成了对国家的忠。在历史层面,家族史与民族史被以类比的方式推演出来,即:家族因有共同的祖先而有了团结互爱的理由,民族则因共同作为炎黄子孙而拥有了与家族类似的一体性。这种建立在血缘和家族关系基础上的国家论述,与西方古希腊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城邦论述以及基督教基于共同信仰的论述相比,最大的差异就是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所体现的伦理属性。到今天,我们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仍然是在用家族内部的血缘情感,作为民族团结的隐喻。

除了对国家伦理的孕育,中国传统农耕生产方式的另一项重大成就,是在人与土地之间建构起了牢固情感。农耕是用锄头与大地对话的生产方式,对土地具有高度的依附性。中国艺术之所以歌咏自然、哲学之所以讲“天人合一”,都离不开农耕文明所构建的这种人地关系。同时,土地是农耕民族最重要的财富,这种财富的最大特点是不可移动。中华民族之所以眷恋故土、安土重迁,根本原因就是他的财富是非便携的,对土地的依附是他面对时局变乱不得不作出的选择。据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是和爱土地的意识密不可分的。每个农民对自己土地的眷恋,其实也就在国家层面汇聚成了普遍性的爱国情感。

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是被“乡土中国”限定的爱国主义。这使其在现代社会具有作出调整的必要。30余年来,经过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社会不再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人口的流动、尤其是当代社会的城市化进程,导致很多农民改变身份,成为城市居民。这种趋势,使传统上建基于土地、村落、宗族基础上的家国情感,有从内部被掏空的风险。但是从历史看,爱国主义精神一方面来自农耕文明的孕育,另一方面,经过儒家数千年的人文教化,它已从实践形态转化为观念形态,即它已摆脱生产方式的束缚,成为一种全民族的共同价值观。同时,社会对民主、公平、正义等现代价值原则的接受,则为爱国主义提供了新的内容。据此可以看到,在现代与传统之间的碰撞和激荡中,爱国主义其实存在着变与不变的双重维度:从变的角度看,市场经济以及民主、公平、正义等观念,有助于使传统爱国主义摆脱基于血缘本能的盲目性,变得更趋理性;从不变的角度看,传统文化培育出的基本价值观,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国家内部反分重合、人际之间重德守信、个体自强不息等,则已成为中华民族的集体认同,具有超越时代的精神特性。这意味着,现代形态的爱国主义,既深植于传统,又是以传统为基础“接着讲”的。这种“接着讲”的特性意味着,既然中国精神包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两方面,那么这种创新精神本身就包含着对爱国主义的重新定义,并赋予它时代性的内涵。

关于改革创新,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对传统的批判,最重要的指向就是它的封闭守旧。但这种观点在具有合理性的同时也存在误解。从哲学看,中国人自《周易》始,从来是强调“变易”的,对新事物并不抵制。从历史看,自周王朝封土建藩到清王朝的戊戌变法,从来都不缺乏改革创新精神。这些改革之所以多以失败告终,并不是因为社会缺乏变革的决心和意图,而是社会的生产方式对其难以形成有效的支持。按照马克思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论述,在中国传统农耕经济模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政治和文化变革就缺乏基础,科技创新也缺乏内在动力。也就是说,传统中国不是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的问题,而是缺乏新的生产方式对这种意图提供支持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了这种状况,当然也就为改革创新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

因此,基于对国家民族负责的精神勇于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应对当代社会发展中的种种难题,就成了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所应承担的历史使命,这也是爱国主义精神在当代的最重要体现。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原文化发展与中华民族精神建设研究”课题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中国力量的主体指向与依靠对象

贺 来

“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从习近平同志的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解读出这样的深刻思想:中国力量不是外在于全体中国人的某种抽象存在,相反,全体中国人构成了中国力量的真实主体。人的这种主体性地位和作用,构成了中国力量的基本前提、深厚源泉与根本目标。

人的主体性的自觉:中国力量的基本前提

中国人主体性的自觉,是形成和凝聚中国力量的基本前提。马克思指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也就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本身”。这清楚地说明,社会是人生存和发展的“舞台”,而人则是这一“舞台”上的“主角”。要形成和凝聚中国力量,首先必须自觉意识并承认人的这种“主角”地位,明确“中国社会”与“中国人”之间这种“舞台”与“主角”的关系。

人的主体性的自觉,要求人们必须确立这样的自我意识: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都是中国力量的有机构成部分,个人不是中国力量之外的被动客体,更不是中国力量的旁观者和看客,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理论与实践都会直接对中国力量产生重要影响,对它的生成和壮大负有重大责任。因此,每个人都应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把个人力量与中国力量内在统一起来。同时,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应当对人在社会发展中所具有的“主体”地位予以切实的承认和尊重,全社会必须形成这样的基本共识:中国力量不是个人之上的某种神秘力量,而是内在于每一个普通中国人之中;为每个人的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机会,壮大每一个人的力量,实质上同时就是在为增强和凝聚中国力量作出贡献。

确立人的主体性的自觉,将使我们避免这样一种常见的错误认识:把中国力量理解为某种“超个体”的、“无人身”的存在物,视为与人无关的独立自存的力量。按照这种认识,中国力量仿佛一列迅猛前行的列车,而人则被视为列车上消极被动的“乘客”,“火车”的“起动”、“抛锚”、“加速”等都与之没有内在的关系。依照此种错误观念的逻辑,中国力量将失去其真实的前提和根基。我们必须牢记马克思的教诲:“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要知道,中国力量无疑是国家和社会的力量,但它之所以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力量,是因为它在根本上凝结和体现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力量。

人的主体能力的全面提升:中国力量的深厚源泉

中国人主体能力的全面提升,是中国力量绵绵不绝的深厚源泉。社会主义社会之区别于传统社会,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它把人从种种外在束缚和压抑中解放出来,使人的主体性获得了广阔的独立发展空间,并因此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生机和活力,成为推动社会发展最为强大的力量。可以说,整个现代文明社会就是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来的。今天,我们凝聚中国力量,同样必须依靠并最大程度地焕发这种人的主体能力。

人的主体能力的提升,最重要的是指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潜能与创造力的释放和人的现代人格的塑造。人的素质包括人的身体、心理和精神素质,这是主体能力提升的基础;人的潜能与创造力是在健全的人的素质基础上,贡献新知识、新思想的能力,它使人在变幻复杂的现代世界,合理有效地调整人与外界的关系,从而帮助人们更好地认清当下处境和未来方向,更自觉地把握自身命运;现代人格的塑造是人的主体能力的核心内容,它意指个人的自立、自由、自主和自律,这是一个人真正成为“现代人”的根本标志。在人的主体能力的所有这些方面中,蕴含着推动一个社会发展最为深厚的动力源泉。

综上所述,我们在关注中国力量时,一定要避免片面地从“客体”视野、从“器物”层面、从“货币资本”和“商品价值”角度来理解中国力量的根源,而应自觉认识到:如果不能培育具备现代素质、具有创造精神、人格健全的现代文明主体,那么,即使商品累积、黄金遍地、广厦林立,也不意味着中国力量的真正形成。

人的主体价值的实现:中国力量的根本目标

人的主体性既是中国力量最深厚的源泉,也是它最为根本的目标。生成和凝聚中国力量,不是为了向外“炫耀肌肉”,更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实用目的,而是为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尊严和幸福。不断提高中国人的主体地位,推动其主体价值的实现,为其生活质量的提高、生存环境的改善、生命内涵的丰富等提供和创造一切可能的机会和条件,是中国力量最为深层的价值宗旨。

推动人主体价值的实现,集中体现在让每一个中国人享受到中国力量的壮大所带来的成果和福祉,尽可能减少在此过程中人们所付出的代价,并因此让更多的人能够追求和实现自己的梦想。为此,我们必须区分中国力量中“物的因素”与“人的因素”、“物的价值”与“人的价值”,并自觉地以人的主体价值的实现作为中国力量的价值归宿。毫无疑问,中国力量会以各种形式体现出来,其中包括GNP的增长、科技水平的提升、物质产品的丰富等,这些都是中国力量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但如果它们是以忽视人的主体价值,甚至是以人的主体价值的贬损为代价的,那么,这就与中国力量的深层价值目标背道而驰。只有充分凸显人的主体价值,中国力量才能避免盲目性、虚假性与非理性,并因此显现其人文关怀。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力量将确立其不可动摇的人文价值基础,并获得每一个人的真心认同和真诚奉献。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研究”负责人、吉林大学教授)

(责编:张湘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