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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洋海墓地

2013年04月22日14:55

吐鲁番地区文物局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

洋海墓地位于新疆鄯善县吐峪沟乡洋海夏村、吐鲁番盆地火焰山南麓的荒漠戈壁地带,北距吐峪沟乡政府4公里,东南距洋海夏村四组2公里。地理坐标北纬42°48',东径89。39'(图—)。墓地主要分布在相对独立并毗邻的三块略高出周围地面的台地上,台地表面为戈壁砂石层,下面为第四纪黄土地层,黄土纯净,结构紧密。有9条东北—西南走向的坎儿井从三处墓地穿过,每个墓地都有坎儿井的竖井——地面上圆形封土堆,中间凹陷处有长方形的竖井口。墓地南部是起伏不平的沙丘、土梁。这一带常刮暴风,地面风蚀严重(图二)。

2003年初春,墓地又被盗掘①,新疆文物局会同吐鲁番地区文物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决定,在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同时,发掘一部分墓葬以了解墓地的基本文化内涵,再根据情况确定保护级别。2003年3月,由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和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共同组建考古队,对洋海墓地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发掘工作于2003年3月2日开始,5月11日结束田野工作。共在Ⅰ号墓地发掘墓葬218座,编号为2003SAYⅠM1—M218;Ⅱ号墓地223座,编号ⅡM1—M223;Ⅲ号墓地80座,编号ⅢM1—M80。上述墓地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一、墓地布局和墓葬类型

Ⅰ号墓地位于最西部,依自然地形略呈不规则长条状,东北—西南走向,北偏角35度。南部略宽,最宽处68米。从南向北逐渐变窄,中部宽45米,北部宽22米,南北长350米,面积1.575万平方米。发掘证明,台地上面均布满墓葬,局部地点墓葬一直分布到台地边缘的低凹沙地处,沙下地层为台地黄土层的延伸。墓葬平均间隔3—4米,每座墓葬平均占地面积15平方米,计有墓葬1千余座(图三)。Ⅱ号墓地位于Ⅰ号墓地之东,最近处仅相距38米。也是东北—西南走向,东偏角32度。西端略尖,台地虽呈不规则形,但是墓葬分布区总体看来略呈长方形,最宽处100米,最窄处也有80米,长300米,面积2.58万平方米。依据中部探方发掘所得数据,墓葬平均间隔4—5米,每座墓葬平均占地面积17平方米,计有墓葬1500余座(图四)。Ⅲ号墓地位于Ⅱ号墓地之南,相距最近处126米。台地正南北走向,同样是不规则形,但可规划成长方形计算面积,即东西宽100米,南北长150米,面积1.5万平方米。依中部墓葬间距5—6米计算,每座墓葬占地面积接近30平方米,至少有500座墓葬(图五)。三处墓地的墓葬分布密集程度略有差别,Ⅰ号墓地最为密集,Ⅱ号次之,Ⅲ号墓地间距最大。整个台地上都布满了墓葬,分布均匀,布局疏密相宜,井然有序。

洋海墓地尽管可分力三处相对独立的墓地,但相互毗邻,年代上又紧密衔接,把三个墓地的墓葬进行统一分类才好整体把握。从整个情形看,共有4种类型的墓葬。各墓地遗存在类型、数量上差别都较大。一号墓地有A、B、C三型;二号墓地为B、C、D三型:三号墓地同二号墓地一样也有相同的三型,但二号墓地C型墓占大多数,B、D型很少。三号墓地B型墓仅一座,C型墓很少,D型墓葬占大多数。

A型,椭圆形竖穴二层台墓。主要分布在Ⅰ号墓地南部和中南部的西面较突出的2片地点。后者常常在距墓口一定深度处的南北两壁上各掏挖出2个圆洞,安放2根横木梁,用于承担墓口放置蓬盖物的重量。竖穴二层台也是为了用于蓬盖,但所使用的是木棍,显然比前面所说木梁要细一些,排放紧密。

B型,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主要分布在Ⅰ号墓地中、南部。这种型制的墓葬都比较规矩,在长方形竖穴的一边、二边、三边或四个边上设二层台,都为蓬盖方便。

C型,长方形竖穴墓。该型墓葬数量最多,在三个墓地中都有分布,但以Ⅱ号墓地为主。

D型,竖穴侧室墓,是Ⅲ号墓地的主要墓型,Ⅱ号墓地东北角也有分布。以前称为竖穴偏室墓。

二、葬具和葬式

在葬具中,用圆木做的木床最具特点,还有编织精美的草席、草编帘垫、毛毡和地毯。

墓葬类型不同,所用葬具也有差别。A、B、C型墓葬最流行的葬具是四足木床。木床四角各有一只粗短腿,直径10余厘米,长30余厘米。在四只床腿中部同样高度凿出卯眼,用四根较细的圆木两头都刻出榫头,与卯眼接合成长方形床框,床框中间等距安装两根横橕,也用榫头卯眼接合,上面铺排细木棍或柳树条,再用牛皮条绑紧。有些木床一长边的2只床腿加高,在顶头安装一根横橕,有点类似长椅上的靠背。有的床上还安放一个与其同样大小的长方形拱券顶床罩○2,床罩是用牛皮条和细柳枝捆扎而成,罩上再覆盖毛毡。但有些墓葬仅仅在墓底铺细沙和植物茎杆。

草席,作为葬具主要用于无木床的墓葬,早晚期都使用。是用粗壮的芦苇茎杆一分为二,压成片后压二提二编制,折边用三三结合,再捆以草绳。草席的面积都较大,大于一般墓葬的底面积,很多墓葬中放置的草席都四边向上翘起。

毛毡用作葬具主要是铺在木床上,只有很少的例子只用来包裹尸骨。有些墓葬还用羊的毛皮铺在木床上。草编帘垫,厚10厘米左右,除了用于封盖墓口外,也用作身下的铺垫。

皮枕也是常用的葬具之一。用羊皮缝制,长条形,类似于现在用的枕蕊,但个体要小得多,里面装填碎皮块,表面多画有花纹图案。

洋海墓地的葬式大致可分为以下4种。仰身屈肢葬、侧身屈肢葬、仰身直肢葬、二次葬,前3种为一次葬。

第一类,一次葬,这类墓葬的人骨一般都未经扰动或成为干尸状态保存下来,能够清楚看出其葬式。有些例外是头骨被挪动,分析其原因,最大可能是墓室进水所致。因为墓地的原生土层土质细腻,结构紧密,每一座墓都是一个封蔽的土坑,上面的蓬盖物不可能阻挡流水。每当暴雨落下,雨水在低洼的墓口上积聚,然后流进墓室,使己经成为空壳的头骨飘浮起来,经过长时间的下渗,头骨随时停留在墓底的另一个地方。又分为3种:

1、仰身屈肢葬,这类葬式的墓葬数量最多,Ⅰ、Ⅱ号墓地多采用这种葬式。有单人葬、双人葬和多人合葬。双人葬绝大多数是夫妻合葬。单人葬有男也有女。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幼儿有可能是袝葬。

2、侧身屈肢葬,数量少,时代早。主要为单人葬,有些还缺少头颅,原因不明。

3、仰身直肢葬,Ⅲ号墓地多采用这种葬式,Ⅰ、Ⅱ号墓地极少。有单人葬也有合葬。单人葬有男也有女,双人葬绝大多数是夫妻合葬。多人合葬墓中埋葬的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成员。

第二类,二次葬,数量多,情况复杂。

1、人的骨骼被包裹在毛毡中或堆放在一起,骨骼齐全,这种情形应视为典型的二次葬。

2、许多二次葬为人的骨骼不全,部分骨骼好像是有意抛撒似的,特别散乱。有些是部分骨骼完好,如椎骨和盆骨,其他骨骼破碎、缺失或散乱,能够看出仰身的葬式。

3、被盗扰的墓葬,骨骼散乱,缺失较多,显然有人为翻动的痕迹。根本不可能看出葬式,也不清楚原来是二次葬还是一次葬,所以都作二次葬对待。这种情况的墓葬数量也比较多。

三、墓葬结构、埋葬习俗和随葬品综述

各型墓葬都是先挖出竖穴,然后修出二层台,在墓室口都有蓬盖物。

埋葬反映的是宗教信仰,长时以往,就成为风俗习惯。洋海三处墓地墓葬排列井然有序,疏密相宜,延续使用时间长,而且墓与墓之间没有打破被打破、早晚互相叠压的关系,显然事先是经过了周密规划。发掘时我们看到,在有些墓葬的盖顶上放置一根用柽柳棍削制的木橛,好像是随意扔进去的。木橛粗头有击打痕,细头扁尖,显然原来钉在什么地方。可能是墓葬选址时所用的标记桩,当埋葬结束,其功能已经完成,就顺手放于墓顶上。

所有的墓葬既是死者的安身之处,又是其理想的居所。陶器、木器、毛、皮服饰是最常用的随葬品,几乎每座墓都有随葬。青铜工具和武器、弓箭等是男人用来生产和战斗的利器。羊头(山羊和绵羊)也是基本随葬品,还有整羊、羊排骨或羊腿,牛头、整马、马距骨、马下颌和马肩胛骨、狗等③。相对而言,用植物食品随葬的较少,发现的有小麦、青稞、粟和糜子④。

装饰品也很丰富。有的墓主头戴一圈用贝壳装饰的彩色毛编织带,皮靴上有铜扣装饰,小腿上也系有铜铃、铜管装饰。还发现颅骨钻孔和在手背上文身的习俗。

墓葬中出土了丰富的随葬器物,有陶、木、铜、石、铁、骨、金、银、角器以及海贝、草编器、皮革制品、毡制品、毛织物和服饰等。

陶器种类有釜、罐、杯、壶、钵、盆、豆、双联罐、花押等。器形和纹样都具有鲜明的地域和时代特征。彩陶纹样最早出现的是网格纹、三角纹、锯齿纹、竖条纹、其后有涡纹、波纹、同心圆纹、羽状纹等。彩陶绝大多数为红地黑彩,也有在一件器物上用黑、白、黄三色绘成复合彩的。还有两件带柄陶器,柄端塑成盘羊和绵羊头像,形象逼真,栩栩如生。

木器丰富,主要有桶、撑板、纺轮、旋镖、竖琴、手杖、钻木取火器、碗、钵、盘、冠饰、耳杯、鞭、镳、梳、纾、俑和一些器件。大部分木桶的口、底外沿都阴刻连续的三角纹,有些木桶的口外沿还粘贴白果紫草籽粒,用来显示三角纹。在木桶外壁,阴刻、线刻出成组的动物形象,种类有北山羊、马、狼、虎、狗、骆驼、野猪、马鹿、鸟等。有些木钵、盆、器柄雕刻有山羊、狼、怪兽等形象。复合弓形式各样,做工考究。

铜器以环首刀、长銎斧(戚)和直銎斧最具时代特征。此外还有马衔、直柄刀以及装饰在马辔头上的铜扣、铜仿贝(黄宝螺)⑤、铜节约等。

石器有磨盘、杵、球等。铁器有刀、锥、马衔。金、银器很少,主要作装饰品,有耳环和箔片。骨、角器较多,有杯、马衔、镞、排尿管、小觽等。黄宝螺海贝有较多出土。草编器、皮革制品、毡制品、毛织物和服饰等也较多。

马鞍除了两片式的外,还有 “十字形”鞍(鞯),用小长方形皮块叠缝串联而成。还有泥质吹风管、泥塑人头像、葡萄藤等。

从随葬品的摆放位置上来说,日常生活用品中的陶器和木容器,一般是放在墓主头部附近,少有在身边和脚下;大件木器一般顺放在身边,如弓箭;小件器物大多出土于随身携带位置,如耳环、砺石、所有的服饰。根据出土位置还可推定物品的名称的用途。

四、名词解释

墓葬中出土了较多木质器具,许多都是首次见到,很难确定其名称和用途。即使以前偶有发现也多定名有误。为行文方便、准确把握,对我们已经弄清但难以理解的器物名称和用途在此作一解释。

钻木取火器是新疆史前考古中常见的器物之一,多作为成年男性的随葬品。是比较细小的木器,由于埋藏条件的差异,往往不能全部保存下来。按常理,要钻出火来,必需四件物品,圆形的钻木取火棒、扁而长的钻木取火板、火绒、带皮条的木弓。火绒难以保存,即使有也不易发现并辨认出来。带皮条的木弓用于加速度,形状与木马鞭难以区分。目前发现的只有钻木取火棒和钻木取火板了,这两件器物同时出土称为钻木取火器,单独出现称为取火棒和取火板,有时,取火板以圆形的棍状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就称为取火棍。取火棒和取火板(棍)多用毛茛科铁线莲属木质藤本植物藤蔓制作,该种植物原产地在我国,西北地区野生品种较多,它依附于灌木攀爬,多生长于低山区的灌木丛中。别名山木通,茎综色,木质松软粗糙,有纵纹和隙孔,易燃。

弓,分为单体弓和复合弓2种。单体弓用绣线菊木制作,复合弓所用材质和工序都很复杂,尤其是全套的弓箭装备,无法给一个带质地的名称。洋海墓地出土的弓,大多是双曲反弯的复合弓,单木质的弓很少。复合弓用杆、角、筋、胶合成。弓杆用韧性强的绣线菊(俗称免儿条)木,火烤弯曲成型。牛角用来支撑弓体,粘贴在弓杆的内侧。筋是增加强度的,铺在弓杆的外侧。弓弰制成三角形,呈倒钩状,烘烤弓体给弓定型。通体再反复缠牛筋、刷胶。弓弦用牛筋合成,反向挂在弓上。箭是弓箭这一器具的另一部分,用木质细腻,轻且直,有韧性。箭杆、箭扣(尾槽)和箭头分开来加工,做成后再组装插粘在一起,打磨光洁后在接头处用肠衣线系紧。箭羽用鸟翎的毛,三片同样大小,均分平行的粘在尾部。弓袋箭囊、射韝和扳指。弓袋一般都是依弓的样式用软革缝制,上宽下窄,长90厘米左右,外附三个直筒状的箭囊,大袋受弓,小袋受箭。在弓袋箭囊上安装木制撑板,用皮条固定在皮弓箭袋一侧,便于弓箭装取,其上安装皮革带,便于背挎在肩上或系在腰间。撑板上往往有精美的雕花,多鸟翅形连续螺旋纹,皮弓箭袋上有时也画上成排的涡纹。射韝主要用来保护手臂,以防放箭时被弓弦擦伤。当射箭成为游牧民主业时,常将射韝缝在衣服袖口处,是清朝官服马蹄袖的前身。因为东西方传统搭箭手势不同,所用护具有东方的骨质地(玉)扳指、西方的皮质护指之分⑥,两种护具在这里都有出土。

木旋镖,用整根弯曲的圆木削制。新疆哈密五堡墓地曾出土过1件,叫“飞去来器”,与其相类似的工具且末县扎滚鲁克墓地出土过1件,叫做“鞣皮刮刀”,均不确⑦。在澳大利亚土著人中确实有叫做“飞去来器”者,但指的是飞旋镖,是澳大利亚土著居民最有名的狩猎工具之一。该器用木头加工成微弯的、扁扁的形状,通体磨光,两头圆润的木制投掷棒。由于棒的一侧扁平另一侧圆,使投掷出的飞旋镖所走路线是曲回的。这种武器飞出去后,如果碰不上障碍物就会自行飞旋回到投掷的起始点。当欧洲人到达澳洲以后,他们有机会看到当地土著居民的狩猎活动,并留下了大量文字和摄影资料,其中就有猎人在有稀疏灌木丛的草地上一手持飞旋镖、另一只手握旋镖,全神贯注观察前方动静的照片。旋镖用来狩猎体形较大的动物,质量较重,投掷出去无法像飞旋镖那样依靠惯性返回,这也是与后者最大的区别。早期铁器时代的洋海墓地东南方一带,草地上到处生长着苦豆子、小獐毛、稗子、小花紫草、虎尾草等杂草和多刺植物黑果枸杞等灌木丛,湿地中生长着芦苇和香蒲,河边长着茂密的柳树,草地外围的沙漠中生长着胡杨、柽柳和骆驼刺,其间穿行奔跑的小动物主要有刺猬和兔子。木旋镖飞出击打面大,是“搂草打兔子”的用具。在中亚岩画中,就有猎人手扬旋镖,前面躺着被击倒兔子的图像。

木盘,还有一些木容器的加工制作,如盆、豆、臼、杯、桶、勺等。这些器物都是用胡杨树的圆木加工成,盘较浅,盆较深,豆深腹有柄。都经过了切、削、挖、刻的工序和过程。有些木盘底部阴刻着怪兽或北山羊的图像。臼的个体都较大而壁厚,外沿都有成对分布的四个大方鋬,用于系牛皮带加固臼体和口部。由于经长期使用的缘故,所见木臼底部都已磨得很薄。木杯和木桶都是深腹器物,所以全部掏成筒状后再安装圆平底。木盘的底部都较平,往往都密布刀剁痕,如同砧板,翻过来盛装肉食。

发辨,和人的骨骼一样,为人类学标本。还有马尾,是动物标本。因为其中都夹带了人工制品,有毛线、毛编织带,也有铜片,这些人工制品不便取下,所以都作为器物进行介绍。

木钉、木钎和木橛,形态有点相近,但个体大小差异很大。木钉可用多种木质,有柽柳、胡杨等,长10厘米左右,除少部分出土时还钉在墓壁上之外,大多见于墓壁下,它们原来也被钉在壁上。还有一些被用来穿别奶肚口,或用来穿别衣物,这时其作用类似别针。木钎都较细,柽柳枝削制,长40厘米左右,用作穿羊排烧烤。木橛多用柽柳而及少用胡杨,较粗壮,长55—70厘米,一座墓葬仅有1根,有些还放在墓顶上。木橛一头尖锐,另一端有砸击痕。想来是作墓葬选址的标记桩。

小觽,出土不多,但都很精致。用鹿角磨制,上面打孔穿皮条结扣。据《说文》称:“尖端甚锐,用以解结,以象骨或兽角制成者。”觽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出现,至汉代,已渐失去解结的功能,而转化为童子的佩饰,多佩带于身体一侧,有“左佩小觽,右佩大觽”之说。在考古资料中比较少见,以前发表的考古报告中有将石化妆棒称作小觽者,不妥。

马鞭,均木制,与中原出土的东周青铜鞭杆在长短、粗细上相近。鞭杆用结实有韧性的绣线菊、柽柳棍制成,两端刻槽,拴系牛皮鞭绳和扣绳。由于保存条件的差异,大多数皮条不存。其中有一些相同的木棍上,一根皮条系在两端,可能是用来给取火棒加速度的“木弓”,因难以确定,在器物分类时仍归属木鞭杆。

性别和年龄,依韩康信先生人类学报告为准。性别分男、女、未成年,年龄分5级段,即未成年(≤14岁)、青年(15—23岁)、壮年(24—35岁)、中年(36—55岁)、老年(≥56岁)。能够确知年龄段者就记述年岁,如6—7岁或45—50岁等。

射韝,是用熟制兽皮制成的臂套,著在左臂,亦称护臂或臂衣。《诗经?车攻》中载:“决拾既佽,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即是:扳指射韝便利,弓箭全都相配。弓箭手们会拢,猎获禽兽成堆。查文献,射韝很有特点,以红色兽皮制成,套在左小臂上。洋海墓地出土的射韝,形式多样,都用熟制的牛皮制作,有些表面还压出多道斜线,或缀铜扣。

海贝,即贝壳,洋海墓地多有出土。从保存了原使用位置的几座墓葬看,多缝缀在毛编织带上作头饰。个别还握在手中。洋海墓地出土的海贝都属于一个相同的品种,为腹足纲宝螺超科宝螺科的黄宝螺种。黄宝螺是贝壳中形状变化最多的一种,因此很难做出广泛的描述。大致是:壳厚,微扁平,有棱角。壳口窄,唇齿不多,但短而强。壳表底色为淡黄色,壳缘壳底和齿为白色。分布于热带印度洋、太平洋沿岸,栖息于珊瑚礁附近,以海藻为食。曾经在世界上许多地区作为货币⑧。

木搅拌器,形状与纺轮有些相近。区别在于纺轮都是圆形,搅拌器决无圆形,多用弯曲的木棍或方形木板;纺轮的线轴短、直、打磨光滑,搅拌器的杆长、有时弯曲、粗糙。搅拌器用于肚装乳制品的搅拌,使其充分发酵成为酸奶。

木直角尺形器,目前还不能确知其用途,故名。该器物呈直角尺形状,从拐角处向两边伸出部分略呈方形,后渐收尖,一边略长些,通体磨光。该器形状类似,用途也应该相同,遗址和墓葬都有出土。1985年首次发现在苏贝希墓地,报告中称为“鞣皮子工具”⑨,以后又多有出土。尼雅遗址和墓地发现更多,一般都称其为“木钥匙”。1995年发掘尼雅95墓地时,在4号墓箱式木棺的盖板上放着1件,在一起的还有1把木锨,两件器物上都粘满了干黄泥。而就是这个箱式木棺,四边挡板和盖板的木板缝隙处都用一样的黄泥勾了缝。可见,其作用就是“泥抹子”。

五、典型墓葬举例

A型,椭圆形竖穴二层台墓

ⅠM21

位于墓地南部,东邻ⅠM20,西邻ⅠM18。方向130度。A型,椭圆形竖穴周边二层台墓。地表为平垣的砂质戈壁,表土层下为相间的砂层和坚硬而纯净的黄土层。墓口开在表土层下,椭圆形,墓口距地表深0.19米,墓口长径1.63、短径1.54米。二层台宽0.14-0.36、深1.12米。1层在地表深0.6米处,埋葬两具尸骨,均为屈肢葬,1具为A,壮年女性,头向东南,年龄约25岁,骨架保存较差,头骨破碎;另一具为B,未成年的儿童,头向西,身穿皮衣,脚穿皮靴,耳戴金耳环,尸骨保存较好,可能为下面墓葬的附葬。2层向下清理距地表1.30米处,发现一排圆木搭建的棚木,其结构是先在墓口用直径0.12米的圆木搭成井字形木架作梁,在木架上很整齐的再摆放一层直径约0.07米的木棍,其上覆盖一层芦苇草。揭取芦苇草、木棍和圆木架后露出墓室,墓室口也呈椭圆形,长径1.31米,短径0.93米,墓底深1.6米。墓室内充满细沙,为埋葬后长期渗漏下去的。墓底还葬有1人C,已成干尸状,男性中年,40岁左右,头向东南,面向右上,上肢曲向腹部,双下肢叠向右侧屈。头戴羊皮帽,额头上系彩色毛绦带,在绦带上缀有三、两成组的海贝。左耳戴铜耳环,右耳戴金耳环,金耳环用细金条弯成圆形,半圈重合,两件大小一样。颈部戴一串玛瑙、绿松石珠项链。内穿翻领毛布衣,这件上衣用多色毛线织出复杂的花纹,尤其是领口、襟边和下摆部分,织成连续的大三角内套重叠的小三角,色彩斑烂。衣边还缀有成串的缨络。左手腕套红色皮质射韝,上面缀一排三枚铜扣。脚穿皮靴,靴面上缀铜扣,靴帮上捆绑毛绦带,上系铜铃。该男子右手握着在短木棍上缠裹了铜片的木马鞭,左手怀抱短木柄青铜斧。手臂旁放置一件带鋬的木钵,腰间挂有两个皮袋,分别装有弧背环首铜刀和木柄铜锥。头部前方立一根带杈的木棍,木棍上挂一副马辔头,辔头皮质,其上串满环状、贝状铜扣和铜片,并带着木质的马镳。脚下还随葬了一副羊头骨。该墓主已经成为干尸,皮肉毛发尚存(图六)。

随葬品

共出土陶、木、皮、铜、金、石、海贝和毛织物23件。

1.皮辔头,残,圆柱木马镳,马笼头为圆柱状皮革,笼头皮革上套有桃形铜饰。残长90、绳径1.0、镳长10.7厘米(图七,17)。

2.海贝,呈椭圆形,中空,中缝呈锯齿状。直径1.3-1.8厘米(图七,16)。

3.铜锥,呈四棱锥体,圆柱状木柄。通长16.2、锥长4.3、柄长11.8、柄径0.9厘米(图七,15)。

4.铜刀,铸制,环首,穹背,柄顶有乳突,弧刃锐利。通长19.1、柄宽1.4、刃宽2.1厘米(图七,23)。

5.铜耳环,用细铜丝弯曲成1圈半的圆形。直径5.6、丝径0.2厘米(图七,9)。

6.铜斧,带木柄,木柄截面呈椭圆形,长49.8、直径1.6—2.8厘米。斧身呈长方形,斧背有近三角形突起,前端有圆形穿,斧身和斧銎连接处有一排三角纹,斧身长9.5、宽3.2、弧刃。銎长11.6、内径2.8厘米。斧銎两端外缘有凸棱,斧銎与斧身的夹角呈78度。通高13.7、刃宽3.2、通长50.4厘米(图七,24)。

7.铜扣,共5枚,大小形状相似,圆形凸顶,背有通钮。①.直径1.6厘米(图七,12);②.直径2.1、厚0.3厘米(图七,13)。

8.皮射韝,红牛皮缝制,筒状。上缀2枚铜扣,出土时戴在墓主人左臂上。长12.6、径9.5厘米(图七,11)。

9.金耳环,用细金条弯曲成圆环状,两头部分重叠。耳环直径4.65、细金条直径0.25厘米(图七,8)。

10.木鞭杆,直木棍顶端刻槽,上缠绕铜片。长30.4、直径1.5厘米(图四七,22)。

11.金耳环,圆柱状细金丝弯曲成不规则环状,两端不闭合。耳环径1.7、丝径0.16厘米(图七,7)。

12.珠饰,出土时在颈部戴饰着,大小不一。①.串珠,一串,由细绳穿联,残长4.53厘米(图七,1);②.石珠,圆柱状,内穿孔,高1.4、径0.46、孔径0.2厘米(图七,2);③.石珠,圆柱状,内穿孔,高1.2、径0.6、孔径0.1厘米(图七,3);④.玻璃珠,圆柱状,内穿孔,高0.7、径0.5、孔径0.2厘米(图七,4);⑤.松石,圆柱状,内穿孔,高0.6、径1.3、孔径0.5厘米(图七,5);⑥.玛瑙珠,圆柱状,内穿孔,高0.8、径1.3、孔径0.36厘米(图七,6)。

13.铜扣,2件,相同。圆形,正面有一圈花边,背面有通钮。直径2.9、厚0.4厘米(图七,14)。

14.毛编织带和铜扣,毛编织带围绕头一圈扣扎,综地蓝色菱格纹显花。长59厘米,宽5.6厘米。铜扣饰4枚,大小形状相似,圆形,背面有通钮。直径4、厚0.3厘米(图七,18)。

15.木钵,圆木挖削成,有钮,敞口,近放行口,浅腹,横圜底。口长16.2、宽13、高5.7厘米(图七,21)。

16.铜铃,铸造,内穿毛绳,上柱有五道凹弦纹,下面三个长圆形穿孔,其中两孔间有乳钉。长2.8、大径1.4厘米(图七,10)。

17.皮靴,靴底和靴面用牛皮,靴筒用羊皮革缝制。①.长18.9、高20.4厘米(图七,19)。②.长17.7、高19.5厘米(图七,20)。

18.毛穗,一束,顶端有线绳捆扎提领。通长40厘米。

19.毛编织带,黄棕色,腰带,由黄、棕两色毛线编织成在棕色地上,通体菱格纹,两端有毛穗。残长196、宽5.8厘米。

20.毛编织带,断为两截。用毛线编成,两头有椭圆形毛球各6枚,共残存10枚(红色)。通长90、带宽1.8厘米。

21.毛穗,毛线团成缨络状,用紫色和黄色毛线系成。残长16厘米。

22.法衣,棕地红色菱格纹缂毛织物,衣长110、宽66厘米。由两幅缂毛织物缝缀而成:前身一幅上端缂织出二方连续的三角形图案,下端缂织一排由三角形组成的变体山形纹饰,山的上方加饰折线纹。织物四周,即上、下端和两侧均缝缀红色编织绦。后身的一幅仅长22厘米,四周也缝缀红色编织绦。前、后两幅仅在两肩处各缝连约9厘米,中央留30厘米的领口(套头处),两侧垂至上臂。后身织物的下端两侧各缝缀一根短绳,可与前身掖下的小绳相系结。这件衣服是用缂毛织物缝缀的。棕色经线与棕、红色纬线以2/2加强斜纹基础组织,并以通经断纬法,在棕色地上,缂织出红色菱形格图案。菱格由似三瓣状的叶形组成,每边5个;菱格中央又以同样的叶纹分隔成4个小菱格。

23.长裤,棕地黄色几何纹缂毛织物,裤腰宽52、臀围68厘米;左腿长102、宽24.5~21厘米;右腿长93、宽22~20厘米。这条裤子的腰围至臀围间由四幅毛织物缝制,前后两片各用两幅,两端缝缀系结的毛绳。前后两片的中央缝入另外织成的“阶梯”式裤裆;再将裤裆左侧和右侧的前后两幅合并,织制成左右两条裤腿,从内侧缝合成筒状裤腿。其裆呈“阶梯”状,呈四层阶梯式。

24.毛编织带,绑腿残断,由黄、棕两色毛线编织成在棕色地上,通体菱格纹,残长16厘米,宽3.5厘米。

ⅠM150

位于墓地中部,南邻ⅠM158,东邻ⅠM155。方向105度。A型,椭圆形竖穴土坑,地表四周较高,中部稍低,表层为戈壁砂砾层,厚0.11米。墓口开于该层下。墓口长径1.33、短径0.82米。墓口被盗掘者挖开,但未盗到墓底。内填黄沙土,并夹有土坯、草、骆驼刺等。在距墓口深0.23米处有一层用细圆木条搭建的棚木,棚木下有两根粗圆木作横梁,在南北两壁上掏洞,将横梁两端插入洞中,保存完好。墓底也呈椭圆形,长径1.33、短径0.82、墓底距墓口深1.12米。墓底有一具壮年男性尸骨,年龄20—25岁,头东脚西,侧身屈肢,外穿毛皮大衣(已朽),内穿毛织衣裤,脚穿高靿皮靴,无葬具。随葬的木钵在中部,铜斧、皮弓箭袋、带铜镞的箭、木器柄、木棍、木橛都位于东北角,皮射鞲佩戴在左小臂上(图八)。

随葬品

随葬木、铜、皮质器物11件。

1.木钵,圆木刻挖制作,口沿呈椭圆形,敞口,深腹,沿下有一小圆孔,通体素面。口径18—23.2、高8.8厘米(图九,5)。

2.铜斧,平面略呈梯形,弧形刃,椭圆形銎,木柄呈拐角形。斧正面靠近銎处有小钮,有皮条与木柄系结。斧长8、刃宽4.4、 銎径2.2—3.2、柄长42厘米(图九,3)。

3.木箭,共8支,均圆木削制,圆铤杆后端有挂弦凹槽。① 箭头呈三棱锥状,脊线锋利,尖锐,两翼位于两侧,前后错位,长56、杆径0.7、头长6.3厘米(图九,9);② 箭头呈三棱锥状,脊线分明,三翼,箭杆弯曲,长57、杆径0.6、头长6厘米(图九,10);③ 箭头呈圆锥状,较短,铤杆后端弯曲,长54.8、铤径0.8、头长2厘米(图九,3)。

4.木橛,柽柳树杆制作,一端带有树根,另端削扁尖,未剔皮。长58厘米(图九,2)。

5. 箭,铜镞安装在木箭杆上,铜镞青铜质地,呈柳叶形,两面起脊。箭杆圆木削成。杆长37.6、径0.7厘米,铜镞长4.4、宽1.5厘米(图九,8)。

6.木棍,未剔皮的树枝杆,弯曲,采集C14标本。长120、径3.6厘米(图九,1)。

7. 皮射韝,整块红色牛皮革缝制,呈筒状,一面压印出三组凹弦纹。长18.25、直径9.6厘米(图九,12)。

8.木钩,铜镞装在木钩上,木钩带杈的树枝削成。铜镞青铜质地,呈柳叶形,两面起脊。带钩木器长26.6、直径1.1,铜镞长3.6、宽1.2厘米(图九,4)。

9.木弓、箭,弓为单体,弦和一束箭杆,木制,圆木削成,弓弦牛皮条制成。箭杆为芨芨草杆。弓长61.8、宽1.3、厚0.56厘米(图九,6、7)。

10.皮弓箭袋,用鞣制过的羊皮革缝制,平面呈三角形。长18.8、宽9.3厘米(图九,13)。

11.皮靴,用鞣制过的牛皮革缝制,底和帮部较厚,平底,靴尖微上翘。右脚长26、高30厘米(图九,14、15)。

B型,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

ⅠM5

位于墓地西南部,东北邻ⅠM16,东南邻ⅠM130。方向110度。B型III式,长方形竖穴土坑,四边有二层台。墓口距地表深0.16米,墓口长1.9、宽1.6米。二层台深0.15米,宽0.05-0.2米。墓底长1.66、宽1.2、深1.45米。原封盖墓口的苇杆、骆驼刺等已腐朽,坍塌到墓室中,和填土混杂在一起,还有土坯块,都不完整,面一有压出的窝纹(图版三十九,1、2)。墓底有木构的尸床,圆木作四足,方木作床架,腿与床架榫卯连接,床面用细长木棍铺成,木棍上铺毡(已朽)。木床长1.3、宽0.65、高0.3米,床腿嵌入墓底土坑中。两具人骨已移位到木床两侧,散乱叠压堆放,两个人头骨位于床下西南角,A为青年男性,年龄18—22岁;B为壮年男性,年龄20—30岁。随葬的10件器物散乱放置在木床两侧的人骨中。木撑板、木箭顺放在木床北侧,2枚木钉分置墓西两角,带扣和砺石在北侧,铜刀在东壁边,铜马衔和骨马镳在南部,骨管在床的东北角,陶单耳罐处于墓葬的北壁中部(图一〇)。

随葬品

共出土陶、木、石、骨、铜铁复合器物10件。

1.木撑板,胡杨树的枝条加工而成,将圆形木棍一侧削成一平面,两端削成四棱状并分别钻有孔洞。长60、宽3.2厘米(图一一,12)。

2.木箭,一束,共15支,大多残。圆箭杆尾部刻有挂弦的凹形槽,深0.6厘米,杆体圆滑;箭头残佚,箭前端分两种,①圆锥状,长52.3、直径0.8厘米(图一一,10)。②三角分叉形,长52.4、直径0.9厘米(图一一,11)。

3.木钉,共2件,均用柳树的枝条削制,其中一件为扁锥体,一件为圆锥体,尖锐。①长11.5、直径0.9厘米(图一一,6); ②长14.8、宽1.8、厚0.8厘米(图一一,5)。

4.带扣,为铜铁复合带扣,铁制弓形体轴圆状,两端安装圆球形铜帽,中间套两个铜箍。通长9.8、直径0.9厘米(图一一,2)。

5.砺石,砂岩,呈长条形,后端有一圆形穿孔。长8.8、宽2.4、厚1.2厘米(图一一,9)。

6.铜刀,青铜,平顶,穹背。通长17.1、柄宽1.2、刃长8.8、宽1.3厘米(图一一,3)。

7.铜马衔,青铜铸制,中间两圆环相套咬合,两端环呈长圆形,其中一个较长。通长19.7厘米(图一一,1)。

8.骨马镳,2件。动物角制作,镳面钻3个等距圆孔。长10.3、宽2.4、厚0.7厘米(图一一,4)。

9.骨管,残,动物肢骨制作,钻圆孔,通体光滑。残长22.5、径1.2厘米(图一一,7)。

10.陶单耳罐,泥质红陶,尖唇,敞口,垂腹,圜底,长条带状单耳。口内沿饰细密的小锯齿纹,陶器表面绘有二条竖式锯齿纹为一组的连续锯齿纹,耳面上亦绘竖向锯齿纹。口径8.8、高11.6厘米(图一一,8)。

ⅠM20

位于墓地南部,西邻ⅠM21。东南邻ⅠM155,方向110度。B型II式,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两长边有二层台,墓口长2.24、宽1.52、墓口距地表深0.19米。二层台宽0.16、深0.29米,二层台上残留封盖墓室的苇草。墓底长2.24、宽1.2、深1.48米。墓底安放四腿木尸床,床长1.8、宽0.88、高0.31米,床腿嵌墓底地面下,床面铺细红柳棍。人骨散乱,残缺不全,发现人头骨3个,均弃于床下。A,壮年女性,20—30岁;B,未成年男性,年龄13—14岁;C,未成年男性,10—13岁。随葬的木盘倒扣于尸床西北边沿,复合弓位于床上,箭18支位于床下西北部。东北角放一陶单耳罐,东南角置一陶单耳壶、海贝、珠饰位于床下B头骨顶部(图一二)。

随葬品

共出土陶、木、贝、石器7件。

1.木盘,木板刻挖制作,呈长方体,盘壁有鼻钮,方沿,敞口,浅腹,平底,盘扭曲变形。口长径45.6、短径21.2、高5.2厘米(图一三,11)。

2.复合弓,三曲,弓中间夹约0.8厘米的韧木片,内、外两侧粘牛角片,缠扎牛筋绳,弓鞘两端削亚腰形系弦槽。长106.8厘米(图一三,12)。

3.木箭,一束,共18支,箭头和箭杆一体,大多残,圆箭杆后端有“U”型挂弦凹槽(栝);三羽,箭头大多呈三棱锥状,脊线分明,尖锐,依翼的位置可分三种:两翼前后分布,箭头三棱锥体,箭头长 4、箭杆长57.4厘米(图一三,8)。②无翼,箭头长4.5、箭杆长56.4厘米(图一三,9)。③双翼前后分布,箭头呈四棱锥体,箭头长5、箭杆长57.8厘米(图一三,10)。

4.陶单耳罐,尖唇,敞口,鼓腹,圜底,口沿下有单耳。口沿内饰锯齿纹,器表饰5组交叉斜线纹。口径9.6、高9.6厘米(图一三,6)。

5.陶单耳壶,夹砂红陶,尖唇,细长口,垂腹,小平底,颈间有一单耳。口沿内饰锯齿纹,器表绘细长锯齿纹组合的复合纹,耳面饰网格纹。口径5.2、底径6.8、腹径15.2、高20.2厘米(图一三,7)。

6.海贝,呈椭圆体,中空,背缝呈锯齿状。长2、宽1.5厘米(图一三,5)。

7.珠饰,19颗:①棕色,椭圆形,高0.8、径0.7、孔径0.2厘米(图一三,1);②绿珠,圆形,高0.2、径0.45、孔径0.2厘米(图一三,2);③绿珠,圆形管状,高0.5、径0.6、孔径0.16厘米(图一三,3);④蓝珠,管状,高0.7、径0.55、孔径0.2厘米(图一三,4)。

ⅠM90

位于墓地中南部,东南邻ⅠM89,西北邻ⅠM97。方向103度。B型II式,长方形竖穴两长边有二层台。地表为戈壁砂砾层,厚0.15米,墓口开在表土层下打破生土层。墓口近长方形,长2.2、宽1.6-1.78米。二层台宽0.15-0.2、深0.7米。墓底长方形,长2.2、宽1.4、深2.09米。墓内填土为黄色细砂质土,夹有毛织物残片、芦苇、草屑等。墓底中部安放一只四足木床,尸床木制,床足用四根等长的圆木,高0.3米。双帮、四撐,和床足之间均用榫卯接合,上面竖向排铺细木棍。木床长1.78、宽0.8米。木床的四根短足放置在四个挖出的小圆洞内,床上有一具中年男性骨架A,年龄在45—55岁,仰身,直肢,下肢部分缺失,原因不明。身下原铺毡片大部分腐烂,腿部存2根短草绳。墓底西南角另有一具人骨架B,壮年女性,大于30岁,骨骼堆放,好像不在生理解剖位置,疑为二次葬。但从有的骨骼如胫、腓骨在一起的情况,不排除有坐姿埋葬的可能。随葬品比较丰富,主要放置于木床两侧和西部墓底。陶器2件,其中1件陶单耳罐放在尸床上头骨右侧;陶单耳罐和木钉在东北角。皮编草蒌内盛满大麻籽叶,与马辔头、皮带、木箭和皮弓箭袋置东南角。木盆位于西南角;另1件皮辔头、皮扳指、木鞭、木箭在西北角;竖琴顺放在尸床北侧。还有木钉、皮衣残片、毛织物、羊的头骨、盆骨在床上或或西壁边(图一四)。

随葬品

该墓随葬品丰富,共出土陶、木、骨、角、皮、毛等各类器物31件。

1.陶单耳罐,夹砂红陶,敞口,鼓腹,圜底,耳残。外沿饰菱形网格纹。高6、口径5.8、最大腹径6.8厘米(图一五,11)。

2.皮袋,整块羊皮缝制,原呈直筒状,束腰捆扎,现平面呈葫芦形,口小底大。长14、口宽4.7、底7.2厘米(图一六,1)。

3.陶单耳罐,泥质红陶,小圆唇,广口,深腹,圜底,近底部有一小乳突。口内沿饰细密的锯齿纹。器表通体绘折线三角纹。口径13.2-14.8、高14厘米(图一五,12)。

4.木钉,共10支,均为圆树枝条削制,一端削尖,呈圆锥状。长18.2、径1.8厘米(图一五,9)。

5.木鞭,2件,鞭杆为圆树枝条制作,将折合缝制皮鞭稍打结缠捆在鞭杆上部,在杆顶端钻孔穿皮条,阻挡鞭稍脱落,根部削扁平,钻孔,鞭杆磨光。鞭杆长47.2、径1.6、鞭稍长57厘米(图一五,8)。

6.皮辔头,3件,均残。①为窄皮带挽制,衔残佚,木质马镳,为弧形串珠状,每个镳上有三孔,中间孔与马衔连接,余两孔与笼头缰绳连接,带宽0.8厘米; ②为宽皮带挽制,形状与上略同衔、镳均残,带宽3.2、马镳长17、宽1.5厘米;③马笼头上构件,圆饼形皮件套扣三支柱状皮革,每个皮柱顶端套有骨环。柄径5、柱长5、径1.2厘米(图一六,6)。

7.角锥(小觽),羚羊角加工磨制而成,柄雕马头形,并穿孔系有带活扣的皮绳,角较锐,通体光滑,出土时扣在皮弓箭袋上,俗称解结锥。长17.8、宽1.5厘米(图一五,4)。

8. 皮编草篓,中间夹芨芨草,用细皮条编织而成,通体涂黑色,呈近筒状,平底,提梁残断。出土时篓内盛满绿色大麻叶片和籽种。最大直径23.6、高23.2厘米(图一六,10)。

9.木箭,共5支,均为圆木削制,箭杆呈圆形,铤后端有0.5厘米“U”型的挂弦槽,箭头呈三棱形,脊线分明,锋利。①前端长5厘米未剔皮,并用宽1.4厘米羊皮粘固,插箭头孔呈圆形,杆长38、直径0.6、深3厘米,径0.7—1.2厘米(图一五,7)。②三翼前后错位分布,通长56、杆径0.7、箭头长5.8厘米(图一五,5)。③三翼前后并列,箭头和铤前端麻丝线缠扎。通长57.2、杆径0.6、箭头长3.1厘米(图一五,6)。

10.木盆,敛口,方唇,圜底,器表乌黑发亮。用圆木刻挖成,呈半球形体,大而厚重。外腹有一大一小两个成一组的四组鋬,小鋬用来固定用于加固木盆的牛皮带扣,大鋬则为了加固盆体。木盆曾经长期使用,底部己明显变簿,有一道裂纹。上缠扎有一周牛皮条。出土时里面还装有捣碎的大麻籽叶。可见原来是作臼使用的。高22.4、口径38厘米(图一五,14)。

11.木橛,共3根, 将柳树枝条一端削成锥尖状,棒体粗细均匀,未加工,保留原树皮,制作简单。长30.8、径1厘米(图一五,10)。

12.竖琴,用整块胡杨木刻挖成,基本完整,似经打磨抛光。由音箱、颈、弦杆、弦组成,音箱和颈连为一体,音箱上口平面长圆形,底部正中有三角形发音孔。口部蒙羊皮,蒙皮正中竖向穿一根加工好的柽柳棍,再用5个小枝等距分别穿在竖棍下,枝、棍交叉呈“十”字形露出蒙皮,再分别引一根用羊肠衣做的琴弦到弦轴上。琴弦仅存一根,但弦轴上有5道系弦磨痕。由音箱、颈、弦杆和弦组成,音箱与颈连为一体,用整块胡杨木刻挖而成,音箱上口平面长圆形,口蒙羊皮,一周粘着在音箱外沿上,蒙皮正中竖向穿着一根加工好的柽柳棍,再用5个小柽柳枝等距离支撑在棍下,枝棍交叉呈“十”字形,音箱底正中有三角形发音孔,颈呈圆柱形,颈首为圆角长方体,其上穿圆柱状弦杆。通长61.8厘米;音箱长30.6、宽9.9、深3.5厘米;弦杆高24.8、直径2.4厘米;颈长22.7、颈首长8.5厘米(图一五,1)。

13.皮袋,整块羊皮缝制,口小,底大,用皮条束腰捆扎,呈葫芦形。长8、现口径2、底径5厘米(图一六,2)。

14.木钉,树枝杆削制,一端削尖,呈扁锥状。长14、径0.6—0.8厘米(图一五,2)。

15.毛编织带,残,用两股毛线捻成的毛绳交错编织成,呈土黄色。残长37、宽2.8厘米。

16.皮扳指,整块羊皮仿人手指制作,板指背面用麻线,皮条作系扣绳。长5.3、宽3厘米(图一六,3)。

17.皮弓箭袋,用鞣制过的羊皮缝成,一个大袋外附一个小袋,边上由木撑板并在其上安装有牛皮带。长68.8、宽28.4厘米(图一六,7)。

18.陶器残片,为夹砂红陶,从器形可辨有缸、罐等腹部残片。无法修复,复原(图一五,13)。

19.毛编织带,红底上带连续的横折线纹。残长76、宽6.4厘米。

20.毛编织带,残段,红地,蓝色连续横折线纹。残长30、宽2厘米。

21.毛编织带,2段,红地,蓝色连续横折线纹。①.残长30、宽7厘米,②.残长25、宽7厘米。

22.毛编织带,褐色底蓝色斜线纹,残损严重,现存7段共145厘米。以一上一下的平纹编织法,在褐色地纹上显现出斜向的蓝色斜线纹饰形如“W”状。

23.毛纺织物,残片,有幅边,红、蓝方格纹。残长22、宽12厘米。

24.木钉,锥形,用木棍削成。长10.3、直径1.2厘米(图一五,3)。

25.皮辔头,牛皮革缝制,两端有死扣。长90、直径0.7厘米(图一六,5)。

26.皮辔头,其中的一部分,牛皮革双层缝制,边缘有截出的曲线和骨卯钉,连接一个有三爪的皮块,爪用骨铆钉和骨扣可与其它皮带扣连。长98、宽3.5厘米(图一六,8)。

27.皮辔头,牛皮革缝制,两端有扣结。长124.8、宽1厘米(图一六,4)。

28. 皮辔头,牛皮革制,上有扣环。长100.8、宽1.2厘米(图一六,9)。

29.长衣,蓝色褐饰绯蓝色缂毛开襟长衣残片。已残为3片,①长95、宽82厘米;②长70、宽64厘米;③长20、宽35厘米。残存前襟部分,用蓝色平纹毛织物缝制。细而致密的蓝色纬线覆盖了经线,织物表面呈现蓝色。幅宽42厘米。在肩部缝缀一块长30、宽约15厘米、以一上一下平纹为基础组织,运用通经断纬技法缂织成蓝、绯色相间的菱格形图案的缂毛织物。

30.毛编织带,红地蓝色方格纹编织带。比较完整,通长93厘米,宽8厘米。分别在两端编织出三个缨穗。

31.栽绒毯残片,长30、宽20厘米。以平纹为基础组织,将红、蓝两色绒纬,以马蹄扣法拴结在经线上,平均每10厘米有10排绒头。

32.毛编织带,用本色羊毛捻线做经线,用红色、蓝色、黄色缂织出折线和三角纹饰,残长25厘米,宽5厘米。

33.毛编织带,①黄棕色地黄色条纹编织带残长80厘米,宽5厘米,②长15厘米,宽5厘米,用褐色和橘黄色毛线编织成,为编织带收尾部分,将毛编织带分成三股,每股以编辫手法编制,在末端用毛本色线缝合成球形,多余部分呈穗状。

ⅠM157

位于墓地中部,东北邻ⅠM151,南邻ⅠM149。方向98度。B型,椭圆形竖穴土坑。地表为戈壁砂砾层。墓口己经露出地表。墓口长1.52、宽1.06米。墓壁地层多砂石,局部用土坯补砌。在距墓口深1.75米处有一层棚木,两根圆木南北向作横梁,两端插入墓壁中,木梁上东西向铺木棍,木棍上再铺苇席和草屑,然后用黄砂土覆盖填平。墓底呈圆角长方形,长径1.52、短径1.08、距地表深2.64米。四足木尸床上葬一中年男性,年龄40岁左右,头东脚西,侧身屈肢,双手置于胸前,面朝北。身上着皮衣,毛裤、脚穿皮靴,上缀饰铜扣。头戴冠饰和缀有海贝的彩色毛编织带和假发辨,颈系石串珠,左手臂戴皮射鞲,东南角有木鞭杆、木器柄、木橛、残弓、皮弓箭袋、毛织物和草编饰,胸前有皮囊和木盘,马尾缨络在胫骨处。西北角有绵羊头。墓葬西边有一儿童祔葬坑,近长方形,长0.84、宽0.64米,直壁平底,深0.6米。内葬1—2岁儿童1人,侧身屈肢,头向东(图一七)。

随葬品

随葬木、皮、毛、铜器及毛织物17件。

1.木冠饰,用一根细柽柳棍弯曲成型后插入芨芨草束中,外包裹黑色细毛毡,然后,下半部用鬃绳、上半部用毛线绳(单股,直达稍端)缠紧定型。使稍微前曲,微残断。残高41、下面直径3.3厘米(图一八,1)。

2.毛编织带,为了保存原形态,连头骨在一起,完整的绦带。红、黄、蓝三色毛线编织成,上面缀三、两成组的海贝,现存为出土时戴在一男性额头上的情形。长54.6、宽5厘米(图一八,10)。

3.皮射韝,红色牛皮制,圆筒形,有系带用于捆扎,一面有压出的三排成组的斜平行线。长18、直径7.2厘米(图一八,14)。

4.皮囊,羊皮缝制,呈椭圆形,束口,底部红色宽线画成十字纹。直径8.6、厚5.2厘米(图一八,16)。

5.皮靴,一双,其中一只残,有底、帮、面各一块牛皮革缝制。筒用羊皮,尖头,无后跟,尖面上缀有铜扣。长26.5、高26厘米(图一八,18、19)。

6.马尾缨络,原为马尾上的装饰,直接从马身上割下,还残存一截马的尾骨。马尾上缠有毛绦带,带稍有各色缨络,绦带外又缠铜片条带。马尾长26.8厘米(图一八,15)。

7.木鞭杆,为树枝条削制,杆两端削槽,系皮带,圆杆体上有黑彩线段,与皮带缠绕的轨迹相同。长36.8、直径1.3厘米(图一八,8)。

8.皮弓箭袋,羊皮革缝制,一边带有木撑板。长51.2、宽18厘米(图一八,19)。

9.木橛,柽柳棍一端削四棱尖状,棍体略弯曲。长55.4、径2.4-3.6厘米(图一八,9)。

10.铜扣,铸造,中间凸出,圆形,一周有花边,背有钮。直径1.9、厚0.6厘米(图一八,1)。

11.复合弓,仅存一截弓稍和弓弦,上面缠皮条。弓木骨角质。弓弦残长21.2厘米(图一八,11)。

12.木盘,圆木削刻挖制作,呈长方形,敞口,浅腹,圜底,反扣底为俎,边壁有一小圆孔。口径17—23.9、高4厘米(图一八,6)。

13.珠饰,共6个,均呈管状:①绿松石一件,呈椭圆形管状。高1、径0.4—0.78厘米(图一八,4)。②月白色三件,呈圆管状。高0.35、径0.7厘米(图一八,2)。③绿松石两件,呈圆管状。高0.48、径0.45厘米(图一八,3)。

14.长裤,蓝地红黄格纹斜褐,残存一条裤腿,残长126、宽70厘米。缝制此裤的毛织物是由相间排列的黄、棕色经线与黄色纬线相交成裤子的臀部和裤脚。裤腿部分使用相同的经线,与蓝色纬线交织成深浅不同的方格,再横向织入黄色和红色纬线形成蓝地黄红格纹;然后,缝缀黄地棕色条纹的“十”字形裤裆。裤脚下端缝饰蓝色编织带。

15.毛编织带,残,用红、蓝色多股毛线辫成,作发辫装饰。长21.2、宽2.5厘米。

16.木器柄,为树枝条削制,钩尖削制,锐利。长27、直径0.7厘米(一八,7)。

17.草编饰,金黄色,手编呈多棱体形。高1.7、宽1.1厘米(图一八,5)。

18.毛穗,4条,用双色毛线编结成(红色和蓝色)。用于衣边和毛绦带上。最长的一根长26厘米。

C型,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葬

ⅠM169

位于墓地中部偏东,西北邻ⅠM168,南邻ⅠM166。方向90度。C型,长方形竖穴土坑,直壁。墓口距地表深0.12米,墓长1.4、宽0.8、深1.09米。墓底铺苇草,内葬中年男性1人,40-50岁,头东脚西,仰身,下肢上屈,右腿旁有羊头1个。人骨右侧放置陶碗、陶圈足盘各1件,左肩部出土木扣1件(图一九)。

随葬品

随葬陶、木器3件。

1.陶碗,夹砂红陶,敞口,上腹微鼓,下腹斜收,小平底,肩部有横耳。内外沿均饰锯齿纹.口径13.2、腹径13.6、底径5.7、高7.5厘米(图二〇,2)。

2.陶圈足盘,夹砂红陶,圆唇,折腹,喇叭形圈足,沿腹间有宽带耳。口内沿饰锯齿纹,器表绘细长倒三角竖条纹,竖条间隔饰“×”纹,耳面绘“×”纹。高13.6、口径19.7、足径13.8厘米(图二〇,3)。

3.木扣,圆木削制,呈亚腰圆柱形。长7、直径1.6— 2.2厘米(图二〇,1)。

ⅠM189

位于墓地中北部西缘,南邻ⅠM183,东邻ⅠM182。方向113度。C型,圆角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口距地表深0.12米,墓口长1.58、宽0.98米。直壁深1.09米。墓被盗扰,墓底有两具凌乱的人骨架,两个人头颅分别位于墓底南北壁下,骨骼残失缺多,北面为A,中年男性,40—50岁;南面为B,成年男性。葬式不明,无葬具。随葬的木盘、木碗、木箭之一位于西北部,木弓、木箭、弓弦、骨马镳、皮具、皮辔头位于南部;木钉、木器具、木橛、木鞭杆、铜环饰、栽绒毛毯等位于东南部,铜马衔在中间(图二一)。

随葬品

随葬木、铜、骨、皮质和毛纺织器物17件,和人骨分散在墓底。

1.木箭,2件,①圆木削制,圆铤杆后端残,箭头呈四棱锥体,单翼,残长18.3、头长3.6厘米(图二二,6);②箭头,骨质,铤残,箭头呈扁锥状,一侧脊线锋利,单翼.残长5.3、头长2.9厘米(图二二,7)。

2.木盘,平面呈长条形,两端起弧,敞口,斜腹,平底,边壁有小圆孔。口长径35.8、短径13.8、高5.7厘米(图二二,10)。

3.木箭,共5支,两支残,圆箭杆后端有挂弦凹槽,箭杆通体光滑;箭头形制可分Ⅰ、Ⅱ两式:①Ⅰ式,呈小锥状,较短,长62、杆径0.7、头长1.3厘米(图二二,18)。②Ⅱ式两件,头呈四棱锥体,较短,单翼,头、翼间缠细皮绳长62、杆径0.6、头长7厘米(图二二,19)。

4.复合弓,残节,截面半圆形,弓梢较细。残长62.8、径0.8—1.6厘米(图二二,16)。

5.木钉,一端削尖,为树枝条削制。长14、径1厘米(图二二,17)。

6.木碗,圆木刻挖削制,敞口,小平底,口沿有小鋬,小鋬下钻一小圆孔,制作粗糙。口径12.6-14、高9.6厘米(图二二,1)。

7.骨马镳,2件,动物角磨制。①呈规整的四棱体,钻三孔,镳面阴刻卷云纹,长16.6、宽2、厚1.1厘米(图二二,2); ②呈四棱角锥形,钻三孔,素面,长16、宽1.4、厚1.2厘米(图二二,3)。

8.皮辔头,马具,窄皮带套栓宽皮带,宽带后端残,前端呈三角形。窄带长43.5、宽0.6厘米;宽带残长11.8、宽3厘米(图二二,14)。

9.木橛,柽柳枝条一端剔皮削尖,橛弯曲,截面呈不规则的三棱状。长36.8、径1.6—2.6厘米(图二二,15)。

10.铜马衔,双环相套接,外端近梯形孔。通长20、宽2.7厘米(图二二,9)。

11.皮辔头,用牛皮条绑接成,残,有些用结扣做装饰。皮条宽0.3-0.9厘米(图二二,5)。

12.弓弦,用牛筋拧成,端头有环,可挂在弓鞘上。残断。残长9.7、直径0.4厘米(图二二,4)。

13.铜环饰,锻打成,薄片环球形,椭圆。长径2.3、厚0.1厘米(图二二,8)。

14.木鞭杆,树枝条削制、剔皮,两端削斜槽。长40.2、径1.2厘米(图二二,11)。

15.木器具,为柽柳枝条削制,剔皮、两端有树节结,体呈紫红色,长41.2、径0.8厘米(图二二,12)。

16.木橛,柽柳树枝削制而成,一端削尖锥状。长35.8、径0.9厘米(图二二,13)。

17.栽绒毛毯,两块,红蓝色变体水波纹栽绒毯,①长53、宽49.5厘米;②长20.2、宽15.3厘米原白色经线以Z向加捻,双股合并;地纬为单股,S向加捻。红、蓝、黄、绿色绒头,以马蹄扣法拴结在经线上,在红地上显出蓝、绿、黄色变体水波纹纹样。

ⅠM195

位于墓地最北端,东南邻ⅠM194和ⅠM190。方向123度。C型,长方形竖穴土坑,直壁。地表呈西高东低的斜坡状,表层为戈壁砂砾层。墓口距地表深0.18-0.25米,墓口长1.62、宽1米。填土中含有干草、骆驼刺、芦苇杆、土块及碎陶片等。墓底长1.55、宽1、深1-1.09米。墓底人骨凌乱,在人的股骨旁出土两个人头颅,东面为A男性,西面B为女性,均为壮年,骨骼缺失多,葬式不明。墓底有干草屑。陶单耳壶、木盘、皮靴在西头,另有砺石、铜刀、皮弓箭袋、陶器耳位于东南部,皮衣袖和皮射鞲在东北部(图二三)。

随葬品

随葬陶、石、铜、木、皮质器物12件。

1.陶单耳壶,夹砂红陶,方唇,敞口,长颈,鼓腹,颈肩有单耳。内沿饰垂帐纹,外沿饰锯齿纹,颈部绘一周线纹,腹部饰折线纹,耳面绘两族斜线纹。口径10.2、腹径20.3、高24.4厘米(图二四,9)。

2.木盘,圆木刻挖削制,平面呈椭圆形,敞口,浅腹,平底。 边壁有一小圆孔,底反扣为俎,有剁痕,保存完整。口径29.5—41.5、高6.4厘米(图二四,3)。

3.皮靴,牛皮革缝制,靴底有补丁。底长29厘米(图二四,2)。

4.砺石,黑砂石,呈长方形,一面由于研磨,凹陷,通体光滑。长13.2、宽8、厚2厘米(图二四,12)。

5.砺石,黑砂石,略呈楔形,通体光滑。长14.2、宽7、厚3.3厘米(图二四,11)。

6.铜刀,长条形,直柄直刃微弧,圆首,有穿。长20.7、宽1.6厘米(图二四,4)。

7.砺石,呈长方形,后端钻一圆孔,石质细腻。长12.1、宽2.7、厚1厘米(图二四,6)。

8.陶器耳,夹砂红陶,仅存耳部残片,宽带状耳。高20、宽20、厚0.8厘米(图二四,10)。

9.皮弓箭袋,羊皮革缝制,一边绑有圆木棍制作的支撑木,上系牛皮带。长64.2、宽16厘米(图二四,8)。

10.皮弓箭袋,仅存盛弓的部分,缺箭袋和撑板。羊皮革缝制,下尖上宽,近三角形。长59.2、宽25.2厘米(图二四,7)。

11.皮衣袖,羊皮缝制,筒形,为一件皮大衣的部分。长39、直径8.3厘米(图二四,5)。

12.皮射鞲,用牛的皮革制成,整块对折缝合。长15.2、宽7厘米(图二四,1)。

ⅡM14

位于墓地中部探方内,西邻ⅡM178,北邻ⅡM10。方向115度。C型,长方形圆角竖穴土坑,直壁。墓口长1.63、宽0.9、深1.2米。墓内填土中夹有芦苇。墓被盗掘,墓底有木尸床,床仅存框架,床面已残朽无存,木床长1.18、宽0.49、高0.2米。单人葬,人骨架落于床下,颅骨在床外东北角,面向下,中年男性,40—50岁。北部有取火板、铜马衔、骨马镳2件、木扣,复合弓在床中间;木撑板在东头;木箭和木取火棍在南边(图二五)。

随葬品

共出土木器、骨器、铜器10件。

1.木取火板,木取火板呈圆角长方形,一端残,现存钻火孔7个,圆形,孔内有黑色碳迹,板残长27.6、宽2.8厘米(图二六,7)。

2.铜马衔,由两部分组成,接处为圆环套接,另一端为扁状呈马镫形,中有圆形镂孔。残长20.1、径1.6厘米(图二六,4)。

3.骨马镳,角形,一端截面为方形,一端截面为圆形,有尖,钻有三孔,上穿有牛筋绳,表面磨光。长14、径1.6厘米(图二六,8)。

4.木扣,2件,①木条削刻而成,一件纵截面呈“工”字形(图二六,2),②一件呈“凹”字形。长5.3-5.5、径0.7-1.2厘米(图二六,3)。

5.复合弓,残。中间为韧木片,上下贴以骨胶片,外面包有牛筋片,再缠以牛筋绳,其外又包有牛筋片。长70.4、宽2.4、厚1.6厘米(图二六,10)。

6.木撑板,长方弧脊形,一头宽一头窄,上有钻孔14个,呈折线状分布。长48.8、宽2.2、厚0.8厘米(图二六,9)。

7.箭,木杆,骨箭头,用线捆绑后刷胶。镞三棱形,略显尾翼,上面涂抹有黑色物质。残长32、直径0.7、箭头长3.4厘米(图二六,5)。

8.骨马镳,圆柱体形,两端亦弧。钻有3孔。通体光滑。长10、直径1.5厘米(图二六,1)。

9.木取火棍,木取火杆截面为圆形,两端呈圆弧状,上有碳迹。杆长30.8、径0.6厘米(图二六,6)。

ⅡM60

位于墓地中南部,西南邻ⅡM61,东北邻M62。方向103度。C型,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口距地深0.16米。墓长1.52、宽0.84、深1.33米。墓内填满黄砂土,内含土坯块和草屑。墓底有人骨一具,头东脚西,仰身,下肢上屈,双手置于腹部,外披毛皮大衣(10),内穿红色毛布衣,平纹、线细、稀而薄。壮年男性,年龄25—35岁,单人葬。东南角木盘(7)内盛有羊的头骨和脊椎骨。脚下西北角有一个羊头。墓南面从东向西依次有陶双耳罐、皮具、木钉,陶单耳罐、毛织物和毛编织带在中间,陶圈足罐、陶单耳罐、木梳、木纺轮在墓的北壁边(图二七)。

随葬品

随葬陶、木、皮、毛质器物共9件。

1.陶双耳罐,夹砂红陶,方唇,敞口,腹微豉,大平底,上腹部有两个对称的宽带耳。内口沿饰锯齿纹,外沿饰水波纹,腹部饰大三角纹,三角内填菱形格纹。口径12.4、底径9.8、高16.2厘米(图二八,10)。

2.陶单耳罐,夹砂红陶,口部有单耳的一面部分残,圆唇,敞口,颈微束,鼓腹,圜底。口沿内饰锯齿纹,口沿外饰横向条纹。颈下部饰窄带一周,向下连接正反相间的变形涡纹(扭曲三角纹)。口径8.8、腹径11.6、高12.2厘米(图二八,7)。

3.陶圈足罐,夹砂红陶,方唇,口微敞,球形腹,喇叭状矮圈足。腹部有对称肓鼻,单横耳已残。内、外沿饰锯齿纹,腹部饰平行线纹,中间填水波纹。口径8.8、腹径10.8、足径7.4、高9.9厘米(图二八,5)。

4.陶单耳罐,夹砂红陶,圆唇,敞口,圆鼓腹,平底,沿至下腹有一带状耳,器表一侧有烟炱。口径6.8、底径4.8、高8厘米(图二八,9)。

5.木梳,梳背为圆棍状,一侧凿嵌齿凹槽,齿均残失。残长1.2、宽9.5、厚1.3厘米(图二八,2)。

6.木纺轮,木线轴残存部分呈锥状,轮呈半球形。线轴残长11.9、径0.6厘米,轮径3.6、厚1.4厘米(图二八,3)。

7.木盘,圆木刻、削制作,口略呈椭圆形,方沿,浅腹,圜底,沿下一个横鋬,上有一竖孔,孔内存少许皮带,当木盘倒扣下时,外底作砧板使用,有刀剁痕。口长径40、短径36.4、高9.2厘米(图二八,8)。

8.皮具,残,用宽牛皮带对折缝制,呈扁棱状,应为马具。残长15、宽2厘米(图二八,1)。

9.木钉,呈多棱锥状,尖较钝。长15、径0.8-1.2厘米(图二八,4)。

10.皮衣袖,用鞣制过的羊皮缝制,存2只,其中右袖口前端缝合封住,在一侧面开一圆形口,上加缝长10厘米的侧袖(用于防寒)。其一残长98厘米(图二八,6)。

11.毛纺织物,红色褐残片,平纹组织。匹染为红色。长19、宽29厘米。

12.毛编织带,黄棕色,残为3段,2/2斜编法,表面呈黄、棕斜向条纹相错排列。连接起来长45、宽2.5厘米。

ⅡM86

位于墓地西北部边沿,南邻ⅡM53,东邻ⅡM97。方向105度。C型,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口呈东宽西窄的圆角梯形。墓口距地表深0.3米,墓口长1.8、西宽0.7、东宽0.89米。底长1.76、宽0.88、深1.21米。墓底放置四足木尸床,床面用细木棍铺成,床长1.43、宽0.59、高0.17米。床北沿中部有一人颅骨,下颌骨脱落,位于头骨东侧,床上及周围散见人肢骨和其它骨骼残块,单人葬,中年男性,35-40岁。床下西边有残朽的皮靴,除陶釜出土于西北角外,还有木盘、砺石、骨梳和骨锥均位于床西部(图二九)。

随葬品

共出土木、骨、陶、石器5件。

1.木盘,平面呈长椭圆形,短边沿角厚,底背面有刀剁痕。口长径45.2、短径15.2、高5厘米(图三〇,5)。

2.骨梳,牛角刻制,呈纵长方形,齿残断严重。长5.4、宽4.5、厚0.8、齿长2.4厘米(图三〇,2)。

3.陶釜,夹砂灰陶,方唇,敞口,圆腹较深,矮小的假圈足,肩部有一横耳,由于横耳对称的一边残,是否有耳不详,素面。口径23.2、腹径27.2、底径7.2、高29厘米(图三〇,4)。

4.砺石,砂岩质,呈椭圆扁体,后端钻有穿系孔。长8.1、宽4.2、厚2厘米(图三〇,1)。

5.骨锥,呈扁锥体,后端钻有小圆孔,尖较钝,通体光滑。长9.1、直径0.5-0.7厘米(图三〇,3)。

ⅡM154

位于墓地西部南边沿,北邻ⅡM155。方向105度。C型,竖穴土坑,近直壁口底略有差别。墓口长1.65、宽1.21、距地表深0.13-0.18米。填土中夹有碎石块、土坯残块等。墓底长1.61、宽1.2、深1.33米。墓内有两层人骨架,上层骨架A位于距墓口深0.6米处,单人葬,头东脚西,仰身屈肢,双手置于腹部,中年女性,35-40岁,无随葬品;下层骨架位于墓底,共有3人,其中2个人骨架叠压放置,B.头向东,仰身屈肢,成年女性;C.颅骨和部分长骨在墓中间,二次葬,未成年女性,14-16岁;D.头西脚东,仰身上屈下肢,成年男性。该墓上下两层,共埋葬4人,一男三女,有二次葬,无葬具。C颅骨旁有串珠和木盘,其余的随葬品都在北面,从东向西依次为陶单耳壶、陶圈足盘、陶碗、木纺轮、木盘、陶单耳壶、陶单耳杯、陶单耳杯、陶带流杯(图三一)。

随葬品

上下两层骨架随葬陶、石、木器共11件,陶器均为夹砂红陶。

1.串珠,由354颗大小不等的琉璃、玛瑙珠串连而成。分别有紫色、绿色、黄色、蓝色和橙色等。出土时孔中毛绳残朽。长54厘米(图三二,3)。

2.陶碗,手工捏制,个体较小,圆唇,敞口,深腹,平底,素面。高3.5、口径6.7、底径3.8厘米(图三二,5)。

3.陶圈足盘,方唇,折沿,圆浅腹,内圜底,高圈足,单耳。沿下饰锯齿纹,腹部饰涡纹,内填斜平行线纹,圈足下部饰一周三角纹。口径21.6、足径13.7、高23.1厘米(图三二,10)。

4.陶单耳壶,方唇,直口,细颈较长,垂腹,小平底,宽带状耳,腹部另一侧有月牙形鋬。口内沿饰锯齿纹,外沿饰网纹,三角纹下有一圈粗横线;上腹饰连续三角平行线纹;下腹饰连续的圆环图案,圆环内填饰平行线;耳面两侧绘锯齿纹。口径9.6、最大腹径19、底径8.2、高21.6厘米(图三二,11)。

5.木纺轮,纺轮为圆饼状,一面平,一面呈弧形;线轴一端削尖。线轴长42、径0.6-1.1、轮径5.3、厚1.76厘米(图三二,1)。

6.木盘,平面近长方形,长边较直,短边起拱。敞口,短边沿宽,浅腹,平底。底有刀剁痕。高4、长30.2、宽15.5厘米(图三二,2)。

7.陶单耳壶,夹砂红陶,侈口,长颈微束,圆腹,器底略内凹,单宽耳由颈部翻至腹部。素面。口径7.5、底径4.4、高13.6(图三二,9)。

8.陶单耳罐,圆唇,敞口,长颈微束,垂腹,圜底。单耳由口沿翻至腹部,最大径在腹部。口径8、高11.1厘米(图三二,8)。

9.陶单耳杯,圆唇,侈口,圆腹,圜底,单宽耳由沿翻至腹部。口径5.6、高7.5厘米(图三二,4)。

10.陶带流杯,圆唇,敞口,束颈,圆腹,小平底,口内侧呈90度角有一宽流,单耳由沿翻至上腹部。口径5.2、底径3.6、流宽3.2、高9.9厘米(图三二,7)。

11.木盘,平面呈长方形,短边,沿较宽,壁较厚,方唇,浅腹,平底。制作粗糙。口长40.6、宽18、高5.1厘米(图三二,6)。

ⅡM202

位于墓地东南部,北邻ⅡM201,西南邻ⅡM70。方向102度。C型,长方形竖穴土坑,直壁。墓口距地表深0.2米。墓长1.61、宽0.9-1.03米,深1.21米。填土中夹有土坯块。墓底有人骨1具,头东脚西,仰身屈肢,面上,双臂弯曲,双手置于胸部,左腿上屈倒靠在墓南壁上,右腿向内拳曲。中年男性,年龄50岁左右。无葬具。颅骨左侧墓东南角放置木盆1件,盆内盛有羊椎骨,木盆西侧放有陶单耳罐1件,右腿膝部放陶釜,陶釜旁陶单耳杯、陶双耳杯,石杵位于人右股骨北侧(图三三)。

随葬品

共出土陶、木、石器6件,陶器均为夹砂红陶。

1.陶釜,圆唇,广口,深圆腹,小平底。颈肩处有一周附加堆锯齿纹,最大腹部有对称的两个小耳,器表有烟炱。口径23、底径10.88、高37.2厘米(图三四,6)。

2.陶单耳杯,圆唇,直口,鼓腹,圜底,单耳由口沿下翻至腹部。口沿上有墨彩一周,器表通体饰纵向窄条纹,较密集,耳部饰两条纵向窄条纹。口径8.5、高11厘米(图三四,4)。

3.陶双系罐,方唇,口微敛,垂腹,圜底,近平。口沿下有对称双耳。口径3.9、高4.6厘米(图三四,1)。

4.木盆,圆木掏挖刻削而成,平面近圆形,平沿直口,深腹,圜底,口沿下原有把手,已残,惟见插柄的槽痕。口径27.4-27.6、高10.8厘米(图三四,5)。

5.陶单耳罐,方唇,直口,短颈,鼓腹,小平底,单耳由口沿下翻至腹部。口径7.6、高9.4、通高10厘米(图三四,2)。

6.石杵,一面较平,上有红色染料遗留。长12.8、宽5.6、厚4.2厘米(图三四,3)。

D型,偏室墓葬

ⅢM1

位于墓地北部,东邻ⅢM49,北为坎儿井。方向93度。D型,竖穴偏室。墓口距地表深0.2米,竖穴墓道呈长方形,直壁,长2.2、宽1、深1.61米。墓道底北壁掏挖偏室,进深0.68米,弧形顶,平面呈东宽西窄的不规则梯形,长2.22、宽0.45-1.07、顶高0.62、深1.81米,墓室底比墓道底深,形成生土台,高0.2米。在墓口下0.6米深处发现一具马的骨架,骨架已被扰动,较乱,原来应是一具完整的马骨,但缺颅骨。偏室内有两具人骨架,靠墓口A骨架保存较完整,仰身直肢,头东脚西,面向上,为青年男性,18-22岁。内侧骨架B残缺不全,头骨移位,头西,面向上,青年女性,14-18岁。墓室填土中夹有骆驼刺,小石块,沙粒等。随葬器物均在偏室内人骨架周围,骨马镳、铁马衔、骨扣、珠饰在西部A骨架脚下,铜扣和皮带、木箭、木盘、复合弓、木撑板在B骨架所处位置,木单耳杯、毛发罩、毛编织带在A骨架旁颅骨前,A骨架腰间有1件皮扣。(图七三五)。

随葬品

共出土铜、铁、骨、木、石质器物和皮制品、毛织物计14件。

1.铁马衔,铁质,相似的2件中间由两个小环套接,中间连杆为圆柱状,两端为较大的椭圆形环,与骨马镳、辔头连接。单个长10.2、通长19.8、大环直径3.1、小环直径1.9厘米(图七九三,12)。

2.骨马镳,一对,均为兽骨制作,形状相似,扁圆长条形微曲,每只镳面上有两个长圆形孔。长14.2、宽1.9、厚0.8厘米(图三六,7)。

3.珠饰,共40颗,原用毛线串连在一起,现串线残断。珠饰均为石质,其形状有管状和圆珠两种,颜色有翠绿、深绿、灰、白等。①:直径0.66、高0.56厘米(图三六,4);②:直径0.73、高0.4厘米(图三六,5)。

4.木箭,圆木箭杆后端有“U”形挂弦的凹槽,木箭头呈三棱锥状,尖较钝。通长81.3、杆直径0.8、箭头长3.7厘米(图三六,20)。

5.木单耳罐,圆木挖、削制作,圆唇,直口,球形腹,圜底。腹部有环状单耳,素面。口径8.9、腹径11.9、高10.5厘米(图三六,15)。

6.木盘,圆木削、挖制作,平面略呈长方形,短边起拱,方沿,敞口,浅腹,底略呈弧形(短边)。长边壁中部有圆孔,内穿皮条,素面。长25.1、宽17、高4.5厘米(图三六,17)。

7.皮扣,皮质,2件。呈上圆下方的长条形,上方刻横向椭圆形孔,下端刻长方形孔,孔内穿细皮带并与宽皮带相连接,扣面涂黑色,并钻有多孔,与扣背面宽皮带相串联。①长11.6、宽5.7、厚0.6(图三六,8)。②长13.9、宽5、厚0.7厘米(图三六,9)。

8.复合弓,残段,用复合材料制成,中间用绣线菊木片,内贴牛角片,外缠牛筋绳。呈拱弧形。残长24.5、宽1.9、厚0.6厘米(图三六,18)。

9.木撑板,胡杨木质,呈长条形,一边抹棱,一边钻有间距相等的11个小圆孔,一端有倒棱,呈半弧状,另一端残。残长46.3、宽2.3、厚0.6厘米(图三六,19)。

10.铜扣,2件,均呈长方形薄铜片,其中一件一端刻横向长方形孔,另端钻小圆孔;另一件,两端各钻一小圆孔。①长6、宽4.6、厚0.2(图三六,10)。②长5.9、宽4.7、厚0.2厘米(图三六,11)。

11.骨扣,动物骨骼加工制作,串联在一起。按性质可分Ⅲ式:Ⅰ式;2件,弧形环状,有两个椭圆形孔,长6.6,宽1.4—3.5厘米(图三六,6);Ⅱ式,8件,圆珠形,高1.2、径1.8厘米(图三六,1、2);Ⅲ式,1件,鸡心形,高2.4、宽1.7、厚1厘米(图三六,3)。

12.皮带,残段,牛皮制,长条形,上残留4孔。残长24.8、宽2.8厘米(图三六,14)。

13.毛发罩,用黑色毛线编织成大菱格状,罩在头发上,仅残存一部分(图三六,16)。

14毛编织带,用多股毛线编织成。有结扣绑在一起,上面连有皮条。宽1.3厘米(图三六,13)。

ⅢM18

位于墓地东北部,南邻ⅢM22。方向26度。D型,竖穴偏室。墓口距地表深0.21米,竖穴墓道呈长方形,四壁直,长1.76、宽0.56、深0.99米。墓道底西壁掏挖偏室,进深0.92米,弧形顶,平面呈近长方形,长1.83、宽1.38、顶高0.52米、底深1.28米。墓室底比墓道底深,形成生土台高0.39米。墓室口用9根木棒斜立封堵,外覆苇席,再填沙土。墓室内并排陈置3具人骨架,均仰身直肢,保存较完整,靠墓室口为男性约45岁,中间为男性约25岁,内侧为女性,年龄约12-15岁。中间男性头顶有木冠饰,内插木棍,棍一端绕缠毛线,头枕皮枕,身着皮衣,脚穿皮靴,均已朽残;另一男性左侧置弓、箭、取火器;女性旁有木盘、皮盒、陶杯等(图三七)。

随葬品

墓室内出土木、陶、石饰、金器、皮制品和毛织物共计24件。

1.木盘,圆木刻挖削制,呈圆角长方形,两端起弧,敞口,浅腹,平底。底反扣为俎,有刀剁痕。口沿扭曲变形,高低不平。口径19.9—49.6、高6厘米(图三八,16)。

2.陶钵,夹砂红陶,敛口,斜沿微外折,弧腹,圜底。 口径16.1、高6.9厘米(图三八,15)。

3.陶单耳杯,夹砂褐陶,近直口,圆腹,小平底,单耳残,素面,器表有烟迹。口径7.2、底径5、高7.2厘米(图三八,13)。

4.皮弓箭袋,残,羊皮缝制,带木撑板,撑板较长,上有穿孔系带,与皮囊连结。该撑板顶端有一排10个取火钻孔,所用木料与取火板相同。袋宽11.8、撑板长81.4、宽4.2厘米(图三八,17)。

5.木箭,圆木箭杆光滑,后端有“U”形挂线凹槽,头呈四棱锥状,尖较纯。通长83.7、径0.84、头长6.4厘米(图三八,18)。

6.复合弓,五曲,中间为厚1厘米左右的韧木片,两边夹粘牛角片,外包一层牛筋片,再缠扎牛筋绳。三角形弓梢呈倒钩状,背部有凹槽,以固弦。弓弦用牛筋合成,两端有扣,以利挂在弓梢上。长117.4、宽2.6厘米(图三八,19)。

7.木取火板,薄木板制作,弯曲成钩形,一边沿有6个刻槽,其中4个使用成圆孔状。长8.1、宽1.8、厚1.8厘米(图三八,9)。

8.皮弓箭袋,残,袋体用野羊皮缝制,袋底用牛皮,上面扎出成排的三角孔。残长37.5、底宽14.9厘米(图三八,14)。

9.石杵,灰砂岩,呈圆角长方形,下端呈刃状。长14.4、宽7.4、厚4.4厘米(图三八,8)。

10.皮枕,长条扁平状,用羊皮缝制,内装碎皮条。长24、宽7.5厘米(图三八,10)。

11.陶单耳杯,侈口,尖圆唇,鼓腹,圜底,单耳由沿上扬翻至腹部,通体施红衣。口径5.8、腹径7、高5.6厘米(图三八,12)。

12.木盒,方木挖削制作,有盖,呈长方体。抹棱沿,木盖为长方形木板,一侧钻两孔穿两条皮绳与盒体连结,为上翻盖。盒体直口,平沿,直腹,平底。盒底内铺垫两片毛织品。长9.3、宽5.8、高3.7厘米(图三八,3)。

13.皮刀鞘,整块鞣制牛皮裁剪,用牛筋线缝制,一边呈连弧状,上端口部穿羊皮系带,系带套一圆铁环。长25.5、宽4厘米(图三八,5)。

14.毛布袋,红色绒面毛布缝制。近长方形,长10.2、宽4.6厘米(图三八,4)。

15.绿松石饰,绿松石,呈不规则椭圆形,器上方钻一小圆孔。长2.3、宽2、厚0.6厘米(图三八,6)。

16.木冠饰,薄木板粘合而成,尖锥形体。底部近方形,内空,一面平,余面呈半圆形,上有对称二圆孔。半圆面上方镶装有三角形翼,薄木片制,通体黑色,尖顶残留纺织物。出土时底部内插一根方木条,木条顶缠毛线绳,内有人的毛发,另一端亦缠有线绳。底口边长5.2、通高61.6、木条边长1.2、通长26厘米(图三八,2)。

17.皮靴,单只,连裤腿,靴面和底为牛皮,筒部用羊皮缝制。通长98、靴长27.9厘米(图三八,7)。

18.石杵,选天然砾石使用,略呈长方体。长11.6、宽7、厚4.5厘米(图三八,8)。

19.石磨盘,选扁平的天然砾石磨成,背面微凸,正面平,有磨痕。残长13.4、宽11.2、厚2.8厘米(图三八,10)。

20.金饰件,金箔卷制,呈管状,有小孔。似圆杆状器物外包金饰件。高3.2、径1厘米(图三八,1)。

21.腰带,黄地方格纹编织带,现存2段,一端缝有棕色褐边,上系结皮扣,距此不远处亦有一系扣皮扣;另一端缝缀一小段辫式带,其中②另一端缝缀长35.5厘米的棕色褐布。1/1绕编法。①长45.5、宽5.2;②长45.5、宽5.2厘米。

22.长衣,棕色套头褐衣残片,衣残片为平纹组织,领口、袖口缝缀有宽1.5厘米的红色编织带,在肩部、袖头和前身正中处压缀有宽0.5厘米的红色编织带,残片上面保存幅边和幅宽。长72、宽51厘米。

23.长衣,棕色褐残衣片,平纹组织,由4片竖向不规则缝合而成。长60、宽49厘米。

24.长裙,红黄色接裙残,裙残为平纹原组织的匹染布,该裙现由4块布横向接缝而成顺序为红色、黄色、红色、黄色,其中,第四块黄色残存较少,表中只按从上而下的次序列了3组。长138、宽118厘米。

ⅢM39

位于墓地北部,南邻坎儿井,西南邻ⅢM01,东北邻ⅢM49。方向80度。D型,竖穴偏室。墓口距地表深0.11米,竖穴墓道呈长方形,直壁,长2.1、宽0.69、深1.2米。墓道底北壁开挖偏室,进深0.52米,弧顶,呈长方形,长2.1、宽0.73、顶高0.46、底深1.4米。墓室底比墓道底深,形成生土台高0.2米。偏室内放置人骨一具,仰身,头东,面北,下肢骨斜置于盆骨上,仰身屈肢葬,青年,15-17岁。填土中夹有骆驼刺,砂石等(图三九)。

随葬品

墓室内出土陶器、木器共计10件,除弓位于人左侧,撑板在腿骨位置外,余均位于人头顶部。

1.木勺,圆木挖削而成,方唇,直口,圆腹,圜底,呈半球形体,腹中部有一曲柄,柄中部有穿孔,一侧口沿磨损严重。口径11.9、柄长5.8、高7.3厘米(图四〇,5)。

2.陶单耳杯,夹砂红陶,圆唇,直口,垂腹,圜底。沿下腹部有单耳。口径7.1、高8.6厘米(图四〇,4)。

3.陶单耳杯,泥质红陶,圆唇,敞口,高领,垂腹,腹部有一单耳。口径7.2、高13.3厘米(图四〇,6)。

4.陶钵,夹砂红陶,尖圆唇,宽沿,微斜折,敛口,圆腹,圜底近平。通体施红陶衣,器形规整。口径18、高6.5厘米(图四〇,7)。

5.陶单耳杯,夹砂红陶,圆唇,敛口,弧腹,平底,口沿下有横鋬,上有穿孔。口径7.9、底径6.4、高6厘米(图四〇,1)。

6.木盘,圆木刻挖削制,呈椭圆形,敞口,浅直腹,平底,一侧边壁有穿绳小孔,底反扣为俎,有刀剁痕。长27、宽19.7、高5.8厘米(图四〇,8)。

7.复合弓,残,弓中部为绣线菊木片,两边夹粘牛角,外用牛筋线缠扎,再用皮带缠裹,弓稍两侧夹粘牛角,现残状为二曲。残长75、宽3.2、厚1.8厘米(图四〇,9)。

8.皮囊,用整块羊皮缝制,呈扁长体。囊表面上半部线绣卷云纹,下半部缝制动物皮毛作装饰。宽7、高7.2厘米(图四〇,2)。

9.铁刀,呈长方形,尖头,直柄,柄较宽,柄首有长方形孔,弧刃,刃尖锐利。出土时装在皮囊里。长12.3、宽1.6、厚0.4厘米(图四〇,3)。

10.木撑板,呈长条形,一端切齐,另端呈弧刃形。板上有穿孔28个,个别孔内还穿有牛皮绳。长85、宽2.8厘米(图四〇,10)。

六、墓葬分期、文化性质和年代

(一)、墓葬的类型、演变规律和在墓地的分布区域

洋海三处墓地虽然相对独立,但在文化性质上是一致的。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墓地都分布在山前戈壁地带的黄土梁上,互相邻近。

2、墓地的墓葬布局相似,各墓地墓与墓的间距相差甚微。

3、随葬品及随葬品所反映的生产方式、文化习俗相同。

4、三处墓地都使用带纹样的土坯。二、三号墓地都有形状相同的“坎土曼”状土块。

5、从已经发掘过的墓葬情况分析,洋海三处墓地的墓葬结构可分成5种类型,即为A型,椭圆形竖穴二层台墓。B型,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C型,竖穴墓,包括口和底大小相当的直壁墓,口大底小的敞口墓和口小底大的袋状墓。D型,竖穴偏室墓。包括竖穴单偏室和双偏室墓。三处墓地都有B、C、D型墓,而且各型墓在墓地的分布位置也一致。Ⅰ号墓地有A型墓,另两处墓地未发现。Ⅰ号墓地B型墓葬比较多,Ⅱ号墓地C型墓葬特别多,Ⅲ号墓地D型墓多。Ⅱ、Ⅲ号墓地B型墓葬数量很少。

6、同型墓的葬俗、葬式、随葬器物相似或相近。

首先从墓葬类型入手作分期研究。上述三处大型墓地文化性质的一致加上有连贯性而无缺环,在墓葬分期和综合分析研究中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这4种类型的墓葬按结构可以排出逻辑发展序列(按字母的顺序,当然,这个逻辑序列也可能是反方向的),即A→B→C→D。

A型墓中很少有陶器出土,更缺乏彩陶,而铜器相对要多一些。尤其是管銎铜斧和弧背环首铜刀,仅在A型墓中存在。这2种铜器在北方草原文化中多见,同类型者都将时代定在商末周初,也即公元前12—11世纪。

B型墓中出土较多的骨制马镳,其中有个体较长者,三个等距的孔偏向一边,另一边细而长,顶端多雕出马首形或略呈圆雕的动物首形,在欧亚草原地带,被认为是典型的前斯基泰器物,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0—8世纪。B型墓中还出土双环式铜马衔,与之相同者在中亚多见,时代为公元前8世纪前后。

至于C型竖穴墓的时代,因为在吐鲁番盆地发掘了许多地点,早已被证明,其时代略早于D型竖穴单偏室墓,时代上拉的比较长。

D型墓葬的时代当在两汉或稍早,因为在D型墓中出土有少数的汉式器物,如带弦纹的陶罐、木耳杯等。

因此,上面的系列成立。

A型墓葬大多数都分布在Ⅰ号墓地西南部边缘,B型墓主要分布在Ⅰ号墓地中南部。C型墓葬数量特别大,墓葬总数占全部发掘墓葬的三分之二还要强。宏观上看,它与B型墓葬和D型墓葬都共存过一段时间,Ⅱ号墓地的大多数墓葬都为该型,同时还分布在Ⅰ号墓地北部和Ⅲ号墓地南部。D型墓主要集中分布在Ⅲ号墓地北部。大体上说,Ⅰ号墓地主要是A、B型墓,为青铜时代;Ⅱ号墓地主要是C型墓,为早期铁器时代;Ⅲ号墓地主要是D型墓,为汉代。而且还证明了,三处墓地都是从南部开始使用,到最北部终止。

(二)、器物组合与分期

1、器物组合

洋海墓地的器物组合十分复杂,不但有大量陶器,而且还有许多其它质地的器物,比如木器,其总数甚至超过了陶器。又如墓地延续使用年代长,当然器物变化也就比较大。在成人墓中,单人男性墓的随葬器物和单人女性墓的随葬器物有很大差别,这主要是由于男女劳动分工的差别所造成,具体反映的是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异同。

随葬器物没有固定的组合形式。其中三人以上的合葬墓和双人合葬、单人墓是不可比的,单人葬也有男女之分,随葬器物也有很大区别。双人合葬多为男女合葬,这种墓葬应为夫妻合葬,即使是这种墓葬,随葬器物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我们考查了所有的成年男女双人合葬墓,随葬器物的组合没有完全相同或相似者。因此可以证明,在随葬器物组合上,有很大的随意性,但相同时代的随葬品,由于制造材料和技术相同,器物造型比较一致,纹饰也比较一致。如早期的锯齿纹陶单耳罐和中期的涡纹陶单耳罐都有大量遗存。

同型墓葬出土器物相似。

2、典型器物型式的演变

依据墓葬形式的发展变化,来分析典型器物型式的演变。

刀,前三期为青铜质,四期铁质。无格,均为模制。出土数量不多,总数不足20件,但从早到晚都有遗存。只是前三期为铜刀,而第四期的形式与相邻前一期相似,但质地发生了变化,成为铁质的刀,分五式。Ⅰ式,铜质,弧背,宽体,多为大环首,有些在柄端还有瘤结,扁而簿的柄上往往铸有简单的纹样,如斜平行线纹。Ⅱ式,铜质,弧背,窄体,顶端无孔。Ⅲ式,铜质,直柄直背,有穿孔。Ⅳ式,铜质,长条形,直柄直背。Ⅴ式,铁质,直背直柄多有小穿孔,似乎是仿制Ⅳ式铜刀的造型。

马衔,分五式。A型墓中没有出土,但有一种牛角质的单体马衔,中间为微曲的圆棍,两端环下垂,其使用时间最早,为Ⅰ式。从第二期开始往后,马衔都用金属制作,每件都有相似的两部分组成,中间由圆环相套。Ⅰ—Ⅲ式(二、三期)的用铜制作,四期为铁质,Ⅱ式,两端为弧腰梯形单孔,二孔形差别较大。其中一个中环呈不规则形,衔杆向内环延伸出乳状突。Ⅲ式,两端均呈马镫形,双孔。小圆孔在内,外有较大的“凹”字形孔半包围小圆孔。Ⅳ式,较细长,中环椭圆形,两端环单孔,无内小孔。Ⅴ式,铁质,内桃形小环相套,两端大单环也呈桃形。

铜斧、铜胫铃、铜镞、铜扣时代特点明确,均为早期器物,三期消失。

陶壶,个体较大,长颈,小口,大鼓腹,平底,单耳。分四式:Ⅰ式,从最大腹处向上渐收成小口,到器口处最瘦小,器耳位置高也较小,整体呈蒜头形,器表往往饰成组的锯齿纹或网状纹。Ⅱ式,口略大,微敞,最大腹在中间部位,器表往往饰折线纹和菱形格纹。Ⅲ式,口更敞一些,略呈喇叭状,垂腹,纹饰组合明显分为上、下两部分,外沿网状纹,腹部多装饰扭曲三角纹和涡纹。Ⅳ式,直口垂腹,颈、口轮廓呈筒形。

陶盆、大敞口,浅腹,平底。单鋬、双鋬、无鋬者均有。分五式:Ⅰ式,方唇,腹微鼓,壁呈微弧形,相比之下器腹更深一些,似仿木器的器型。Ⅱ式,直腹,近口处略有内收。多彩陶,且往往有内彩。Ⅲ式,圆唇,直壁,腹深浅中等。彩陶器比例较大。Ⅳ式,直壁,浅腹,大平底。Ⅴ式,小折沿,浅腹。

陶横耳杯、横式单耳,个体都较小,是洋海墓地特有的器类,器耳不像其它器物的竖向安装,好像专门为了悬挂方便而设计,而且只有B、C型墓中出土,Ⅲ号墓地1件也不见。可分三式:Ⅰ式,浅腹,器耳较平。Ⅱ式,器腹深度中等,器耳挺起中等。Ⅲ式,深腹,器耳上举。

陶立耳杯、站立在器物口沿上的单耳,个体都较小,是洋海墓地特有的器类,器耳不像其它器物的竖向安装在器腹,好像专门为了悬挂方便而设计,而且只有B、C型墓中出土,Ⅲ号墓地1件也不见。可分三式:Ⅰ式,敛口,鼓腹,圆拱形耳。Ⅱ式,器腹微鼓,口微敛,等腰三角形器耳,两斜边呈阶梯状。Ⅲ式,敞口,腹较直,梯形耳,两斜边呈阶梯状。

陶竖耳杯(陶单耳杯、陶杯)、只所以取此名称,完全是为了与立耳杯和横耳杯并列,实际上就是很普通的陶杯。鼓腹,平底,单耳。分五式:Ⅰ式,敞口,浅腹,均素面。Ⅱ式,腹略深,敛口,多彩陶。Ⅲ式,最大腹偏高,腹深中等。Ⅳ式,腹较深。Ⅴ式,深腹,腹下垂,均素面。

陶釜、器形较大,深腹,平底,有双耳。出土时外有烟炱,内装羊骨肉。分三式:Ⅰ式,双耳位置高,大敞口,最大腹位置高,小凸平底。Ⅱ式,双耳位置下移,直口,口大小中等,底略大,颈肩处往往装饰一圈附加堆压印纹。Ⅲ式,双耳位置下移至腹部,敛口,口小,大平底,外沿处往往装饰一圈附加堆压印纹。

陶单耳罐、鼓腹,圜底,个体不大,器形变化也很微妙,但数量特别多,尤其是彩陶的纹样,代表了洋海陶器装饰纹样的一般演变趋势。分五式:Ⅰ式,浅腹下垂,单鼻形耳,内外沿有简单的纹样。Ⅱ式,深腹下垂,微圜底,折腹(无明显的腹部),大而长的宽带形耳从沿上翻下至近底部,多装饰成组的锯齿形纹、竖条纹和网状纹。Ⅲ式,有颈,耳稍短,多装饰网状纹和勾连纹。Ⅳ式,器形略胖,耳更短,装饰纹样明显的分为上、下两部分,而且以装饰扭曲三角纹和涡纹为主。Ⅴ式,长颈,平底,器形瘦高,无彩陶。

陶圈足盘(豆)、盘都比较浅,圈足从低到高,最后成实足,因此也就成为豆了。分四式:Ⅰ式,敞口,浅盘,矮圈足。Ⅱ式,敛口,盘中等深,圈足中等高。Ⅲ式,深鼓腹,直口,高圈足。Ⅳ式,深腹,敛口,实足成柄。

马镳、一般都成对出土,有角质、骨质和木质。分五式:Ⅰ式,短圆棍状,等距刻出三道凹槽。Ⅱ式,扁平状,微曲,三孔,一端长出,往往长出部分圆雕马头形或其它动物头形饰。Ⅲ式,直棍状,上有三孔。Ⅳ式,仿照动物角的形状,二根相同,有三孔。Ⅴ式,大多用一对动物角制成,又往往将其中一根截短,使2根不尽相同。

木梳、不规则薄片状,有比较稀疏的尖齿。分四式:Ⅰ式,长条形,柄顶有小圆柱,梳柄有亚腰。齿长而少。Ⅱ式,近长方形,柄两侧有肩,齿数量中等。Ⅲ式,近方形,柄两侧有斜坡,齿数量中等。Ⅳ式,宽而短,拱弧形柄,齿数多。

木桶、截适当长度的圆木,将中间掏空,顶上刻出对称的小立耳,下面安装圆形底。其形状依原木而定,器形早晚少有变化。依雕刻图案的技法分五式:Ⅰ式,素面。Ⅱ式,线刻简单的动物图形。Ⅲ式,阴刻动物图形。Ⅳ式,浅浮雕复杂的动物图形。Ⅴ式,各种技法结合起来雕刻复杂的动物和装饰图案。

木钵、用圆木刻挖成,形状各异,但基本形态都是敞口圜底。分三式:Ⅰ式,个体较小,口呈椭圆形,深腹,壁厚且不均匀。Ⅱ式,个体中等,口呈椭圆形,腹比较浅,壁较薄且厚度稍有不均匀。Ⅲ式,个体较大,口圆形,浅腹,壁薄而匀。

弓、均以绣线菊木为主要材料,配以皮胶、牛角和牛筋。分四式:Ⅰ式,单体式。弓体较短,微曲,弰部双面槽。Ⅱ式,复合式。长而略有曲折,弰部双面槽。Ⅲ式,复合式反曲。三连弧形,弰部挂钩形。Ⅳ式,复合式反曲。十分规整的三连弧蛇形,弰部挂钩形。

木撑板、多用胡杨木制,少数用绣线菊木。用细皮条系扎在皮弓箭袋一长边上。分三式:Ⅰ式,圆棍形,常常呈竹节状,有多个凹槽或凸棱。Ⅱ式,平板形,上端宽而圆,渐窄至下端。单面往往雕刻有连续的羽状涡纹。单长边有稀疏的一排穿孔。Ⅲ式,等宽的窄长条形,两端圆润,单长边有密集的一排穿孔。

皮弓箭袋、多用鞣制过的羊皮革缝制,大袋受弓,外附小袋受箭。分三式:Ⅰ式,等宽的窄长条形,附1个小袋。Ⅱ式,略呈长方形,附2-3个小袋。Ⅲ式,上宽下窄,装木撑板的一边平直,另一边呈三分之二弓长的形状。

皮射韝、红色牛皮革制。分三式:Ⅰ式,略呈菱形,在相对的两锐角系绳结束。Ⅱ式,直筒形,一头口略小并微有亚腰,多压边并在中部压出三道斜线。Ⅲ式,不压边,没有任何装饰的圆筒形。

皮靴(男)、靴底和靴帮用牛皮、靴筒(靿)用羊皮缝制。分四式:Ⅰ式,靴帮用多块牛皮缝接,前端为小方头。Ⅱ式,二块皮革前后对接成靴帮,靴筒(靿)用多块长方形羊皮块缝制。Ⅲ式,二块皮革前后对接成靴帮,靴筒(靿)用一块长方形羊皮块缝制。Ⅳ式,高靿至大腿根,类似裤腿。顶点扣皮条与皮腰带相连。

冠饰(男)、用毛毡或木材制成。分三式:Ⅰ式,用微曲的木条束作骨架,外面缠绕马鬃绳。Ⅱ式,擀成毡,呈底大顶小的筒状,内有木棍作骨架。Ⅲ式,簿木板粘接拼合成上尖下方的筒状物,内插带孔的木片。

3、墓葬、器物分期与诸墓地相对年代

从墓葬型制的演变、器物共存关系和典型器物型式的演变关系,作墓葬分期与诸墓地相对年代的考察。

首先必须重申,在洋海墓地的4种型制的墓葬中,椭圆形二层台墓的年代最早,接着是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双偏室墓的年代最晚,这种大的发展趋势是清晰明确的。但是,从大量典型器物的共存关系同样可清晰明确的看到,竖穴墓和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共存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共存时段的竖穴墓和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的墓口长宽比基本是相同的,一般都小于1:1.5,竖穴墓葬继续经历了独立存在的时间后,又与单偏室墓共存,这时的竖穴墓上口已经和单偏室墓的上口相似,其长宽比一般都大于1:2。这里还必须说明,洋海墓地的单偏室墓和其它一些同时期的偏室墓一样,比如苏贝希Ⅰ号墓地,墓道上口窄长、墓道较深、墓底平或有很低的二层台,封堵墓室口不用土坯。与更晚的、晋唐时期的偏室墓不同,这时的偏室墓墓道上口宽短、墓道较浅、墓底都有较高的二层台,用土坯封堵墓室口。况且这种偏室墓中的出土器物多与斜坡墓道洞室墓的相同而不乏中原文化的影响。

要之,我们在分期时,不是绝对按照墓葬的型式,而是结合出土器物的型式、而且必须参照器物的型式进行划分。这样一来,数量特别大的竖穴墓中,一部分将属于第二期,如Ⅰ号墓地中、南部的竖穴墓,另一部分将属于第四期,如Ⅲ号墓地北部的竖穴墓。

一期:大多数A型墓葬。随葬的典型器物为Ⅰ式铜刀,Ⅰ式马衔,有铜斧、铜铃,较多的宝螺,Ⅰ式陶竖耳杯,Ⅰ式陶罐,Ⅰ式陶盆,Ⅰ式马镳,Ⅰ式木梳,Ⅰ式木钵,Ⅰ式木桶,Ⅰ式木弓,Ⅰ式木撑板和皮弓箭袋,Ⅰ式皮射韝,Ⅰ式皮靴,服饰纹样有简短的云雷纹、折线纹、锯齿纹、凸字形纹、三角形纹、W字母形纹等。

二期:B型墓和C型墓的一部分。随葬的典型器物为Ⅱ式铜刀,Ⅱ式马衔,Ⅰ式陶壶、Ⅰ式陶横耳杯,Ⅰ式陶立耳杯,Ⅱ式陶竖耳杯,Ⅱ式陶罐,Ⅰ式陶圈足盘,Ⅱ式陶盆,Ⅱ式马镳,Ⅱ式木梳,Ⅱ式木钵,Ⅱ式木桶,Ⅱ式木弓,Ⅱ式木撑板和皮弓箭袋,Ⅱ式皮射韝,Ⅱ式皮靴,Ⅰ式男女冠饰,服饰纹样有繁复的云雷纹、网状纹、折线纹等。

三期:大多数的C型墓。随葬的典型器物为Ⅲ式、Ⅳ式铜刀,Ⅲ式、Ⅳ式马衔,Ⅱ式、Ⅲ式陶壶,Ⅱ式、Ⅲ式陶横耳杯,Ⅱ式、Ⅲ式陶立耳杯,Ⅲ式、Ⅳ式陶竖耳杯,Ⅰ式、Ⅱ式陶釜,Ⅲ式、Ⅳ式陶罐,Ⅱ式、Ⅲ式陶圈足盘(豆),Ⅲ式陶盆,Ⅲ式马镳,Ⅲ式木梳,Ⅲ式木钵,Ⅲ式木桶,Ⅲ式式木弓,Ⅲ式木撑板和皮弓箭袋,Ⅲ式皮射韝,Ⅲ式、Ⅳ式皮靴,Ⅱ式男、女冠饰,服饰纹样有曲折纹和窄横条纹。

四期:D型墓和C型墓的一部分。随葬的典型器物为Ⅴ式铜刀,Ⅴ式马衔,Ⅳ式陶壶、Ⅴ式陶竖耳杯,Ⅴ式陶罐,Ⅳ式陶豆(圈足盘),Ⅴ式陶盆,Ⅳ式马镳,Ⅳ式木梳,Ⅳ式木钵,Ⅳ式木桶,Ⅳ式木弓,Ⅲ式木撑板和皮弓箭袋,Ⅳ式皮射韝,Ⅳ式皮靴,Ⅲ式男、女冠饰,服饰纹样为宽横条纹。

综合考察墓葬型制、器物类型、碳定年数值,可将一期的绝对年代确定为公元前13-11世纪,二期的绝对年代确定为公元前10-8世纪,三期的绝对年代确定为公元前7-4世纪,四期的绝对年代确定为公元前3-公元2世纪。也就是说,一、二期为青铜时代,三期为早期铁器时代,四期为汉代(考虑到文化的连续性和不见汉式器物的情况,四期也应属早期铁器时代)。

七、文化性质

1、文化特征。

洋海墓地有几处相毗邻的公共墓地,墓地的墓葬布局严谨有序。墓葬型制主要是竖穴二层台墓,竖穴墓和竖穴偏室墓,地面无标识物。

随葬器物以陶器和木器为主,其次是皮具、毛纺织物、铜器、骨角器、铁器等。尤以精美的彩陶器、华丽而奇特的服饰、狩猎工具、马具、青铜兵器和动物纹最具特征。还发现一些希有的器物,有竖琴、旋镖、泥俑、吹风管、皮马鞍、鞍毯、皮射韝、小觽、法衣、长衣等。同时也出土了大量的人类和动、植物标本,时间跨度达1500年,为研究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学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陶器中的立耳杯、横耳杯、壶、圈足盘(罐)、盆和单耳罐都很有特色。带动物纹的木桶、木盆、木器具和马镳是难能可贵的发光点,皮射韝、木冠饰、皮靴、成套的弓箭、毛织服装也都有很出彩。

这里的彩陶纹饰多样,在内、外口沿装饰连续的三角纹(锯齿状纹)最具特征。以三角纹为母体构成多种变化了的图案,结构严密、富于变化,且常见耳上的彩绘纹样。三角纹饰不但在陶器中占有很大比例,而且在木器、服饰上也屡见不鲜。

最初的彩陶图案母体来自于毛织物的图案,尤其是毛布的幅边纹样,几乎全部复制到了彩陶器的口沿之上,之后有所发展和演变。

青铜时代到早期铁器时代,有马具、青铜兵器和动物纹,这些被称作“斯基泰三要素”(也叫做“斯基泰三联合”)的器物。

作为食物的动物肢体的随葬,主要是羊头、整羊、羊排或羊腿等,牛头、马下颌和马肩胛骨、马胫骨等。带装饰的马尾、狗的随葬只有很少的个例,作为交通工具的整个马匹的随葬只是到了晚期才出现。

用植物类食品随葬的例子也比较常见,而且全部都盛放于陶器中。

洋海人颅骨形态的综合特征明显倾向于高加索人种系列,其中三分之二近于古欧洲类型,三分之一近于地中海类型。前三期的居民没有大的变化,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群体。四期虽有蒙古人种因素的明显增加,但不足以改变基本的综合体。

存在颅骨穿孔和文身的习俗。

2、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

从遗存非常丰富的毛纺(编)织物、动物纹,成套的骑射、狩猎用具等,反映了当时的生产方式是以畜牧和狩猎为主,洋海人牧养山羊、绵羊、牛和马,同时在灌溉的田地里也小面积种植麦类(小麦、大麦和青棵)和谷类(栗、糜子)、蔬菜和葡萄等农作物⑩。

从古老的时代起,男人和女人的角色就不同,在以畜牧和狩猎而聚居的群落里,男人是牧人和猎手,他们会或短或长时间地离开居住地。洋海人也是这样,当春风吹暧大地,青壮年会携带弓箭和钻木取火器,赶着畜群(随畜逐水草)到北部的山区甚至天山北坡游牧和射猎。猎捕野生动物是为了保护畜群、获取肉食和毛皮,或许只是为了健身和娱乐(天堂一词就出自波斯的一个狩猎场的名字)。同时,在洋海一带有永久居留地,大多数妇女和老弱会留下来继续生活在居留地,采集野生食物,从事纺织、制陶、木器加工、用所猎杀的动物的兽皮做衣裳。还要照顾孩子,养育婴幼,准备和储存食品。

在古代文明中,用图案和色彩装饰物品、衣服是一个重要习俗。将羊毛用纺轮做成纱线,在织机上织成布,用天然染料—植物和矿物染色。每一种文明都产生了自己独特的装饰风格,有时能够据此确定物品的年代和产地。由于有机材料腐烂得很快,古代文明的衣服和织物几乎没有多少存留下来,但洋海墓地的情况不是这样,而且穿戴的高雅冠饰和华丽长衣都有保存下来。洋海墓地出土的毛织物从类别上分为上衣(披风、长衣和法衣)、裤子、裙子、披巾。从毛纺织技艺的特点分有织制而成的毛织物(包括平纹组织织物、缂毛织物、斜纹原组织织物及其变化组织织物)和毛编织带(包括绦子)。还有最早出现的栽绒毯。毛纺织物的图案纹样十分复杂,常常用简单的变化组织,使织物表面显现出纹样,如山形斜纹和破斜纹。使用最多的图案是条带纹和方格纹,在长衣的下摆、袖口,或裤子的裤脚处装饰一周图案,这种图案往往是将织制衣料的经线部分两股合并,再与纬线相交织,且要变换基础组织法,以使纹样更加突出。在下摆和袖口处缂织一列变体三角形图案,将原长衣的黄、棕色经线,两根合并,与蓝、白色纬线以经重平组织为基础组织,采用通经断纬法,缂织出一排蓝、白色相错三角形图案。从出土的这些毛织衣服和毛织物看,洋海人已掌握了红、黄、蓝基本色(三原色)的染法,此外,棕色使用的也较多。但对二次混合色的运用还不够稳定和熟练,因而,我们常常为辨别蓝、绿色而争论不休。目前,我们对这些毛织品的染料,还未作科学的检验。用肉眼来观察,这些织物使用的染料中,有植物染料,如红色织物褪色后呈绯色或黄色,其原料可能是茜草等类。

洋海墓地发现出土了数以千计的木器,种类也很多,涵盖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采用了砍削、雕刻、钻孔、粘合、抛光等技艺。所见木容器有盘、盆、豆、臼、杯、桶、勺等。这些器物都是用胡杨树的圆木加工成,盘较浅,盆较深,豆深腹有柄。都经过了挖、刻、切、削的工序和过程。有些木盘底部阴刻出怪兽或北山羊的图像。木杯和木桶都是深腹器物,所以全部掏成筒状后再安装圆平底,并且不惜功夫在器表雕刻精美的纹样,有成群结队的山区、草原和沙漠动物图形,如北山羊、马、狼、虎、狗、鹿、骆驼、野猪等,雕刻技法相同,而且神似。小件木器有钉、橛、纺轮、梳、钻木取火器、杖、鞭杆、镳、扣、器柄、直角器、俑等。还有弓、箭和弓箭袋撑板,竖琴,旋镖,冠饰。木器与洋海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时生活在洋海的人群虽然还处在原始社会后期,但婚姻和家庭形态已进入文明社会,这可能是以游牧经济为主导的社会形态所独有的形式,甚至完全有可能根本就没有族外婚这种形式而是一夫一妻制。主要生产资料如畜群和草场由氏族公有,而一般生活资料如墓葬中常见的那些随葬品为小家庭所有。

他们敬奉神灵,信仰萨满教,有巫师阶层。

3、文化联系和交流

吐鲁番盆地作为一个完整、独立的地理单元,多年来在这一区域内做了大量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经过正式发掘的有艾丁湖○11、三个桥○12、苏贝希○13、喀格恰克○14、阿拉沟、交河故城沟北○15和沟西○16等墓地,在英亚依拉克、恰什塔格、乔拉克坎儿、克尔间、东巴扎、伙什江扎、墩买来、三坎克日、吐格曼博依、奇格曼、胜金口、阿斯塔那等遗址和墓地也采集到一些陶片○17,就墓葬型式和随葬器物而言都应属苏贝希文化○18,其主要特征是竖穴墓和偏室墓,装饰三角纹、扭曲三角纹、涡纹的罐和壶。拿这个标准去衡量周边邻近地区的柴窝堡○19、乌拉泊水库,以及天山北麓的木垒○20、奇台○21、吉木萨尔○22等许多地点都非常接近,并且已形成共识。洋海墓地理应融入其中。但上述所有地点都缺少二层台墓、慢圜底陶器、“斯基泰三要素”的器物,因而上述所有墓地和遗址在时间上应与洋海的三、四期相当。

洋海墓地分为四期,即4个渐进的阶段:起源、发展、繁荣、衰落。体现在起源阶段,有属高加索人种的一小群人展转迁居至此(可能来自南西伯利亚),经过休养生息,增强与周边地区的文化联系和交流,文化得到创新、发展和繁荣。由于匈奴的兴起,引起民族大迁徒,社会不稳定因素增长,文化开始衰落。与此同时,居住在河西走廊西部的族群就有人不断向西迁移,这种浪潮从青铜时代早期就没有停止过。诞生在河西走廊的四坝文化在哈密盆地落脚后又向西发展演变为焉不拉克文化,尽管仍保留着某些来自东方的文化因素,但区域特色逐渐形成,洋海墓地也有类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在吐鲁番盆地及其文化波及地域,还没有发现过与洋海墓地A、B型墓相同型制的墓葬。而在焉不拉克墓地,这种型制的墓葬有与洋海墓地相同比例的遗存○23,这应该被看作是宗教信仰反映在埋葬习俗上的复制。察吾呼墓地主要是竖穴石室墓,先挖出椭圆形竖穴,从底部开始沿周边彻石,用以形成二层台,其作用应该与洋海墓地的二层台墓相同,便于蓬盖物封蔽墓室口○24。只因为察吾呼墓地的原生地层是纯净的砂石结构,一点儿黄土也没有,不砌石块就会塌边。焉不拉克墓地有一部分墓葬处于沙石层中,用土坯砌二层台的原因也在于此。而洋海墓地的生土层是纯净的黄土,三千年前修筑的墓室至今不变样,连原来挖掘的工具痕迹尚一清二楚。

区内的文化联系和交流是显而易见的。东面的哈密焉不拉克文化中,天山北路墓地年代最早,其陶器器型和彩陶纹样多来自河西的齐家文化和四坝文化。天山北路墓地和焉不拉克、五堡、南湾等墓地的双耳罐,在洋海墓地都能找到其后续形式。特别是马鞍口双耳罐,具有寺洼文化所特有的典型器的造型,其来源清晰。彩陶中的三角纹和扭曲三角纹,也是受河西唐汪式彩陶影响的产物。

和西面的察吾呼文化比较,其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结构有许多相同之处:以畜牧业为主,经营园圃式农业,过半游牧的生活,处在原始社会后期等。在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方面也有交流,最典型的是铜节约、铜马衔、骨马镳等马具,还有直柄的铜刀。木器也有许多相同点。到了晚期,陶器器型和彩陶纹样也有交流,尤其是吐鲁番盆地特有的扭曲三角纹单耳壶,在察吾呼文化的哈布其罕○25和老巴仑墓地都有发现。

且末扎洪鲁克文化各墓地所反映的经济形态也比较一致,也为定居或半定居的畜牧文化。那里的木旋镖、木桶及其上的纹样、木梳与洋海的器物比较,仿佛出于同一人之手。另外,也只有这两地发现了竖琴,它们应该是一个来源,小亚细亚或美索不达米亚。

洋海墓地的出土物十分丰富,与周边的文化联系是多方面的,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多。铜器中的环首刀和管銎斧在中国北方草原文化中发现较多,与其相近者有哈密焉不拉克墓地发现的穹背铜刀。察吾乎文化的哈布其罕墓地、伊犁河流域的巩留、特克斯也有发现。双环式的铜马衔分布地域非常广,七河地发现最多,伊犁、塔城也有发现。这种马衔在察吾呼文化墓葬中曾有多件出土,和洋海墓地发现的一样,其式别的演变规律适用于整个中央亚地区,但洋海墓地成为其分布的最东界。因为东邻的哈密地区处于相同时期的墓地中,如焉不拉克、五堡、南湾墓地,都未曾发现过这种样式的铜马衔。

新疆彩陶分布在沿天山一带的四个大区,它们分属四个不同的考古文化,从东向西为焉不拉克文化、苏贝希文化、察吾呼文化和伊犁河流域文化。自成体系,各区都经历了发生、发展和衰亡的全过程,但经历的时间并不相同。新疆彩陶有来自东方的影响,也有来自西方的因素,而少有南、北方的文化影响。洋海墓地的彩陶融合了东来因素后有所发展,并继续向西影响了察吾呼文化的彩陶器。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洋海墓地的服饰纹样与本身的彩陶纹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更加明显的是察吾呼墓地的彩陶,那些带流杯上的颈带彩、腹斜带彩和通体彩的局部纹样,仿佛是从洋海早期服饰上临摹下来的一样。在萨满巫术思惟的感召下,寄希望于陶器象毛织物一样不易破碎和耐用。

在毛织物中,缂毛织物最精美,其图案有条纹、折线、方格、锯齿、三角、菱格、涡旋、阶梯纹等。在图案的边缘处,两种不同颜色的纬线总是斜向显花。因而,这些缂毛织物的图案多呈菱格、锯齿、回纹和斜线构成的变体涡旋纹等。另外,用各种小型图案组成的菱格形涡旋纹,以四方连续的方式布满毛织物表面的显花法也独具特色。有如彩陶器上口内外的锯齿纹,彩陶外壁的三角、菱格纹等,菱格形涡旋纹是彩陶上水波纹的变体,这种纹样运用在纺织上,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只能以几何形式表现。在棕色地上缂织一圈倒置的黄色阶梯状图案。与单耳杯上“带阶梯状装饰的三角形立耳”相同,体现了独特的文化内涵。洋海以西出土的毛织物“Z”向加捻,我国中原地区则多以“S”向加捻。在洋海毛织物中,这两种加捻法都有,洋海毛纺织物显现出双向交流的特点。另外也可以看出,在服饰方面与迈埃米尔文化(巴泽雷克期)及扎洪鲁克文化的联系。

黄宝螺产自印度洋和太平洋。但洋海墓地早期出土的黄宝螺可能来自印度洋,因为向西方向所见极多,反方向极少。

在发现的植物种类中,粟和糜子来自东方,葡萄、大麻、小花紫草来源于西方。而胡杨、柽柳、松树、绣线菊、铁线莲、芦苇、小獐毛、黑果枸杞……,都为本地生长的植物。动物的品种也很多,有人们牧养和饲养的绵羊、山羊、牛、马、狗、骆驼,也有野生的狼、北山羊、鹿、野猪。

在新疆乃至整个中央亚区域,有许多考古文化都从青铜时代延续到早期铁器时代,西面有楚斯特文化、古尔布留克文化,东面河西的卡窑文化。以前曾认为苏贝希文化是早期铁器时代文化,但洋海墓地的发掘收获使我们清晰地看到,苏贝希文化的早期阶段应为青铜时代,更为重要的是,这与焉不拉克文化、察吾呼文化产生了共鸣,并可进行广泛的比较研究。

注释:

○1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鄯善古墓被盗案”中部分文物之介绍》,《新疆文物》1989年4期。

○2 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吐鲁番胜金店墓地发掘简报》。待刊,内有保存完整的木床罩。

○3 由德国考古研究院动物学家Norbert Benecke鉴定:《洋海动物骨骼研究》,发掘报告附录3。

○4、○10蒋洪恩: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新疆吐鲁番若干重要遗址植物考古学研究》2008年。

○5、○8S?彼得?丹斯《贝壳》,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5年1月。

○6 锋晖《中华弓箭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5月。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物管理所、且末县文物管理所:《新疆且末扎滚鲁克一号墓地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3年1期。

○9 吐鲁番文管所:《新疆鄯善苏巴什古墓葬》,《考古》1984年1期。

○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吐鲁番地区文管所:《新疆吐鲁番艾丁湖古墓葬》,《考古》1982年4期。

○12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疆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1988级、吐鲁番地区博物馆、鄯善县文化局:《新疆鄯善县三个桥古墓葬的抡救清理发掘》,《新疆文物》1997年2期。

○13 吐鲁番文管所:《新疆鄯善县苏巴什古墓群的新发现》,《考古》1988年6期。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吐鲁番地区博物馆:《鄯善苏贝希墓群一号墓地发掘简报》,《新疆文物》1993年4期。《鄯善苏贝希墓群三号墓地》,《新疆文物》1994年2期。

○14 吐鲁番地区文管所:《新疆托克逊县喀格恰克古墓葬》,《考古》1987年7期。

○1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中国代表处、新疆文物事业管理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交河故城—1993、1994年度考古发掘报告》,东方出版社,1998年。

○16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1996年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沟西墓地汉晋墓葬发掘简报》,《考古》1997年9期。

○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普查办公室、吐鲁番地区文物普查队:《吐鲁番地区文物普查资料》,《新疆文物》1988年3期。

○18 吕恩国:《苏贝希发掘的主要收获》,载解耀华主编《交河故城的保护与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年。陈戈:《新疆史前时期又一种考古学文化—苏贝希文化试析》,《苏秉琦与当代中国考古学》,科学出版,2001年。

○19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乌鲁木齐柴窝堡古墓葬发掘报告》,《新疆文物》1998年1期。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乌鲁木齐柴窝堡林场Ⅱ号点墓葬》,《新疆文物》1999年3、4期合刊。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乌鲁木齐柴窝堡林场Ⅰ、Ⅲ、Ⅳ号点墓葬发掘》,《新疆文物》2000年1、2期合刊。

○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管会:《新疆木垒四道沟遗址》,《考古》1982年2期。

○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新疆奇台县半截沟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1年6期。奇台县文化馆:《新疆奇台县发现的石器时代遗址和古墓》,《考古学集刊》第2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

○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普查办公室、昌吉回族自治州文物普查队:《昌吉回族自治州文物普查资料》,《新疆文物》1989年3期。

○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处等:《新疆哈密焉不拉克古墓地》,《考古学报》1989年3期。

○24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疆察吾呼—大型氏族墓地发掘报告》,东方出版社,1999年。

○25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和静县民族博物馆:《和静哈布其罕Ⅰ号墓地发掘简报》,《新疆文物》1999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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