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网站入口

站内搜索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法律文献整理现状与研究概况

2013年04月19日13:35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创立于1941年,下辖太行、太岳、冀南和冀鲁豫四块根据地,处于战略枢纽的重要地位,是华北抗日游击战争的心脏和神经中枢。在创立初期,许多学者就开始研究它,但主要侧重于政治、经济方面。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对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受到重视并逐步开展起来。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法制建设对于我国当前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经验。本文旨在对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现状进行综述和总结,以期发现不足和可以进一步研究的地方。

一、法律文献整理现状

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根据地创立初期就已经开始。据粗略统计,40年代初至50年代初的十年间,有关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著作有20多部,此时对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研究,大都是边区政府或行署颁布的法律文件汇编或对当前工作经验的总结,其中很多是内部流通的学习资料和领导指示,这些文献是研究当时法律文献内容和法制建设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主要著作如: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编印的《晋冀鲁豫边区<法令汇编>》(韬奋书店发行1945年版);《太行区银行工商工作参考资料》;《太行区社会经济调查 第二集》(太行区党委研究室1945年版);《太行行署1946年重要文件汇编》(太行行署协成印刷厂);《晋冀鲁豫的财政经济工作》(晋察冀财经办事处编印1947年版);《太行党文件选辑》(内部文件,中共太行区党委编印1947年);《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会议文献》(晋冀鲁豫区军政联合财经办事处编印1947年版)。太行行署印发的《财政建设重要文件汇集》,对财政重要文件、财政重要法规进行了汇编,对太行区审会计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较为全面的整理了晋冀鲁豫根据地尤其是太行区的财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50年代开始,“左”的思潮影响了根据地的研究,学者们对于法律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很少,出版的较为重要的资料文献有:史敬棠、张凛、周清和等编的《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农业处编的《土地政策法令汇编》(东北人民政府农林出版社1950版)。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根据地的研究工作逐步恢复,这为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律文献的整理和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1980年起,银行、财政部门、高校、地方党校等都致力于搜集整理根据地法律文献资料,晋冀鲁豫根据地成立了专门的搜集整理资料的机构,如太行根据地史总编委员会、冀南革命根据地史编审委员会等,出版了一批根据地法律文献资料,为法制建设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一)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律文献资料

史料类。根据地史料、党史资料等书籍中较为全面收录该区所辖各地的历史文献、照片等综合材料,资料完整、真实且具有典型性,包含有大量法律文献内容。主要有:冀南革命根据地史编审委员会编《冀南党史资料》(共3辑1988年版);中共商丘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中共商丘党史资料选》(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共四辑);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编《豫北战斗》(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编)山西大学晋冀鲁豫边区史研究组编《晋冀鲁豫边区史料选编 》(共2辑,山西大学晋冀鲁豫边区史研究组编印 1980年版); 山西省史志院编《太岳抗日根据地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编《政权建设》(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财税与金融法律类。有关财税与金融法律的著作有20多本,主要有: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财经组编《财经工作资料选编》(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邓辰西《财政经济建设 上下》(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辑组等编《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1、2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版);魏宏远的《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一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研究所编的《冀鲁豫边区金融史料选编》(中国金融出版社1989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编《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部分)(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等等。

工商业与贸易法律类。有关商业与贸易法律方面的专著有10多本,主要代表作:《冀鲁豫边区工商工作史料选编》编辑委员会编写的《冀鲁豫边区工商工作史料选编》(1995.08版)。有关农业土地法律方面的有: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员会编《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之五:土地问题》(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李长远主编《太岳革命根据地农业资料选编》(山西科学教育出版社1991版);山西党史研究室、山西档案馆编《太行根据地:土地问题资料选编》。

其他方面法律文献主要有: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山西省档案馆合编《山西党史资料选辑 太行革命根据地土地问题资料选编》(1983年版);李长远、王海存编《太岳革命根据地农业资料选编》(山西科学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冀鲁豫边区妇运史料选编(内部资料)》(河南省濮阳市妇女联合会编印1985年版);谢忠厚等主编《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宣教工作资料选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谢忠厚,张圣洁主编《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资料选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编《群众运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晋冀鲁豫边区 河南部分工运史料选编》(河南省总工会、河南工运史料征编协作组编印1988年版); “三晋”革命根据地工人运动史征编委员会《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工人运动史》(中国工人出版社1991年版)。

(二)间接涉及类

在整体性的法律文献整理成果中,都有专门的章节收录了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法律文献。最具代表性的是韩延龙、常兆儒编写的四卷本《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版),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全面的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整理成果,为学者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最直接、最丰富的资料来源。此外,还有西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编的《中国近代法制史资料选辑 1840-1949 》(第1、2辑)(西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编印1985版);法学教材编辑部、《中国法制史资料选编》编写组《中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下两册,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在出版的对根据地专门领域法律文献的整理书籍中,也包含有大量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法律文献资料。主要有:河北省税务局等合编的《华北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财政部税务总局组织编写的《中国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长编-华北革命根据地部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编《 中国监狱史料汇编 (下册)》(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编著《中国革命根据地审计史料汇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刘素萍、王卫东编《婚姻法学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闵钐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晋冀鲁豫根据地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法律文献和档案资料,由于当时特殊的环境,很多资料保存不当已经遗失,现存的资料分布分散、凌乱,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档案馆、博物馆、文管所均有保存。近年来,对文献的收集和整理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研究也比较全面,虽然各有偏重,但基本上涉及了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各个方面。这些文献资料的整理和出版,为学者进一步研究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律文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法制建设研究概况

历史文献是历史研究的主要资料。在搜集和整理文献资料的同时,对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研究工作也逐步开展。

根据地领导人和参与者是此项工作最早的实践者。根据地建立后,在《解放日报》《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很多评论文章,也出版了一些专著。此阶段的研究大都是为了适应当时根据地建设发展的需要,对当时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实践进行总结,还没有形成专门的学术研究。如薄一波的《太岳区军民是怎样坚持抗战的》(1943年7月3日发表在《解放日报》);戎伍胜的《太行区抗日战争根据地五年来财政建设之总结提纲》(见《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料选编(中册)》1943年);胡景澐的《一年来之冀南银行 》(见《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料选编(中册)》1940年) ,文中介绍了冀南银行产生的意义及经过,对冀南银行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概述和检讨,对未来发展提出了展望,对于了解冀南区银行政策及实施状况有重要参考意义。1943年7月3日邓小平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了《太行区的经济建设》,文中文章首先阐述敌后经济战线斗争的重要性,从减租减息和交租交息、税收贸易政策等方面总结了总结太行区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1946年太行行署出版了《太行区司法工作概况--徐处长在太行区司法会议上之总结报告》, 此报告分八年来司法工作的历史发展情况(1937年“七七”事变起)、处理民事诉讼的基本经验、司法工作与群众运动、处理刑事案件经验、监所建设五部分书中,真实的再现了太行解放区的司法制度。

50年代至70年代,对晋冀鲁豫根据地的研究也受到“左”的思潮的影响,研究成果并不多,主要主要在政治和军事领域,很少涉及法制领域, 大部分是对根据地的介绍性著作,从根据地的发展历程以及对抗日战争的贡献入手,从建设和巩固根据地政权的角度叙述法制建设,缺乏对法制建设全方位深入的理论探索和研究。主要的著作有丁玲撰写的《一二九师与晋冀鲁豫边区》(新华书店1950年版);齐武编著的《一个革命根据地的成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晋冀鲁豫边区概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1972年刘清波的《中共的婚姻法》由台湾商务印书馆,本书纵向分析了各个根据地婚姻法的发展过程,随后由横向层面从理论出发探讨其本质与目的,批判其臧否,书中有一节专门介绍晋冀鲁豫边区之婚姻法规,作者是站在中共对立面通过对中共婚姻法的分析展开对中共的政策实行批判,存在很多偏颇之处,但其提供的史料和视角也为研究者提供了借鉴。

80年代以来, 我国兴起了整理与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热潮,并形成了部分文献整理成果,在此基础之上,研究工作全面展开并逐步走向深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地史研究

众多研究者从编写抗日根据地纪事和大事记起步,从整体上追寻根据地发展的脉络和线索。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史组编《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大事记 1937-194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编《大事记述 1937-1949》(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魏宏运主编《华北抗日根据地纪事》(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编委会《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大事记》(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太行革命根据地大事记述》(中共山西省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3年编印);赵秀山等编撰《华北解放区财经纪事》(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年版)。

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研究晋冀鲁豫根据地史的专著,这些著作从整体上反映了当时根据地的法制建设的背景和实施状况。如《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 1937-1949》(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著《太岳革命根据地简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吴东才主编《晋冀豫根据地》(兵器工业出版社1990年版);齐武的《晋冀鲁豫边区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 回忆录、人物传记的出版

一些研究者通过对依然健在的根据地领导人及参与者进行调查访问,并协助他们撰写出大量的回忆录,弥补了文献资料的不足,展示出有血有肉的历史,为后来研究者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此外,还相继出版了一系列根据地领导人文集。主要有:戎子和《戎子和文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薄一波著《薄一波文选》(人民出版社, 1992版);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邓小平与河北》(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版);杨秀峰著《杨秀峰文存》(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版);《谢觉哉日记》(人民出版社1984版);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山西革命回忆录 第4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版);《滕代远传》写作组编《滕代远传》(解放军出版社1990版);戎子和《晋冀鲁豫边区财政工作的片段回忆》(财政 1984.1-12);张新周、黄同《回忆晋冀鲁豫边区会计学会》(《会计研究》1992年第4期);武博山主编《回忆冀南银行九年》(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这些文集和回忆录的出版,填补了法律文献资料的空白,为研究该区的法律文献提供了更为丰富详实的资料。

3. 经济法律类

80 年代以来, 对抗日根据地经济的研究开始受到重视, 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发起和组织下,开始了对全国19个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的研究, 计划分别出版包括总论、农业、工商业、财政、金融诸方面的资料选辑, 进而编写出版相应的研究专著。这一计划的实施对推动抗日根据地经济的研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主要著作有:谢武申编《一二九师暨晋冀鲁豫区反顽斗争概况》(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1984年编印);戌子和著《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简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编《冀南银行》(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武博山主编《回忆冀南银行九年 1939-1948》(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赵秀山主编、星光等撰稿《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张转芳主编《晋冀鲁豫边区货币史 上 晋东南革命根据地货币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年版);山西山东河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编《晋冀鲁豫地区革命根据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工商出版社1987年版)

4. 革命根据地法制全面研究

在对全国革命根据地展开全面研究的过程中,有很多涉及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成果著作。在法制史的通论性著作中,张希坡、韩延龙、曾宪义等先后主编多本革命根据地法制通史,从不同角度全面、系统地考察和研究了根据地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内容都涉及了晋冀鲁豫根据地各项法制建设的创立和沿革。如:张希坡、韩延龙主编《中国革命法制史 1921-1949》(上、下两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汪世荣的《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其他方面的还有:张希坡著《中国婚姻立法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何东等编著《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版);刘录开、钟廷豪主编《中国革命根据地商业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版);左旭初著《中国商标法律史 近现代部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陈廷煊著《抗日根据地经济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孙谦著《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变迁》(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林代昭等著《 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

5. 学术研讨会的召开

关于根据地的的学术研讨会也相继各在各地召开,有利的促进了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研究进程。财政部科研所曾先后在洛阳、唐山、黄山、大同、石家庄组织了多次学术会议。为了总结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财政经济工作的历史经验,财政部于1984年6月在山西太原市召开了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座谈会。会议由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委会主任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戎子和同志主持,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参加会议的不仅有当年从事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工作的老同志,还有研究该领域的科研人员和学者,在这次座谈会上,与会的老同志回顾了当年边区对敌斗争的艰苦历程,系统地介绍了边区财经战线上的工作概况和对敌进行经济斗争的情况。1984年12月,在山东曲阜又举行了冀鲁豫边区财经史座谈会,讨论了该区财政经济的若干问题。1985 年在黄山召开的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学术讨论会,涉及晋冀鲁豫根据地的财经政策、根据地金融货币政策、公营商业、部队后勤供应工作以及财税工作等内容,会议的讨论发言,后来由财政科研所汇集成《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一书出版。以后陆续召开的各根据地专门学术讨论会上, 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法制建设都受到较大关注。

6. 国外学者研究状况

7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对中国革命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关注的领域也不断扩大,“在对抗日根据地的研究中,有的学者已从对中国共产大的核心—陕甘宁的探索进而转向对晋冀鲁豫边区建设的探索”, 出现了一些较具代表性的专著。《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是由国际友人克鲁克夫妇于1948年春作为观察员采访河北十里店村土改复查和整党运动的纪实性作品,生动记录了1948年2月至5月在晋冀鲁豫边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武安县九区一个村子里的土地改革复查、整党和民主运动的全过程,是研究该区土改的重要资料。2003年12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了大卫?古德曼的《中国革命中的太行抗日根据地社会变迁》,全书基本上分为两大部分,“在第一部分中,古德曼教授花费了较多笔墨,从战时军事秩序、政治秩序两个角度,较宏观地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中日、国共两方三派共存的华北社会全景。第二部分,古德曼主要是从“社会改革”的角度阐述太行根据地的革命,其中包括政治动员、减租减息、中农问题等几个方面。” 该书资料详实、分析问题细致入微,是太行抗日根据地史研究中的一本重要著作。此外,还有美国学者胡素珊(Suzanne Pepper)的《中国的内战 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

1984年8月,南开大学在天津首次举办了“中国抗日根据地历史国际学术讨论会”,来自美国、日本、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和我国的九十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上戎子和发表了《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建设》,拉尔夫?撒克斯顿发表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农民生计问题的解决》,其他一些学者论述了晋冀鲁豫根据的的创建和发展过程。1991年8月,中国抗日根据地史第二次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天津市召开,1993年出版的《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 南开大学第二届中国抗日根据地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收录了会议选编论文80余篇,与晋冀鲁豫根据地相关的有近10篇,涉及根据地的各个方面。这两届抗日根据地史国际学术讨论会, 对深化抗日根据地经济的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婚姻法

根据地婚姻立法与实践是民事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1941年8月13日,晋冀鲁豫边区临参会在原则通过并于1942年1月5曰正式公布施行了《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随后有颁布了一系列具体细则、条例,实行新的婚姻条例,这些条例法规打破了农村传统的包办买卖、男尊女卑的婚姻制度,确立了平等自愿、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研究的问题主要为几个方面:

1、婚姻法的实施

在新婚姻法的作用和意义上,学者的观点是一致的。傅建成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初步动摇了旧婚姻制度的基础,根据地婚姻制度出现了新面貌;第二,新婚姻法规的贯彻实施,促使妇女更广泛地参加各种生产活动,进一步发挥了她们的力量,增进了根据地家庭的和睦与团结,巩固和发展了根据地,实现了全民族的抗战;第三,对旧婚姻制度的改造,促进了边区农村男女关系趋于严肃化。 张慧玲还认为,平等自愿、一夫一妻的婚姻等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女性的地位,是妇女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婚姻法的实践效果上,大部分学者的都持有客观公正的态度。一方面积极的认为中共在根据地颁布的新婚姻法条例,有利于根据地革除陋俗、移风易俗、肃清社会风气,是一场重要的社会变革运动,在新婚姻条例颁布执行后,根据地呈现出一片新气象,买卖婚姻减少,童养媳和早婚现象得到控制,寡妇改嫁已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接受,婚姻案件增多,离婚率上升,新式婚礼开始出现。 另一方面,由于旧制度旧习惯有着深厚的社会根源和悠久的历史传统,要真正实现婚姻观念的转变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张慧玲认为,要把根据地政府的新婚姻立法转变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关键还在于实施者是否有和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了性别平等的意识和做法。在新婚姻政策推行过程中,作为权力阶层的男性干部夫权统治的思维惯性对处理婚姻问题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她认为阻挡婚姻自由、维护传统婚姻家庭制度的直接阻力除来自传统农民外, 还来源于从农民成长起来的基层干部。在根据地区域推行的婚姻变革,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 是男性领导的对夫权的一场自上而下的变革, 女性婚姻的真正自由和女性利益的真实维护,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刘少奇在1948年10月5日的讲话中认为,晋冀鲁豫的婚姻条例上存在许多错误,妇女在结婚、离婚上都没有得到自由,受到这些条例的束缚,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

造成实践偏差的原因,张慧玲认为,男性掌握了政权和社会资源, 而在政权机构为战争服务的“合理”话语下, 男性以战争的直接参与者身份, 使女性的婚姻自由权益得以隐退。在此情形下, 女性的婚姻自由与被解放程度被牢牢限制在男性规定的轨道内。张雪认为,政策法令实施中存在四点问题:第一,处理方法过激;第二,宣传教育不足;第三,政策法令执行过于机械。第四,急功近利,脱离实际。这就要求婚姻风俗改革不能孤立地去进行,而必须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相结合,打破旧的封建统治秩序,为新婚姻风俗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婚姻风俗的改革,主要是婚姻制度的改革,只有废除封建婚姻制度,代之以民主、平等、文明的新婚姻制度,婚姻礼俗才能随之变化。

2、从社会变迁的角度

很多学者偏重从婚姻法实行后对传统婚姻制度以及社会风俗变革的角度出发,通过对专制腐朽的旧式婚姻制度的剖析,具体分析和介绍了新的婚姻条例实行后对社会风气、风俗习惯产生的变化,认为“婚姻制度的变化必然引起婚姻风俗的变革” 。

有的学者将晋冀鲁豫根据地婚姻法律与其他根据地进行了比较研究。高甫光总结出晋冀鲁豫与晋绥、晋察冀婚姻法律的基本精神共同的特点有五点:第一,基本的精神都是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第二,各个根据地、解放区的婚姻条例,都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更为具体、灵活的适应当时本地区调整婚姻实际的需要;第三,在有关离婚问题的处理上,除双方自愿离者外,均突出详细、具体规定了一方要求离婚的理由;第四,普遍地强调保护军人婚姻;第五,确立了婚姻登记制度。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很多新方法、新视角的采用为该问题的研究注入了新活力。张慧玲一改往日学者所运用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方法,以晋冀鲁豫根据地为研究对象,采用女性主义的性别分析视角,重新审视根据地婚姻变革中的政策、机构及婚姻缔结与解除的全过程,发掘出历史上被漠视了的女性的活动与经验,对传统的根据地婚姻变革研究进行了一些补充和校正。她同样也关注中国婚姻变革对妇女解放的作用,但更多的关注性别与阶级、民族的关系问题,认为性别从属于阶级和民族利益,当他们发生冲突时,以保护妇女利益为初衷的婚姻政策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抗战与解放大局。最终认为根据地的婚姻变革并不是彻底解放女性、推翻夫权统治,而是交织了与夫权、乡俗的斗争和妥协。

(二)司法制度

关于司法方面的研究文章并不多,至今并没有专门的研究著作,只是在总体性的研究中有所涉及。张伯晋认为边区的法制建设具有司法与行政合一的特点。晋冀鲁豫边区检察制度的最大创新在于: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判决实行监督的权力—审判监督权在晋冀鲁豫边区萌芽,在边区检察制度中首创的审判监督权,不仅丰富了检察权的内容,而且为新中国检察机关审判监督权的确立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并为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三)刑事法律

大多数学者对刑事制度法律的研究都集中在根据地的反腐倡廉建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晋冀鲁豫边区政权法制建设中,对贪污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门立法,即 1942 年《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史永丽以《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为切入点,通过它在边区政权立法体系中的地位,它的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相关配套法规以及实践效果进行综合系统研究,对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惩贪运作机制进行了从立法到司法、从文本到实践的动态剖析。

(四)土地改革与减租减息问题

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张振朝、韩能跃对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土地改革政策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研究。

1、土改前农村根据地的基本状况

魏宏运通过对太行山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的分析指出,太行山区山多地少,交通不便,农业技术落后,食粮不足,社会经济贫困。高利贷与高额地租结合,是相当普遍的一种剥削形式,广大农民都处于饥饿与死亡的边缘,农民和地主阶级是对立的。 王跃生以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为考察对象,对华北农民家庭人口生存条件进行了分析。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自耕农以上家庭在调查村庄约占1 3,多数家庭有生存条件不足之虞。土改前, 土地在冀南农民生存条件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多数农民获取生存资料的主要来源,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家庭经济和家庭人口生存条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土改前的传统社会,冀南农村50%以上家庭规模受到土地这一主要生产资料不足的限制。

学者一致认为,土改后,根据地农村的状况发生了巨大改变。魏宏运认为农业生产第一次有计划的开展起来,水利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应用,农业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在太行区一共扩大耕地八万亩,农业和农副业增加,物价渐趋平稳,买卖土地的事实也多了起来。②刘彦威认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抗日根据地的土改运动极大地调动起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各农业科研机关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开展工作。所有这些都促进了抗日根据地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使得各抗日根据地在日寇疯狂扫荡和国民党军封锁围困下不仅没有垮下来,反而日益发展壮大,为赢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2、减租减息

为了更好的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把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政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有的学者着重研究了减租减息政策实施前后的变化。徐建国认为减租减息等一些列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负担比原来有较大减轻,经济地位也发生了比较显著的变化。农村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的显著变化,贫雇农在农村总人口中的比例明显下降,富农、中农的比例大大提高,广大农民用赎回、购买、抽地等形式使相当一部分土地从地主手中转移到农民手中,地主阶级实力削弱了。同时,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一定变化,呈现出以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农副业兼营的格局,工商业在边区农村的地位提高,呈现出多元化格局。 魏宏运认为,减租减息开辟了生活的新道路,“辽县在政策实施两个月内,就解决了土门、柴城村、水坡、黄漳等四个编村拖延百余年来的土地问题,全县为之激动.”把大生产运动和减租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开辟了一条正确解决土地问题的道路,太行山的社会面貌和景观因此发生了巨大变化,成为那时一个强有力的地区。杜晓指出,太行区租率一般减低了,超经济剥削基本上被废除了,租佃形式出现了单一化,大都定为死租,即佃农有永佃权,租期多为五年以上。

减租减息政策的实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魏宏运认为这减租减息是一个极其复杂细微的工作,许多村庄地主不愿意执行法律,有的还操作了村政权。花瑜认为晋冀鲁豫的减租减息运动经历了一个长期迂回曲折的斗争,并探讨了减租减息运动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减租减息政策实施的伟大意义。

李永芳主要探讨晋冀鲁豫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开展的成绩和意义,总结了这一运动胜利展开的历史经验。 柴达则着重探讨了太行根据地的减租减息情况,将其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徐建国探讨了抗战时期晋冀鲁豫边区减租减息运动中农民的思想变迁,认为农民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思想观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阶级意识的产生和增强;第二、团结和组织意识的增强;第三、斗争意识的产生和增强;第四、参政意识、政权观念的产生和增强;第五、民族国家观念的产生和增强;第六、政策法令意识的增强。广大农民的思想变迁促进了传统乡土社会农民思想观念的重构, 加速了乡村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上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此外,他还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为例,探讨了减租减息运动中的农民动员问题。对农民的思想状况以及减租减息运动中动员农民的措施进行了分析,总结出群众动员中的经验和启示意义。

(五)财政经济工作基本概况研究

学者大都从边区财政工作的基础、性质、特点、发展阶段、经验启示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进而总结出经验和启示。在这些方面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学者对于财政工作的基本状况基本上达成了一致的看法。他们认为,边区财政工作的基础是建立在落后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以私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之上;性质是建立在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基础之上的、新民主主义的战时供给财政;任务是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同时,通过正确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调节各阶级的收入,促进边区生产关系的变革,以调动人民积极性,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对于边区财政工作的发展阶段,大部分学者都采用“三阶段”的说法,只是在具体时间上存在一些偏差。朱光耀认为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开创阶段(1937年7月至1940年3月),此时边区财政工作较为分散,财政制度不同意;逐步完善的阶段(1940年4月中共中央北方局黎城会议至1943年秋),是边区财政工作开始由分散走向统一,由不系统建立到系统建立,逐步完善的阶段;取得显著成就的阶段(1943年到抗日战争的胜利),边区军民依靠自己的力量,粉碎了日军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战胜了严重自然灾害,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源问题。此外,戎子和总结出了在抗日战争时期,面对敌祸加天灾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困难和威胁,晋冀鲁豫边区是怎样渡过抗日时期相持阶段财经困难的。 霍成勋、梁素梅对太行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做了总结。 魏宏运总体上论述了华北抗日根据地发展经济的道路,总结根据地经济建设的丰富经验。

陈康对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在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首创性措施进行了分析,在经济建设而言,该区首创性建树颇多:率先提出并实践保护一切抗日人民的财产所有权;开展民主民生运动以增强抗日根据地的实力;在各根据地之中最早提倡“组织起来,由穷变富”的口号;重视农业生产中科技兴农等工作。他还从邓小平同志及其思想对根据地所起的作用角度,着重分析了根据地经济与文化建设能够取得的成功的原因。

有许多学者专门对晋冀鲁豫边区下辖的太行、太岳、冀南和冀鲁豫四块根据地的财政工作进行研究。杜晓认为太行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工作也经历了由分散到统一,由不系统到系统建立的发展过程,他通过对减租减息、财政经济、军事生产、战胜严重苦难、发展合作事业等方面对太行根据地的财经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介绍。 韩哲一、边裕鲲等六人对冀鲁豫根据地的创建和根据地的财经工作进行了介绍。 王晋三从太岳财政的建立和体制 、政收支的概况及特点、征收政策的变革概况、财政开支制度等方面对太岳区革命根据地财政工作状况做了论述。 唐执升总结出了太岳革命根据地财政工作如何从创建初期不稳固的收支活动逐步步入轨道和规范化的重要经验。

(六)经济建设方面

在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面临着严重的困难。根据地军民在同敌人进行英勇抗战的同时,边区政府实行减租减息、精兵简政,实行合理负担和统一累进税,减轻人民负担,还组织互助组、合作社,进行大生产等活动,加强根据地的经济实力。学者对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发展合作事业。对晋冀鲁豫合作事业的专门研究并不多,研究该问题的学者一般是在总结晋冀鲁豫根据地的财政建设措施及经验中论述合作事业。大部分学者集中研究了华北敌后根据地、解放区的互助合作事业。晋冀鲁豫根据地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研究成果中,不可避免的包含了对晋冀鲁豫根据地合作事业的研究。杜晓在《太行根据地的财经建设》中对发展合作事业做了详细的介绍,在抗日民主政府大力救灾和根据地人民互助自救的迫切要求下,以“生产自救”为方针的合作社开始发展,这时的合作社使救灾、发展生产和扩大合作社业务密切地结合起来,开始走向“民办公助,发展生产”的道路。王双进和宋建英对晋冀鲁豫边区的信用合作工作做了专门的论述,他们分析了边区开展信用合作工作的时代背景,从不同角度分述了这一时期开展信用合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效能性,并对中共制定的一系列推动和巩固信用合作社发展的政策进行了简要分析,客观的评价了晋冀鲁豫边区的信用合作工作的历史作用。 左志远认为,华北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经历了三个阶段,始于30年代末期的互助合作社,多是商业性质的消费合作社;40年代初建立的合作社又多流于形式,业务上带有单纯盈利的性质;1942年后,在坚持自愿、民主、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生产型、专业型、综合型的生产合作社。 李金铮从借贷关系的角度,探讨了华北根据地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合作社借贷的运作方式以及对农民经济和农民生活的作用。

关于发展农业经济。农业是根据地经济的支柱,为了建设和巩固的根据地政权,各边区政府都把发展农业生产放在边区经济建设中的第一位。晋冀鲁豫根据地在抗日战争时期,通过开展生产自救运动、灾荒救助、农业借贷等措施来发展农业经济。郝平认为,太行山区根据地的生产自救运动从两个方面深入展开,一是“开源”,边区政府最大限度地发动根据地军民,通过开荒种地,采集代食品,扩大和丰富了粮食来源,缓解灾情;二是“节流”,在党政军民各部门厉行节约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贪污浪费现象,保证物资的合理利用。 魏宏运认为科学技术的改进也是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李金铮认为,华北根据地农业的发展与政府重视农贷工作有关,尽管贷款有限,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③

关于精兵简政。精兵简政有效的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周文龙简述了晋冀鲁豫根据地创建时期我军后勤工作的有关情况。 崔艳明认为,面对恶劣环境,晋冀鲁豫边区亟需精兵简政,并对其实施概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姚寅虎主要研究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精兵简政的主要经验及其现实意义。 曾长秋对晋冀鲁豫边区精兵简政的历史经验进行了总结。 南振国则着重研究了太行根据地的精兵简政。

关于减轻人民负担政策。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中,星光、董凤熙、王一涵、王晋三、韩哲一等关于晋冀鲁豫边区的文章中,都涉及到人民的负担问题。为了巩固与发展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冀鲁豫边区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主要有减租减息;精兵简政与部队生产相结合;财政上建立正确的税收政策;大力倡导节约,反对浪费;开展大生产运动等。

关于审计工作。学者对关于此问题的研究并未深入。中国审计学会等编的《中国革命根据地审计史料汇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中,收录了戎子和的《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经济及审计工作情况的回忆》;张军《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审计工作的回忆》;黄同《太行山部队审计工作情况回忆》;何俊《太岳行署审计工作回忆》,此外还有《财会沧桑话当年——张新周同志谈抗日根据地的财会改革》(见《财务与会计》1986年第8期),他们的回忆为研究当时根据地的审计工作概况以及发展状况提供了重要的资料。王英杰首先概述了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的审计工作,认为审计通过监督,对于严格财经制度,促进发展生产,活跃经济,保证军队和抗日政权的供给,巩固发展根据地等方面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方宝璋专门研究了晋冀鲁豫边区的审计机构,他指出,审计监察厅不仅仅是一个财经监察部门,而且更是为政府在财经上出谋划策的参谋部。

关于根据地人物与经济建设的研究。王东升介绍了高捷成为边区金融事业奋斗的一生。 姚寅虎介绍了冀南银行总行行长高捷成对晋冀鲁豫根据地金融事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贡献,并给与了高度的肯定和赞赏。 亥华认为邓小平的经济思想以及发展成熟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植根于太行山上、萌芽于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这块土壤之中的,对邓小平的经济思想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赵秀山总结了邓小平太行理财的伟大历史贡献。 李广、张宝军介绍了戎子和对晋冀鲁豫边区财政工作的基本探索,认为从晋冀鲁豫开创性的财政经济建设工作至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和深入,戎子和作为晋冀鲁豫根据地主管财政经济工作的主要领导人,就都饱含着他辛勤的汗水,凝结着他过人的智慧。

(七)金融货币问题

1. 银行与货币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主要有两个银行:冀南银行和鲁西银行。近年来,出版发表了许多关于银行财经工作的回忆文章和论著,如戎子和的《晋冀鲁豫边区财政工作的片断回忆》 ,魏任斋回忆,刘绍唐整理《抗战时期“鲁西银行”和“冀南银行”的回忆》 ,胡景澐《冀南银行八年感言》 ,武博山《巍巍太行忆冀行—回忆冀南银行的几个片段》 ,张济民《冀南银行的会计工作》 等,涉及银行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大量文献和回忆资料的基础上,学者展开了更为深入的研究。

关于冀南银行。刘彦伟专门以冀南银行为研究对象,展开了细致深入的研究。 张土魁、史安昌概述了冀南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并对冀南银行的主要人事沿革与变迁进行了介绍。 在《回忆冀南银行九年 1939-1948》 中,该书序言部分首先对冀南银行战斗历程进行了综述,介绍了冀南银行的创建过程,将冀南银行的发展变化分为四个阶段,概括论述了冀南银行九年来的工作成就,并总结出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黄存林认为,冀南银行的历史作用主要表现在保持物价相对稳定,统一外汇管理,支持贸易斗争,大力扶持生产,保证财政供给等方面。 有的学者从整个根据地的金融建设事业入手,介绍了冀南银行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如贾章旺的《中国人民银行溯源—记华北革命根据地的金融事业》,王同兴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金融建设》,姜宏业从整体上概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银行事业大发展的情况。 田秋平 、常亮功 、王东升 等从当时与冀南银行工作有关的重要人物出发,研究银行的发展建设。一些学者从货币着手,对冀南银行做了研究。张常勇对抗战时期冀钞做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张转芳的专著《晋冀鲁豫边区货币史(上册)—晋东南革命根据地货币史》,以货币的发行、流通、管理及货币斗争为主要内容,对冀南银行发行的冀钞有详细介绍。李金铮则是以农民贷款为研究对象,涉及了对根据地和银行的贷款政策和力度的研究。 郭晓平的《太行根据地的金融货币斗争》了也对冀南银行货币政策和货币斗争作了考察。贾章旺的《冀南银行货币发行经验与启示》则对冀南银行货币发行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

关于鲁西银行,学者的研究相对较少。郭明生 、马宪玉 等介绍了了鲁西银行的鲁西银行诞生与发展发展过程。有的学者是从对鲁西银行及其发行的货币进行了研究。如尹忠祚的《鲁西银行与鲁西币》 。方皋《抗日战争中的鲁西银行》(见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

2. 关于对敌经济斗争问题

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对敌经济斗争,是根据地整个对敌斗争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地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研究根据地经济法制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许多学者对此问题展开了研究。

毛锡学 、项斌 、王宏 等对晋冀鲁豫根据地对敌经济斗争的发展阶段、主要内容、取得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论述。张常勇、樊孝东以晋冀鲁豫边区的“保护法币”政策为中心,对抗日根据地货币同法币的关系做了进一步探讨。在对待法币的问题上,各根据地都经历了一个从允许法币流通或者说依附法币到完全禁止其流通的过程。尽管法币、抗日根据地货币同属中国货币,虽然处在国共合作抗日的背景下,但是本币的发行必须摆脱跟法币的牵连,坚持独立自主,必须保证金融市场的统一和货币的单一性。 郭晓平认为,金融货币斗争是对敌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地在初创时期面临着严重的困难难,组织群众发展生产,搞活金融市场,保证军需民食,成为支持长期抗涨的一项基本任务。 李小玲对1940年至1944年晋冀鲁豫根据地的金融斗争作了论述。

(八)商业贸易

根据地的商业贸易政策是:“对外贸易统制,对内贸易自由”。近年来,学者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郭今吾回忆了当时边区商业工作的发展状况,他认为在根据地初建时期,对敌占区采取了简单的贸易封锁政策,实行经济绝交,结果使自己处于被动局面,这是贸易工作中的幼稚病所致。 为了从经济上战胜敌人,支持抗战,根据地政府结合当时内外环境,由以往对外贸易自由政策转向“统制”贸易政策,一方面可以保持边区的经济独立,另一方面可以保持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并且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统制”政策。孙建刚、史红霞 ,王庆成 对此问题展开了论述。

对敌贸易斗争的方式多种多样,黄存林认为,晋冀鲁豫边区有四种方式,即按照农产品的习惯流向开展根据地内部物资交流;在敌占区创办贸易商行、货栈、粮店、银行等,采办紧缺物资;在山区开展缉私活动;粮食斗争与货币斗争相结合。 对敌贸易斗争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粮食斗争,黄存林认为粮食斗争不仅是经济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这条战线斗争的焦点.粮食斗争牵动着全局、影响着全局,决定着与敌斗争的成败,八年抗日战争中敌人的“抢粮”和我们的反“抢粮”斗争,呈现出残酷、持久和反复的特点。 左志远则对太行区的粮食斗争进行了考察,认为由于经济不足,缺乏全局观念,特别是高额利润、投机思想的滋生,导致1942年太行区粮食无节制的输出,拖欠了公粮,妨碍了生产。

关于对内贸易自由方面,魏宏运认为集市贸易是坚持和建设根据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根据地的集市是分散的、自由的,同时又是统一的、有组织的,在经济运转中形成了自己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活跃经济、调剂余缺、支持抗战的作用。 根据地的商业市场经历了从混乱到统一的过程,根据地的商业政策也由经济绝交转向贸易往来,依靠灵活机动的政策,根据地金融以劣势和敌人的优势抗衡,而立于不败之地。

(九)根据地政权建设方面

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把目光转移到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上来,并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成果。

赵秀山总结了刘邓在领导晋冀鲁豫边区政权建设上的三大主要经验:第一,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充分发挥统战时期合法组织的特殊作用;第二,尊重人才,鼓励知识分子从政;第三,把政权工作的重点及时地较早的向经济建设上转移。 钱听涛则将晋冀鲁豫根据地党政军领导机构的沿革及根据地内各个战略区的衍变进行了清晰的概述。 殷锡亭对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进行了介绍,认为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体制的政权建设的一次尝试,对于巩固和扩大晋冀鲁豫边区,团结各党各派各阶层人民起来抗日,推动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太行、太岳、冀南革命根据地是抗战时期晋冀鲁豫边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勇总结了中共在太行抗日根据地执政经验,主要表现在三各方面:第一,民生的改善,围绕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来实现的;第二,民主的实现,主要围绕推进“三三制”的实施;第三,具有开创性的以法制来保障农民的民生和民主权益。 王阿伦 、史朝刚 分别对太行、 太岳的村选工作进行研究。王秀彦则对中国共产党在冀南抗日根据地的执政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总结。

四、有待深入研究的地方

由上可知,对于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法律文献整理工作和法制建设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和有待深入研究的地方。

1. 法律文献资料有待进一步挖掘和使用

已经出版的史料,只是根据地文献的一部分,根据地时期的大量文献大都保存在相关地方的档案部门和党史研究部门,很多资料并未发表。很多新善本资料有待继续挖掘、使用,如《一九四六年太行党的文件选辑》,《太行区银行工商工作参考资料》等,其中包含有大量法律文献。还有很多文献史料在当时根据地是以内部流通的形式发布,并未公开出版,这些稀缺资料有待统一的收集和整理。此外,当时报纸资料上发表了大量的对于法律文献实施情况的总结和评价以及各领导人对此的总结,这些资料的收集将使根据地的法制建设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2. 加强对司法文献、法理文献的研究

法律文献包括立法文献、司法文献、法理文献。立法文献即法律文本,司法文献主要指各根据地司法机构在司法实践中形成和保存下来的各种档案文献,包括判例、传票等;法律文献主要指涉及法律的讨论、宣传、普及、教育、评论等活动的资料性记载。现在大多数学者都集中在对公开的法律文本的的研究,公开出版的著作主要只有赵昆坡、俞建平编《中国革命根据地案例选》(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白潮编著《乡村法案--1940年代太行地区政府断案63例》(大象出版社2011年版),其他学者很少涉及。需要加强对于边区政府在法制实践中司法文献和法理文献的整理。

3. 许多领域有待拓展

从总体上来说,学者对于土地、经济、工商贸易等方面研究较多,对于行政、司法、刑事法律、婚姻法方面的研究有待拓展和深入,在劳动法规等方面几乎处于空白。具体而言,关于减租减息政策的研究多局限于政治、经济方面,对其对社会、民众心态等方面的影响研究文章较少;在经济方对货币战等问题研究较多,对农业、手工业、物价等方面则涉及很少。这些方面的研究都有待加强。

4. 研究方法有待创新

目前,对于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主要是对区域性研究,专门对某一个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方法单一,普遍都是通过对档案、文献等史料做一些相对静态的研究,缺乏对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整体把握,也很少有学者将其与其他根据地进行比较研究。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综合的运用多学科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全面的对根据地的法制建设展开更为深入的研究。

随着相关资料的不断公开和挖掘,通过学者的不断努力,对于晋冀鲁豫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研究必将逐步拓展和深化。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