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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渐进推动市场化减排机制的建立

张亚雄  李继峰2013年03月12日11:1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于2015年建成全国碳市场,这将促使节能减排政策实现从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市场机制的根本性转变,也有助于以较小经济代价实现减排目标,是我国温室气体减排政策的重大突破。

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设计碳市场总体框架。根据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EU-ETS)及其他碳市场经验,碳市场建立过程中,需要划定市场涵盖的排放源范围,设定合理的排放总量并设置等量排放许可权,将排放许可权公平分配给市场范围内各个主体,提供交易场所便于促成市场主体间交易等。这些工作都需要政府凭借公信力去主导,并制订相应的市场经济原则。在划定碳市场排放源范围上,一是碳市场应尽量涵盖减排成本差异大的排放源,要通过彼此交易,高减排成本企业能够有效降低成本,低减排成本企业也能从减排行动中受益;二是要通过比较企业加入碳市场须支付的管理成本和能够获得的潜在收益,作为判断企业能否进入碳市场的重要标准。

以价格机制为核心构建节能减排政策体系。为充分发挥碳市场的减排作用,需要协调碳市场与其他现有做法,处理好碳市场引起用能成本上升与能源资源价格管制的矛盾,避免政府行政主导的隐性碳价格与碳市场上显性碳价格之间的矛盾,并考虑跨地区碳排放权交易和跨地区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替代作用等。由此,可以考虑让其他减排政策也通过碳市场发挥作用,通过影响碳排放权价格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政策目标,以市场为基础构建节能减排政策体系。

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协调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与当前七个地区试点的关系。当前各地区碳市场试点中,碳排放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能耗结构和排放源具有城市特点,所建区域性碳市场涵盖建筑物用电引起的碳排放,需要从消费侧计算;而广东、湖北等试点省拥有大量重工业,所建立碳市场更多从生产侧计算。但到2015年建立全国碳市场时,必然要选择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碳排放的基本方法,根据EU-ETS经验,以生产侧计算碳排放量较为合适。因此,必须超前考虑制定统一标准,协调城市型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

实施“金碳工程”,在全国层面建立信息化碳排放账户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在碳市场建立过程中,政府提供的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是先导性硬件设施,也是碳市场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考虑到欧盟曾出现碳排放交易欺诈和偷盗行为,对其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应借鉴其经验教训,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建设碳账户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不必局限于试点地区,在技术层面上杜绝某些违法行为。另外,我国2004年以来实施多项电子政务“金字工程”,积累了丰富经验,建议全国碳账户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参照已有做法,以“金碳工程”命名。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特约撰稿人、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