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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200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项通知

2013年03月12日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社科(科研)处、各课题负责人:

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办决定对2008年度到期未完成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即日启动,截止到2013年12月底,请各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在该时限内结题。逾期不结者,按撤项处理,扣留余款,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管理单位负相应责任,下一年度课题审批指标视情况酌减。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立项课题未结项名单见附件。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附件: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未结项课题名单.xls

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