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著名的幸福论的伦理学的典型代表;康德的伦理学则是有意识地批判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义务论的伦理学。他们两人在外在的表现形式上是非常明显的对立的形式,但是,深入了解这两位思想大家的内在思路又会有很奇特的发现:他们是相互对立的,但又是相互补充的。我们对这两位思想大师关于道德和幸福的思想要深入地认识,才能对西方道德哲学对此的主流观点形成全面的认识,才能对当今中国正在努力建设的和谐幸福的社会构成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康德 亚里士多德 道德 幸福 幸福社会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当今中国,人们在GDP中心主义带给人们的物质财富狂飙突进式的迅猛增长的狂喜之后,又一个接一个地经受着物价飞涨、分配不公、住房难、就业难、看病难、教育不公、地区发展不平衡、腐败现象蔓延等等社会发展的阵痛。改变过去偏重经济发展的简单粗放的发展模式,变成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共同享受改革成果和生活幸福的和谐幸福的社会发展模式,成为当今中国人的共同的呼声。而和谐幸福的社会如何认识、如何建设,是我们需仔细探讨和研究的问题,这方面,古今中外有大量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以及众多的思想家的探索与研究可供我们参考,这其中西方近代和古代的两大家康德和亚里士多德关于道德和幸福的思想见解尤为重要,很值得我们细细地研究和探讨,本文就是从这两位思想大家对道德和幸福问题的差异处,做出的初步的探讨。
一、在道德和幸福问题上,康德和亚里士多德是相互对立的
西方近代的大哲学家大伦理学家康德是义务论伦理学的典型代表,而古代的大哲学家大伦理学家亚里士多德则是幸福论伦理学的典型代表,说他们在道德和幸福问题上的差异并没有准确地描述他们这不同思想的关系,在道德和幸福的问题上,康德和亚里士多德更准确地说是相互对立的。
说这两人在道德和幸福问题是差异甚至是相互对立,并不意味这他们没有共同的地方。这两人在一些关键的细节上有深切的相互一致与契合,比如,亚里士多德说:“因为幸福是灵魂按照全部德性的一种确定种类的活动,我们因而要探究美德”,这种把德性和人的现实的活动相联系,和康德是深切地一致的,而这些按照德性的行动是自愿的,是理性选择的等等,也都是康德所认同的。然而,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的不同甚至是相互的对立,是更加显著更加重要的思想材料的,也是本文考察的重点。
第一、道德和幸福,对亚里士多德是两者结合在一起,二而一,两者不可分离的问题;对康德,这两者是隔离开来的问题,而从道德立法的角度更是要绝对分离开来的。
亚里士多德对幸福有多种说法,在伦理学中与在政治学中因为强调个体与团体的角度不同而略有不同,但总体是统一与一致的。亚里士多德说:“那么什么能阻止我们总结如下,幸福的人是充分地具有外在的善物的,是根据全部德性从事行动的,不仅仅是某些时段的(如此)而是贯穿全部一生的?”,这里作为定语的幸福是宽泛意义上的,而亚里士多德还有狭义的幸福,他说:“因为幸福是灵魂按照全部德性的一种确定种类的活动,我们因而要探究美德” ,这里的幸福的含义就是狭义的,是上述广义的幸福概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这样说到:“人们能够有所造诣于优良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性灵)诸善。论者一般都公认惟有幸福(至乐)的人生才完全具备所有这些事物(诸善)。”,他还说到:“这里还留待商量的一个问题是:城邦幸福和个人幸福究属相同还是相异?这个问题可做明确的答复:大家全都认为两者相同。凡相信个人的幸福(快乐)寄托于财富者,也就相信城邦必须富裕,才有幸福(快乐)。凡是认为僭主的生活为高尚(尊荣)于其它众人者也一定以为版图最大人数最多的邦国为最幸福(快乐)的邦国。凡以人们的善德衡量个人的幸福(快乐)者也一定以邦国饿善德衡量城邦的幸福(快乐)。”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不论是伦理学还是政治学,不论是狭义还是广义,道德和幸福都是两者结合在一起,两者不可分离的问题。
然而,康德对此是截然不同的。康德在他那部辉煌的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就是从打破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和幸福是一体的传统思想开始的,康德首先就怀疑理性和意志是为幸福服务的思想,他说:“现在如果说存在者的保存、福利,或者总而言之存在者的幸福,是一个存在者具有理性和意志的自然的真实的目的的话,那么自然用人的理性去实现这一目的就是成就了一个灵机一动的贫弱的安排。”,康德认为为了实现幸福的目的本能是远远比理性更有效率,因而“理性有不是为了幸福的,而是另一个的和远远更有价值的目的的追求”,即“而就理性被赋予我们作为一个实践的机能即要去影响意志的机能,它的真正的功能必定是去产生一个意愿,这个意愿不仅仅是为了某些更进一步的目的的工具的善,而是善本身。”,显然康德首先是把幸福和理性进行了切割,而理性是产生善本身的意愿的,进而把幸福和道德的善进行了切割。这种切割在他的《实践理性批判》中就表现为,人们的幸福被归结为“质料的实践原则”,对立与可以为立法根据的“形式的实践原则”,康德说:“如果一个理性存在者要想把他的原理当成实践的普遍的律法的话,他只能设想它们作为原则包含意志的决定根据的,不是用它们的质料而只能是用它们的形式。”,幸福作为质料,由于它的个人性、主观性、不确定性,是无法作为道德立法的根据的,“经验的决定根据是不适合做任何普遍的外在的立法的,也是不适合内在的立法的”,而从道德立法的角度,康德是完全排除了幸福的作用的。
康德深切地认识到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的问题,这种伦理学把道德当成为幸福服务的,但是因为幸福本身的相对性,结果导致他的道德也走向了相对主义的泥潭。康德把道德和幸福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切割,就是想摆脱这种道德的相对主义,他成功与否另当别论,但他这种思想和追求是非常伟大的。
第二、对亚里士多德,幸福就是道德本身的目的;对康德,道德不以幸福为目的,它自身就是目的,它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
亚里士多德说:“就名称而言,几乎大家都同意:无论是大多数人,还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把(至善)叫做幸福,把幸福理解为等同于生活的好与行动的好。”对亚里士多德而言,出身于贵族门第,幸运、财富、社会荣誉、美貌、朋友以及健康的身体等等,构成了人的生活的好,而灵魂按照全部的德性而从事的活动则是行动的好,它们都是指向共同的幸福的,幸福是道德本身的目的。
康德不同于他的前辈亚里士多德,他严重削减了幸福所指向的领域,康德的幸福仅仅指向感性世界的质料的领域,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说“存在者的保存、福利,或者总而言之存在者的幸福”,康德是明确地把他定义的幸福仅仅限定在物质的质料的领域的,排除了亚里士多德还包含的“行动的善”这一部分,这种美德和幸福的分离在他的《实践理性批判》在至善中表现出来,他说:“现在,就美德和幸福共同构成了一个人的最高善的内容而言,而幸福按确切的比例与道德(作为一个人的价值和他的值得幸福)配置,这意味着全体,意味着全善,然而,在这全善中,德性作为条件永远是最高的善,因为在它之上没有了进一步的条件,而幸福是这样的东西,虽然它使拥有者感到快乐,但它自身不是绝对的和完全的善,而是永远以道德的法的行为为其先决条件。”康德这儿颠倒过来了,在至善(全善)中,道德和幸福是两个构成要素,而道德是在先的,幸福是要以道德为先决条件的。这种分离在康德晚期的作品《道德形而上学》中,是以法权论和德行论的形式表现的。
第三、地位上,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本身就是至善,道德最终是为幸福服务的,是第二位的,幸福是第一位的;而康德则认为,就人的至善而言,道德是第一位的,幸福是第二位的,人只有是有道德的,才是配享幸福的。
亚里士多德以幸福为指向的伦理学、政治学,必然会把德性的追求变成是为幸福服务的工具的,虽然他也把狭义的幸福定义为就是按照全部德性的灵魂的一种特定的现实的行动,但是他的广义的幸福所需要的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诸善是他的整个伦理学与政治学的最终目标,所以狭义的按照德性的灵魂的行动独立起来看也是有其自己的价值的,但是最终在这种行为中所表现的德性是为幸福服务的,是第二位的,而幸福是第一位的。
康德明确是针对亚里士多德对道德和幸福两个关系的排位做出了重大的改变,首先,康德的至善就不再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而是德性和幸福的两者之和构成的,第二,在德性和幸福两者之间的关系上,不是幸福排在德性的前面,而是相反了,道德排在幸福的前面,是第一位的东西,是无条件的最高的善,而幸福是第二位的,是有条件的,是要以德性的存在为条件。
康德这样的转变的意义在于: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的伦理学中,因为幸福是最高目的,德性是作为工具性的存在,而幸福本身的相对性导致了他的道德本身的性对与无根的性质,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最大的问题所在;康德把道德从幸福中相对地独立出来,并把道德的地位提高到幸福之上,到道德和人的自由联系起来,和人的自由的因果律联系起来,使康德的道德具有了真正绝对的根基,彻底摆脱了道德论上的相对主义的陷阱,为科学的伦理学的建立奠定了切实的基础。
第四、道德的尺度上,亚里士多德是相对的尺度:中道;而康德是绝对的尺度:绝对命令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说:“那么,美德是一种中道,至少是在它是能够实现一种中道的那种东西的意义上。”德性是在过度与不及的两种极端之间的中道的思想是贯穿在他整个伦理学与政治学思想中的,是他的道德的尺度,显然这种尺度是相对主义的,这种相对性在他自己是有明确的自我意识的,也是和他的思想的整体是相一致的。
而对于道德的尺度,康德和亚里士多德也是截然不同的。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旗帜鲜明又是振聋发聩地提出的三个绝对命令,是西方思想史也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重大的事件,康德说:“但是什么一种律法能被认为是不借助于任何期望的结果必须决定意志的,因而这意志能被称为无条件的绝对的善?因为我已经从意志那儿把它从遵从任一特定律法而可能产生的每一个冲动给剥夺了,因而给作为原理的意志别无所剩,除了它的行动和如此的律法的普遍符合性,即,我当永不行动,除了在这种方式中我也能意愿我的原理将变成普遍的律法。”,这是康德本书中首次提到和明确界定“绝对命令”。康德能摆脱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给道德哲学带来的相对主义的困扰,根本就在于康德把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作为质料从道德的决定根据中给排除出去了,这是康德的伟大的成就,因为他最少也是在逻辑上完成了对相对主义的根除,为道德找到了一条坚实的基础。
二、在更深更大的背景下,这两人是深刻地相互补充的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他的政治学的一部分,所以他全部的道德和幸福的观点都是在这样的整体背景下的完整统一起来的,所以他是强调整体的、强调效果的、强调相互关系中的分寸的;康德的伦理学是对立与物理学的,是在外在的自然因果规律之外的人的内心世界的自由的因果律,这是个极其伟大的思想,他关于道德和幸福的所有思想都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完整统一起来的。他们两人是两大思想体系的深刻的相互补充!
康德作为后辈,是亚里士多德的伟大的对话者,而这一位置是一般的学识和才识的人根本无力承担的。这一承前启后的伟大任务,既需要看到前辈大师的伟大的地方,又要能发掘其不足的地方,这两点康德都做到了。亚里士多德自己就曾把自己的伦理学称之为政治学的一部分,这是他的道德学说的根本的视野,所以他强调整体强调效果强调相互关系中的分寸,都是这种政治学视野中的道德学说的必然的逻辑结果,他讲了十大类的各种德目,讲了这种城邦政治中的德性必然要有的正义和友谊,在政治学本身最终讲到了法律和政体,是把这种相对主义的幸福哲学所可能有的视野发挥到了极致,然而他毕竟逃脱不了是政治学的道德哲学,在道德上本身是没有终极根据的。中国的孔夫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学说归根是属于孔子讲的政刑的范畴,以世俗的功利的幸福为归依的道德,最终只能是相对的没有内在根据的,所以,结果就是孔子讲的“民免而无耻”,康德看到的正是这一点,这种政治学视野中的道德这种以世俗的功利的幸福为最高目标的道德,是没有真正的内心的道德的,康德就是要放弃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的视野,用一种崭新的视野建立有人的真正内在根据的道德,这就是他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序言中伟大的物理学和伦理学的对立,他要建立不同于物理学的外在的自然的因果律的,而是建立在人的内心中的以自由的因果为基础的道德学,他做到了,康德真正做到了孔子说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道德,因为只有建立在人的内心自由的因果律基础上的道德,才能建立人内心的耻感。
思想史上的发展从来不是简单地抛弃前辈的过程,而是如黑格尔所言,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康德对亚里士多德的发展正是如此,任何现代的和谐幸福的社会,都需要良好的政体引导良好的社会道德,需要有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的道德的引导以及刑法的惩戒,达到“民免而无耻”这种外在的良善,但这是不够的,这进一步就是康德的功劳了,我们不仅要有外在的政刑引导规诫的外在的良善,而且还要有真正的内在的自由基础上的道德自觉,才能实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而康德道德哲学是做到了这一点的。
三、这两位大师关于道德与幸福的思想对中国建设和谐幸福社会的借鉴意义
有了上述的论述,那么这两位大师的道德与幸福的思想,对中国建设和谐幸福的社会的借鉴的意义,就是不言自明的了,即:亚里士多德这方面的思想,对中国和谐幸福社会的建设的外在的体制建设、法治建设,幸福社会的外在的立法方面是有很大的助益的;而康德的道德思想则是对我们现代社会的和谐幸福社会的建设的贡献在于,他让我们要重视我们作为人的内在的自由的因果律基础上的道德的建设的重要,让我们自觉地成就自己为有内心道德的人,以配得上我们外在的物质建设和社会体制建设所给与我们的外在的幸福,让我们成就自己是有道德,配得上幸福也是有外在幸福的至善的人。
当今中国社会追求和谐社会幸福社会的建设,我们这时要看看,我们的社会即有的长处与短处:我们的社会历来强调个人道德的作用,而忽略良好社会体制建设和法制社会的建设。当今中国社会影响人们有真切的幸福感的首要因素,恰恰不是中国人没有道德,而是中国人没有良好的社会体制和法制社会,人们在这样的社会中感觉不到公平正义,只感觉到无穷无尽的压力,所以人们是越来越有钱却越来越感觉不到幸福。因而,中国社会进行良好体制和法制社会的建设这类外在的良善的建设,是我们建设幸福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这方面,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和伦理学中许多思想对我们是有重要意义的:比如,首先,他关于正当政体的思想,他说:“依绝对公正的原则来评断,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当今中国社会,剥夺人们幸福感的第一杀手就是社会剧烈的贫富分化,社会分配不公,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公正的原则来判断,显然我们的政体出现了问题,我们的政体实际上已程度不同地背离了它所主张的“为人们服务”的公共利益的原则了,我们现在到处都看到了利益的部门化、行业化、小团体化、既得利益者化和权势化的现象,变成了实际上的“只照顾统治者的利益的政体”,所以怎样防止各种权势对公共利益的侵蚀,防止我们的体制从“照顾到公共利益”滑向“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这样一种劣变,是我们社会体制建设和幸福社会建设的头等大事。第二,他的“人治不如法制”的思想,对我们法制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他说:“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法律恰正是全没有感情的;人类的本性(灵魂)便谁都难免有感情。”,法制社会建设对中国幸福社会建设的重要性,现在人们都慢慢认识到了,但是实际的法制社会建设在中国还是十分遥远,比如现在人们怨声载道的“教育不公”现象,其实背后是法制社会不健全的表现,如北大清华这样的全国重点名牌大学,它们使用的是全国人们的纳税钱,却如此高比率地招收北京一个城市的学生入学,是对全国其他地方的人们严重的不公平,等同于全国人们都拿钱来供养北京的子弟,让他们享受比其他地方的人们高的多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更恶劣的是,在已经如此不公的情况下,今年的北大和清华竟然还要对外公然宣称,还要加大对北京学生的录取率,这就不单单是不公正的问题了,这是权势部门对人民的正义公平感的公然蔑视,更其恶劣的是,当外地人愤慨地到北大抗议,北大变成了“北京人大学”时,这些抗议者竟然被派出所拘留,我们社会这种赤裸裸的不公平,不仅没有法制的力量加以纠正,这些执法的力量反而变成了不公平的帮凶,老百姓在这样的无法无天的社会怎么可能感到幸福来?剥夺中国人幸福感的第二杀手,就是中国社会现在的“腐败现象蔓延”的问题,其实凡有人的社会,必有腐败,关键我们建立什么样的社会机制去制约和控制腐败的蔓延,中国社会建立法制社会还任重而道远,这方面,亚里士多德有许多重要的思想值得我们借鉴的。第三,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和政治学中都多次重篇幅地谈到的道德中的正义问题和社会中的正义问题,这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宝贵的思想财产。中国要建设幸福和谐的社会,没有道德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是没有根基的。亚里士多德讲的分配的正义,对我们解决当今中国的分配不公问题,对我们解决中国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都有价值,还有看病难的问题,其实也是社会的医疗资源如何公平分配的问题在。亚里士多德讲的市场交易中纠偏的正义,对我们解决就业难住房难等等社会资源既合理地配置又照顾到公平是有意义的。亚里士多德讲的政治的正义,对当今的中国特别有价值,因为中国社会的政治化的程度如此之高,我们的政治正义的缺失,对社会的损害是全方位的,我们要建立政治的正义是所有的正义中的重中之重。
总之,亚里士多德这么伟大的思想家可借鉴的地方很多,总体而言现在是偏重于对中国的正当政体和法制社会等的外在的良善建设方面的认识,会对我们有诸多的裨益。
而康德思想对中国和谐幸福社会的建设的作用,则是偏重在中国人的内在的良善的建设上的。其实中国人历来是重视这一方面的,比如孔子的仁爱,孟子的良知良能,中国人讲“尊德性,而道问学”,讲“直指本心”,讲仁义礼智信,中国人对内在德性上的追求是由来已久而且源远流长的,从思想的内在的丰富和所达到的境界而言,中国的传统的道德思想并不输于康德的道德思想。那么,问题来了,我们都有了,那我们借鉴康德什么来?这就是康德的价值所在:康德的科学形态的道德学价值学,是现代的中国人要吸收借鉴的。中国传统的仁义礼智的道德思想虽然很丰富发达,但是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特点,不太注意思辨理性的发展与阐述,很多思想都带有强烈的直觉体悟的色彩,虽然是“百姓日用而不知”,都有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的根基在的,但是从学理的角度科学化地细致深入地表述和体现这种道德体系不是中国文化的特别的长处,而直觉体悟的入学门路对求学者个人的学识与才华要求是比较高的,这种传统的道德思想体系即使在古代也不是普通的人能轻易登堂入室的;而到了现代,整个中国社会普遍的科学化的教育体系,使现在的学生能够像传统教学一样对传统道德进行长久的记咏、背诵、沉潜、把玩、修习、实践、体悟等等都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不求甚解,甚至只有一知半解甚至只有字面的理解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好像拥有着实则失传着我们的传统的道德的经典。康德的道德思想所达到的内在的丰富和境界的高超,和中国传统道德思想有深切的内在一致与契合,然而,康德思想有个远胜过中国传统的地方,那就是他的思想是高度的体系化和高度的科学化所阐述和表达出来的,这一点对当今中国社会建设和谐幸福社会中内在道德一环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康德道德体系是科学化表述出来的,对接受者本人的直觉体悟的个人才识的要求不像中国传统文化那么高,因此,对普通的大众的接受度而言相对要高很多,从教育和接受的角度都有他的长处。第二,康德的体系化科学化的道德思想,和我们当今社会的整个教育体系的体系化科学化的设置是非常吻合的,便于我们学生的理解与接受。现在的中国学生再也没有了传统的生活世界也没有了传统的教育世界,还希望我们的年轻人在远离了我们的传统社会的一切的时候,还能感知传统的内在精华,总体而言是不现实的。康德道德这种既具备中国传统的道德内涵与道德境界,又具有现代教育的体系化与科学化的外在形式,是非常适合在现代用于我们的道德教化的。第三,用康德的道德体系进行道德教化的培养,一方面可以有更普遍的更广泛的受众,一方面也可以和现行的教育体制不相冲突,更能真正起到教化的作用,而且这样教化的人们他们更能反过来去理解中国的先人们的道德思想的博大精深,有利于中国传统道德的新的复兴和发展。
这样两位巨匠大师的伟大作用,当然远远不止本文所说的,从大思路上说,对康德道德和幸福思想重在人的内在德性的建立,对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和幸福的思想重在外在良善社会的建立,这是不会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