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秀岩: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余昌淼 陈国裕2011年04月25日14:00来源:学习时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近日,本报记者就妇联组织如何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专访了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记者:您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给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发展带来了哪些令人振奋的重要信息?
宋秀岩:“十二五”规划纲要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全面的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举措,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结构更加科学。妇女与儿童是两个不同的人群,其发展需求不同,面临问题的性质、内涵、表现不同。妇女问题的关键是要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儿童问题的关键是要保障儿童权利、实现优先发展。基于此,“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第八篇第三十六章,用两个独立的节,即第二节“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第三节“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对妇女与儿童的发展问题分别进行了阐述。将妇女与儿童问题分节阐述,这在国家制定五年规划纲要中是第一次,具有开创性意义。
二是分量更重。“十二五”规划纲要切实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其中,不仅分别设专节对妇女与儿童问题集中进行了阐述、作了规划,而且在其他有关章节中直接涉及妇女儿童和妇联组织的内容多达20余处,其提及次数之多、篇幅之长、表述量之大,为历次五年规划纲要之最。
三是内容更全面。“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妇女儿童发展问题作出的规划部署,涵盖了农村妇女、城镇女职工、孕产妇、婴儿、独生子女、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农村5岁以下儿童、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涉及公共教育、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不同领域的问题。这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的亲切关怀,为“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目前,我们面临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有利时机,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吃准吃透,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梳理清楚,找准妇联工作服从服务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更好地履行妇联职能、彰显妇联作用。
记者:妇联组织如何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十二五”建功?
宋秀岩:妇联组织将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在各行各业妇女中大力度地推进“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活动,团结动员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战场上实现新的更大的作为。
比如,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培育扶持女致富带头人和多种形式的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妇女学科学、学技术,积极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在新农村建设的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以此推动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女企业家协会等妇联团体会员联系妇女广泛、专业人才聚集、社会资源丰富等优势,指导她们开展学习培训、劳动竞赛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领妇女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造、献计献策、建功立业。
围绕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动员组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战线上的广大女性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实践,为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作贡献。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在城乡妇女和家庭中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大低碳环保理念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低碳生活主题实践活动,辐射和带动更多的社会成员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记者:如何抓住编制和实施新一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契机,在“十二五”期间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宋秀岩: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目前,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为有力地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一是要抓好“两纲”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十二五”规划纲要具有全局性、宏观性、长远性和战略性,在未来 5年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规划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编制其他各类专项规划都要以此为依据。我们要把“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学习好、领会好,以“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为依据,进一步修改完善“两纲”,努力把“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原则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把“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变为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重要项目和重要政策措施在“两纲”中全部得到体现和落实。
二是要抓好“两纲”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加紧编制各项专项规划,分行业、分领域提出事关“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其中有许多方面的内容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这些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一方面要继续不遗余力地推动把涉及妇女儿童的重要指标、重要项目纳入专项规划,从源头上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争取更有力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另一方面要根据这些专项规划的安排,充实和完善“两纲”的相关内容,使“两纲”更具针对性、更有可操作性。
总之,我们要全力抓紧编制好新“两纲”、启动实施好新“两纲”,切实用“十二五”规划纲要引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用各类专项规划落实妇女儿童事业的各项目标任务,用“两纲”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记者:在实施“十二五”规划过程中,妇联组织如何进一步推动解决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宋秀岩:“十二五”规划纲要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了加强社会建设、发展社会事业的力度。我们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深入了解和掌握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了解和掌握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向党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反映,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
对于“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到的涉及妇女儿童的重要指标和项目,我们要一条一条地认真研究,一项一项地列出计划,不仅积极配合和推动相关部门抓好落实,而且要指导基层妇联去扎实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问题。
对于妇联组织正在开展的一些惠及广大妇女的重点工作,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农村妇女进村“两委”、促进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以及推动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在村和社区建设“妇女之家”等工作,要进一步通过调研摸清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从“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寻找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和支持,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力度、典型推动、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对于一些就业难、就医难、就学难、住房难、生活难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如失业失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病残妇女儿童、单亲母亲、老龄妇女、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等,我们要抓住“十二五”规划纲要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的机遇,进一步争取政府的重视,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公益慈善平台的作用,运用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多协调一些资源和力量,多办一些好事和实事,让这些弱势妇女儿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
记者: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是“十二五”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妇联组织在这方面如何发挥作用?
宋秀岩:“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进行了专门部署,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充分说明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对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应该说,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的作用,是党赋予妇联组织的重要责任,是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及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的组织性质所决定的,是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职能的必然选择,是妇联组织承担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等任务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找准妇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在六个环节上下工夫:一要深入了解妇女民情,倾听妇女的意愿和呼声,切实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要及时反映妇女诉求,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要耐心疏导妇女情绪,增进妇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赖,切实把感情融洽在基层;四要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使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五要着力促进妇女发展,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切实把发展落实在基层;六要组织妇女广泛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切实把工作推动和活跃在基层。同时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新要求、新任务落实好,为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编: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