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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成果验收情况总报告

2011年04月22日10:04

  2008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中把握导向、规范管理、完善制度,通过提出严格具体的修改要求,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以高质量的成果维护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现将全年成果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成果验收情况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2008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共验收了1289项成果(累计1452项次),其中,有835项成果基本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予以结项,结项率为64.78%;454项成果因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而未予结项。在未结项成果中,有448项暂缓结项,需要进一步修改;有5项经多次修改仍不能达到结项要求,作“三不”处理(不发结项证书、不作撤项处理、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出版);有1项因成果存在抄袭问题,予以撤项。全年结项的成果包括学术专著565部、研究报告256份、软件13种、译著2部、工具书2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有120多项成果已获省部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
  1. 按成果验收结果统计分析,2008年成果质量比2007年有所提高。
  


  在835项结项成果中,共有631项成果获得“优秀”或“良好”等级,优良率为75.57%,比2007年增加了2.5个百分点。在暂缓结项的成果中,因问题较严重而需要修改后重新鉴定的成果数占验收项目总数的8.3%,比2007年减少了2.36个百分点。这两方面的变化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2008年成果的质量比2007年有所提高。
  2. 按地区(部门)统计分析,多数地区(部门)成果优良率比2007年有所提高。
  


  注:按各地区(部门)成果优良率从高到低排序
  除海南省没有项目申请鉴定结项以外,其他30个省区市和4个委托管理机构都有项目进入结项验收程序。从上表可以看出,各管理单位的成果结项率和成果优良率差距比较悬殊,成果结项率最高的是辽宁省93.55%,最低的是宁夏自治区33.33%;成果优良率最高的是青海省100%,最低的是军队33.33%。与2007年相比,有17个地区(部门)的成果优育率有所提高,其中,青海、上海、重庆、江西、西藏、山西、云南、黑龙江等地区成果优良率提高幅度较大。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管理单位各自负责本地区(部门)绝大多数成果的鉴定组织工作,因此,各地区(部门)成果结项率和优良率的高低,也与各管理单位组织鉴定工作的规范程度有关。一般说来,鉴定规范严格、且所选专家认真负责的地区(部门)的成果结项率和优良率相对低一些。因此,成果结项率和优良率仅供评估各地区(部门)的成果质量时参考。
  3. 按学科统计分析,立项入口把关严的学科,成果优良率就比较高。
  


  注:按各学科成果优良率从高到低排序
  2008年成果优良率居前3位的学科与2007年相同,分别是外国文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这三个学科离现实政治、政策、社会意识形态等因素较远,评价其学术质量相对容易把握;二是这三个学科评审立项时把关就很严格,成果质量可能相对好一些。马列·科社的成果优良率从2007年排第12位(72%)上升到了第5位(91.18%),成果质量提高较为明显。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界深入人心有关,反映了学界对马列·科社学科的研究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实际。社会学的成果结项率和优良率仍偏低,体育学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数为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两个学科还不够成熟,立项时把关还不够严格。
  4.按项目类别统计分析,各管理单位还要进一步严格规范鉴定组织工作。
  


  注:按各项目类别成果优良率从高到低排序
  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成果结项率和优良率都高于2007年,说明这两类项目的成果质量在不断提高。重点项目的成果优良率低于其他三类项目。从理论上讲,重点项目的承担者研究能力都比较强,课题价值都比较重,成果的质量也应比较高,但实际上近几年重点项目的优良率都较低。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重点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直接组织鉴定,严格执行双向匿名和专家回避制度,且所选专家都是比较认真负责的知名学者,把关比较严。而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委托管理机构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组织鉴定时,要在程序上进一步严格规范。
  二、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功底扎实,价值厚重

  在广大项目承担者和社科管理工作者的努力下,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推出了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价值的优秀成果。这批优秀成果以《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第三批优秀成果为代表,即:北京师范大学钟敬文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民俗史(1—6卷)》,贵州省委党校尹振环教授主持完成的《重识老子与〈老子〉——其人其书其术其演变》,云南大学张国庆教授主持完成的《〈二十四诗品〉诗歌美学》,郑州大学王书才副教授主持完成的《〈昭明文选〉研究发展史》,郑州大学杨天宇教授主持完成的《郑玄三礼注研究》,中山大学黄文杰副教授主持完成的《秦至汉初简帛文字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向世陵教授主持完成的《理气性心之间——宋明理学的分系与四系》,东北师范大学赵轶峰教授主持完成的《明代国家宗教管理制度与政策研究》,解放军艺术学院朱向前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军旅文学50年(1949—1999)》,中国社会科学院王焕生研究员主持完成的《古罗马文学史》,都纳入《成果文库》第三批出版书目。这批成果的出版是国家社科基金成果一次重要的、集中的、高水平的展示,反映出研究者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对这批成果,云山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这一批成果是高质量的。要加大对成果的宣传和评价,介绍成果的同时要介绍其作者。可专题研究提出宣传方案。”
  此外,一些项目承担者以多年的学术积累完成了容量大、价值高的鸿篇巨作,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有:四川大学卿希泰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道教思想史》,四卷本,215万字,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道教思想发展历史的学术专著,实现了中国道教思想史研究的突破和超越。苏州大学潘桂明教授独立完成的《中国佛教思想史稿》,三卷本,225万字,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中国佛教思想通史著作,其内容时间跨度约两千年,反映了作者近30年的研究成果,属填补学术空白之作。中山大学曾宪通教授主持完成的《出土战国文献字词集释》,共180万字,是迄今为止第一部全面汇集出土战国文献字词考释成果的总结性专著。
  还有一些研究成果立足于学术前沿,在研究对象、研究视角、理论观点等方面有所创新。例如江西师范大学祝黄河教授主持完成的《科学发展观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研究》,深刻论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根源和实践基础,并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广西大学齐爱民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信息立法研究》,把信息法作为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进行研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法基本理论框架;上海科学技术情报所王世伟教授主持完成的《国际大都市图书馆指标体系研究》,是目前国内第一个以国际大都市图书馆发展指标体系为对象的研究成果;山西大学刘毓庆教授主持完成的《从文学到经学(中国诗经学史)》,对《诗经》由文学走向经学的政治、文化和学术动因提出了一些新的学术见解,具有独创性和开拓性;求是杂志社杨绍华副编审主持完成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问题研究》,以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和思路来探讨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开展执政方式问题的全面研究构筑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中央党校许全兴教授主持完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自我革命》,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自我革命”的新命题,并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必须与中国的传统哲学相结合,富于创新。
  三、应用对策研究针对性强,务实管用

  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鼓励和支持广大专家学者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2008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精选了50项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编发《成果要报》。一年来,中央领导和有关决策部门领导对这些成果作出的批示达99期次,突出体现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研究的影响力。
  从这些领导同志对《成果要报》的批示内容可以看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主要产生了三个方面的重要影响。
  1.反映的问题重大,引起中央领导重视。(略)
  2.提出的建议管用,纳入有关政策决策。(略)
  3.内容的针对性强,许多政府部门调阅。一年来,中央和有关决策部门共调阅《成果要报》所报课题成果101件。(略)
  四、成果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1.坚持质量第一,严把结项关口。近几年,全国社科规划办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在提高成果质量方面开创了一条可行而有效的路子,即以异地匿名通讯鉴定为主要内容的鉴定结项程序与严格的审核审批标准相结合,把好鉴定结项“出口”关。经过鉴定和审核审批,对政治导向有问题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坚决予以撤项;对学术质量不过关的成果,暂缓结项;对大部分已达到结项标准的成果,也都要求课题组参考鉴定专家意见在出版前进行修改。通过坚持严把鉴定结项“出口”关,使项目承担者进一步加强质量意识,以更认真的态度、更高的标准完成项目。事实证明,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涌现出一批“名副其实”的优秀成果,得到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广泛认同。
  2.重视成果转化,拓展宣传推介。为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咨政育人、创新理论、服务社会的作用,全国社科规划办继续下大力气做好优秀成果的宣传推介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在抓好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同时,对那些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通过《成果要报》向中央领导和相关实际部门进行宣传推介,推动其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对那些价值厚重、具有传世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通过纳入《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召开出版座谈会、组织书评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影响力;对那些具有创新意义、理论价值高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值得推广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通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介汇编》和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等途径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推介,促进学术交流和成果应用。一年来,《成果要报》坚持选题准、编辑精、“要”必重、“报”必快的原则,努力增强时效性、针对性、现实性,有效地促进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运用于党和政府决策。《成果文库》本着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精益求精的原则,推出第三批10部优秀成果,有力地扩大了基础研究优秀成果的学术影响,深化和拓展了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要报》和《成果文库》已成为全国社科规划办的两项标志性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全国社科规划办在鉴定结项工作上的规范管理和严格要求,对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委托管理机构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起到很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使形成上下联动、团结协作的有机整体。全国社科规划办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记录各管理单位的成果管理工作情况,通过每期《成果验收月报》予以反映,目的是促进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委托管理机构的成果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强化把关意识和服务理念。现在,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委托管理机构的成果管理工作都有了较大改进,他们既是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得力“助手”,也为广大项目承担者所信赖。从《成果验收月报》全年记录的情况看,在鉴定时间上把握比较严格的管理单位有:河北社科规划办、吉林社科规划办、福建社科规划办、安徽社科规划办、天津社科规划办、河南社科规划办、重庆社科规划办、青海社科规划办和教育部社科司,他们组织成果鉴定和签署审核意见基本上在4个月内完成;严格遵守鉴定专家回避制度和匿名办法的管理单位有:北京社科规划办、河北社科规划办、辽宁社科规划办、黑龙江社科规划办、上海社科规划办、江苏社科规划办、安徽社科规划办、江西社科规划办、山东社科规划办、河南社科规划办、湖北社科规划办、广西社科规划办、重庆社科规划办、四川社科规划办、云南社科规划办、西藏社科规划办、甘肃社科规划办、宁夏社科规划办和中央党校科研部。
  4.健全奖惩机制,建立信誉档案。近几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坚持对鉴定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建立“成果鉴定工作信誉良好专家榜”和“成果鉴定工作信誉不良专家档案”,并定期公布。这项措施,既增加了上榜专家的荣誉感、提高了整个鉴定专家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又能扭转部分对鉴定工作不够重视的专家的工作态度,有效地促进了成果验收工作的开展。在2008年的成果验收工作中,全国社科规划办遴选的6000多名鉴定专家在工作中普遍认真负责,敢于对成果“挑毛病”、提意见,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国社科规划办1年内作出的近600项成果暂缓结项的决定,绝大部分是参考了鉴定专家的意见,并要求课题组依照鉴定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一年中,因工作态度特别认真、鉴定意见特别客观具体而被列入“成果鉴定工作信誉良好专家榜”的专家共178名,他们如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在评审阶段得到加分的奖励。他们是:
  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29人):中国人民大学范愉教授、高敏雪教授、顾宝昌教授、华林甫教授、贾根良教授、李路路教授、李绍光教授、马文峰教授、倪加勋教授、赵彦云教授、郑功成教授、徐浩教授、徐兆仁教授,北京大学陈志尚教授、董学文教授、巩献田教授、李家浩教授、李剑鸣教授、刘金质教授、陆俭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陈其泰教授、马捷莎教授、谢纪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石亚军教授、王卫国教授、刘银良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吴明海教授,中国传媒大学闵惠泉教授,中国农业大学罗云波教授;
  上海(17人):复旦大学查屏球教授、郭建教授、石源华教授、吴格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晁钢令教授、陈启杰教授、葛守中教授、杨公朴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汪寿明教授、王珏教授、张弘教授,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徐安琪研究员、周昌忠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王关兴教授,华东理工大学叶海平教授,同济大学周敏凯教授,上海人民出版社虞信棠编审;
  江苏(12人):江苏省社科院卞敏研究员、刘钰研究员、王东生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董志翘教授、段晔辉教授、黄润龙教授,江苏省委党校范建中教授、周安伯教授,南京大学汪维辉教授、朱刚教授,南京财经大学高觉民教授,徐州师范大学杨亦鸣教授;
  中国社科院(10人):哲学研究所邱仁宗研究员、吴元梁研究员,世界宗教研究所冯今源研究员、吴受琚研究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张晓山研究员,语言研究所刘丹青教授,法学研究所李林研究员,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蔡家艺研究员,西亚非洲研究所刘月琴研究员,图书馆邵小鸥研究馆员;
  四川(10人):西南民族大学秦和平教授、田耕宇教授、周兴维教授,四川师范大学陈万松教授、李凯教授、杨亦军教授,西南财经大学郭元晞教授、杨作禀教授,四川大学张泽洪教授,四川省委党校彭穗宁教授;
  湖北(9人):湖北省委党校李又才教授、赵诗清教授,武汉大学陈伟教授、周国强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王泽龙教授、项继权教授,湖北大学刘川鄂教授,中南民族大学许宪隆教授;
  中央国家机关(9人):中央党校郭德宏教授、黄宪起教授、陈文通教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李宝田研究员、鲁奇研究员,中组部党建研究所陈东平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研究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俊平研究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秦行音副研究员;
  天津(6人):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关颖研究员、王立国研究员、姚同发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丁为民教授、王亚平教授,南开大学哈金安教授;
  广东(6人):华南师范大学李惠珍研究馆员、于奇智教授,广州体育学院吕树庭教授、许永刚教授,广东省社科院江启疆研究员,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汪叔子研究员;
  甘肃(6人):西北民族大学乔旦德尔教授、王德怀教授,兰州大学杨恕教授,西北师范大学乔先知教授,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李树基研究员,敦煌研究院杨秀清教授;
  新疆(6人):新疆师范大学陈奕善教授、杜瀚教授、李建生教授,新疆社会科学院黄俊研究员,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杨征教授,新疆艺术学院吾甫尔·司马义教授;
  北京(5人):首都师范大学范燕宁教授、郝春文教授、王小琴教授、邹华教授,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李贺林研究员;
  重庆(5人):重庆市委党校李继樊教授、刘开寿教授、王钟教授,西南大学毛远明教授、张新民教授;
  吉林(4人):吉林大学林沄教授、左长青教授、滕铭予教授,长春师范学院郭淑云教授;
  河北(4人):河北经贸大学杜莹教授、王莹教授,河北师范大学赵克仁教授,河北省委党校唐凤朝研究员;
  云南(4人):云南大学翟明安教授,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杨学政研究员,云南省委党校安树昆教授,云南行政学院段尔煜研究员;
  青海(4人):青海省政协蒲文成研究员,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余中水编审,青海省统计局徐学初高级统计师,青海省委党校苏多杰教授;
  辽宁(3人):辽宁大学王纯菲教授,沈阳大学张志全教授,沈阳师范大学邹师教授;
  浙江(3人):浙江省委党校胡建教授,浙江师范大学郑祥福教授,杭州师范大学牛玉峰教授;
  福建(3人):厦门大学李金明教授、王旭教授,福建省委党校林俊德教授;
  山东(3人):山东大学王育济教授,山东师范大学郭大松教授,曲阜师范大学唐雪凝教授;
  江西(3人):江西师范大学余万予教授、曾建平教授,江西财政大学王乔教授;
  广西(3人):广西民族大学韦茂繁教授,广西社会科学院梁积汉研究员,广西民族研究所覃彩銮研究员;
  军队(2人):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邵维正教授,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姚云竹研究员;
  山西(2人):山西大学田希诚教授,山西省委党校吴敏教授;
  河南(2人):河南省委党校侯远长教授,郑州大学出版社王锋教授;
  湖南(2人):湘潭大学杜雄柏教授,中南大学吴献成教授;
  宁夏(2人):宁夏大学孙振玉教授,宁夏区委党校布青沪教授;
  内蒙(1人):内蒙古农业大学苏鲁格教授;
  陕西(1人):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李自智研究员;
  贵州(1人):贵州省社科院胡晓登研究员;
  海南(1人);海南大学邹立刚教授。
  2008年,被记入“成果鉴定工作信誉不良专家档案” 的鉴定专家从2007年的16位减少到6位。其中,有3位专家直接从项目成果的简要介绍或研究工作的总结报告中大段摘抄相关内容;有2位专家只有一句笼统而简短的评价甚至没写具体意见;有1位专家对成果一味进行吹捧,却没有指出成果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被记入“成果鉴定工作信誉不良专家档案”的专家,要从专家库中剔除,不再聘请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评审和鉴定工作。

(责编:陈叶军、张湘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