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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验收情况报告

2011年04月22日11:23

  2011年1月,我办共审核、审批了138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材料,其中105项成果质量较好,准予结项,结项率为76.1%,33项成果因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未能结项。
  一、成果结项情况及部分成果介绍
  本月结项的105项成果中,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有18项,占结项总数的17.1%;“良好”36项,占34.3%;“合格”43项,占41%;免于鉴定8项,占7.6%。共有900多篇阶段性成果公开发表,有25项阶段性成果获省部级社科类优秀成果奖。等级为“优秀”的成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学术价值厚重。例如,鉴定专家认为,清华大学李子奈教授主持完成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方法论基础研究》,“提出了完整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方法论基础研究框架,是对该领域的奠基性研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反映了研究者深厚的学术功底和理论造诣”;云南师范大学骆小所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云南语言地理研究》,“对理论语言学的建设和民族学、民族史研究具有重要学术参考价值,对保护多民族语言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制定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等也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是研究视角新颖。例如,鉴定专家认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商志晓教授主持完成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的体系与布局研究——对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总体把握和考察》,“提出了党的建设新布局的党建新概念,将党的建设理论研究由传统意义上党的自身建设拓展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视野下的执政党建设,从全新的视角全方位、深入具体地探讨了执政党建设规律”;首都师范大学冯艳博士主持完成的《自由摹状词理论研究》,“选题属于当代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的前沿课题,采用分支融合方法探索了自由摹状词理论与模态逻辑的结合,体现了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思路”。
  三是理论与实证结合紧密。例如,鉴定专家认为,苏州大学周毅教授主持完成的《信息权利全面保护背景下档案资源开放与开发问题研究》,“在深入探讨信息资源开发服务理论体系建构的基础上,对档案资源开放和开发的实际工作进行了大量调研,使成果既具有理论内涵,又对现实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二、复审项目的研究修改情况
  本月验收了52项以前申请结项未通过、需参照专家意见修改后报我办复审的项目,经仔细审核和严格审批,准予结项。这些项目课题组参照专家的修改建议,认真修改成果,进一步提高了质量。例如:
  《资产结构、资产流动性与企业价值研究》课题组根据鉴定专家意见,不仅对成果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还对语言文字进行了提炼、对篇章结构进行了调整。课题组在修改说明中写到,“全国社科规划办在结项中严格要求、严把质量关的做法成就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高水平、高质量的特点”。
  《民族学和社会学中国化的探索:抗战时期专家对西南地区的调查研究》课题组仔细归纳整理了专家意见并对成果作了充分的修改,提交了长达60多页总计7万余字的修改说明,态度非常认真。课题组认为,“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态度,尤其是采用同行专家双向匿名的鉴定方式,紧紧把握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规律”。
  《移民区域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以黄河三角洲为例》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形成总体修改思路,对修改任务进行具体分工,在广泛调研、认真修改基础上提高了成果质量。课题组认为,“鉴定专家认真负责、意见中肯,所提建议对课题修改和今后的学术研究均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未结项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月审核、审批的138项申请鉴定结项成果中,33项成果未能结项,占23.9%,其中28项需参考鉴定专家意见修改后报我办复审,4项需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结项,1项终止研究。这些成果中突出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研究内容游离主题。例如,《南方民族走廊族群关系研究——法人类学的视角》(05CMZ005),未能紧紧围绕南方民族走廊族群关系这一主题展开研究,文章鲜见“关系”的阐述,只是围绕法人类学对南方部分民族习惯法进行了介绍、探讨,给人以“文不对题”之感。
  二是研究方法存在缺陷。例如,《新时期促进阶层关系和谐研究》(07BSH003),采用的“偶遇随机调查法”在操作上不规范、不严谨,直接影响了研究结论的准确性;《中小企业二次创业决策的行为经济学研究》(08CJL016),研究假设和对象更多地从文献出发,对实践问题归纳研究不足,定量研究基础上的定性分析也不够,有些定量模型的构建给人以“为建模而建模”的感觉。
  三是主要概念界定不清。例如,《我国三大都市经济圈体育发展模式研究》(08CTY007),对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概念的划分或界定不清晰,未能很好区分它们的内涵与外延,研究中相互交杂;《英国作家戴维·洛奇研究》(07CWW008),研究重点之一是“危机母题”,虽然文中列出了对其各种不同的定义,但始终未能予以明确界定,究竟采用何种阐释模糊不清。
  四是文献引用不规范。例如,《湘楚文化与20世纪湖南作家》(07BZW056),成果50余万字,参考了大量历史文献与研究著述,却少有具体的来源注释和引文注脚;《西部大开发与西藏农牧区的稳定和发展》(02AMZ002),直接从网上下载引用的资料太多,有些没有查证核实,缺乏权威性,大量引文没有注明出处且未校注页码。
  四、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组织成果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本月成果验收工作中,教育部社科司、全军社科规划办和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等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遵守鉴定时间、执行双向匿名、专家遴选与回避、分值统计等方面均严格执行我办有关规定。
  个别单位在组织鉴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项目鉴定、审核时间超过我办规定期限和分数计算错误。对这些单位,我办在逐项复核并校正其工作失误的同时,已去函提醒,并要求其抓紧整改。
  五、成果鉴定认真负责专家记录
  参与本月验收成果鉴定工作的近700位专家,绝大多数能够按照要求履行鉴定专家职责,其中有32位专家因鉴定态度非常认真负责,评价意见客观中肯,被记入我办“成果鉴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档案”。名单如下:
  中国社会科学院(5人):社会学研究所王颖研究员,亚太研究所刘建研究员,外国文学研究所盛宁研究员,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陈建樾副研究员,文学所陶文鹏研究员。
  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4人):中国人民大学杨昌举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王志祥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李寿平教授,北京体育大学毕仲春副教授。
  云南(4人):云南大学段炳昌教授、李晓斌教授,云南民族大学张桥贵教授,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马金书教授。
  甘肃(3人):西北民族大学才让教授、杨士宏教授,甘肃省社科院曲玮研究员。
  江苏(2人):徐州师范大学王福利教授,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方建中教授。
  广东(2人):深圳大学应飞虎教授、广州体育学院吕树庭教授。
  青海(2人):青海民族大学李朝教授、穆殿春教授。
  河北(1人):中共河北省委党校金志奇教授。
  山西(1人):山西大学牛贵琥教授。
  内蒙古(1人):内蒙古大学那顺乌日图教授。
  辽宁(1人):辽宁省社科院沈殿忠研究员。
  吉林(1人):吉林大学李春隆教授。
  湖南(1人):湖南师范大学吴康教授。
  广西(1人):广西师范大学胡大雷教授。
  四川(1人):四川大学张力教授。
  重庆(1人):西南政法大学罗兴佐教授。
  西藏(1人):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党校杜莉教授。

(责编:陈叶军、张湘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