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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国史研究

2011年05月15日16:41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段玉明研究员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理国史研究》(批准号为99BZS002),于1999年立项,2003年9月结项,其最终成果为专著《大理国史》。现将该成果的主要观点和基本内容摘编如下:

  大理国是中国10-13世纪一个著名的地方民族割据政权。它自公元938年段思平建国而至公元1254年蒙古平定大理,共存在了316年之久。其存在时间与当时的其它几个割据政权相比,仅次于两宋而长于辽﹑金和西夏。辖地则包括了今云南全省与四川、贵州、广西的部分地区,并及缅甸、泰国﹑老挝、越南北部,版图大致与西夏相仿。

  依据师范《滇系》记载,为了割断云南旧族的文化联系,明初朱元璋平定云南,曾将有关的地方历史文献——“在官之典籍,在野之简编”统统焚毁殆尽。站在统一的立场,此举无疑促进了云南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而站在文化的立场,则又是一种罪莫大焉的行为。其后果就是,云南千余年历史无所依凭,而尤以爨氏割据300余年﹑大理国统治300余年受害最烈。云南文献既难征凭,内地记载所见复鲜,加之其所属民族多行火葬,地下材料可依赖者不多(王陵至今未能发现),大理国史研究因之分外困难。该成果在搜集云南地方典籍中有关大理国史研究资料的同时,挖掘了宋代典籍中的有关资料,并对考古和文物资料作了利用,且适当采撷了人类学、民族学相关调查,将大理国史作为一个独立体系和单元加以研究,为人们勾画出了一个大理国史的总体轮廓。

  大理国与南诏国在地缘和文化上有一定的相承关系。正是基于这种地缘和文化上的相承,迄今为止的几乎所有研究都把大理国视为南诏国的简单继续。美籍学者查尔斯·巴克斯在其《南诏国与唐代的西南边疆》中即明确宣称:“在937年,名叫段思平的白蛮官员篡夺了政权并建立了自己的王朝,称为大理国。与他直接继承的前代相比较,大理国在云南的统治是最长的,超过了三百年。所有这些后继的政权(包括长和﹑天兴、义宁﹑大理——引者注),其基本的居民与南诏王朝相同,他们的社会风俗﹑经济和文化也是基本相同的。”(林超民译,第188页)。木芹先生在其《南诏野史会证》“弁言”中亦认为大理国前期与南诏一脉相承,其立论的依据则是二者国号相续﹑行政制度相续以及政区划分相续。而该成果证实,大理国并不似传统学界所认为的只是南诏国的简单继续,其政治、经济、文化等在承继南诏国的基础上发展变异颇多,且不仅仅只发生在大理国后期。例如,尽管大理国后期废二都督﹑六节度而代之以八府﹑四郡﹑四镇——在经济较为发达开化的地区设府,在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郡,而在强邻压境的边夷地区设镇,其下再各领(县级)州郡部甸,这与南诏国的政区划分完全不同。但以相国代清平官为最高行政长官,复加虚衔以明等级俸禄,以及开科取仕之类,则说明职官制度的变化在大理国前期已经发生。撇开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南诏国经济基本上是一种内向型﹑掠夺型经济。而以马匹生产为代表,大理国经济已经有了外向型经济的特点。较之于南诏国,大理国文化展现出更多的内地因素,其对内地文化的影响亦明显增加(“五花爨弄”的传入内地可以视为一个例子)。云南历史此一时期的进步,很明显,恰恰是体现在类似的发展变异之中。

  乾德三年(965年),宋兵平定后蜀。统帅王全斌建议乘胜攻取大理,并以大理地图进于朝廷。宋太祖赵匡胤鉴于唐朝与南诏战争失败的教训,手执玉斧,划大渡河为界,声称大渡河以外的地方不再用兵。这就是所谓“宋挥玉斧”典故的来历,后世屡被引于文章典籍之中,成为“云南三百年不通中国,段氏得以睨临爨僰以长世”(杨慎《滇载记》)的证据。该成果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考察了宋人的有关记载,揭示出关于“宋挥玉斧”的记载大抵是在北宋后期至于南宋,北宋初年杳无所闻。以此出发,流传已久的“宋挥玉斧”传说当系好事者为之,是出于北宋后期外交需要的一种杜撰,断不可信。不仅如此,自北宋建立,大理国与宋始终保持着一种特殊的友好关系,保持着一种广泛频繁的政治、经济、文化接触,传统所谓“宋挥玉斧”割断了云南与内地的联系与史不符。政和七年(1117年)宋朝册封大理国主段正严(段和誉)为“大理国王”,显然是以这种联系作为基础。遗憾的是,由于宋朝政府在与外围民族接触中的过分谨慎,限制了此一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参阅南诏国历史,大理国自始至终没有与宋发生像南诏国与唐那样规模空前且频繁的战争。学界普遍认为是由于大理国军事力量不及南诏的缘故。但成果证实,无论是在兵种还是数量上,大理国军队都与南诏不相上下,其常备军数量约在3万左右,临时签军则可达15-20万,基本上不存在弱于南诏的状况。大理国统治时期,其军队曾先后远涉今黔桂西部﹑越南北部及缅甸北部诸地,用兵最多时达20万,说明大理国军队亦有力量进行域外作战。而且,从元初爨僰军(即大理国常备军)被蒙古倚重东征西讨﹑所向克捷看,大理国常备军的战斗力绝对不差。大理国没有与宋发生激烈的军事冲突,主要是双方相互克制的结果,与军事力量的强弱没有关系。侬智高事变后,因侬氏余部退奔大理国,宋曾在相邻边境作了军事部署,大理国亦相应作了部署,但最后并未因此引起战争,相持一年以后各自撤军。除此相互克制外,在大理国与宋之间有一个区域颇宽的少数民族分布带。这些少数民族的向背,取决于大理国与宋沿边力量的强弱,以及他们与大理国和宋关系的疏密。当大理国沿边力量强大时,他们依附于大理;而当宋沿边力量强大时,他们又投靠宋朝。和宋发生矛盾,他们倒向大理;和大理发生矛盾,他们又倒向宋朝。这些双重羁縻少数民族的存在,一方面使大理国与宋的边境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之中,另一方面则减少了大理国与宋的直接冲突。整个大理国时期始终没有与宋发生尖锐对立,没有发生像南诏与唐那种规模空前的战争,此一民族缓冲带的存在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无论怎样夸大秦汉在云南设置郡县的意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汉晋以降云南具有的独立性因素并未因此削减许多。不仅如此,随其境内各族的政治经济发展,此独立性尚有增加的趋势。此种趋势自爨氏割据起,至南诏立国,终成西南边陲势力极强的政权,与唐及吐蕃政权纷争始终。然大理国灭亡后,云南不复出现独立的情形,虽有段氏总管自理苍洱与杜文秀政权控制云南大部,到底不能成就南诏国、大理国气象。其中原因固然很多,而大理国统治时期的种种嬗变当是关键。以南诏而前的各种联系为基础,大理国统治时期,藉其与宋频繁广泛的往来,云南与内地之间既有的自然和文化界线逐渐模糊,整体认同空前加剧——存在于大理国与宋之间的双重羁糜各族,模糊了云南与内地的自然疆界;大理国行政制度向宋的模拟,增进了云南与内地的政治认同;大理国与宋频繁的经济往来,加速了云南与内地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大理国与宋官方和民间的广泛接触,增强了云南与内地的文化亲和性。复经元时的进一步磨合,自先秦以来云南所具有的独立性因素于是基本消退,最终被彻底整合进了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随此整合过程的完成,云南文化中仅存的地方特性遂不再作为一种独立性因素存在,而仅只成了中国文化整体中的一种个性表现。
(责编:陈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