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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城市建设论略

2011年05月15日16:34

  天津财经大学华斌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数字化城市建设对策研究”(批准号为02EZZ001),其最终成果为专著《数字化城市建设的理论与策略》,已于2004年3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课题组成员有:路平、万新平、侯汝秋、田利军、何丽、刘军、严冬梅、卢志刚。

  该成果认为,对信息资源、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程度和信息化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关系到国家地位与安全、发展与进步、繁荣与稳定的战略问题,是目前世界各国努力追求的战略制高点。对信息化建设相关理论的研究是我国信息化建设工作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一方面,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持续发展是党和政府制定的重要国策,需要广大的科学理论工作者不断地丰富与发展信息化的相关理论以指导实际工作。另一方面,信息化建设又是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的规划与协调、持续的发展,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

  “数字城市”这个概念的产生是 “数字地球”概念的延伸和细化。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我们将数字城市系统定义为“由电子政府、城市电子商务系统、数字企业、数字社区等要素构成的,基于空间地理信息支撑的城市信息系统。”在我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速和众多城市提出数字城市建设规划的今天,研究建设“数字城市系统”的理论与策略无疑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城市社会的政治与管理体制、经济与文化水平、法制环境等又构成了数字城市系统的建设与生存环境。

  数字城市是一个在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与城市各类信息资源支撑下的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的对城市与城市活动的“机器描述系统”。数字城市建设是人类使用智能工具模拟大规模的自然与人工活动,促进社会与经济、环境均衡发展的必然走向和历史进程。从“信息是经过加工处理的数据”这个概念的定义来看,数字化是信息化的基础,“数字化”进程直接关系到信息资源建设这个核心问题。没有数字化的支撑,信息化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在我国,由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规制还不是十分健全,即便在大型城市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中也普遍存在着“硬件建设速度快,信息资源建设速度慢”的状况,尤其是在信息资源建设中,受到条块式行政管理体制等制约因素的影响,以及在立法上还没有解决好信息资源的权属问题、标准规范问题、市场机制问题等,造成我国的行业信息化建设速度快,区域信息化面临信息资源横向融合困难,整体推进速度慢的问题。而信息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益的关键就是其融合作用带来的知识发现,这是创新与科学决策的基础。

  因此,“数字城市”建设是解决目前城市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城市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一个契机。通过“数字城市”建设,解决好信息资源的权属问题,以及建设、维护等问题,并将城市信息资源管理的体制建设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相结合,优先法规与标准、制度建设,为城市信息化建设提供一个科学、规范的环境。除此之外,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还应该设计一套与之相匹配的,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的“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来引导与督促区域信息化建设。在我国现行的指标体系中,过多地引用了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的指标,这种状况似乎不尽科学。这是因为,以行政领导决策为基础的管理机制与为彰显政绩而实施的项目产生了过多的“形象工程”。对于“数字城市系统”来说,以电信行业市场竞争为背景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与规模本身,已经超越了城市信息资源建设与利用的速度。而单纯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不仅无益于信息化建设的实质,而且必然造成浪费。

  数字城市建设基础理论的研究涉及了系统科学、信息科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经过融合与提炼,该成果得出如下几个基本理论来支撑我国的“数字城市系统”建设。

  ——数字城市建设的阶段理论。数字城市建设通常需要经过基础设施建设阶段、政府与企业内部信息化阶段、政府与企业上下游互联互通阶段、网络社会形成与发展阶段这样四个渐进的建设阶段。数字城市建设只有开始而没有结束。我国的城市信息化建设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与市场机制的调节,其实际内容已经涉及到以上各个阶段的内容,形成了多个阶段并行的状态。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只有强化基础性、战略性的信息资源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建设,才能为数字城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基础平台理论。数字城市的建设目标需要将城市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融合,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城市信息资源的融合水平必然需要法律、标准、规范的保障以及技术平台的支持。所以,数字城市的综合数据平台建设是数字城市系统的核心与基础。要在网络技术、数据集成技术、数据库、分布式处理等技术的支撑下建设完善的城市数据平台运行管理机构与数据平台实体,以保障数字城市系统建设的可行。

  ——再造理论。数字城市建设必然需要对我国现有的城市信息管理体系进行“再造”。作为一种特殊的战略性资源,信息资源虽然被我们所认识,但还没有真正地充分发挥其效用。对于信息资源的管理,由于我国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上是一种垂直的管理体系,这种体制造成各行各业的作为物质载体的信息资源管理权依然隶属于各个行业。这种状况与信息资源的“只有使信息资源充分有效的融合,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益”的基本特点相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资源充分开发与广泛利用的速度。再造理论的实质包含法律再造与管理体系再造两个实质内容,其本质都是改变对城市信息流的限制与约束,促进其横向融合。建设一个促进信息资源开发、融合与利用的科学的城市信息管理体系是数字城市建设的基本保障。而该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是能否改变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利用所存在的根本问题。

  ——优先理论。优先进行法规、标准与制度建设能够为数字城市系统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没有解决好信息资源的权属问题,其建设与应用必然受到制约。没有基础数据标准,信息的融合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没有有效的建设制度,就不能保证数字城市系统的各个环节不出现失败和浪费。

  ——市场理论。信息资源在拥有巨大的战略价值的同时也拥有巨大的市场价值。信息资源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财力。发挥信息资源的市场价值,使信息资源建设活动本身可以提供维系其自身建设发展的基础动力,是数字城市系统建设可以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信息资源建设可以促进信息服务与咨询业的发展,甚至可以带动信息产业的发展。

  ——均衡理论。“数字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影响这个系统的内外因素很多,只有实现了系统结构和功能上的双重均衡,才能使其建设得以健康持续地发展,从而发挥其最大的效用。只有均衡建设的数字城市系统,才能够达到建设成本最小、产生效益最大的效果。这个理论是说,只有优先建设法规、标准、注重软、硬系统建设平衡,不断推进城市信息管理体系改革,有效利用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建设机制,科学规划、协调发展的数字城市系统建设才能够实现效益最大化。

  ——以信息资源建设水平为核心的“数字城市系统”评价理论。对于数字城市系统的建设水平评价,适合基于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的评价系统支持。公共信息资源的丰裕度与可利用水平是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突出“数字化”的作用,适合在我国科学评价数字城市的建设成果。

  ——以应用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广泛利用数字城市系统建设成果,才能不断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数字城市系统的战略目标就是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数字城市系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必须遵循边建设、边利用、边改革传统的作业流程。比如利用科学的模型和准确的数据来解决城市道桥设计的科学性、预见性问题就可以节约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应用目标促进系统建设,以建设成果促进可持续发展,应该是数字城市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数字城市系统建设是一项十分浩大的系统工程,数字城市系统从根本上又是一个巨型的信息系统。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城市地理环境、人口、经济、能源、交通等多方面的信息系统建设,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与建设方法论的支撑。因此,引进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与相关理论,对涉及社会体制与城市管理体制的“数字城市系统”的建设研究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是对数字城市系统理论建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针对数字城市系统的研究必将丰富与发展信息系统工程、信息经济学、信息管理学、信息系统科学等学科的知识体系,尤其是对数字城市系统建设各个要素实现的工具与方法学研究,对城市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等都将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
(责编:陈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