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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多元文化主义思想中的族群与国家关系理论研究

——《当代西方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潮国外政治学学科发展新特点》成果简介

2011年05月15日16:33

  天津师范大学常士訚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当代西方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潮,国外政治学学科发展新特点》(批准号为03BZZ010),最终成果为《当代西方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想研究:民族与国家关系视阈》。课题组成员有:佟德志、庞金友、刘训练、柴宝勇、李丽红、刘婵琪、祁晋文。

  多元文化主义是上世纪70年代初由加拿大发起并在西方得到广泛响应的一种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政策,此后,西方学者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文化与政治理论。

  什么是多元文化主义,当代西方有的从国际政治的角度解释,认为世界上的不同文化都具有存在的价值,各民族和国家的文化都是平等的;有的从后现代主义的角度解释,认为文化已经碎片化,不同的文化价值都具有存在的价值,不同的价值群体应该是平等的,共存的;不过严格意义上的多元文化主义主要强调在西方宪政框架内不同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共存。因此,族群与国家的关系构成了这种多元文化主义研究的交点。

  多元文化主义是随着全球化的浪潮发展起来的,随着西方内部原住民族和后来民族之间关系交往加深,随着资本主义和现代化发展对少数民族文化及其生存基础威胁的加剧,以及随着外来移民群体越来越多地加入到西方社会而带来的对西方传统的一元价值观和传统的同化主义政的矛盾加深,多元文化主义越来越成为继西方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社群主义之后出现的新的政治思潮。这一思潮产生了诸多的思想家,如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思想家金里卡、泰勒、美国的多元文化主义者玛丽·杨、英国的帕瑞克等,也产生了不同的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想流派,其中自由主义的多元文化主义、保守主义的多元文化主义、激进的多元文化主义构成了当代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思想流派。

  多元文化主义有不同的思想流派与学说主张,但总体上看,多元文化主义围绕族群与国家关系提出一系列自己的政治主张。

  首先,多元文化主义把维护族群的集体权利作为了政治主张的基础。在他们看来,所谓的集体一是国家以少数民族权利的名义,对不同少数民族文化采取特别的措施,给予他们以“特殊地位”,以“保护文化共同体免受不必要的解体。”另一方面,依照“集体权利”的许多定义,只有当一种措施明确规定了某一社群自身可以行使确定的某些权力时,才可以把它视为一项集体权利。

  多元文化主义反对自由主义个人本位政治观。多元文化主义代表人物玛丽·杨认为,自由主义的平等公民观是一种同化论理想。它将社会成员当成同质性社会成员,以相同的标准、原则和规定对待每一个人。自由主义的公民观只看到了个人和国家这两极。实际上,公民和国家之间还存在着一个中间地带,它是由各种不同的群体,其中包括种族、民族、性别、年龄、宗教、文化等构成的特殊团体。个人是通过他所归属的群体,特别是族群而和国家发生关系的。因此,在社会中,个人首先面对的是族群而不是国家。因此,国家应该首先承认的是族群的地位,维护它们的权利。从这种立场出发,多元文化主义者提出了差异公民的概念,也就是主张自由主义政府不但基于个人立场保障每一个公民平等权利,而且为了承认和包容少数族群和团体的特殊认同和需求,赋予这些族群和文化以少数人权利。

  其次,多元文化主义强调了族群认同的重要地位。多元文化主义代表人物格雷泽指出,作为一定的少数人族群的集体身份首先来源于具有共同的生物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族群的性质或特征,产生了对语言、文化、经济利益上的认同,以及“共同的身份”。作为族群中的成员通过这种身份,不仅分享着来自族群的共同的观点与情感,而且通过对族群文化与价值的接受,获得了解释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在这里,一定族群所形成的文化结构构成了成员对生活意义的理解,也构成了成员思想价值的局限。以此为基础,族群成员在长期的族群文化影响中,形成了对族群身份的认同。在这一过程中,成员与自己所属的族群相同一,有效了保证了族群的团结;同时这种认同又构成了一种所谓“拒斥的认同”,以它作为一种“集体的抵抗力量以对抗无法承受的压迫。”当着民族群体受到来自社会与政府的不公正对待时,这种集体的认同“起到了动员个体在一般的社会情景中活动的作用,帮助设定了我们的需求、欲望以及实现它们的途径,形成了突出表现在自我表现认同的强烈的情感依附。

  再次,多元文化主义主张加强族群教育。由于多元文化主义主张集体身份和认同,并试图以此获得国家政治生活的起码尊重与承认。为了有效地维护这种认同,族群政治的维护者主张加强民族教育。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民族教育,使儿童从小就接受民族的文化价值,民族所需要的人性以及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在民族的教育中,民族的语言、民族的优秀文学作品和民族的历史将是最好的教材。他通过学校的教育潜移默化地深入到儿童的内心世界,使之逐渐成为民族成员精神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族群政治维护者也主张开办民族语言学校,“在公共场所使用自己的语言,拥有合适的媒体渠道,希望能够在他们协力建立的社会课程与叙事中得到认识与肯定”。他们反对单语制,要求建立双语或多语制,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为少数族群的语言权利运用上提供一个合法空间,使少数族群的语言权利和多数群体的语言权利平起平坐。

  最后,多元文化主义提出了比例代表制思想。当代自由主义者曾把一人一票作为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则,在民主政治生活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主张。对此,族群政治的维护者金利卡认为,近代民主政治通过人们的政治竞争,获得多数决定而形成最终决策,然而,这样一种机制并不能实现民主政治的合法性。因为,它所产生的结果只能是赢者说话算数,少数人或少数民族被排除在制度之外。族群权利的维护者赞成采取团体代表的方法。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提供公共资助、保障政治团体中的代表地位,赋予其在涉及一个组织的利益上投票的权利。也即是通过给予那些处于边缘和被压迫地位的组织提供制度措施,使其获得更多的政治参与机会,帮助那些在政治上处于不利地位或处于被压迫地位的组织或集团都能参与到政治事务中来,以实现政治上的整合。

  多元文化主义以族群权利为基础,围绕族群与国家关系提出的政治主张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在实践上,多元文化主义促进了西方国家由以同化主义为导向的民族文化政策向承认并保护多元文化为导向的政策的转变;促进了公民制度的变革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它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民族冲突,促进了社会与文化的和睦发展。从理论上看,多元文化主义促进了协商民主理论的产生,丰富了公民权利理论,促进了对国家的重新认识,彰显了族际政治与跨民族政治研究的重要性,暴露了西方自由与民主思想的局限。它所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概念与理论,如认同、承认的政治、族群权利等在当代政治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大大开阔了政治学研究的领域。

  但多元文化主义本身也存在着某种局限,多元文化主义是建立在多差异权利追求基础上的。在这种理论中,对“分”与“多元”的强调,所采取的先“分”而后“合”的社会整合思路,以及依靠政治多元和形式上的平等整合不同族群的制度性措施,都极易导致族群的封闭和排外,对社会与政治整合带来不利的影响。

  由于多元文化主义具有上述的局限,决定了多元文化主义并非像某些学者提出的,具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价值”。在当代中国民族政治的建设上,既要承认不同民族与文化存在的差异性,同时要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引导;在处理民族文化与国家认同上不仅要尊重差异,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包容多样性,而且要把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彼此依赖、互助共赢等实质性问题作为政治整合的重要内容,也就是在多民族国家中,不仅要发展不同民族之间形式上的交互关系,而且也要发展不同民族之间实质上的相互依存关系,这是实现文化多元政治一体的关键。
(责编:陈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