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项目查询   专家查询   网站地图   重大项目要览   管理规章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成果选介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研究情况及最终成果简介

  2011年12月02日13:16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近日已完成。
  一、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的司法制度不断受到西方法治国家诟病,并成为他们攻击我国人权状况的口实。该课题研究为我国揭开西方国家的“法治神话”面纱,深刻理解其法治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历程,也为我国的法治发展提供可参考的模版。本课题严格遵循理论密切联系实践的原则,一方面,注重从基础理论的层面研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法理学基础和相关制度体系,以深入研究社会发展与法律进步的互动关联结构,进一步认识和把握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规律,为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指明方向;另一方面,通过对波澜壮阔的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实践进程的科学分析,总结外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将我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与具体部门法相结合,分别从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证,指出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路径。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对策建议
  1、主要内容
  在分析我国司法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其中涉及的法理学、宪法学、刑事法、民法等部门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该课题共计四个子课题,具体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如下:
  --子课题一: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法理学分析
  该部分从宏观的角度全面论述了建立我国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法理学基础,主要包括:(1)制度理性的意义;(2)现代司法的理念;(3)现代司法所需的运行环境;(4)中国的司法环境考察;(5)中国语境中的公正、高效、权威;(6)司法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衔接;(7)中国的司法制度建设与展望。
  --子课题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宪法性构造
  本部分内容主要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之宪法性构造而展开。拟分为四个部分:(1)研究司法制度的宪法基础,重点论证司法制度在一个国家宪政体系中的地位与性质、对宪法价值的实现具有的理论价值以及宪法制度本身对司法制度作用的发挥所起的保障作用;(2)我国宪法中关于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历史和文本分析,优化其职权、地位、行使程序及法官地位的保障等;(3)宪政的基本价值,特别是人权保障价值在司法制度中的体现,如自由、平等和正义以及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和社会和谐等价值在司法制度中的体现;(4)如何从宪法角度体现和保障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主要是深化司法制度的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子课题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
  本部分内容主要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路径,围绕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刑罚执行等方面展开,主要包括:(1)公正刑事司法的制度建构,如何对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进行规制,完善律师辩护权,以保护当事人人权,实现司法公正;(2)高效刑事司法的制度建构,涉及检警关系的重构,不起诉权的正当行使,简易程序的重构,及设立辩诉交易来提高司法效率;(3)刑事司法权威性保障,从侦查权的司法令状审查,控辩双方对等,审判权行使透明化,再审制度的重构,死刑复核程序完善和司法廉洁的举措方面进行阐述。
  --子课题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民事司法制度
  本部分内容从如何构建公正、高效、权威民事诉讼法律的角度出发,主要内容:(1)高效民事司法制度的建构,从准备程序、举证时效、强制答辩、简易诉讼、小额诉讼、终审制度等方面进行具体论述;(2)民事司法公正的制度保证,分别论述了与司法公正相关的几个因素,如法官、审判组织、诉讼模式、直接言辞原则、审判程序等;(3)民事司法权威的保障,就法官心证的公开,正当程序的实施,再审制度的完善,执行程序的强化等四个方面进行展开论证。
  2、重要观点、对策建议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法理学分析》的主要观点: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本质追求,司法公正应该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建设的终极价值追求;不仅如此,司法公正应该成为中国司法和司法制度价值目标的一种整体概括的表述。把公正作为司法的终极价值和整体目标,而司法对效率、权威等价值的追求则是司法公正的内置命题,是司法公正在不同层面的要求,是司法公正在不同主题和时空背景下的具体体现。恰当地认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权威等其它价值之间的关系问题,需要我们展现出一种更宽阔的视野在理论上对它们进行符合司法原理的重构,以在策略上坚持目标合理性与过程合理性的统一。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源在于人们对司法的一种期待,期待司法在纠纷解决和社会控制中扮演其应有的角色。惟有将司法公正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目标,并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和建构,有效地化解司法改革过程中价值的冲突与矛盾,中国的司法在价值追求和制度选择上才能逐步地达成共识,真正建立面向21世纪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对策建议:(1)改变审判方式,提高司法效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二是坚决克服利益驱动,实现法院业务经费保证“吃皇粮”的目标,从根本上构建防腐机制;三是制定法院的司法为民措施,制定关于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暂行规定,速裁法庭工作暂行规则等措施,使审判方式更加简便,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当事人。(2)改革法院设立体制,确保司法权完整运行,摆脱司法权的地方化,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建立法官任期终身制度和司法经费的全国统筹制度。理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切实贯彻审级制度。制定传媒活动的规则,科学处理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建立新闻审查和司法记者资格考试制度。(3)设置了专门行使宪法审查功能的专门法院,来避免普通法院在应对民主化社会对立法、行政机构的行为进行审查时面临的困境,在严格恪守法律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推理技巧的提升、利益考量、理性的价值判断来实现个案的正义。

【1】 【2】

 

(责编:秦华)


点击返回首页

点击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