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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建民:加快推進學術人才分類評價【2】

湯建民2018年06月12日09:09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湯建民:加快推進學術人才分類評價

  推進學術人才分類評價,是有效疏解當前學術人才管理工作中各種“堵塞淤積”的需要。無分類評價,則不足以快速、有效地解決當前學術人才評價的實際之需。長期以來,我們逐步探索和建立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在發現、培養、使用、激勵人才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我國學術人才評價機制又確實存在分類評價不足、評價標准單一、評價手段趨同、評價社會化程度不高、用人主體自主權落實不夠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導致了一些消極的現象:一部分學術人才情緒低落、工作積極性不高﹔一部分單位學術人才流失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一部分行業和崗位對學術人才吸引力低,學術人才儲備不足。事實上,江山代有才人出,關鍵在於相關管理者要有廣闊的胸懷:有培養學術人才的胸懷,有使用學術人才的胸懷,有激勵學術人才的胸懷。推進學術人才分類評價,恰是一劑能夠對症下藥的良方,有利於快速而有效地彌補以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有利於發現和激勵一些曾被忽視的學術人才,疏解一些單位在學術人才管理工作中的“堵塞淤積”,從而“通經活絡”,極大地激發出各類學術人才的蓬勃活力,促進我國學術研究事業的繁榮發展。

  選取有效著力點

  在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學術人才分類評價方面,我們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

  首先,遵循“同類才能相比”原則,科學做好學術人才的分類工作。就其本質來說,評價其實就是一種比較活動,涉及評價對象之間的比較、 評價對象的屬性與評價標准之間的比較,從而判別評價對象有無價值和價值大小。因此,任何一項評價活動,在實施時都必須注意以適當的類別劃分作為基礎,遵循“同類才能相比”的原則。對此,《意見》中已經提到了學術人才的分類框架。當然,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分類框架還需要按照各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改進與完善。

  其次,根據評價工作的目標,科學地設置評價標准。新的學術崗位、新的學術職業,會隨著時代的發展、各單位事業的發展而不斷產生。這就要求我們對其進行分類評價。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又不可能做到對其無限細分,所以必須高度重視評價標准的設置。作為一種價值認識活動,評價既包含“事實認識”,又包含“價值認識”。其中,“事實認識”是指要認識評價客體的自然屬性,而“價值認識”是指要認識評價客體對於評價主體的價值和意義。對於學術人才分類評價而言,按照各單位的需要去評定學術人才的價值,按照每一次學術人才評價活動要達到的最終目的,科學地設置評價標准。

  最后,重視從制度層面切實加強評價信息的公開。信息公開不僅是防止學術人才評價工作中出現弊端的利器,也是推進學術人才評價工作進一步發展的有效機制。特別是對於學術人才評價工作來說,評價結果是否科學、客觀、公正,將直接影響學術人才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因此,組織、實施學術人才分類評價的機構必須在制度設計上就解決好對評價活動的有效監督問題,如建立回避制度、復查機制、投訴機制和倒查追責機制等,同時還要建立相關的信息公開制度,要求評價的組織方必須要將評價的目的、評價的標准、評價的程序、評價的結果、評委的組成和申報材料等盡可能多地予以公開,從而盡可能形成一條完整的評價信息鏈。另外,評價的組織方還要將相關的評價資料予以存檔,規定保存的最低年限,以進一步保証和促進學術人才分類評價工作能夠透明、公開、公平和公正地進行。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