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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培育新型鄉村社會組織【2】

陸丹2018年05月16日08:35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原標題:鄉村振興:培育新型鄉村社會組織

  內容摘要:鄉村振興戰略是為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升億萬農民幸福感、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必然要求,為新時代農村改革指明了方向、確定了重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分析哪些鄉村需要振興,這不但需要從外部可視的鄉村空間分布,如與城市的距離以及鄉村的經濟水平觀測,也需要從內部較難辨析的鄉村社會組織結構進行觀察。培育新型鄉村社會組織,對鄉村振興的方案制定與實施路徑具有積極的作用。基層政權組織實現從觀念到職責再到機制的轉變,才能有效整合更多積極的鄉村內部力量,才能順利培育新型的鄉村社會組織,推動鄉村經濟振興,進而助力鄉村全面振興。

  關鍵詞:鄉村社會;貧困鄉村;鄉村經濟

  作者簡介:

  整合傳統鄉村社會組織

  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城市人口比重不斷加大,然而大量農民生活在農村這一基本情況不會很快改變。因而,當前要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提升村民的生活水平,這自然需要鄉村經濟的快速、高質量發展。實現經濟發展,不僅要推進土地等資源、產業等經濟方面的各項政策及時落地,而且要充分發揮縣鄉(鎮)兩級與鄉村基層政權組織主力軍的作用。

  發達地區的鄉村社會組織是在資源與市場的競爭中慢慢形成的。相比較而言,欠發達地區的鄉村社會組織對政府的依賴略高。要改變這一狀況,形成不同於傳統的鄉村社會組織,不僅需要基層政權的支持,還需要激發其他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根據各地的情況不同,鄉村社會組織的基本形態應該是建立在整合傳統鄉村社會組織的基礎上,並發揮以下幾方面的積極性。

  首先,鼓勵鄉(鎮)村級基層政權組織轉變職能,即從政治動員功能轉向社會動員功能。基層政權組織實現從觀念到職責再到機制的轉變,才能有效整合更多積極的鄉村內部力量,才能順利培育新型的鄉村社會組織,推動鄉村經濟振興,進而助力鄉村全面振興。

  其次,推動其他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一方面,推動企業發揮其在目標、紀律、時間、效率在內的組織管理特長,幫助鄉村形成合法合規的新型鄉村社會組織。另一方面,大力引導社會公益慈善組織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貧困鄉村進村幫扶,建立經濟互助組織。

  最后,激發回鄉創業人員的積極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歷了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時期,這期間大批來自鄉村的青壯年進城務工。這不僅轉移了眾多鄉村富余的勞動力,也深刻改變了鄉村原有的家庭生活、組織結構和社會治理結構。而這些青壯年在城市建設中獲得勞動報酬的同時,也獲得了城市生活與工作方面的經驗。因此,他們更加容易接受包括合法、合規、公平交易、誠信交易等現代化生產范式。鄉村振興需要政策,同樣也需要人員,即這部分回流的青壯年。他們給鄉村經濟帶來機會,鄉(鎮)級基層政權組織要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責編:孫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