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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何以創造幸福?【3】

——從馬克思的幸福觀談起

王露璐2018年05月08日10:07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原標題:勞動何以創造幸福?

內容摘要:勞動是人創造自身幸福的根本途徑正是基於唯物史觀視野中對幸福的“人”之主體和“現實”之維的理解,馬克思對如何獲得幸福即所謂“幸福在哪裡”做出了回答:幸福必定是在人創造幸福的活動中獲得,勞動是人創造自身幸福的根本途徑。正是基於對“勞動創造幸福”的設定,馬克思對“異化勞動不能創造幸福”的資本主義制度進行了道德批判。因此,工人隻有在勞動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勞動中則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勞動時覺得舒暢,而在勞動時就覺得不舒暢”。共產主義勞動實現完整幸福從馬克思的幸福觀及其幸福獲得路徑出發,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上理解“勞動何以創造幸福”。

關鍵詞:勞動;馬克思;共產主義

作者簡介:

共產主義勞動實現完整幸福

從馬克思的幸福觀及其幸福獲得路徑出發,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上理解“勞動何以創造幸福”。第一,勞動實現個人幸福與社會幸福的統一。在馬克思看來,勞動創造了人類社會,勞動發展的歷史也是人類不斷追求幸福的歷史。人既是勞動的主體,同時也在勞動中“証明自己是類存在物”。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社會分工和交換的發展帶來了“人的依賴關系”向“物的依賴關系”的轉變,工人的勞動喪失了自主性和創造性,成為他人佔有和奴役下的被迫的、不幸的勞動。而在消滅分工和私有制的未來共產主義社會,個人克服了對物的依賴而相互自由地聯系,每個人在全面的社會生產勞動中實現作為“社會關系的總和”的人的本質,由此,“各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並通過這種聯合獲得自己的自由”。簡言之,勞動不僅是獲得幸福的路徑,而且是將個人幸福與社會幸福統一於一體的“人民的現實幸福”本身。

第二,勞動實現物質幸福與精神幸福的統一。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條件下工人的勞動僅僅是謀生的手段,工人通過勞動獲得的收入僅能維持其最低的生存需要,只是“使工人能夠養家糊口並使工人種族不致死絕的費用”。因此,工人既無法通過勞動而獲得體面生活的物質基礎,更無法在勞動中獲得精神上的享受和滿足。緣於此,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使勞動者“肉體受折磨、精神遭摧殘”,從而陷入物質與精神的雙重不幸之中。在共產主義社會,人們為了維持生存,仍然需要同自然界進行物質交換,生產出各種各樣的生活必需品。而且隨著人的全面發展,這種需要還會不斷擴大。但是,滿足這種需要的勞動生產力會以更快的速度增長。因此,全體社會成員將會日益富裕,享受越來越多的物質財富,而用在這方面的勞動時間卻越來越少。這種為了生存和滿足自己需要的物質生產勞動,是一切社會存在的基礎,也是共產主義社會存在的基礎。但是,在共產主義社會,這種勞動的特點在於不再是被迫的、強制的,而是變成自覺自願的愉快的事情。勞動不僅僅是謀生手段,其本身已成為生活的第一需要。

(責編:孫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