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是高等院校實現社會服務功能、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環顧全球,美國的總體科技成果轉化率達80%,成果轉化的收益位居世界各國前列。理解美國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成功經驗,必須從政府治理和高校管理兩個層面分別展開,正是由於政府和高校兩個層面的共同努力、有機協同,既保障了科研成果的創新性,激發了科研人員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商品的積極性,而且為成果轉化的順利展開提供了必要的環境條件。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完善在“為社會提供服務”理念的引領之下,在美國許多高校的21世紀教育發展戰略中,不僅強調提高學術水平和教育質量,還把科技成果轉化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關鍵詞:成果轉化;科研人員;美國高校;高校科技成果
作者簡介:
政府助推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有力
首先,政府高度重視立法,為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構筑了必要的制度基石。1980年,繼《拜杜法案》通過后,美國國會又通過了《商標法修正案》,規定大學在聯邦政府資助下獲得的發明成果如果在一定時期不能實現向產業轉移,聯邦政府有權決定由其他機構來繼續實施商業化。1986年,美國又頒布了《聯邦技術轉讓法》,該法案旨在通過授權公營的實驗室締結合作研究合約,鼓勵國家實驗室與工業界合作建立科研聯合體,以促進技術轉移。之后,為了加速聯邦資助的技術成果的轉移,提高國家經濟的競爭力,美國又對《聯邦技術轉讓法》進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這些做法,鼓舞了高校參與技術轉移和商業化活動的熱情,引導了美國許多著名大學制定比較完善的專利管理制度,成為推動美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基本制度安排。
其次,政府作為“服務者”角色的合理定位與有效扮演,為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有力的公共服務支撐。目前,美國已經逐步形成了較完善的科技市場,大學科技成果產品化的過程幾乎完全在科技市場中進行,政府不再以強硬的手段直接干預科技市場,轉而將精力放在了如何對高新技術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資助的方式上。在逐步推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進程中,美國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務支持,如制定和實施各種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的計劃、共建產學研合作機構、建立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和良好環境,包括提供風險資本、實行稅收減免、提供低息貸款及提供資料信息等。
最后,政府豐厚的科研項目資金資助,為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財力支持。當前,美國大部分高校科研經費的主要來源是聯邦政府的國防部、國家宇航局、能源部、農業部、衛生部、商業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等7個部門。其中,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於1950年由美國聯邦政府設立,每年的經費約55億美金,其中20%左右用於高校的數學、電腦、科技等領域的研究。充足的研究經費不僅促進了研究成果的產生,也使學校和教師能夠比較從容地面對轉化過程中的經費壓力,巨額的科研經費,極大地推動了美國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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