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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寧:中國道路的民主經驗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 房寧2014年03月28日09:48來源:紅旗文稿

民主有價值與實踐之分。民主在價值層面的含義是人民主權,這一點在當今世界獲得了廣泛共識和普遍的法律確認。在人民主權得到法律確認的條件下,民主就成為一個實踐問題。民主作為實踐問題,意味著尋求和建立實現人民主權的民主形式、政治制度。然而,無論歷史還是現實之中,無論在西方還是第三世界,探索和建立適合需要的民主形式都非一帆風順。在實現人民主權的共識和政治正確性之下,具體的民主形式探索、選擇和建立,要受到諸多歷史與實現條件的制約。縱觀世界民主政治發展的歷史,各國民主之路無不猶如群山之中一條狹路,蜿蜒曲折,坎坷前行。

在可以預見到的未來,由於工業化發展的階段性等諸多歷史與現實條件制約,中國民主建設不能採取擴大競爭性選舉的策略,這是中國民主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在未來長時期中都要面對的一個重要限制性因素。在這樣的歷史性的約束條件之下,中國的民主建設隻能採取積極穩妥地擴大和推進有序政治參與、重點發展民主協商以及建立、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的總體策略。

第一,分層次擴大有序政治參與。

政治參與是民主政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我國的民主政治實踐中政治參與佔有重要地位,是人民群眾在共產黨領導下實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的重要途徑。我國的政治參與的主要途徑是政策性參與,即通過民意征詢系統,把國家的法律與政策建立在征詢和反映人民群眾意願基礎之上,通過征詢人民群眾的意願使黨的執政方略和各級政權的法律法規、政策能夠准確地反映和代表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實行分層次的政治參與是保証政治參與的有序性的關鍵。在現代的民主形式之下,即間接民主政治實踐中要處理的一個基本關系是“精英”與“群眾”的關系問題。民主的題中應有之義是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但由於信息不對稱、經驗不對稱以及利益局限性,客觀上限制了人民群眾進行政治參與的能力與范圍。分層次政治參與方式是克服和超越群眾參與局限性的根本方法。所謂分層次參與是以利益相關性、信息充分性和責任連帶性為標准設計和確定政治參與的主體、對象和方式。區分不同的政治事務,以利益相關程度、信息掌握程度和責任連帶程度為尺度,引導相關性強的群體及代表進行分層次的政治參與,而不是不分層次、不看對象的所謂全面的政治參與。這樣做既從總體上保証了人民群眾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又可以防止無序參與帶來的無效與混亂。

第二,推進協商民主,提高協商民主質量。

黨的十八大正式提出中國式的協商民主概念,提出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未來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點。發展協商民主,需要進一步擴大協商民主范圍,推進民主協商的體制化、制度化。提升協商民主的質量是未來中國協商民主發展的關鍵問題。在未來發展中國式的協商民主中,社情民意的客觀、准確、全面的發現和反應機制是發展協商民主,提升協商民主質量的重要相關制度,應納入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議事日程。協商民主較之選舉民主,其表達機制相對薄弱。因此,在重點發展協商民主的背景下,加速建設中國的社情民意調查系統就顯得十分必要。當前我國社情民意調查工作存在缺陷和不足,尚未建立起專業、系統和完善的社情民意調查系統,由此導致協商民主的基礎並不牢固。在這方面,我國應廣泛學習借鑒國外相關經驗,結合本國國情和現實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專業化的社情民意調查機構和體系,特別是應當建立相對獨立的專業化、職業化的民意調查機構,以促進協商民主質量的提高。

第三,建設和加強權力制約和民主監督體系。

權力制約與民主監督在現階段不以擴大競爭性選舉為民主建設策略選項的條件下,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類的長期政治實踐表明,權力制衡作為一項防止權力蛻化、保障權力性質的基本措施是有效和可靠的。權力制衡屬於人類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是一種在民主政治體制下的普遍適用的原則。權力制衡的基本原理是相同或相似的權力主體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而民主監督的基本原理是授權者或被代表的主體對於委托者或代理人的監督和制約。權力制衡和民主監督是兩個性質不同、功能相近的制約與監督政治權力的管理機制,在未來民主建設都需要進一步加強。

所謂“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核心思想是建設和完善制度性的權力制約體系。在我國未來的政治體制改革中,應沿著分類、分層、分級建立權力制約機制的方式推進權力制約體系的建設。所謂“分類”,是分別在黨委、政府、人大、司法等主要權力機關之中首先建立完善的內部權力制約機制。所謂“分層”,是區別中央和地方以及部門,根據條件和需要建立各具特色的權力制衡機制。所謂“分級”,由於中國當前所處發展階段以及處於當前發展階段的政治制度歷史的限定原因,中國的政治權力將長期處於相對集中的形態,因此,中國政治體系中的權力制衡機制並非均衡和均質的,處於權力不同層級上的制衡機制應有所區別。

在缺乏競爭性選舉的民主形式類型中,民主監督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特別是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民主監督作為一種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更是不可或缺的。民主監督是保障人民賦予執政黨、國家權力機關和政府機關的各項權力不變質,保証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根本方法。從一定意義上講,民主監督是保障現階段我國民主政治發展正確方向的關鍵因素之一。隻有實行有效的民主監督,其他的民主形式才能真正發揮效力﹔進一步講,隻有實行和加強有效的民主監督,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性質才能得到真正體現。因此,民主監督是現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需要大力加強的重要領域。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

 

(責編:張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