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之初,我國改革的重點從農村轉向城市,國有企業改革逐漸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近年來,伴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國有企業最初改革目標的實現、國有企業的整體良性穩定發展,國有企業改革在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中心”地位已經較少被提及。但是,國有企業面臨的國際國內環境日趨復雜,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中既存在一直未解決的深層次問題,也出現了新形勢下的新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這必將帶動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時期,需要有新的理論思考。
國有企業改革的成就與問題梳理
30多年的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具體可以概括為經濟布局優化、政企關系優化、經營機制優化、經營績效優化四個方面。從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方面看,在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的大背景下,國有資本也漸漸從一般生產加工行業退出,更多地集中於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新時期的國民經濟中發揮主導作用。據國資委統計,在39個工業行業中,有18個行業國有企業總產值佔比低於10%。①從政府和國有企業關系方面看,我國已初步建立起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變了過去“五龍治水”、普遍“內部人控制”的現象,國有資產最主要的部分(主要是經營性的資產)得到了比較規范的管理,財政預算不再安排用於補充國有且有資本金性質的支出和經營性虧損,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和出資人職能初步分離。從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方面看,大部分國有企業已經進行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起了現代企業制度,公司治理結構逐步規范。全國90%以上的國有企業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業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面由2003年的30.4%提高到2011年的72%。②從國有企業經營績效看,國有企業發展質量和運行效率得到了提升,競爭力有了很大增強,國有經濟已經擺脫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進一步顯現。以下統計數據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從2003年到2011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營業收入從10.73萬億元增長到39.25萬億元,年均增長17.6%﹔淨利潤從3202.3億元增長到1.94萬億元,年均增長25.2%﹔資產總額85.37萬億元,所有者權益29.17萬億元,分別是2003年的4.3倍和3.5倍﹔2011年底,全國國有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21.4萬項﹔截至2011年底,中央企業境外資產總額3.1萬億元,營業收入3.5萬億元,實現淨利潤1034.5億元,分別佔全部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和利潤的11%、16.9%和11.3%。③
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四大優化”成就,從宏觀層面可以概括為促進經濟改革與促進經濟發展“兩大效應”。在經濟改革方面,通過國有經濟戰略性重組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以國有經濟為主體的單一的微觀經濟結構已經得到顯著改觀,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混合經濟結構已經確立﹔在經濟發展方面,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在保持我國經濟穩定增長、快速推進我國工業化進程、提高我國經濟國際競爭力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總體而言,國有企業改革已經基本達到20世紀90年代的預設目標。
雖然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取得了上述巨大成就,但是從建設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看,國有企業改革還存在五個方面的“不到位”問題:第一,公司制、股份制的改革沒有到位,為數眾多的國有大企業,其母公司及二級以上公司層面的股權多元化改革大多停滯不前。這樣造成的結果是,一方面企業的治理結構不夠規范,市場化經營權利還無法得到充分保障﹔另一方面,企業具有行政級別,可以從政府那裡得到稀缺資源,影響市場公平性。第二,關於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改革還不到位,社會各界對壟斷行業改革還缺乏相對統一的認識,沒有探索出一條明確、可信又可行的改革路徑。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追求行政壟斷地位的行為,影響公平有效市場經濟格局的構建,造成一定的社會福利損失。第三,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還沒有到位。除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外,國有企業還在某些一般競爭性的行業領域擁有相當規模的資產。據統計,到目前為止,仍然有一半左右的國有企業資產分布在非基礎性行業和非支柱產業中。第四,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還不到位,國有資本流動性仍然較差,還滿足不了有進有退、合理流動和實現國有資本動態優化配置的要求。這一方面導致傳統制造業中的過量國有資本不斷制造新的過剩產能,形成對非公資本的“擠出”效應﹔另一方面,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改善民生和國家長遠發展的重要領域中,國有資本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第五,國有企業監督約束機制改革還不到位,還沒有形成完善的監督約束機制,存在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享受“黨政官員”和“企業家”雙重激勵機制的現象,而相應的約束機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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