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辽宁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点任务,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个别地区对地域自然禀赋与文化特色把握不准,导致治理方案同质化;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巩固整治成果不够;等等。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实现从粗放治理向精准治理的转变。
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治理。农村地域辽阔,自然条件、经济水平、风俗文化差异显著,人居环境问题呈现多样性、差异化特征,要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治理。比如,可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动态监测系统,以县域为单位,重点排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村容村貌、黑臭水体等关键领域,建立“一镇一档、一村一账”的人居环境数据库,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治重点、优先级和时间节点,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又如,科学划分类型,明确治理标准,依据村庄区位、资源禀赋、发展定位,制定差异化治理方案和整治路径。对地处城郊接合部的村庄,可尝试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对传统村落要注重传统风貌维护与生态修复,充分调动村民的自主性,坚持整治与保护并重;对搬迁撤并类村庄应重点治理遗留垃圾、污染土壤和废弃房屋,聚焦环境清理和生态修复等。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的环境问题,推广先进适用、操作简便的治理技术和设备。
锚定重点领域集中发力。推动治理措施与农村实际需求精准匹配,重点从厕所改造、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和村容村貌四大领域发力。推进厕所改造,补齐卫生短板,根据不同地区气候条件、水资源状况、经济水平,精准选择改厕技术模式,推进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共建共享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治理效益。治理生活污水,改善水体环境,坚持分类治理、就近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比如,浙江永康市舟山镇试点运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处理终端和农村非常规水智能灌溉技术,将农村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实现了水资源的高效回用。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处理设施,降低收运成本、提升处置效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引导农民进行源头分类。提升村容村貌,注重保护田园风貌、乡村特色,引导村民进行庭院绿化美化,同时完善村庄照明、排水等基础设施。
加强管护巩固整治成果。管护是提升治理效能的保障,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整治成果持续巩固。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精准保障管护资金,拓宽投入渠道,建立“政府补助、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管护资金稳定供给,重点保障设施运行维护和日常保洁支出等。建强管护队伍,提升专业能力,优先聘用本村村民担任保洁员、设施管护员等,确保管护力量稳定,同时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定期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强化监督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管护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文明乡风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全过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与监督,让农民成为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 人民日报 》( 2026年10月21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