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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研究

2021年05月07日15:48

四川大学蒋永穆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4AZD029),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赵苏丹、刘润秋、杨锦秀、刘畅、杨少垒、周宇晗、王瑞、纪志耿、余超。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的基石,是我国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内容,它的全面贯彻落实对我国农村和农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自建立以来,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自身发展,也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国情和农情的重大变化,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面临着巨大挑战。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一系列有益理论和实践经验。但是,这些研究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不仅尚未从学理上构建起“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框架,也未能从根本上提出能实现二者有益结合的路径和建议,远不能适应理论及现实需要。该成果立足于这一背景,将坚持和完善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为研究主题,主要对其科学内涵、总体框架、坚持依据、完善路径、保障措施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

该成果立足于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农业经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面临矛盾等背景,通过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思想与实践,从学理上阐释“坚持”与“完善”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统一关系,构建起一个坚持和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总体框架,包括根本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评价体系等要素。在此基础上,从历史经验、现实依据、国际镜鉴三个维度分别论证了坚持和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要性,同时,设计了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现路径,提出了具体突破重点和保障措施。成果的主要观点及政策建议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清晰界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科学内涵。学术界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既有解释还主要停留在文件解读式的概念说明的层面,尚未触及实质。报告从理论上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解构为三大要素———农地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经营方式,以此为基础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科学内涵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揭示了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质的规定性———农地产权制度层面的集体所有制规定性、农业经营主体层面的家庭经营基础性和农业经营方式层面的统分结合规定性。

(2)系统梳理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思想。报告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构成要素———农村土地所有制、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方式三个方面深度挖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与思想,特别是系统梳理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农村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提出的有关理论与思想。

(3)厘清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一直以来,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对“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间的关系存在混同和割裂。对此,报告从哲学、数学、生物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出发,得到分析“坚持”和“完善”辩证关系的方法论启示。第一,应以联系的眼光看待“坚持”和“完善”,“坚持”是“完善”的前提,“完善”是“坚持”的发展。第二,应以整体的视角对待“坚持”和“完善”,因为“坚持”和“完善”具有相互渗透性。第三,应以发展的方法处理“坚持”和“完善”,因为“坚持”和“完善”具有循环渐进性。

(4)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动态统一的实现方式。“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动态统一不仅具有坚实的实证基础,还具有完备的实现方式———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多元化实现形式。根据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三个构成要素,报告将各地不同的实现形式总结为四种基本类型:高度集体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和承包经营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多元化实现形式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大发展韧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研究性的最佳体现,也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现实中的动态统一。

(5)构建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总体框架。该成果初步构建了一个包含理论阐释、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实现路径和评价指标体系在内的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总体框架,即“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逻辑统一关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统一的目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遵循共同的基本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府与市场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重点推进相结合、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同时,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和基本思路,阐释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动态统一的实现基础、实现形式和实现保障,提出了评价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指标体系。

(6)从历史经验、现实要求和国际借鉴的角度出发,论证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依据。首先,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论证了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学术价值和突出实践成效,总结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演变经验,即始终坚持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为第一要义、始终符合渐进式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始终坚持明晰权能的基本方向、始终围绕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其次,从国情与农情出发,阐明了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规定性的内在要求,是适应中国国情的必然要求,具备广泛的农民认同基础。最后,从国际经验和现实挑战出发,阐明了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必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既是顺应世界农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也是破解当前农业竞争力低下、农民持续增收难、生态环境紧约束、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必然选择。

(7)论述了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三大基本路径。积极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实现统一经营组织化与社会化。首先,深入研究了农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内涵,完善其理论架构。接着,研究了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办权和放活经营权的现实困境和可供参考的实践模式与经验。然后,揭示了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阐述了实现统一经营组织化与社会化的重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构建统一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构建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模式。

成果的主要学术创新体现在界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科学内涵,厘清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辩证统一关系,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动态统一的实现方式,构建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框架等方面。在这些主要创新和建树中,“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辩证关系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现形式都是学术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该成果在这两个方面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理论创新。因此,课题报告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此外,课题组在进行理论研究的过程中也强调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在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村脱贫、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共提交多项研究报告,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及领导批示,体现了成果较高的应用价值。

(责编:刘琼、王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