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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娥:数字劳动 美好生活的新课题

李仙娥2019年06月05日14:41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中国的百年传播、发展与创新研究”负责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

数字劳动是指提供数字媒体技术、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的各种生产劳动。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劳动作为新的劳动形态,日渐成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时代化的新命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贯穿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视野以及在劳动发展中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旨归,成为引导数字劳动健康发展的基本遵循,也是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视界。

其一,认知式、交往式、合作式劳动成为数字劳动的重要样态,使得劳动者的自主性得以增强和张扬,并带来人的社会关系的新发展。与传统劳动相区别,互联网的合作原则已进入数字劳动领域。人的劳动的非物质因素增强,生产出可见的数字化产品以及不可见的数字服务。认知式劳动是主体通过概念、符号及思想模型等把握事物本质的认识活动和认识形态,试图为不同主体提供理解表达、解释与意义的资源和服务。交往式劳动是劳动与交往相互作用的最新诠释,以交往为主要表征的劳动获得了新的网络化语境,主体间共同分享着物质生活世界和价值符号世界。交往式劳动对主体的影响,涉及感情的生产、调节与控制,也可以表述为情感劳动,是一种生产或操控情感的活动,凸显了教育、态度、个性、亲和力等情感诉求。合作式劳动是以主体间交流、互动、协作等方式形成社会关系与合作,并最终创造社会生活本身的劳动。这种合作性并非由外界强加,而是内化于劳动活动自身。在这一场合,人与相似个体间的相互作用成为合作劳动的基本形式。合作式劳动注重营造基于集体协商的劳资双方自主建立的劳资力量的平衡态。这对于提升人的交往能力,凸显人的本质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劳动从形式上看,相比传统劳动样态更具人文性取向,积极的认知理解、合作互动、诚信轻松,富于沟通且有人文关爱,使得劳动的愉悦感增强。马克思提出劳动者是社会、是生产劳动过程的主体,在这一情形下得以彰显。社会交往的网络化数字化,使得人与人之间情感、审美乃至社会关系进一步和谐、丰富和通畅。马克思劳动二重性阐释的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在物质性、社会性维度得以发展。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在于,这是否意味着劳动作为社会不可避免的强制性活动,会逐步过渡到使得每个人都能进行自由活动的社会需要的发展状态?

其二,数字劳动背景下劳动空间和劳动时间变化的新图景,使得“自由劳动”成为可能。数字技术和全球化使得以雇佣劳动为主导形式的工厂劳动逐渐退居其次,“全球工厂”“社会工厂”成为现实。劳动者“从封闭的、等级森严的、劳资关系僵化的工作场所转移出来,进入日益自发的、分散的、合作的人力资本网络,这种网络能吸引企业内外的知识和资源”。工厂将其边界拓展到社会的所有领域,传统工厂的特征在社会的一般性中迷失了自己。

马克思的时间观强调,时间是空间的本质,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数字网络下,传统意义上劳动时间与休闲时间的区分越来越模糊。企业劳动者有机会参与管理,完成工作,并且劳动效率更高。知识型员工每周享受一定的休假,去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项目,成为时潮。数字劳动的价值创造既离不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更离不开数字生产者的个人时间或自由时间,而这恰恰提供了自由个性、爱好、兴趣、才能的发展空间。传统雇佣关系之外的劳动活动非常活跃,反思这些劳动,思考“自由劳动”与剥削的关系,“自由劳动”与共享发展的关系,个人谋生手段与自我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这既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发展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对新时代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机遇与新挑战。

其三,数字劳动鲜明的社会性和创新性,为人的自由创造活动提供了更大舞台,也为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数字经济下知识型员工成为最高产的劳动者,劳动目的主要是创新而非生产。社会性是数字经济根本性特质所在。互联网通过无数个节点把人与信息、行为和彼此联系起来,通过连接和赋能,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个人空闲时间和技能通过互联网平台变现、大众通过移动互联平台参与劳动、协同设计众包制造等成为现实。传统企业所谓 “公司+雇员”的架构已向 “平台+创客” 的新结构转变,企业成为一个平台网络,每个人都是网络上的ID即价值单元,在社会化平台中独立完成某项任务。传统产业链上的分工劳动者开始变成价值链上的创造者。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个人完全可以凭借专业能力在平台空间发挥最大潜能,告别公司拥抱平台已成为新的取向。劳动者是否具有创意,决定了数字经济的财富创造法则。

创新是数字劳动的重要推动力,它包括对产品、系统、流程、营销和人的持续改善。信息的流动速度实在太快,有价值的技术和创意转瞬即逝,与时俱进并及时深入地洞悉顾客需求和期望,提供更高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持续创新创造成为必然要求。在这一背景下,人的需要从单调的物质性需求跃升为精神性需求、美的需求、创造的需求、交往的需求等综合性需求,也由此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动态性、丰富性和充实性。

其四,数字劳动者工作和就业方式呈现出新的变化,为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马克思曾经设想,在未来社会,发挥和发展人的能力将成为目的本身。数字劳动下知识型工作者将取代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工作者。对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吸引、保留和持续开发知识型员工的能力,并为他们提供创新环境的能力。对员工来说,有被认同、被接收和被赋权的需求。薪水不是员工为企业付出的唯一目的,甚至不一定是最重要的目的。向员工赋权的变革意味着传统经济中的岗位会大量减少,包括接线员、行政管理人员、体力工人、销售人员等。对女性来说,在数字化虚拟空间中,数字工作不分男女,性别的差距模糊了。对社会阶层来说,白领工作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很多行业的工作如农业、建筑业等成为知识型工作,既形式多样又能很好地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多功能工作学习系统,能有效整合数据、文本、音乐和视频。数字劳动摧毁了不少传统工作和岗位,同时也带来新的工作机会,带来更有趣、更有创意、需要更高技能的职位。“自我雇佣”“自由就业”的就业方式应运而生。数字经济成为一个崇尚个性、鼓励个性充分发展的时代,一旦摆脱旧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的约束,人的想象力就会插上翅膀,创造性就会像喷泉一样涌流而出。

其五,数字劳动价值创造释放的巨大能量,有利于人的潜能的发挥。数字技术极大促进了人类的工作和学习效率。数字劳动者可用更少的时间完成更多的任务。“阿尔法狗”战胜围棋世界冠军、百度AI战胜最强大脑已成人们的谈资。人工智能有超越人类工作的性能,但其背后是人脑,是人的劳动,是人的劳动创造性的提高,是“生产社会生产条件的变革”,是创新劳动在数字时代的新形态。这意味着使人的潜在力量得以自由发展的无限可能,而现实环境与制度决不能限定人的发展的开放性前景。在这方面,全球5G领先者华为公司就是典范。他们着眼于数字时代的多重需求,提出了愿与更多运营商和产业合作伙伴勠力同心,共同促进移动产业的蓬勃发展,最终实现人人皆移动、万物皆互联、无线重塑全行业的美好愿景。因此,通过制度规制、机制设计、社会治理及应用示范,把握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促进全方位互联互通,积极保障数字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有利于开掘数字劳动者机体内蕴藏的潜能,为经济赋能,为生活添彩。

(责编:孙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