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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6年07月17日17:28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工作办(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优秀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继续对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范围

2024年立项的重大项目及少量其他年度立项的重大项目。

二、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方面成效。

2.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清单及成果宣传推介情况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是否可行。涉及数据库(资料库)建设类项目,重点考察建设进展和数据收录入库以及推动面向学界共享使用的具体举措等。

5.研究规模大、周期长、带有工程性质,已取得较为丰硕高质量阶段性成果,经费执行率超过50%且仍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可申请滚动资助。

三、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要求

1.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项目责任单位、首席专家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本年度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工作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xm.npopss-cn.gov.cn),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系统将于7月31日零时至8月10日17时开放。请课题组及时下载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及时提交材料。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材料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结项程序。

3.项目责任单位、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课题组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结果

1.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材料经同行专家评议后,结果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时作为综合评价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结果为“基本合格”、研究进展较慢、阶段性成果较弱的项目,我办将向省级社科管理部门通报,下发“督促提醒函”,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予以终止。检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存在意识形态或重大学风问题、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违规使用经费的项目,我办将视情况做出调整资助计划、停拨预留经费、终止项目研究等处理。

2.参与本次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的重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目录等内容将在我办网站公布(涉密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代表性成果将通过我办网站及中央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推介。

3.获得滚动资助的项目,由我办下发滚动资助通知书。各课题组按下一步研究计划和专家评估意见开展研究。项目周期可适当延长1—2年,由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一般每个课题组只滚动资助1次。

4.我办将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检查评估结果和滚动资助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和滚动资助表(2026年制)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责编:韩啸、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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