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申俊龙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知识代际转移问题的国家‘名医工作室’政策效应评估与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5BGL158),最终成果为同名论文集。课题组成员有:程海波、曾智、张岩、朱佩枫、王希泉、魏鲁霞、王振宇、史伟。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该成果从名医传承工作室团队层面对知识转移概念进行了补充界定,围绕知识代际转移问题,以S-O-R理论范式为框架展开研究。实施“名医工作室”政策措施背景下,中医药传承政策影响知识代际转移的效果,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为明确政策效应本研究做了增量分析,对试点和非试点组织对照人员前后的知识转移效果进行比较、评价。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
1.当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传承问题呈现政策杠杆驱动的新特征
根据对全国1019个国家名医工作室的问卷调查和访谈的16个国医大师工作室和50个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的情况分析,国家“名医工作室”建设政策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代际转移创新了一种名医团队传承学习的平台,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为了继承年事已高的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不使他们一生积累的临证经验和技术诀窍失传,201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为第一届国医大师建立“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同年又推行建设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政策,到2014年底已建立了1019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投入477亿元人民币。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国家“名医工作室”的作用,应对当代慢性病对广大居民健康的危害,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的健康医学体系,支撑健康中国建设大业,所以中医药事业发展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
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继承与创新,当前各级中医药组织如何运用国家政策保障中医药文化和知识有效传承,促进名老中医药专家的隐性知识显性化,推动中医药隐性知识的转移成为中医药组织知识管理的核心。
调查发现,国家“名医工作室”为中医药知识性转移创新了一种团队集体学习情境,在这种团队氛围下的学习机制不是简单的个体的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团队成员在“名医”及“名医工作室”的文化氛围及社会荣誉的品牌意识下主动认知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名医”和团队继承人交互讨论的情景下进行新的意义建构的学习,学生真正体会到“名医”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传统知识在临证中的魅力,有效促进了双方积极继承传统中医药文化和传统技术特色,同时适应现代社会需求不断去发现、获取以及同化新医学知识,并且根据团队知识服务所产生的防治疾病效果和外界的正负反馈信息来及时调整团队学习行为以及更新团队自身知识结构。
2.“院校教育”+“名医工作室”师徒授受模式的组合是当代中医药知识有效传承新模式
中医药教育在借鉴西方医学教育的“院校教育”基础上同时继承古代师徒授受的“师徒制”模式,在我国中医药传承中形成了两种形式,即“师徒结对”及“继承班学术讲座”的师承模式,国家“名医工作室”的师承模式。效果最好的是“名医工作室”传承模式。
“名医工作室”项目基于传统师承教育模式与现代院校教育模式的结合,通过在医院设立一些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工作室,挑选一部分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医学子加入进行跟师学习,在工作室的团队学习中系统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维和临床经验,传承中医药知识,领悟中医药“智慧医学”的精髓。调查证明国家“名医工作室”的学习平台可以补充“院校教育”的不足,有利于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中青年医师学习热情,这种跟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环境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对传统中医药文化的理解,体验和吸收名老中医药专家的“悬壶济世”“慈悲普济”的医学人文情怀,在学习名医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的实践中,学生通过现场观察名师的诊疗行会感同身受,名医运用中医药干预疾病的临床效果增强了学生对中医药发展的信心和信念。
通过“名医工作室”这一平台培养一大批中医药传承队伍,形成老师学生传帮带格局,在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的同时积极寻求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 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对策建议
1.建立中医药政策系统,避免政策“孤岛效应”
(1)在国家层面建立国家机构之间的协调组织和会议制度,定期讨论重大中医药政策问题,并制度化中医药政策系统,建立政策协调与政策互补的适应机制。
(2)国家应该明确各省的中医药管理局的地方政府责任。国家名医工作室政策是一项国家公共政策,地方中医药管理局有责任、有义务支持国家名医工作室的发展,以形成国家政策的协同效应。我们团队在研究国家名医工作室政策条文和访谈中发现地方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不够,地方政府对国家名医工作室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力,应该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协同国家和医院组织把中医药知识传承与创新工作做好。而且可以充分挖掘地方中医药文化和知识的特色优势,在更高的视阈下传承创新传统中医药文化和知识。
(3)国家应明确“名医工作室”所在单位的责任并制定组织激励政策。在访谈过程中发现,有些专家表示自己所在医院对国家名医工作室建设很重视,有些专家表示医院不是很重视名医工作室的建设。为确保工作室所依托环境能够都有积极性支持国家名医工作室的工作,国家需要制定激励国家名医工作室所在组织的措施,对国家名医工作室建设好的组织给予表彰,并给予后期财政资助,以促进中医药组织积极支持名老中医知识传承的政策。
(4)利用行政保护条例加强“名医工作室”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措施。名老中医药专家所拥有的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能是自己一生积累的独特的学术思想,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其中许多知识是一些难以明确用语言表达的“技巧”和“诀窍”,而这些“技巧”“诀窍”往往是需要在继承者实践中体悟的感知性的东西。如果有些名医不愿意主动与继承人传承隐性知识,名医工作室就会流于形式。为了能够改变这种独享机制,国家可以针对中医药隐性知识拥有者的特性,设置相对应的保护和激励方式,采取行政保护措施,制定政策保护条例,激励名老中医药专家进行隐性知识的转移分享;国家在制定名医工作室政策时,也要考虑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在目前知识产权法保护不到的地方进行行政保护,以增强名医知识传承分享的动力。
(5)国家需要制定“名医工作室”政策措施执行监督机制。相比于制定新的中医药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如何贯彻落实已有的中医药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显得更为关键,之所以国家“名医工作室”政策对中医药知识传承创新有那么多利好的情况下发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对“名医工作室”政策访谈中发现一些团队绩效不如预期的显著,各个团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具体单位对国家“名医工作室”政策的执行力不够,国家保护和促进传统中医药知识传承创新的良苦用心并没有转化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效果。
(6)建立国家名医工作室知识传承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国际经验,要科学客观评价政策效果需要第三方进行评估,一般都是行业协会和中医药学会等社会组织对国家名医工作室政策效果进行评估。
2.制定“院校基础模式”+“名医工作室”师承模式融合的名医培养体系,保障中医药特色发展
高等院校中医药人才培养具有大批量、规范化、标准化的优势,名医工作室师承模式具有因材施教、特色化、本地化优势。
名医工作室的建立,既符合中医隐性知识转移的规律,也是名老中医独到学术思想和技能技法薪火相传的重要途径,是中医隐性知识代代相传、长盛不衰的重要方式,抓住这一关键才是提升中医隐性知识提升效果的焦点和要件。
但是目前“院校教育”和“名医工作室”是两张皮,没有进行有机组合。应该进行有机结合,将“名医工作室”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国家“名医工作室”具有继续教育提升学习的效应,具有显著隐性知识传承特色,有利于中医的心法、心悟、直觉和灵感等体验功夫和思维方式,“医理无穷,脉学难晓,会心人一旦豁然,全凭禅悟”。
3.规范国家“名医工作室”生产的高级别中医药知识“证据”,打造中国特色健康医学平台
国家“名医工作室”产生了一系列成果,需要运用循证医学和循证社会科学方法进行分类和分级,同时开展评价和评估,然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和政策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和利用。中医药发展不是平行运行,总是先形成知识高地,产生极化效应,引领发展。构建国家名医工作室会形成中医药知识传承创新的知识高地,产生平台效应。在健康中国建设中,中医药知识平台形成后需要共享与传播,需要有强大的新媒体技术平台的支持。名医工作室应与信息技术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内外部中医药知识网络、建构名医工作室的诊疗经验数据库等相关的知识管理系统。
四 成果的主要价值
学术价值:该成果将知识代际转移和中医药公共政策评估两个相对独立的研究主题结合起来,运用计划行为理论分析中医药传承政策对国家“名医工作室”团队知识转移促进的影响及内在机制,并采用公共政策评估最新分析工具:利用增量对比分析方法评价政策作用效果,并对评价过程中的差异性及不确定性做敏感性分析。这种宏微观结合的综合研究方法为中医药政策的改革和优化提供更科学缜密的依据,丰富了中医药公共政策理论。
应用价值:该成果在中医药事业发展实践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应用价值。对当前我国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困境运用中医药公共政策解决“中医药传统知识代际转移”问题,对国家名老中医药专家在“中医药知识传承”转移的意愿和继承者的学习意愿有了深度认识,对中医药政策在执行中的政策转移问题有更清晰的了解,对当代国家“名医工作室”中医药知识代际转移的基本规律和特殊规律具有更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