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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生计恢复力视角探讨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城镇化

2024年04月18日17:57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杜巍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就地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恢复力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5BSH028),最终成果为同名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有:靳小怡、杨士、崔烨、顾东东、车蕾、郭玉士、仝一晴、吕锋。

农业转移人口的规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不断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化,不仅包括非户籍地城镇化,也包括就地城镇化,即农村人口以附近中小城镇为依托,通过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改变生活方式,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与大城市单纯为流入人口不同,就地城镇化的农业转移人口,包括回流农民工、兼业农民和农转非人口,其家庭生计资产在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受到的冲击各有不同。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该成果基于上述背景,从生计恢复力这一全新视角,分析就地城镇化中的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问题,通过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小城镇的就地转化,有效消化这一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共同发展。揭示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个人及家庭生计面临的主要问题、构建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生计恢复力指标体系,为该群体生计恢复力提供计算模型,进而研究恢复力如何影响生计决策,并分析中西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需求。本研究有利于深入研究就地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可持续生计问题,有利于发展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服务管理研究的新范式,有利于丰富农业转移人口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拓展应用领域。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

该成果内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农业转移人口生计资本状况;第二部分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化背景下生计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生计问题,其中包括生计资本分化、公共服务需求、生计恢复力指标体系构建和市民化发展意愿,以回应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的发展需求;第三部分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的现状评价与建议,在第一、二部分的基础上,识别并总结出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并基于相关政策评价与目标群体的政策需求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探索通过政策创新实现政策供给和需求匹配的路径和方法。

三  重要理论观点

提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动态特点及其影响机制。立足中小城镇中就地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可持续发展问题,完善了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可持续研究。特别是通过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小城镇的就地转化,有效消化这一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共同发展。

以非线性、系统性和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新的生计研究范式。研究以可持续生计框架为切入点,提出研究有序推进生计可持续发展的全新研究范式与框架,形成“社会问题—理论构建—研究方法—分析核心问题—提出社会管理创新与实践的建议”的研究范式,系统探讨家庭生计发展的基础、关键环节和后果,以及在何种机制下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引入区域、代次等重要视角,系统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资本状况的主要特征。在区域视角、代次视角及迁移距离视角下,对不同城镇化模式(异地城镇化、就地城镇化)、东中西流出地、大城市和中小城镇,将受到流动影响的五大生计资本放在统一框架下进行整体性分析,全面了解处于不同流动特征和个体属性的农业转移人口的生计现状、主要困境及政策需求。沿着从基本生计状况到生计恢复力形成,整合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市民化意愿与需求的多方面与多层次的现实问题的实证研究内容。

从恢复力理论入手理解弱势群体的生计研究,从微观数据理解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资本的变迁机制,形成就地城镇化背景下生计策略形成的新研究框架。本研究梳理了包括可持续生计框架、恢复力理论、家庭经济学等有关农业转移人口的可持续生计理论,将恢复力理论纳入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中,作为农业转移人口应对风险的衡量。并从恢复力的鲁棒性、转化力、适应力三个衡量维度出发,以五大生计资本为对象,以缓冲能力、自组织能力和学习能力为主要维度,建立针对中小城镇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的生计恢复力指标体系。在模型拟合与构建上,结合生计资本、可行能力和脆弱性理论建立一套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恢复力的分析模型,从微观角度上理解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恢复力指标策略及其影响机制。

将缓冲能力、自组织能力和学习能力的相关理论统一纳入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的恢复力分析框架,结合土地确权登记、人口流动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现实制度背景,以及与城市社会群体的交往和互动的过程中研究其生计行为。迁移,特别是永久性迁移实际上是家庭决策的体现,同时也受到一定制度与社会环境的制约。具体地,缓冲能力代表了迁移后农业转移人口利用自身生计资本和资源禀赋处理生计扰动的能力;自组织考察了人类制度、权力和社会网络对恢复力构建的影响;学习能力是个体为了开发与挖掘组织潜在所需知识与技能,通过不同渠道转移知识,模仿、改进和创造组织与环境相适应的胜任力;社会制度与环境的制约主要表现为土地政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迁的变化。将生计恢复力概念拓展到社会系统中,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家庭生计的动态组合性,同时有效地解释城镇化过程中的个体或家庭的生计决策。

发现了农业转移人口生计决策和生计后果的新动向。家庭生计恢复力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应对市民化过程的风险冲击,进而对市民化意愿的产生形成助力;土地确权对市民化的推力不明显,以土地为主体的农村制度环境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仍形成拉力;制度性迁移和行为性迁移在影响因素上存在差异,行为性迁移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应对能力要求更高;就地城镇化通过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小城镇的就地转化,更加有效消化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庭这类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以促进城乡社会共同发展。

四  对策建议

生计、就业与发展。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在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前,进行相应的就业培训;制定以农业转移人口为目标群体的购房优惠政策、建立合适的住房抵押贷款,加大对农村居民住房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保证就业流程正式性,企业应自觉与满足工作条件已招收的农业转移人口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权益;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信息流动渠道,应为农村流动人口提供寻找工作的途径,接触到更多的就业信息。

城镇化政策。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各项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市民化意愿形成。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以户籍为依托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了成本,也不利于民生发展。要整合这些人员和信息系统,实现一体化管理,同时可采取适当的创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官办分开。

多渠道解决农村人口的受教育问题。保障教育公平,通过教育行政手段使全国所有的公立中小学均具有同等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工作者的收入水平,通过城市帮扶农村等方式,使高水平的教师进入农村学校,提高农村的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房多为子女教育,应着力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在城镇的入学难度。

土地政策供给与创新。切实保障农民从农村土地以及集体资产中获得收益,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特色农业,地方应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与完善,增加农业软投入,促进农业生产领军人才的培养,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积极建立农业专业生产技术下乡活动机制,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减少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性障碍,鼓励多种流转形式共同发展,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协调运用、互为补充。

社会融合与公共服务。改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资本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合。在社区层面,社区管委会应该要积极组织并且丰富社区中的活动,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尤其需要关注涉及社区中事务决策以及社区选举类的活动,以改善其社会资本质量,更好融入城市;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在城市公共服务建设层面,政府应该出台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住房、医疗、教育问题的政策,并在过程中给予有效监督,确保城市公共服务能真正地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加强职业教育及培训制度。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教育部门要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学校,并疏通职业技能人员的上升通道。劳动部门深化劳动培训体系,尤其针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等特殊群体。

五  成果的主要价值

学术价值。首先,该成果是国内首次将恢复力理论引入弱势群体的生计研究,有利于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理解农业转移人口对生计资本的变迁机制,有利于发展城镇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生计策略研究的新范式。其次,将恢复力及相关理论统一纳入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的可持续分析框架,从农业转移人口群体自身,以及与城市社会群体的交往和互动的过程中研究其行为,不仅可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可持续,同时为其他弱势群体生计研究提供理论和方法借鉴,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应用价值。该成果从脆弱性与恢复力的转化与演变机制上寻找农业转移人口可持续生计途径,探求适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推动国家制度与公共政策创新。首先,在微观上回答了中小城镇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恢复力如何衡量,以及影响机制的问题;其次,从微观和宏观层次为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生计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创新和国家战略制定提供现实依据;最后,由于农业转移人口的特殊性和代表性,以及与失地农民等其他农业转移人口问题的共通性,该成果可以为改善其他特殊人群的生存状况提供政策借鉴。

(责编:金一、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