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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

2024年02月29日15:48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安徽工业大学洪功翔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4AJL001),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董梅生、查会琼、贾兴梅、顾青青。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深入研究与拓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理论,是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础,也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然而,在这样重要原则问题上,却存在不同声音。如有学者以“国有企业低效率”为理由,认为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主张国有经济要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有学者照搬西方国家国有经济比重论,把国有经济存在的依据归结为弥补“市场失灵”,主张把“国企”卖光;有学者对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关系熟视无睹,对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视而不见,顽固地坚持“与民争利”论、“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论、不公平竞争论和“增长拖累”论,宣扬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是对立的,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是矛盾的、不相容的,主张实行“国退民进”,等等。

显然,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种种观点,对基本经济制度来说无疑是釜底抽薪。任此种“话语”传播、扩散,无疑会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根基。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决定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改革没有出路,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和道路,“中国是一个大国,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因此,必须要加大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阐发和宣传力度。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

该成果包括上、中、下三篇。上篇“理论述评”,分别就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文献、国有企业效率高低的研究文献和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通过对这些文献的分析我们发现,无论是照搬“西方国有经济比重论”,还是宣扬“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经济无关”,以及否定“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无论是国有企业“低效率论”“增长拖累论”“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论”,还是国有企业利润的“垄断来源论”“政府利益输送论”,以及否定国有企业具有“宏观效率论”;无论是国有企业的“与民争利论”,“妨碍公平竞争论”,以及“拖累民营经济增长论”,都是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对立起来,都是违背“宪法”、“党章”、历届中央有关文件,马恩列毛的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都是为“国退民进”“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提供理论依据,为全面否定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营造推动国有企业大规模私有化的舆论压力。尽管这些人是少数派,但这些学者的社会影响大,有的是以改革派自居,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这就需要我们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坚持用事实说话,坚守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旗帜鲜明地批驳在“基本经济制度”问题认识上的种种错误论证和观点。这是巩固主流意识形态的需要,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的需要,确保改革不犯颠覆性错误的需要。如果任这些诸如此类观点传播、扩散,无疑会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根基,我们既要高度重视,更要加强理论宣传。当然,我们更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是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

要旗帜鲜明地批驳在“基本经济制度”问题认识上的种种错误认识和观点,确保改革不犯颠覆性错误,需要以实证研究为支撑,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中篇“实证研究”,分别将生物学中的共生理论引入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互动关系的研究中,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中国的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存在非对称性互惠的共生发展关系;利用1952~2015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分析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其他经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发现国有经济、其他经济在长期内对经济增长产生正向影响;运用2001~2015年各地区的相关数据,通过构建两者之间的空间计量模型,对我国31省(市、自治区)国有企业投入产出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发展具有空间依赖性和正的空间溢出性。通过对国有企业效率再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很高,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并不低下。本篇的实证研究,用最新的数字证明了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共生发展关系,国有经济并非低效率,以及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和国有经济,对经济增长产生正向影响。因此,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下篇“对策研究”,分别就如何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如何通过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如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如何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如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进行了理论探讨,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关键在于,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国内发展来看,旧中国实行的是多种私有制经济,但发展缓慢,并直接导致中国长期积贫积弱。因为经济发展落后,旧中国频遭列强侵略。从国际情况来看,许多经济落后的原殖民地国家在独立后纷纷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而中国却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的经济发展,大大超过了前一类国家,也超过了一切实行私有制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按照可比价格计算,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约95%,以美元计算,中国对外贸易额年均增长145%,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中国人民生活从短缺走向充裕、从贫困走向小康。我们用几十年时间完成了其他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超过了从古至今一切实行私有制的国家和社会。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需要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源自其适者生存的淘汰机制,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共生环境,可以使共生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在更加高效的物质、信息、能量交流中得以实现。我们既要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又要解决国有经济发展中的负担过重、不公平竞争问题。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需要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上下功夫。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随着国有企业的退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以工业为例,2016年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总资产、主营收入、利润总额、用工人数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47%、2062%、1714%和1790%。另外,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力下降,已下降到只控制五六个行业,只占国家经济命脉行业的1/3,以资产计也不到一半。2012年,在属于国家经济命脉16个行业的资产总额(实收资本)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为467%;在属于国家安全、自然垄断5个行业的资产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为521%;在属于重要基础性的11个行业的资产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为37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有经济所占比例与控制力的下降,是有悖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基本经济制度的,在政府不再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创办国有企业的背景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

三 成果的主要价值

1.在理论层面说清楚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

通过回答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国有企业效率的高低和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关系,辩驳清楚了为什么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2.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为什么能够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

通过对所有制结构的经济效应分析,国有企业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国有企业效率的再研究,证明了国有企业并非天然低效率,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国有企业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具有促进效应。

3.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为什么多种所有制经济能够更好地共同发展

通过引入生物学中的“共生理论”来分析多种所有制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从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的角度,探究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机理,并通过实证研究加以证明。

4.提出了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确保公有制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对策建议。这些研究将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对国企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有指导意义,有利于推动更加成熟定型经济制度的构建,有利于增强“四个自信”和巩固主流意识形态阵地,有利于构建世界方位中的中国学术话语体系。

(责编:皮博、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