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小康,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医患社会心态的网络空间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
营造兼具活力与秩序的社会氛围,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秩序,可以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助力美好生活的达成。创建心态治理的中国范式,可以在不断实现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同时,为推进全球善治持续创造新的更大贡献。
心态治理体现出中国之治的基本逻辑
心态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心态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心态治理是特定国家在特定历史阶段依据其主导价值理念,对影响国家意志实现和社会秩序缔结的社会心态进行治理的全过程。这一治理是治理目的、治理手段和治理对象的三重合一:既要把社会心态作为国家治理的对象,也要通过心态治理来推进国家治理,其主要目的在于以心态和谐促成社会和谐、以心态活力增进社会活力。正确把握并运用这种三重性,才能把握心态治理的基本特征。
心态治理的三重性首先源自中国之治的基本逻辑。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观,其社会治理体系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此过程中,问道、问需、问计、问效于民,将社会心态作为洞悉民心向背、推进改革措施、判断治理成效的重要因素,最大限度使治理过程近民心、察民情、纳民意,“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实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治理闭环,使中国之治能够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活力。因此,心态治理是顺应心态与改造心态的统一,是改造对象与改造手段的统一,是愿景激励与过程实现的统一,从而实现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的根本统一,并由此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与发展动力。
心态治理的三重性与社会心态的自身属性密切相关。在构成上,社会心态是情绪、认知、价值观与行动倾向的复合体,是社会成员关于社会现实的综合感受。但情绪、认知、价值观和行动倾向这些组成部分之间并非时时契合,而是存在情绪失控、认知失调、价值失位、行动失序等情况。在功能上,社会心态既有受社会存在决定的客观性,也有受主观因素调节的能动性;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事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事实;既可成为社会发展的推进剂,也可成为社会前进的阻碍力。因此,治理主体对社会心态不能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需将其作为治理对象进行疏导和转化,促进社会心态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一致、抑制消极功能并彰显积极功能。这就使得心态治理必然体现出“通过心态治理心态,从而实现心态和谐”的目的、对象与手段的动态统一性。
心态治理需在主流价值引领下汇聚治理要素
心态治理需要汇聚不同的治理要素达成善治。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路径推进。
重视价值引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心态是行动的催化剂,但这种先导与催化作用都离不开正确价值理念的指引。只有正确的思想、有益的心态,才能发挥建成美好社会的积极作用。心态治理首先要坚持中国人民自己的价值判断,建立自身尺度并以之衡量治理成效,而不是盲目依据所谓的国际指标来评判中国事实。这决定了心态治理并不是一门标榜纯粹理性和价值中立的技术科学或行为科学,它并不避讳价值观的改造,强调通过共享心态的凝聚而塑造共同体意识,从而形成价值共同体和行动共同体,实现内在价值与外在行为的彼此契合和双向支撑。
明确治理定位。心态治理渗透于国家治理的全领域,又突出体现在社会治理领域。社会心态具有“变动不居”的流动性,由某一问题或某一领域产生的负性心态往往会弥散至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从而恶化整个社会氛围。从根本上讲,心态治理必然渗透于国家治理乃至全球治理的全过程,需置身于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宏大语境才能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复杂性。但就具体治理过程而言,仍应将心态治理主要作为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的子部分加以推进,否则就容易将心态问题泛化为道德问题或意识形态问题,不利于发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心态治理不是“以道德代替技术”的治理,而是在坚持主流价值观的前提下充分吸收并运用现代政策科学和行为科学的各类治理技术,面向具体的社会心态问题展开综合性的治理行动,从而为心态问题的解决留足舆论探讨空间与政策调整余地。
区分治理思路。心态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心态层面的问题而非其他问题,但心态问题同时具有现实根源与心态根源。由现实根源引发的负面心态,应通过消除引发此类心态的负面问题而解决。如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首先需要解决现实中让群众“堵心”“糟心”的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任何思想工作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群众的消极心态。对因自身心态不良而产生的后续负面心态,则应通过转变工作方式、挖掘内生动力等方式用心用情打开群众心结,疏导“痛点”“难点”,避免将一些心态问题直接定义为利益问题或思想问题并采用“以利益弥补情感”“以训导替代疏导”等粗放手段,而要不断创新治理工具、丰富治理组合以提升治理效能,并在此过程中培养多元社会治理主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如我国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的“扶贫必先扶志”等优良经验,正是这种治理思路的体现。民众自身不能脱离于治理过程之外,需以良好心态促成良性的治理互动。因此,对触及利益的心态问题应首先通过利益分配优化解决,对触及“灵魂”的问题则首先需要通过心态建设来达成,必要时还应双管齐下,但仍不能越位,否则将使心态治理因失位而失灵。
完善心态指标。社会心态是判断社会形势的重要指标,它具有经济水平、制度建设等客观因素和刚性指标所无法反映的社会发展内涵,且不可避免地具有主观性。为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感受到的主观体验创设可测量、可追溯、可比较的量化指标,是增强心态治理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效能的重要工作。例如,获得感是具有高度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特征的标识性概念,强调的是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程度,而这种程度的判断并不仅仅取决于推出了多少个“民心工程”、实施了多少条“惠民措施”,还取决于人民群众自身对这些工程和措施所产生的实际认可度。前者是产生获得感的物质基础,后者是激发获得感的心理过程,两者统一才能判定政策推行是否产生了良好效果,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感受到国家治理的成效。如何建构获得感的测量指标,精准测量从“获得”到“获得感”之间的转化关系,对更好引导政府行为具有积极的政策指导价值。同样,幸福感安全感公正感等社会心态指标的建构也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仍需进一步强化中国特色和实践价值。
传承文化基因。心态治理不是生搬硬套西方现代化经验以改造国民性的被动学习,更不是将自身社会翻版成其他社会、将中国心态异化为他国心态,而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吸收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并加以创造性转化的主动选择。中国历来强调民意具有推进社会变革、调节社会关系、塑造社会秩序的功能,视社会心态为社会稳定的指示器和社会发展的助推剂,并为此构建了一系列从内心秩序调适到外在秩序建构的独有治理理念,力图“让社会治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从而寻找安顿内心体验与推进社会发展之间的恰当平衡。这些主张构成了发展当下心态治理学说的重要参考,持续塑造着中国人的家国情怀与天下观念,是确保中国之治之中国气象的文脉根基,其中的治理智慧仍需进一步传承和发扬。
网络心态治理是当下心态治理的重点
心态治理的重要性随着数字社会的演进和智能时代的到来而愈发凸显。这是因为数字技术的固有特征已使社会共识的形成和社会认同的维系存在巨大的去中心化和不确定性风险,使得原有的治理工具和治理过程无法有效应对新社会形态下的各种突生性问题。同时,在网络时代,心态问题转变成集体行动的边界条件也在不断压缩,各类社会风险向网络空间传导趋势明显增强。这就使得心态治理和社会治理呈现出不断向网络空间尤其是网络平台集中的趋势。创新网络空间的心态治理模式,化解数字技术带来的社会风险,是当下心态治理的关键挑战。
当下的网络心态治理包括以下关键议题:回应由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引发的关于人类自身存在价值的本体性焦虑、对抗网络虚假信息引发的情绪恐慌与认知扭曲、应对数字监控技术体系下对个体隐私与行为自主性的忧虑、破解平台推送的同质化信息而造成的自我封闭和公共性丧失、缩小公众对数字社会线上体验与线下体验的脱节。这些都是具有全球普遍性和引领性的网络心态治理难题,已给西方社会造成认同撕裂、态度极化、民粹泛滥等值得警惕的负面心态,并提醒我们应高度重视数字技术造成的社会心理后果及由此衍生的系列社会风险,从而做到提前干预和主动应对。
面向未来,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充分利用智能技术激活文化心理资源,不断汇聚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心态动能,是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完善智能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也将进一步促成“用网治网”“走好网络群众路线”等中国式心态治理策略进入全球治理核心舞台,为全球治理提供心态治理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