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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岩:信息聚合的主体之维——互联网治理新视野

隋岩2023年05月17日10:00来源: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原标题:信息聚合的主体之维——互联网治理新视野

作者:隋岩,系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其根源是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即新的传播模式——互联网群聚传播的出现。互联网中,一切传播皆因“聚”而来,也因下一次“聚”的发生而阶段性结束上一次“聚”所引发的传播。这种短暂而接连不断的集合行为表明,群聚传播是原本非常态的社会集合行为在互联网传播中的常态化,是时间碎片化与空间叠加且加速流动的信息现代性张力的体现,是关系的、情感的、叙事的和再分配的。这不仅带来了群体聚集从传统的身体聚集转向互联网上的注意力聚合,群体传染从接触性传染转为无接触传染,群体暗示从现实情境转为符号情境,也诱发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结构等多方面的总体性社会变迁,因而成为理解时代变革的重要切口。

影响如此深远的“群聚”现象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说“群聚传播”是互联网传播的本质特征?

“群聚”即群体聚集。互联网中的“群体”是原本分散但又能因事迅速聚集的离散性多元主体的暂时性群集。这些匿名主体自发地聚集在开放的互联网中,围绕社会议题形成聚集性传播,并由此发生碰撞、形成交互,进而带来主体关系、叙事文本、社会情绪等的聚集。这种聚集行为是全民性的和常态化的,能够产生强大的传播能量,为社会带来了活力与风险并存的局面。新的社交场景、社交方式和信息生产与交换方式扩展了主体性的动力机制,并催生出新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一定程度上推动时代精神的迭代更新与社会结构的嬗变;信息体量的暴增造成了信源的不确定性、匿名性和无序性,群聚行为中不可避免的感染性和盲从性隐含着情感情绪的移情、共情和爆发力,导致社会舆论的发酵和反转,给微观层面的个体认知与宏观层面的社会治理带来挑战。

如此一来,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群聚传播”这一彻底变革了人类社会进程的信息传播模式,究竟因何而生?又有何影响?

群聚传播模式乃是现代性的加速逻辑在互联网时代的具体呈现。数字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内在的时间加速与空间流动,推动人类社会从工业现代化不断向信息现代化迈进。其构建的全球互联网重新规制了现代生产与交往的方式,也重塑了信息社会的现代性价值。非线性、不连续、弹性化的媒介时间结构,为主体实践创造了多维空间,并改变着其时间体验与经验建构。

全民性、常态化、加速性的群聚赋予互联网传播新的内涵,进一步扩展了互联网传播的实践维度,其内含的信息现代性视角为传播格局带来新的解释力,更深入信息传播引发的生产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过程,以及这些转变带来的文化观念与价值理念的变迁 中。

群聚传播理论的提出为认识互联网传播的本质和新媒介社会打开了新的视野,也为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学理依据。值《互联网群聚传播》问世之际,我们以为,群聚传播理论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值得再次重申。

总体而言,群聚传播既是互联网的生命力所在,又是给社会秩序、社会管理乃至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困扰的不确定因素。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互联网使得个体通过新的媒介技术创造新的文化模式,释放了主体间差异的巨大力量,带来了隐喻和互文性、指涉性极强的舆论场域;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互联网能够最大程度地激发作为传播主体的人的潜能,建立新型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整个社会的运行方式;作为一种经济平台,互联网通过建立新型的物质交换和信息交换关系,带来共享经济模式,拓展了社会资源配置途径,参与社会结构的再生产。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应用,围绕技术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形态将衍生出大量新问题,在激发对媒介技术研究热情的同时,群聚传播聚焦主体的认知视角,或许能明确以传播主体为核心的研究旨意,探讨新媒介环境下人与社会的整体性变迁,直指信息现代性的悖论,接近互联网的本质。

(责编:皮博、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