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王小波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拜占庭法律史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1CSS002),最终成果为同名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有:张媛、王翘。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国外对于拜占庭法律史的研究开始较早,朱塞佩·格罗索、伯尔曼、特洛伊阿诺斯等人的研究成果中均有涉及。而国内对于拜占庭法律史的整体研究非常薄弱,受语言与资料的限制,多年来一直无人问津,是外国法律史领域的一块处女地,目前尚无其他关于拜占庭法律史的整体性研究成果问世,是一个亟待开拓的领域。
鉴于国内外研究现状,该成果通过对拜占庭法律史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系统阐述拜占庭法律起源、发展与演变的历史过程,有助于弥补国内对于外国法律史研究的不足。“学史以明今,知史以鉴未来”,研究拜占庭法律史可以为我国提供历史借鉴,通过研究和把握它的精神、内容与形态,总结其立法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建设现代法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借鉴,以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研究拜占庭法律史可以“通古今之便”,为我国现行法律的制定提供范本与模式,为法律学科建设提供经验知识。拜占庭法律语言凝练、法理深刻、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立法技术发达,其思维方式和法律观念在当今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对其进行整理、归纳和重塑,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被我们所消化、吸收和利用。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一)主要内容
拜占庭帝国存在时间长达1100多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宗教等领域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该成果展开论述的是拜占庭帝国在法律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拜占庭帝国的立法在人类法制史上发出了璀璨夺目的光芒,为人类法律文明的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拜占庭法律是拜占庭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对世界法律文明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法律体系。该成果结合拜占庭帝国与地中海地区的社会背景,尤其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状况,运用历史的视角,对拜占庭法律的起源、发展与演变做出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论述。
该成果对拜占庭帝国法律发展的几个重要历史阶段及其内容进行了详细探讨,既研究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又研究法典结构、法典内容、社会影响和历史地位等。涉及的法律文献包括狄奥多西王朝时期的《引证法》《狄奥多西法典》,查士丁尼王朝时期的《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以及《新律》,伊苏里亚王朝时期的《法律选编》《罗得海商法》《士兵法》《农业法》,马其顿王朝时期的《法律手册》《法律要点重述》《帝国法典》《市政官法》,以及帕列奥列格王朝的《法学六卷》等。这些重要法律文献分别是拜占庭帝国不同历史阶段法律发展的突出代表,浓缩了最优秀的拜占庭法律作品之精华,颁布后在西方社会得到大量运用,在欧洲乃至全世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树立了伟大的里程碑,被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的统治者所重视。自中世纪以来,拜占庭法律的因素就一直以各种方式留存在西欧各国的法律中。各国对拜占庭帝国法律的采用程度各不相同,欧洲对于拜占庭帝国法律的继受是一个多方面的现象。拜占庭帝国法律不仅在中世纪的拜占庭帝国及其周边国家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对后来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也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自查士丁尼的《国法大全》重现欧洲大陆以来,各国对于拜占庭法律的研究开始蓬勃发展,这更促进了拜占庭法律对欧洲各国法律影响的程度。拜占庭法律在中世纪欧洲的胜利不仅在理论领域中,其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欧洲的现实法律生活渗透也很深,这种渗透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的、复杂的过程。
拜占庭法律在中世纪有极大权威性,不仅拜占庭帝国本国臣民,其周边国家的臣民,从事地中海、远东贸易的商人也乐于接受它,很多法律规定在当时乃至现在来看都是非常严谨和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拜占庭法律史,能够明确它的重要学术意义和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拜占庭法律上承古代法律文明,下启中世纪的相关法律制度,在这一领域开展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史意义。
拜占庭法律是中世纪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拜占庭法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拜占庭帝国的经济发展、政治变革、文化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中世纪的保加利亚、罗斯、塞尔维亚等国,近代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瑞士等国的法律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影响。
(二)重要观点
拜占庭法律是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有着重要的史学价值和借鉴意义。拜占庭法律的发达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对前世法律成果的批判和继承;重视法学家的作用,实行法学家立法;重视法学教育,为帝国培养大量法律人才;皇帝和臣民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等。法律与政治、经济、文化等上层建筑是相互作用的,重要法典的制定往往是在国家局势稳定、经济发达、有足够的立法力量等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好的法律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 成果的价值
(一)学术价值
(1)拓展研究领域。拜占庭法律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从学术角度讲,研究拜占庭法律史,无论对于法学领域中的外国法律史研究,还是对于历史学领域中的外国法律史研究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拓展。
(2)为拜占庭学研究贡献力量。开展拜占庭法律史研究,不仅可以为国内法学界、史学界增加大量原始资料,而且可以提供最新研究成果,为国内拜占庭学研究贡献自己的力量,以促使缩小与国际拜占庭学“显学”地位的差距。
(二)应用价值
研究拜占庭法律史,可供我们借鉴拜占庭法律的严谨性、法律规定的前瞻性,借鉴拜占庭帝国的立法观念和法律至上的思维模式,为现代立法提供借鉴。拜占庭法律在中世纪的地中海地区有极大权威性,不仅拜占庭帝国本国臣民,而且周边国家臣民,以及与拜占庭帝国有贸易往来的商人等也都乐于接受它,拜占庭法律中的很多规定在当时是最先进的,即使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也非常严谨和具有前瞻性。对拜占庭法律史展开研究,有助于我们夯实法文化基础,弘扬中华法律文化。我们有必要研究和把握拜占庭法律的精神、形态及其内容,吸收和借鉴拜占庭法律文明,为我国建设现代法治文明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