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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华北的商业城镇与市场层级

2021年08月12日17:01

南开大学许檀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时期华北的城市结构与市场层级》(项目批准号为:12BZS069),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吴志远、闫娜柯。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商业城镇的发展是明清时期中国城市发展的重要特点与变化。不过,关于明清商业城镇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华北的研究明显薄弱,除少量个案之外尚未见有专著面世。已有的分省研究大多以行政中心城市为主,对商业城镇的考察多属举例性质。本课题选择明清时期华北商业城镇进行系统考察,希望能够弥补区域城市研究的薄弱点。

另外,美国学者施坚雅(G.W.Skinner)所列清代中叶(1843)中国八大区域城市等级—规模分布中的“华北”一图包含有较多的理论推衍,与中国的历史实际相差较大,有必要提供一个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模本。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该成果除“前言”之外,分为三编,共八章。其所谓“华北”指位于华北平原的冀、鲁、豫三省。

第一编“明清时期华北的行政中心城市”,考察冀、鲁、豫三省府级以上的行政中心城市,包括国都北京,开封、济南、保定三个省城以及26个府城。针对以往研究中的薄弱点,该成果特别着重于各城市商业布局和商业特点的考察。本编分为三章:第一章考察明清两代京城人口的增长、分布格局与外城的修建;清政府的“满汉分治”政策对城市人口、商业空间的影响;对以往研究中较少关注的崇文门、左右翼三个税关的税收数量,以及商品来源也进行了较详细的考察。第二章考察开封、济南、保定三个省会城市的商业结构及其特点,以及明代的诸王就藩、清代的八旗驻防对城市空间结构、人口结构、商业结构的影响。第三章对冀、鲁、豫三省其他20多个府级行政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商业街市、商业税收等进行较详细的考察梳理,并对宣化、登州、南阳等三个军事色彩较强的府城进行了个案考察。

第二编“明清时期商业城镇的发展”,选取了30多个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商业城、镇,对其发展脉络、商业结构、商业规模、流通范围等进行详细的个案考察,并尽可能地进行了量化分析。本编也分为三章。第四、五两章考察由行政中心城市转化而来的商业城市,并将其区分为“设有税关”和“未设税关”的两大类。第四章考察了临清、通州、天津、山海关(临榆县城)、张家口、多伦诺尔等6个设有税关的城市,对其税收数量、税收来源以及商品流通的基本状况进行个案分析。第五章分别考察了运河沿线的济宁、德州,沿海城市的胶州、莱阳、黄县,内陆地区的洛阳、泰安、益都、潍县、博山(颜神镇)等10个城市。通过这两章的考察比较可以看到,设有税关的城市其商铺数量、贸易规模等远高于未设税关的城市。此外,在第五章中还专门设有一节对以药材贸易为主的5个“药都”城镇的兴衰递嬗过程进行了考察。第六章“新兴商业城镇的崛起”,主要考察行政建制为“镇”的商城,主要有河南的周口、赊旗、朱仙镇、北舞渡、荆紫关、清化镇,直隶的张家湾、河西务,山东的张秋、周村、烟台等,其中周口、赊旗、朱仙镇、周村等商镇的贸易规模和辐射范围已远超过一般的府级行政中心,朱仙镇和周村甚至超过省城。

第三编“商业城镇的空间分布与市场层级”,在以上各章个案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以展现明清时期华北商业城、镇的发展脉络、发展特点及其空间分布的变化;对清代中叶华北商业城、镇的规模进行估算,并对其市场层级进行定位。其中,第七章从人口职业构成、商业布局和结构差异等方面对行政中心城市和商业城市进行比较,以凸显商业城、镇的功能与特点。第八章借助商人会馆集资的“抽厘率”对各商业城、镇的经营规模进行折算,利用商人会馆捐款的地域分布对地区性商业中心的腹地范围进行考察,依据其商业规模对清代中叶华北商业城镇的市场层级进行定位。以实证为基础,对施坚雅“1843年各区域城市中心地的等级—规模分布”的“华北”部分进行修正。最后,进一步探讨明清时期商业城镇发展的历史意义。

该成果对明清时期冀、鲁、豫三省的50多个较重要的城镇进行了系统考察梳理,从城市覆盖面上远远超过以往华北研究中的举例性考察;特别是对30多个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商业城、镇进行的重点考察,弥补了以往研究中最薄弱的部分。对行政中心和商业中心两类城市的商业布局、商业结构和人口职业结构的比较分析,较清晰地展现出商业城市与行政中心城市在经济功能上的差异。该成果的考察显示,明清时期王朝制度的影响较多地体现在高等级的行政中心,以往学者们强调的“城墙视角”和“规划”因素,以及皇子就藩和八旗驻防等政治因素,对于大量级别较低的州县城和非行政中心的“镇”城,影响十分有限。另外,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前期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华北的商业城、镇从数量到规模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其中一部分是原来的各级行政中心城市的转化;同时,也有一批原本并非行政中心的“镇”城迅速崛起,其经济功能已远超过大多数府城,成为地区性的商业中心。该成果认为,大量行政级别较低的商业城镇的崛起,反映的正是明清时期发展中的市场体系对原有的以行政等级为中心的城市体系的突破;这一突破,既是明清时期中国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变化,也是中国近代化、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该成果在资料拓展及其分析方式,量化分析、指标体系,以及华北市场体系的层级建构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推进。

(1)在资料方面,成果大量使用了以往明清城市研究中较少被利用的税关(常关)档案和通过实地调查收集的商人会馆碑刻资料。利用税收数据考察税关城市的商业发展脉络及其商品来源、去向;通过对商人会馆碑刻中大量商人商号捐款的统计分析,展现出该商镇的发展脉络、商业结构、商业规模以及腹地范围等,是本课题研究的重要特色。

(2)以往对传统城市的研究缺乏量化分析,故而对各商业城镇的实际发展水平和市场等级很难界定。该成果利用商人会馆集资的“抽厘率”对其经营规模进行折算,这一方法在资料来源及其使用方法建构两方面均属首创,从而使商业城镇的量化分析大大推进了一步。

(3)新的指标体系的设置也是该成果的建树之一。经济功能的增长是明清时期中国城市发展的主要特点和变化,但是以往传统城市研究中的行政等级、城墙周长(占地面积)以及人口规模等主要指标都不足以反映这一城市发展中的变化和特点。该成果尝试以商业税收(包括关税和地方商税)、商铺数量、经营规模、腹地范围等能够反映城市经济功能的指标进行考察,以展现商业城市与行政中心城市的差异,以及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主要特点和变化。

(4)该成果在实证的基础上展现出清代中叶华北商业城镇的空间分布和层级体系,并构建了一个可以进行量化分析的模式:从资料到方法。这一模式比施坚雅依据理论推衍得出的“中心地等级—规模分布”模式更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可供其他省区研究者参考和借鉴。

(5)该成果对清代中叶华北商业城、镇进行市场等级的定位采用的分析框架是项目主持人提出的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宏观分析框架,包括:流通枢纽城市、地区性商业中心和基层市场三大层级。与美国学者施坚雅的八大层级相比,它更加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也更具可操作性。所谓流通枢纽城市,主要指在全国或大区域的商品流通中作为转运枢纽的城市,其贸易范围能够覆盖几个省,并多为中央一级的税关所在地;地区性商业中心是指在地区性商品流通中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的城镇,贸易范围至少应能覆盖一两个府、十多个县,或者更大些;所谓基层市场,是指遍布全国的农村集市,包括“市镇”和一般的州县城在内。其中流通枢纽城市和地方性商业中心是这一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骨架,该成果涉及的商业城镇均属于这两大层级。这一层级体系和分析框架对于分析其他区域的城市和市场也具有参考价值。

(责编:王小林、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