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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与儒家政治哲学范式研究

2021年03月12日15:43

上海大学朱承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礼记〉与儒家政治哲学范式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2CZX034),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

作为一种规范性存在,礼乐制度与风俗系统长期以来是传统中国社会赖以建构国家政治文明和社会生活文明的基石。可以说,缺乏对礼乐文明的理解,也就难以深入理解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公共性的政治生活以及私人性的家庭生活,从而难以把握传统中国社会生活的内在机理。在漫长的中国传统社会中,礼乐制度的传递形式各异,或存在于政治与生活实践的展开中,或存在于风俗、传统的传续中,或存在于经典文献的薪火相传中。而由于时代的变迁,无论是政治与生活实践,还是风俗传统,在追溯礼乐制度的根源时,都倾向于从早期的儒家经典里去寻找根据。

从现存文献来看,集中记载儒家早期礼乐制度的经典是所谓“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从礼仪实践的角度上来说,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早期儒家的《周礼》《仪礼》《礼记》三书中所记载的具体仪节在不断的变化中,但“三礼”中所蕴含的礼乐文明精神却一直在延续,直到以现代性精神为圭臬的当今时代,这三部重要的传统礼书也仍然有着其独特的思想资源意义。特别是《礼记》,概括了先秦儒家礼制的核心内容,并从义理层面对于礼乐文明做出了深刻的阐释,其所承载的儒家礼义精神对于儒家礼乐文明影响深远。大体而言,虽然《礼记》里所记录的先秦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仪节,不一定会被后世人延续或者照搬照抄,但其所代表的秩序精神却被较为完整地继承下来了,成为中国传统礼乐文明的核心内容。

这里所谓的“秩序精神”,既是指政治层面的,也是指生活层面的,既是中国古代的政治文明,也是传统社会的生活文明。就政治层面讲,这一秩序精神体现在维护政权统治、保证权力等级等方面;就生活层面讲,这一秩序精神体现在保障社会的公序良俗、传递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礼让精神等方面。由此而言,对《礼记》中所记载的政治与生活的礼仪规范予以细致分析,大致上可以对中国古代政治和生活文明的精神有所领会。

《礼记》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礼书,集中展现了礼仪生活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一些具体仪轨,它既阐述了礼乐活动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不可或缺性,也通过具体仪节的记载来为后人提供礼仪活动参照的范本。《礼记》通过规范礼乐活动来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日常生活嘉益分配的差异,贵贱有等,亲疏有别,由此可以明确与固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差异,这些差异有的是由于自然因素带来的,如年龄、性别、血缘等;有的则是因为社会因素带来的,如身份(君臣、师生、父子、夫妇、嫡庶等)、等级、官职等。不管何种因素所带来的差异,礼乐制度都是表征这种差异的主要手段,也是固化差异的主要途径,而且随着礼乐表征的差异而来的是权力以及生活嘉益分配的差异,由形式上的差异带来了实质上的差异。这种实质上的差异意味着权力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从而使得礼乐制度具有了政治意义。《礼记》以及其他礼书所强调的日常生活的形式差异,最终体现的是权力和社会资源分配的实质差异,这为现实中的古代中国政治生活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范式参照,所以在一定意义上,《礼记》可以看作儒家政治哲学的重要文本,也集中体现了儒家“生活政治”的政治哲学范式。

所谓“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一种政治范式。“生活政治”的展现路径是“政治生活化”和“生活政治化”,前者指的是将政治价值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指的是将日常生活转化为具有政治色彩的活动。“生活政治”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促使良善的政治意志为人们广为接受,成为促成社会凝聚的途径,“生活政治”的消极意义是使得日常生活被“泛政治化”,导致社会生活中的公私不分,使得社会逐渐失去自由和生动。汉语里所指的“生活政治”特别体现在传统的礼乐文明中,礼乐制度将人们的日常生活用礼仪规范起来,在衣食住行中反映儒家主导的政治价值观念。礼仪制度引导和规范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秩序,标志着等级、身份、权力的礼乐制度以日常生活为主要作用场域,并将政治价值通过礼乐仪式的载体,传递到日常生活中去,在日常生活中巩固和强化等级、身份和权力差异的认同。

在《礼记》中,“生活政治”的形而上学基础是自然天道。自然世界的变化具有客观必然性,而礼乐文明是人的创造物,由人的意志而决定。儒家为了保证礼乐制度具有客观必然性,也为了礼乐制度树立合法性,在向天道自然的寻求中获得了答案。儒家认为,礼乐制度是效仿自然天道而设计的,也顺应了自然世界的客观必然性,由此,礼乐制度既顺应了天道而具有合法性,同时又因为是天道的人间体现而具有了必然性。自然天道为礼乐制度提供客观的依据,礼乐制度反映天道在人间的具体表现。由此,儒家为礼乐及其相关的政治活动寻找到了自然天道的基石,礼乐及其所保证的等级秩序、利益分配以及活动规则也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合法性、必然性。自然是人们日常生活的根基,日常生活须臾离不开自然的恩赐,也跳不出自然秩序的限定。与此类比,日常生活也离不开反映政治价值观念的礼乐制度,从而要接受礼乐及其所反映政治和伦理秩序的约束。在《礼记》中,日常生活、政治生活都从天地万物及其自然秩序上寻找到依据,进而得到合理解释;同时,人类生活秩序又因为源于至高无上的天地万物及其自然秩序而获得了合法性和权威性。通过贯通自然、生活与政治,人类的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活动实现了统一,因此,在改造自身的人类活动中,也应该考虑和尊重自然的因素,实现人类行为与天地万物的合拍、同节。作为“生活政治”的礼乐制度,其根源是自然天道,自然天道为礼乐制度提供了宇宙论的依据,也展现了礼乐之所以获得权威和广泛认同的原因所在。人们崇尚天道,服从于自然秩序,因而也乐意接受“生活政治”的安排,并不断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去强化“生活政治”的色彩,以此来表达对于具有神秘和主宰意义的自然天道的崇敬。

在“生活政治”的视域下,礼仪和风俗制度所反映的政治理念全面地落实在政治人物以及广大平民的日常生活中,从而实现政治理念所期望的良好国家治理与有序社会生活,更是将政权所主导的政治与伦理观念切实地具体化到每一个共同体成员的生活中。在《礼记》中,儒家理想政治秩序主要落实在日常生活规范之中,无论是庶民还是政治人物的日常生活规范,都全面地体现了儒家的等级秩序与规范政治。“生活政治”是儒家规范性政治的主要表现,也是传统中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儒家政治不仅体现为以伦理价值原则作为社会生活的指导,更是通过具体的规范制度来保证价值观念的落实,也就是通过礼仪、规范、风俗的确立来推行价值观念,从而使价值观念从理念层面拓展到行动层面,以此规范人们的言行,实现价值理想中的社会秩序。“生活政治”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生活规范上,也就是把政治和伦理价值观念通过礼仪的方式变成行为规范,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去遵守并践行,要求人们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场景中遵守礼仪规范。

衣冠是人类生活文明的重要象征,更是日常生活中的主要事项之一。在儒家礼乐传统中,衣冠制度往往还具有政治意义,是儒家“生活政治”得以落实的重要载体。日常生活的衣冠可以作为维护秩序与等级的工具,外在化的衣冠往往承载和传递着内在的丰富政治价值与政治信息。由于其鲜明的政治象征意义,衣冠还成为表达政治情感和政治认同的工具,人们通过接受或者不接受某种衣冠样式、佩饰来表达他们的政治倾向。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传统社会的人们,尤其是具有政治身份的人,往往必须接受衣冠礼仪的规训从而成为符合礼仪传统的知礼之士,衣冠制度也因此成为政治事务,从生活文明转移到政治文明。

饮食作为人类存在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是日常生活的中心内容,也能体现和反映社会政治情况。在《礼记》所记载的饮食之道里,“吃还是不吃”、“给谁吃”、“吃什么”、“怎么吃”等日常问题,关涉了政治认同、身份等级、权力秩序以及社会公共交往活动等政治问题。饮食之道中体现的权力以及等级秩序,反映了儒家的“生活政治”,即将政治价值和等级观念落实在日常生活中,又通过日常生活来巩固和强化那些保障政治权力运行所必须的价值与秩序。由此,在一定意义上饮食成为政治事务,成为权力、秩序的展示场,在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成为等级制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标示物。《礼记》里所体现的饮食之道,正是通过围绕“吃不吃”、“给谁吃”、“吃什么”、“怎么吃”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性安排,将人们限制在不同的宗法等级、爵秩等级、官僚的秩品阶位等级等一系列社会等级“框架”里。这种“生活政治”的色彩,使得我们不能仅仅从生存欲望的满足以及饮食审美的角度来理解儒家的饮食之道,而应该关注到古典饮食之道背后的政治关切。

人类的日常生活总是在空间中展开,居住状况是生活空间的主要体现形式。从《礼记》中反映的居住与政治的关系来看,宫室营造及其装饰往往象征着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等级高的人群拥有与其地位相匹配的居住空间,最高者的居住空间更具有完全排他性。宫室居住以及在宫室中活动的空间方位安排也具有政治的意蕴,反映着权力的差异。另外,人死后的墓葬以及祭祀场所的营造,同样也仍然彰显着身份等级,人们将现实世界中的身份差异传递到死后的世界。这种从出生到死亡的居住差异、方位差异是既体现着传统社会中人们对于秩序的追求,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将人们的身份差异进一步强化。由此可以看出,在礼乐传统中,宫室居住和空间方位不仅是个体日常生活的问题,还是政治领域的事务,特别是在公共生活中,宫室与方位体现着公共政治所要表达的权力差异与嘉益分配,是传统“生活政治”的重要内容。

在《礼记》中,还有大量涉及车舆、行进的礼仪安排,从中可以看出礼治传统中日常交通所承载的秩序关怀。无论是政治人物还是一般平民,在使用交通工具或者安排特定场合中的步伐行进时,都应该符合各自的身份等级并且要根据情景来处置。就车舆而言,所拥有车舆的数量,车舆上的装饰,驾驭车舆的技巧,乘坐车舆的规矩,乃至对待车舆的态度等,都能体现身份等级秩序。尤其是政治人物乘坐什么样的车舆、如何乘坐、与谁一起乘坐等问题,成为政治生活中间的重要事务,需要用具体礼仪规矩确定下来,以保证政治权力秩序、身份等级秩序的显在性。就行进而言,礼仪规则对天子、诸侯、士大夫等政治人物在不同场合下的步伐行进路线、快慢先后等都有着具体要求,不仅政治生活的政治人应该如此,在一般的社会交往中,普通人在家庭生活、乡里活动中,也要按照父子、师生、长幼、男女的伦理关系及其相应的尊卑原则来决定行进中的主次秩序、步伐节奏以及居处神态。从礼治的视野下来看,车舆、行进关涉着社会秩序的维系、政治与生活权威的维护、生活权益的分配,因此,它不仅仅是生活文明中的话题,更是政治之域中的问题。日常生活中的交通问题成为政治问题,与交通、行进有关的事务被赋予了政治的意义,同时,政治价值也通过日常交通而体现出来,实现了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的双向沟通。

除了衣食住行,日常生活中的乐舞审美也体现了“生活政治”的要求。在儒家看来,作为一种政教之具的艺术,乐舞本是出于人心,是人心情感、意志和价值观念的符号性外化。同时作为人的文明创造物,乐舞可以再次在社会中塑造人。乐舞的制作应该由圣人、先王等政治领袖来承担;乐舞与政治事务相通,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来表征政治事务;乐舞不仅意味着艺术美的欣赏,更主要的是在生活中承担实施道德教化、推行王道和判断政治得失的政治功能。由此可见,儒家乐舞的目的是在艺术生活中渗透政治目的,用政教来统摄乐音,而不仅仅是为了纯粹的审美愉悦和感官享受。这样的艺术生活,究其实质,是政治生活的延续。宽泛地来看,《礼记·乐记》以及其他儒家乐论里所表达的乐舞理论及其相关的艺术思想可以称之为“泛政治化的美学”,也是“生活政治”在艺术生活与审美领域的特殊表现。在这种“生活政治”的政治美学思想指导下,政治意识、政治观念借助乐舞表达和传递出来,乐舞是人间政治事务的象征性符号,只有合目的性(道德和政治目的)的乐舞才可能是善的和正当的,也才可能是“美”的,这也是儒家“生活政治”审美理论的本质特征。

儒家礼乐文明所展现的“生活政治”范式,在传统社会中起到了区分等级、明确职位、分配利益、规范行为、维持秩序等多重作用,很好地落实儒家政治哲学中的“差异性”治理原则,体现了传统社会的生活文明和政治文明。历史地来看,“生活政治”的范式,反映了“依据政治价值规范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安顿政治信念”的政治智慧与政治传统,对我们理解古典中国及现代中国,发掘古典中国日常生活之政治维度,反思当前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公私不分的某些现状以及生活价值与政治信仰迷失的社会现实,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责编:刘琼、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