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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开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宣传推介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22日13:48来源: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原标题:关于开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宣传推介资助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各社科研究单位:

  为加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过程管理,拓展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展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品牌形象,市社科规划办面向全市开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宣传推介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1.宣传推介资助工作采取专家评审,经费一次性拨付的方式。资助经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制,一般每项不超过5万元。  2.2018年度拟资助20项。
  三、工作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宣传推介活动应紧扣项目研究主题,设置宣传推介议题,鼓励宣传推介活动中形成的研究成果、主题论文等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中央和市级重要报刊上发表。  2.宣传推介活动既包括组织学术研讨会、专题性论坛、学术沙龙、中期成果发布会和成果展示会等,又包括创办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新媒体宣传平台等其它方式,鼓励探索通过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传播方式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  3.活动完成时限应为2018年当年,并在宣传推介活动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照片、视频、综述等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四、申报组织  1.申请人可登录市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填写《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同时将《资助申请表》电子文本发至指定邮箱。  2.责任单位应对宣传推介活动资助申报严格把关,承担管理责任,承诺为宣传推介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3.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逸伦 24022311  邮 箱:gjxm@sh-popss.gov.cn  报送地址:高安路17号301室

附件:重大项目宣传推介活动申请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责编: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