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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ZD167 王锡荣 鲁迅致郦荔丞信札考

2017年12月14日11:05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鲁迅致郦荔丞信札”考

王锡荣

12月4日,北京匡时秋拍鲁迅佛偈303万成交的消息刚刚引爆舆论,12月16日上海朵云轩2015年秋拍又传出惊人消息:鲁迅的一封信拍出360万天价,成交价则高达414万。看来是前年鲁迅的两件手迹各自拍到600多万后,有些人按捺不住了。但是,吊诡的是:前年鲁迅一页纸,拍到600多万,而朵云轩的这封信,两张纸加一个信封,拍卖价却仅一半多。这是什么道理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件东西不太“对”。对此,当然不妨见仁见智,收藏也尽管珍藏。作为鲁迅研究者,尽可以不问。但是,既然此次成交了,接着就出现一个新问题:这封信既未收入《鲁迅全集》,以后是否该收进去?这却是作为两版《鲁迅全集》编辑工作参与者的我所不能无视的。因此,我把自己的看法写出来,供大家研究参考,以免将来说不清。

对这封信,我是不看好的。为什么呢?且听我从头道来。

这封书信,看手迹似乎很神似鲁迅手迹,特别是有位“画事君”从手迹的书法分析,举了不少例子证明其为鲁迅真迹。初听也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考证手迹,光从书法分析,够吗?时至今日,书法分析早已不能作为鲁迅手迹的证据!原因也很简单:有一些人在那刻意模仿。至于为什么要模仿:原因同样简单:如今鲁迅手迹造假,已经不是“一本万利”,而是“一本百万利”的营生了。其实,临摹鲁迅的字,要形似并不难,只要临摹功夫到家,略得几分神韵,就可以蒙骗不深知鲁迅的老实人。

考证书信的真假,第一看人物关系,看称呼是否合理,包括抬头落款;第二看史实与背景;三看文字包括语气、所谈事项、观点等;四看书法笔致;五看纸张笔墨,以及邮票等;最后看流传经过。

按此,第一件:称呼就不对。“郦荔丞”原名郦永康(1882-1942),字荔臣,并无“荔丞”之称。鲁迅在日记里共五次提到他。第一次1923年12月6日:“后得三弟信,三日发,附郦荔臣笺。”第二次1924年5月14日:“得三弟所寄荔丞画一帧。下午寄三弟信。”第三次1930年6月12日:“得荔臣画二幅,以其一赠内山。”第四次1931年7月10日:“后得荔臣所寄赠自作花鸟一帧。”第五次同月24日:“寄荔臣信。”实际上,鲁迅提及他只有一次是“荔丞”,只是取其谐音而已,而这封信却不称“荔臣”而称“荔丞”。在日记里借用谐音字当然无妨,只要自己知道就行,而在通信中把对方名字写错,就很不礼貌了。其次,还加上什么“老棣足下”,后面又有“吾棣”,这都是不合鲁迅习惯的。虽然在鲁迅与许广平信中有“嫩棣棣”和打了引号的“愚兄”之称,但那“嫩棣棣”却是许广平戏称鲁迅,而“愚兄”却是鲁迅戏称许广平,纯是亲密的逗趣,岂能拿来作证据呢?其三,郦荔臣只比鲁迅小三个多月(1882年1月4日出生),这种情况,鲁迅一般是称“兄”,怎么能称“老棣”?例如对同乡好友许寿裳(生于1883年),则早期称“君”,后期称“兄”。连生于1887年、与鲁迅经常玩文字游戏的钱玄同,鲁迅都是称其为“兄”。后来对更年轻的人,鲁迅也都称“兄”,从无“老棣足下”这类油滑强调、老气横秋的称呼。落款就更是离谱。首先,鲁迅写信,从不自署比对方大的身份。对母亲署“男”,对蔡元培等前辈,则自署“后学”。对熟悉的人,一般都只署名而不写身份,除非自署“弟”。对郦荔臣,根本不必、也不会特地写上一个“愚小兄”这种鲁迅从不用的别扭自称。而署“愚小兄周树人”更不合理:鲁迅既然与他是总角之交,既然用这种油腔滑调的语气写信,说明两人熟稔之极,可为什么署名却突然庄重起来,居然署个正式的学名呢?谁都知道,故乡的人,都称鲁迅为“豫才”,对于郦荔臣来说,这个表兄就叫“豫才”。鲁迅如果说一定要自称“小兄”,那么应该是“豫才”。即使称“树人”,也不可能自称“周树人”。“周树人”这样正式、严肃的全称署名,只在正式场合、陌生场合使用。鲁迅在书信中使用“周树人”落款的绝少,目前所见,除了对同乡前辈蔡元培、张琴孙,就只有1932年8月17日致杜海生(1876—1955)信用过。但那显然也是因为比较正式,对方年纪又比自己大好几岁的缘故。看鲁迅1931年前后的书信落款,对较熟悉的人,基本上是三个自称:“迅”、“树”和“豫”。对郦荔臣这样身份的人,鲁迅不可能那样生分地写上全名。一方面随意戏谑,一方面毕恭毕敬,这样矛盾、错乱、无礼的写法,不被郦荔臣耻笑才怪!总之,这封信的抬头和落款,不伦不类,显然不符合鲁迅与郦荔臣的关系。

其次,看史实和相关背景是否吻合。按此信日期署“七月廿四日”,查《鲁迅日记》确有“寄荔臣信”的记载。但是,信中说“日前乔峰持来所惠妙绘一帧”,“乔峰”即周建人,这个很多人都知道,不是秘密,不足为证。那么这“日前”是指哪天呢?《鲁迅日记》7月21日有“夜同广平访三弟”,假定是这天得到,但却不是“持来”,而是“取来”或“转来”,所以是对不上号的。在此之前,是7月10日,有“午后得荔臣所寄赠自作花鸟一帧”,看来“日前”即指这个记载了。但却同样看不出是周建人“持来”。周建人确曾“持来”过人家赠送给鲁迅的东西,一般鲁迅都会注明。例如1931年6月9日:“朱稷臣赠鱼干一篓,笋干及干菜一篓,由三弟转交。”所以,这封信里的“乔峰持来”是无法落实的。后面又说“睽离故乡且三十载”,就出问题了:鲁迅离开故乡,不是三十载。诚如“画事君”说,“且三十载”就是“将近30年”,如果从1902年鲁迅留学日本,到写信时倒是正好30个年头。但是,其实鲁迅是1898年就离开故乡了,应该是34个年头了!鲁迅对于自己离开家乡“走异路,逃异地”是看得很重的,应该从1898年算起才对。下面又说“与情亲不相谋面者亦已久矣”,更不对了:首先是“情亲”的用法出问题。“情亲”本指至亲,那么,许广平,周海婴,周建人夫妇,还有他们的孩子们,不都是“情亲”吗?前二者朝夕相处,后数者过从甚密,每周见面至少一次,怎么谈得上“不相谋面者亦已久矣”呢?鲁迅有诗:“忽忆情亲焦土下,佯看罗袜掩啼痕”,他会不懂“情亲”的内涵吗?即使再扩大一点,把“亲戚”也算进来,不也时常来往吗?不说鲁迅在北京时期亲戚来往之频繁,就说上海时期,1928年10月8日日记:“下午和森及其长男来,晚同至中有天晚餐,并邀三弟”;1928年12月4日“和森来,交以火腿一只,铝壶一把,托寄母亲”,这是鲁迅姨表兄父子,阮和森(1880-1959)也是郦荔臣的表兄,其子阮善先生于1919年。这来访离开这封信的时间不过两年半而已。还有其他亲属也时常相见。1929年鲁迅北上探亲时,还曾见过郦荔臣的妹夫车耕南等,何况还有许广平的广东亲戚冯姑母等也时常来往,连“扩大版”的“情亲”都经常见面,何来“不相谋面者亦已久矣”?

后面又有“如见儿时相见于皇甫庄时之梦也”,也是不合情之处。迄今没有任何资料可以证明郦荔臣曾经与鲁迅在皇甫庄见面。除了祖父科场案发时,鲁迅曾在皇甫庄暂住过不到一年,再就是儿时偶然去扫外祖父墓、看戏和吊丧(1896年大舅父鲁怡堂及其子佩绅相继在皇甫庄去世)。假定在那时候两人见过面,也是极偶然的,不是他们见面的代表性地点,不需要特地提出来说。鲁迅家住城南东昌坊口,郦荔臣家住城东广宁桥,两地相距不过3里地,鲁迅不提他们经常在城内见面(应该会有,但也无明确记载),倒要特别提到在偶然去的30里外的皇甫庄见面,极其不合情理。还有一个情况,也是需要指出的:郦荔臣家原住广宁桥,而据周作人日记,1915年1月郦家把广宁桥旧宅卖了,全家搬迁到了宝幢巷,离鲁迅家更近。而这信封上却写“八士桥”(本该是“八字桥”,鲁迅经按民间讹称写作“八士桥”,也是很可怪的),可是郦家好像并不在八字桥住。

再看语义,就更加不合情理。“老棣”(老弟)是十分随便、很不谦恭的称呼,很不礼貌,可是接着却来一个“足下”,却又是十分谦恭的语气,这两个词搭配,是很不妥帖的。如果说鲁迅是因为太熟了,故意开玩笑,可是,信中不是明明说已经很久不见面了吗?何况对他的绘画又评价得那么高超,这种口气,是对一个自己那么尊重的人应该用的吗?

“发视怅然”,好像鲁迅很惊艳似的。如果这是真实的,那应该是初次见到他的作品。但其实,早在1924年5月14日,鲁迅就收到过郦荔臣通过周建人转给鲁迅的一幅画,当天鲁迅就给周建人回了信,要惊艳,那时恐怕已经表达过了。而且就在上一年(1930年6月12日),鲁迅还刚刚收到过郦荔臣的两幅画,就算评价再高,也不至于等到那么多年后,第三次收到他的画才表现出这么惊讶。何况,鲁迅似乎对他的画评价并不很高。他收到郦荔臣的两幅画,当即将其中一幅赠送给内山完造。1932年又送了一幅给增田涉,在给增田的信中,鲁迅这样说:“对于我的表兄弟的画,不必还什么礼。他在乡下过着清闲日子,让他画几张画,并不费事。而且他恐怕已感到满足,也许在藏于他心里的自传中,已经写下‘我的画已传到东瀛’了。”(鲁迅1932年1月16日致增田涉信,《鲁迅全集》第14卷第196页。)玩其语义,好像鲁迅并不认为他的画有多“妙”。

很多语句都是毛病:“妙绘”是生造词,也正是鲁迅所反对的。“中表兄弟隔以云天,而俱已鬓垂斑白”,“隔以云天”与“鬓垂斑白”中间缺乏逻辑联系,绝非鲁迅那样精通古文的人笔下所能有。“覩高情于毫素,粲春华于萧斋”,“画事君”这样解说:“‘覩高情于毫素’,就是说自己怀有高远的情怀,只能眼看在纸笔之间表达,‘粲春华于萧斋’,将大好年华,在一间萧索的小屋中消耗。”变成孤芳自赏了,完全离谱。只看字面意思,前者应该是说“从作品中看到高尚的情谊”,称颂对方,过于肉麻。这画并非抒情作品,并不能看出什么“高情”;后者则莫名其妙,“萧斋”本是对自己书斋的谦称(不是什么“萧索的小屋”),这句硬要解说则是“在自己的书房里笑对春光”,则更莫名其妙,也与鲁迅与郦荔臣的关系不合榫。后一句更离谱:“如见儿时相见于皇甫庄时之梦也”,一句话里竟然出现两个“时”,也是低级错误;“如见……梦”也是病句。后面“恣为荒怪”,又是生造;“适是投沪上浅躁之心”,“适”后面再来个“是”,这是有旧学休养的人会犯的毛病吗?“浅躁之心”又是生造,“投……浅躁之心”又是语法不通;“萎花枯叶,奉为珍异”则是无的放矢,而“健实之作”还是生造。短短两页纸、190个字的信,可说满纸饾饤!以鲁迅这样的大文豪,写出这样的文字,真要打手心了。

这里鲁迅居然又来充当国画评论家,大谈绘画技巧了:“笔法清正,自是花鸟正脉”,什么是“花鸟正脉”?只有“笔法清正”才是花鸟画的“正脉”吗?这又从何说起!鲁迅会说赵之谦(撝叔)、吴昌硕(仓石)是花鸟末流吗?鲁迅买了好几种赵之谦、吴昌硕的书画印刷品,还明确说吴昌硕是中国现在的一个艺术家,证明鲁迅是喜欢他们的作品,肯定他们的艺术成就的,说他们是末流,未免太过分一点。何况此二人影响最大的是书法、篆刻,并非以花鸟为主,即使“末流”是说他们的弟子,从不画花鸟的鲁迅又怎么会大谈花鸟技法而举此为例,且将他们贬得一无是处呢?

再拿这封信跟鲁迅1931年的其它书信放到一起,还是不对:一是,鲁迅写信极少用类似“黄伞格”,即提到对方名讳时,换行顶格起的格式。基本上只有给母亲、给蔡元培等尊长的信上用。一般对比较陌生和尊敬的人,偶然只是升半格,最多的是跳格,即在提到对方名讳时空一格以示尊重。对郦荔臣这样的身份,是不可能用这种格式写信的。

至于“画事君”最重要的依据:书法本身,也是完全不足以证明的。最主要的问题是两个:一是笔意断裂。最突出的证据就是:这封信的每个字都是单独的,相互之间缺乏气韵的贯通。鲁迅的字虽然不用连笔,但是气韵却是连贯的。间距多数比较紧凑,虽然偶然也有比较宽松的,但是,行间距可以松,字间距却不会松。如果对对方很尊重,就从头开始宽松,第一行就不会离纸边那么近!可是这封信却是头上很逼仄,而中间字间距很宽松,好像打了格子来写的,就不但松而且散了。至于字体的结体、运笔,不但可以模仿,而实际上这封信也还多有不合鲁迅书法特点之处。比如“郦”字,右耳旁写法,“荔”字的三个“力”字互不相干,信封上“周”字右脚的勾,都不是鲁迅习惯。当然,讨论这个,人们可以各执一词,若要模仿,也可以更加神似,所以,书法已经不足以成为鉴定鲁迅手迹的主要证据。

至于纸张、信封之类,更不能作为证据,因为时下要搞一点旧纸、旧邮票,并非难事。作为文物鉴定,是不会对这些太当真的。

最后,还有一处必须指出:据拍卖图录:“此信直接得自上款人家属”。据记载,郦荔臣1942年就去世了。承绍兴鲁迅纪念馆前馆长裘士雄先生告知:荔臣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月珍、玮珍月珍不知下落,裘与郦玮珍十分熟稔,关系很好,曾多次商谈将家藏名人书画捐赠鲁迅纪念馆事,她却从未提及有此信。郦玮珍终身未婚,1980年代就去世了,但曾收养一女,亦已与鲁迅纪念馆失去联系。所谓“上款人家属”,或即此女乎?但此件东西终究来历可疑。

市场有市场的规则,真假与买卖并不挂钩,争议与价格也并不牵连,而文物收藏机构鉴定的规则,是只要有一点可疑,便是整体可疑;只要有一点“不对”,就是整体“不对”。这封鲁迅致郦荔臣信,有着太多、太明显的“不对”之处,可说处处是病,破绽百出。所以,套用文物鉴定的术语,这件东西是显然“不对”的。

(课题组供稿)

(责编: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