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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财政转型与国家财政治理能力研究中期检查报告

2017年12月08日11:13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一、 研究进展情况

1、课题开题与子课题进展情况

按照课题投标书的研究计划,课题组在2015年12月—2018年1月期间,主要以资料收集为主,并逐步展开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目前课题组已经较好地完成了初步设想的计划,特别是在资料整理方面,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效。已经先后出版了两部系统的财政史料,并且各子项目也在各公藏机关和实地调研的方法搜集大了大量财政赋役类文献史料。为下一步的专题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史料基础。同时,各子课题成员也根据各自的工作安排,逐步展开了子课题的学术研究,并且已经在重要及核心期刊发表了部分成果,其他相关系统成果也正在撰写和陆续发表中,课题组全体成员为项目的细致系统研究正在进行着有条不紊的工作。

2、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

(1)实地调研:课题组成员陈锋、王文素、何平、倪玉平、魏文享、洪均、王燕、何平等先后前往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中国税务博物馆、四川省档案馆、重庆市档案馆、河北经贸大学发票博物馆等公藏机关实地调研和搜集相关财政史料(档案、钞档等)。张建民、杨国安、周荣、魏文享、洪均、岁有生、王美英、王燕等前往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陕西省等省市级图书馆、档案馆,湖南省社科院、湖南师大图书馆等古籍收藏单位,以及湖北通山、通城、崇阳、天门、潜江,湖南湘阴、华容、岳阳、湘潭、衡山等县市,进行相关钱粮征收、实证底册、契约文书等财政赋役文献的搜集、实地调查等科研活动。获得了大量一手文献,以及社会基层运作实况等。

(2)资料整理:在各地调研搜集相关财政史料的基础上,本课题组系统进行了资料整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其中由项目首席专家陈锋教授主编的《晚清财政说明书》已经于2015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9卷1000万字,是研究清代财政与社会经济的重要史料。另外,课题组成员张建民教授主编的《清代湖北民间契约文书》已于今年上半年交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不久即将面世发行,该书10卷本,系统搜集了湖北地方民间契约文书。课题组成员杨国安、魏文享、洪均等系统整理的《清代基层赋役资料汇编》也在不断补充和完善中。

(3)学术交流: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先后就所研究的领域进行了初步的学术研究,并将相关成果在不同层面与不同学者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探讨。一方面,在集中交流方面,于2016年10月在湖北省宜昌市主办了“中国历史上的国计民生国际学术讨论会”,课题组多数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论文集将在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另外,本课题组已经发布了正式通知,将于今年12月份在武汉市召开一次有关清代税制变迁、财政转型的专题研讨会,参会者以本课题组成员为主体,同时吸纳部分相关研究领域的学者,特别是与2016年倪玉平、魏文享分别主持的两个清代商税、近代商税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共同主办。其主旨就是共同探讨相关问题,促进相关重大项目之间,本课题各个子课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在总结之前各自开展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讨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为如期完成本课题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课题组成员分别将各自的科研成果,以论文或者其他方式参加了各种层次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其中较为重要的,陈锋、杨国安在2016年7月北京召开的“制度?生态与经济发展”国家学术探讨会上,分别发表了本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清代盐运使的职掌与俸银、养廉银及盐务管理经费”、“清代洞庭湖区的堤垸修筑与徭役摊派”。2017年3月,倪玉平以自己的财政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心得在英国牛津大学参加相关学术交流等。

3、成果宣传推介情况

本项目于2016年3月举行开题报告,将相关工作简报报送武汉大学、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同时,将本项目相关工作进展刊登在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社科简讯》,以及武汉大学历史学院、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的网站上。

前期成果主要以资料整理为主,并且取得了较好的学术反响。其中陈锋教授主编的10卷本《晚清财政说明书》出版之后,受到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等国内权威组织,以及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该书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并且荣获湖北省第三届政府图书奖。

成果方面,陈锋、杨国安、倪玉平围绕本课题的三篇文章:陈锋《清代财政的制度创新与近代财政体制的发端》,杨国安《集权与分权:清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及其调整》、倪玉平《从“量入为出”到“量出为入”:清代财政思想的转变》,已经被《光明日报》开设的“清代财政转型与国家财政治理能力”专栏录用,并将于近期刊发出来。并且在《人文论丛》2017年第1辑上开辟了专栏,发表了陈锋《清代财政管理体制的沿袭与创新》、王文素《王朝更迭下的地方财政改革》、王燕《晚清妓捐征收与警费之来源》三篇文章。还将在《江汉论坛》2017年第9期,《人文论丛》2018年第1辑上开辟专栏,集中刊登、展示本课程组成员的相关成果。

二、 研究成果情况

1、陈锋:《清代前期杂税概论》,《人文论丛》2015年第1辑。

主要内容及观点:清代前期,财政收入的构成主要是田赋、盐课、关税、杂赋四项,“杂赋”是相对于“正赋”而言,从某种程度说,“杂赋”即“杂税”,是清代前期三大财政收入——田赋、盐课、关税之外的税种。由于以“租”命名的旗地租、学田租、公田租等,实际上是田赋的一种特殊形式,少数民族地区的实物贡税另外具有特殊的性质,因此,我们所说的“杂税”,主要是指以“课”命名的芦课、茶课、矿课、鱼课,以及以“税”命名的田房契税、牙税、当税、落地税、牛马猪羊等项税种。本文主要探讨两个问题,一是清代前期的杂税类别,二是杂税的征收及相关问题。

学术价值及影响:以前对清代前期的杂税基本没有研究,这是第一篇系统研究前代前期杂税的文章,将对研究清代的税收制度、财政制度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王燕、陈锋:《试论晚清杂税的不确定性特征》,《辽宁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主要内容及观点:这是前文的继续,主要研究晚清的杂税。晚清的杂税与清代前期截然不同,税种多而杂,既深刻影响到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又与财政的困难、新政的举行密切相关。与传统的杂税相比,晚清杂税的征收,“不确定性”是其主要特征,其具体表现:一是税法税制不统一;二是名目繁多,税目不统一;三是征收方法、税率不统一,用途混杂;四是收税机关不统一。晚清杂税的种种不确定因素,正是杂税得以肆意横生、乱象杂生的主要原因。本文对晚清杂税的各种不确定特征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学术价值及影响:“杂税”这一引人注目的税种,对于“小民”或底层百姓的影响至深,特别是晚清名目繁多的杂税,更影响到财政、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本文旨在探讨晚清杂税的不确定性特征,揭示其“杂费化”之本相。

3、陈锋:《清代盐运使的职掌与俸银、养廉银及盐务管理经费》,《盐业史研究》2016年第4期。

主要内容及观点:清代的盐运使,全称为“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在相关史料中,有时亦称“运司运使”、“都转运使”、“都转盐运使”、“都转运司使”,或简称为“运使”。盐运使为一区运司的长官,从三品,其职权仅次于巡盐御史。如果说巡盐御史类似于巡抚,盐运使则类似于布政使,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具体职掌各盐区盐政事务的盐运使更为重要。本文主要探讨三个问题:一是盐运使的设置与职掌,二是盐运使的俸银、养廉银,三是有关的盐务管理经费。

学术价值及影响:该文约3万字,是《盐业史研究》重点刊出的论文。其学术价值一是从前没有系统的研究,二是作为特殊的财政系统官员,对此加以研究,有益于全面认识清代的财政管理系统和特殊的财政管理部门。

4、倪玉平:《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试论清朝咸、同时期的财政转型》,《社会科学辑刊》2016年第6期。

主要内容及观点:咸丰、同治时期,清廷内外交困,军务倥偬,极大地改变了旧有的财政体制。就奏销制度而言,咸丰以前的钱粮奏销、京饷协饷基本失效,户部无法有效地掌握全国财政大权;就租税结构而言,财政收入的主体由农业税转变为以厘金和海关关税为主的工商税;就指导思想而言,清廷也在事实上放弃了"量入为出"的理念而步入了"量出为入"的阶段。可以说,咸丰、同治时期开启了由"国家财政"向"财政国家"转变的道路。

学术价值及影响:此文发表后,先后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史》2017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近代史》2017年第4期全文转载。

课题组供稿

(责编: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