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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群:“说体” 考察先秦叙事文本的新范畴

2017年06月29日08:55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先秦‘说体’研究”负责人、山东大学教授

叙事与抒情,是文学写作的两大范畴。以往先秦文学史的撰述和研究囿于“历史散文”、“诸子散文”的文类划分,大量极富文学意味的叙事由此淡出观照、梳理,甚至造成了中国早期文学长于抒情拙于叙事的误解。“说体”的提出和揭橥,正是考察先秦叙事文学的一个有效切入点和全新视角。

何谓“说体”

“说体”是对先秦源自讲说、记录成文、具有一定情节性的叙述体故事文本的统称。“说”字取自《说林》《储说》《说苑》等篇题书名之“说”,含义并非说理、辩说,而是述说,用为名词即所说之事。先秦时,除《韩非子》将这种文体题为“说”之外,在《墨子·明鬼下》转述“著在齐之《春秋》”的“神羊断案”故事后,称“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吕氏春秋·禁塞》在提到“以说”者“上称三皇五帝之业”“下称五伯名士之谋”后,称他们“行说语众以明其道”,也都是以“说”指称传闻故事、历史故事。

“说”这种叙事文本在先秦有时又被称为“传”和“语”。《孟子》中齐宣王问“文王之囿”和“汤放桀”,孟子都回答“于传有之”(《梁惠王下》),即是以“传”指称史事;《墨子·公孟》中墨子给人讲“鲁昆弟五人葬父”故事时,讲之前问“子亦闻夫鲁语乎”;《孟子·万章上》中咸丘蒙引“语云”提到瞽瞍朝舜之事,孟子称此乃“齐东野人之语”,则是以“语”指称传闻故事。

叙述故事的文本何以会被称为“说”,或者被称为“传”和“语”?先秦时“说”虽多义,但“说话”为本义,所谓“道听而涂说”。如此则称作“说”的文本当与“说话”有关,亦即这些文本最初应是“说”出来的。“语”正好也是“说话”;至于另一个表述“传”,《墨子·经说上》云:“或告之,传也。”“说”、“传”、“语”,三个可以互代的称谓都与说话、告知等口头表述有关。由此可知,先秦存在记录源自讲说的叙述故事文本。口头讲说决定了它的情节性和描述性。鉴于这种文体与后世文学性小说的渊源关系,且已被后世集中在“说”字上,如明代王士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将文学类著作分为“赋部”、“诗部”、“文部”、“说部”,“说”被单列一部;清代更有笔记小说集《说铃》《唐人说荟》及大型丛书《古今说部丛书》,故先秦“说体”可以被称作“说”、“传”、“语”的叙事文体。

“说体”不同于“传说”。“传说”属于口耳相传,重在一传十、十传百的转告之“传”,且不一定形成书面文本;而“说体”源自讲说,可以是转告,可以是讲诵,且在传播中已被记录。“传说”可以是一个故事,也可以是某一说法、某条信息;“说体”则是讲说中有故事情节的文本。有情节的传说且形成书面文本,即成“说体”故事;而“说体”故事也有并非经过传说式转告而直接以讲诵形式传播进而形成记录文本的情况。

“说体”不同于“小说”。先秦“小说”限定在“街谈巷语”、不入主流的小道传闻,属“说体”中的“小”者;唐宋之后的“小说”已经展开艺术虚构,开始“有意为小说”。“说体”则是对历史事件、传闻故事讲述、转述所形成的文本,并非有意虚构,但叙事性、情节性、描述性、故事性、增饰性甚至虚饰性与后世小说又有天然契合关系。

援用:先秦“说体”文本存在的证明

遗憾的是,“说体”这一源于述说的故事文本,述说“母本”其实大都已经湮没无存。庆幸的是,援用这些故事以叙史、论说、讲解,乃是先秦两汉史书、子书、经说书、杂说书的普遍现象。通过对这些著作的考察,即可发现、揭示“说体”的存在。

比如可以肯定《韩非子》中的内外《储说》等大部分文章完成于韩非入秦的秦王十三年之前。《吕氏春秋》也可以肯定全书完成于吕不韦免相的秦王十年之前。这样,两部著作中的文章几乎是同时写作、同时完成,将两部著作比对,其中不见他述、仅彼此互见的故事,诸如“壬登为中牟令”、“夔一足”等,既不存在谁抄自谁的情况(因为彼此不会见到成书),也不可能是作者杜撰(不会有这么多不谋而合),只能是均援引自今已不见的某个故事文本,而内外《储说》又以“说”名篇。这是先秦存在“说体”文本为人们所援用的铁证。互见故事中又有种种差异,则确凿证明了两书所援用的母本是“说体”而非“书体”,因为只有“说”才容易“信口开河”,“白纸黑字”则不会有这么多变异。

由此考察先秦及西汉诸相关典籍对先秦“说体”的援用,可辑出1460余条“说体”故事,其中737条见于两部著作或两个篇目以上,超出50%的比例;而其中春秋故事741条中,有446条重出互见,援用率高达60%,同一个故事见于4处援用以上的多达127条,见于八九处援用的不止一条,所引有同事异人、同事异说、同人事异、同事演绎等各种差异,显示了固有“说体”文本的存在和因“说”而发生的流变。

“说体”:新视角带来新课题和新发现

“说体”是对已经堙没在历史尘封中、不曾被命名和关注的叙事文本的新揭橥,随之而来的研究便都与“新”字关联。

文学史审视对象的新拓展。对先秦“说体”的援用,才形成了先秦两汉诸子寓言、历史散文、史传文学等特有的文学体类和形式。要重现“说体”,必打破壁垒,不但《左传》《国语》《史记》等会因此被重新梳理,那些较难归类或涉猎不多的著作,诸如《韩非子》《吕氏春秋》《新书》《韩诗外传》《淮南子》《说苑》《新序》《列女传》,还有出土文献等,更会被纳入考察范围和视野。

叙事文学研究话题的新增添。比如从先秦两汉史书、子书、经说书、杂说书中撷取被援用的“说体”故事,通过比对揭示所用“说体”故事已见前述者、亦见他述者、不见前述者;把握“说体”的文本特征,诸如描述性、虚饰性、变异性;考察“说体”文本的传播途径,诸如告知传播、援引传播、说唱传播等,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研究。

传统学术疑难的新回答。比如《国语》《左传》,因被司马迁说同为左丘明所著、重心皆为春秋史且有故事互见者等而关系缠夹,几千年官司不断,或称《左传》先成,又“撰异同”为《国语》;或称将撰《左传》,先采列国之史为《国语》;或称《国语》为撰《左传》之剩余;或称《左传》为后人拆分《国语》而伪撰。其实,改用“说体”视角两相对勘即可发现,两书之所以造成如此复杂局面,乃是皆援用“说体”以成书。两者有多处故事互见,但或叙事相同对话有异,或有同有异有缺有增,或同一事但叙事不同,可以肯定这些故事并非同一人所撰写,也绝非其中一部采自另一部,乃是它们分别采自同源文本或同源异流文本或同事异说文本所致。答案是《国语》《左传》并非同一人所纂辑或撰写,之所以都被冠于左丘明名下,很可能是所援用的“说体”文本中,大半出自“瞍赋矇诵”的左氏之口。

出土文献价值的新发现。从“说体”角度重新审视出土文献,会发现《汲冢琐语》、汲冢《古文周书》乃是典型的“说体”故事文本,对先秦“说体”的存在有重要印证价值;还会发现“上博简”、“清华简”也可辑出“说体”故事,并可用于印证、补证研究中的许多问题。比如《说苑·辨物》有“楚王子建不知畴之为麻”一条原以为不见前引,却因上博简《平王与王子建》的出土得以复现。这确凿证明《说苑》中即使不见前引的故事,也肯定来自先秦文本。那么刘向所说该《说苑》乃是对固有《说苑》的整理果非虚言,《说苑》的先秦史料价值由此得以肯定和提升。

总之,“说体”范畴的提出,为先秦文学研究打开了一个全新视角,将此研究推向深入,必将结出新的硕果。

(责编:李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