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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督查工作推进会

2017年05月15日10:57

近日,浙江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督查工作推进会,包括浙江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在内的省内主要高校、科研单位人文社科负责人以及项目管理人员与会,省社科联邵清副主席出席并讲话,省社科规划办主任俞晓光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就各自单位落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主要构想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同时考虑到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衔接问题,大家结合我省两办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谈了各自的看法。

与会各单位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都十分重视,去年新资金管理办法公布以后,省社科规划办及时组织了宣讲解读,各自单位内部也展开了学习讨论,扩大宣传,使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一体周知,开始研究本单位配套办法尤其是对间接经费的管理和分配办法,但考虑到其他类型人文社科项目资金办法统筹协同的问题,进度有所迟滞,在教育部项目经费办法和省科研经费新办法发布后,各单位都加快了配套政策讨论和制定进程。与会的各单位中部分已经正式发文,其余都已经形成了初稿,正在征求意见和讨论阶段,整体进展符合要求。

讨论配套政策制定中的问题是本次座谈会的重点,各单位对以下问题交流和讨论较多:一是关于如何处理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支出”如何据实报销的问题。二是关于专家咨询费的标准问题,普遍认为现行执行标准过低,应与时俱进有所调。三是关于科研财务助理的聘用和待遇问题。四是关于间接经费和单位管理费(含必要的成本补偿费用)的提取额度问题。五是关于老项目的是否采用新办法的问题。六是关于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对象问题。

邵清副主席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各单位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力度,对参会各单位当前配套政策制定进度表示满意,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中央文件的学习理解,用好政策空间尤其是已经下放给各责任单位的权限,不主张在此类政策空间之下再往上讨要政策(规定、细则),要本着方便科研人员、激发科研热情的原则,用好政策红利,制定好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在此过程中,要积极争取领导、上级部门、财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为科研人员营造最好氛围。二是要按照全国和省社科规划办下发的督查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有关工作,根据问题清单做好政策制定,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三是为省社科联主持制定省社科项目经费新办法集思广益。

(浙江省社科规划办供稿)

(责编: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