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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的制度设计与运营机制研究中期检测报告

2016年11月29日16:14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一、研究进展情况

1. 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及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1.1项目计划总体执行情况

项目按照研究计划执行,完成计划任务要求。2014年7月以来的研究进展情况见表1所示。

表1 2014年7月以来的研究进展情况

学术论文

论著

阶段成果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

研究计划

15~18篇

3

实际完成

22篇

1

3

2

2

1) 发表学术论文22篇,其中SSCI检索论文6篇(见成果清单)

2) 完成论著《基于多维影响因素的通勤出行决策行为》1部

3) 提交阶段成果报告3个,包括:“”关于建立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调节机制的建议、“”“公交财政补贴应以效率为核心”和“建议政府从“补贴”到“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模式转变”等。

4) 2015年在东方早报上发表“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比财政“补贴”好“和“如何给公共交通定票价”等2篇文章

5) 毕业2名博士研究生和2名硕士研究生

1.2 各子课题进展情况

子课题一《公共交通系统可持续优先发展的内涵、条件及目标模式研究》进展情况

已完成《公共交通系统可持续优先发展的内涵、条件及目标模式研究》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通过对国内众多大中城市主要交通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重点对无锡、南京、厦门、南宁、贵阳、兰州、大连、北京、上海、广州等几个国内城市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发现目前国内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公共交通道路用地面积少,线网密度还有待提高。(2)需要完善公交票价及补贴体系;(3)需要完善行业管理体系;(4)加强公共交通基础建设;(5)缺乏全面的信息化建设。

我国可以借鉴世界其他各大城市的经验,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出具有因地制宜特点的适合城市的优先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措施及办法。课题系统研究巴西的库里蒂巴 、美国的芝加哥、加拿大的温哥华、中国香港、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新加坡、日本的大阪和德国的柏林八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的情况,总结出国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课题进一步从影响因素、衡量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水平的相关指标,以及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的目标等方面,系统研究了公共交通系统可持续优先发展的内涵。

在对国内外主要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现状及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内涵研究的基础上,课题进一步对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实现条件进行了分析,包括道路基础设施、公共交通设施、行政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和资金保障等六个方面。

最后,课题分别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设施设计、公共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公交票价机制、公交补贴测算方法及考核评价模式、公交可持续优先发展法规体系、公交可持续优先发展财税保障体系等方面对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的目标模式给出了建议。

子课题二《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模式研究》进展情况

2014年7月以来,研究成果已转化为学术专著1本、国际期刊论文4篇(SSCI与SCI双检索论文3篇,A&HCI与SCI双检索论文1篇)、中文期刊论文1篇。子课题二《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模式研究》已完成《提升公交吸引力的土地使用政策》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我国大中城市公共交通与土地使用现状分析;2)我国大中城市客运交通发展趋势分析;3)我国大中城市面向公共交通的土地开发模式研究;4)土地使用政策对土地使用的调节机制研究;5)我国大中城市提升公交吸引力的土地使用政策研究。

子课题二已基于案例城市江苏省苏州市和山东省东营市展开了深入的数据调研,并对调研数据进行了系统整理。在此基础上,子课题二应用调查数据,对苏州市和东营市现状土地使用政策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提升公交吸引力的土地使用政策;子课题二已从我国大中城市公共交通与土地使用现状分析、面向公共交通的土地开发模式研究、土地使用政策对土地使用的调节机制研究、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土地使用政策等四个方面收集了几百篇国内外文献和研究报告,并进行了归类整理。

子课题二的部分研究成果以主题演讲的形式在“2015国际中国规划学会(IACP)年会”(9th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hina Planning Conference, Chongqing, 2015)上进行展示,获得了较高的评价。

子课题三《大中城市优化公交服务供给的运营模式、财政扶持及融资机制研究》进展情况

本子课题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的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制度。其中不仅涉及到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改革,而且还涉及对公交运营企业财务制度实施监管和核查。既从进一步减免公交企业税费的角度进行研究,又要考虑如何通过直接财政补贴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公交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提高。二是研究公交补贴的融资机制,拓宽政府补贴资金的来源渠道。改变当前公交运营企业多种经营的状况,改由地方政府进行融资,设立稳定的专项发展基金。三是研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工和各自作用。我国幅员广阔,不同地区的大中城市情况差别明显。中央财政可以作为地方财政的补充,一方面调节地区差异,一方面也可以形成激励机制,引导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针对以上提出的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本子课题拟从改善公交供给的总体目标出发,研究我国当前政策背景下的城市公交的运营模式、财政扶持和融资制度,具体内容从如下四个方面展开:

1)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属性和政府职责界定:对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属性的再认识,是改善公交供给最基本的出发点。公共交通外溢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决定了它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而公共交通要在城市交通中发挥作用,具有可以其他交通方式竞争的优势,公交运营必须保证一定的效率。因此,保持公共交通社会公平性和效率之间的平衡关系,是改善公交供给的关键问题。其次,公共交通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地方政府具有维持公交供给的职责,公共交通不能完全市场化,公共部门必须对公交运营实施监管。为此,厘清公共监管的职责范围和行为方式,也是改善公交供给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就此问题,子课题研究团队对界定公共交通的概念和性质进行了专门的调研和分析,并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几个认识误区》、《公交改革思路辨析》等论文中就此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广义和狭义两种认识理解,并相应设定了公共政策导向。

2)城市公交运营模式运营机制设计。城市公交的运营模式决定了政府和公交运营企业之间的关系。国际城市中多样化的组织模式和长期的实践经验,为我国大中城市的公交运营模式提供了丰富的样本。依托现有的大量文献分析和案例研究,从政府-企业合作的法律框架、合作关系缔结方式与程序、各自的角色地位和权利义务等方面,对现有的各种运营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性的公交运营模式,并探讨在我国城市实施的可能性。对此问题,子课题研究团队收集了国内外多种类型的公交运营模式案例,通过交叉对比分析,确定不同运营机制的优缺点,并结合我国具体的政策环境和大中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机制设计,该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即将形成研究成果发表。

3)公共财政扶持机制研究。首先,研究分析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制度。从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改革和公交运营企业财务核查制度两个方面,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同时选取若干大中城市中的公交企业进行案例剖析,了解公交运营企业的财务状况,研究企业税费减免以及通过财政补贴形成激励机制的可能性。其次,研究各种可能的政府补贴资金的来源渠道,提出新的公交补贴的融资机制。再者,研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工和各自作用。借鉴国际城市的经验,提出在我国设立“城市公交发展国家基金”。对这一方面的问题,研究团队重点选取了法国作为案例,重点考察了该国中央政府对城市公交建设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并借鉴其他研究团队针对美国、日本的研究成果,完成了《中央政府对城市公交建设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法国的相关政策演变综述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国际城市规划》上。

4)融资机制研究。由于我国的交通系统存在政府预算内投资不足、投融资渠道狭窄、税收使用不当、私人投资激励不足等问题,而政府通过加强基础设施监管、完善民间资本投入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充分地利用资本市场来进行融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交通的基础设施和运营建设。对于一些靠项目本身很难或者不能收回投资金额的公共交通建设,可以通过一些特殊政策,比如税收或其他的补偿措施,形成合理的资金回收和回报机制。首先通过融资理论问题的讨论,给出各种融资政策对公交建设的影响,接着采用实践中公共交通融资的案例分析来说明各种融资机制的优缺点,提出适合我国公交融资机制。关于这一问题,研究团队重点通过“以公交优先发展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即“TOD模式”的研究,考虑如何通过站点周边土地开发的融资能力,通过溢价归公(Value Capture)的制度设计,为公共交通建设和发展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与国际合作研究团队共同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法国学术杂志Flux上,并获得APERAU2016大会优秀论文提名。

在2014年7月至今,子课题团队参与了国内重要的学术会议5次,国际学术会议3次,并受邀在大会上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

2015年10月,子课题团队和法国国立斯特拉斯堡建筑学院、法国交通技术企业SYTRA签订合作协议,在上海同济大学共同创立“大城市创新机动性研究中心”,拟就推进中法两国在城市交通领域,特别是以现代有轨电车为代表的城市公共交通,的联合科研和学术交流。

子课题四《“公交出行需求引导模式研究》进展情况

根据研究工作大纲,该子课题主要包括四部分研究内容:公共交通需求影响因素确定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估及监督机制研究、公共交通动态票价核定与管理模式研究、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引导模式研究。

课题组首先制定了细致的工作大纲,进一步明确了每一个研究内容的技术框架、体系结构和理论方法,然后在工作大纲的指导下,具体针对每一项内容展开研究。首先研究了公共交通需求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将大城市公交需求影响因素归结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包括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公共政策、交通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水平、出行者特征、出行特征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等,研究发现交通方式的选择是由出行者按其经济收入水平而对具有特定选择效用的某种交通方式的偏好所决定的。交通政策具有对交通行为进行引导、制约和调节的作用。本部分研究成果已经形成了研究报告,并经过课题组的内部讨论后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其次,研究完成了公交服务质量评估及监督机制,从政府、公交行业环境、公交企业与乘客四个层次分析了城市公交服务质量的主要影响,以公交营运车辆为最低评估及监督层次,并将车站纳入线路管理层次之中,形成车辆、线路和线网三个层次的服务质量,构建公交服务质量评估及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营运车辆、营运线路、营运服务、满意度测评(具体包括:公交行业满意度、公交企业满意度及乘客满意度)、安全运营及投诉处理六个维度,细化为36项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和划定评价等级,构建公交服务质量评估及监督指标测度模型。从公交企业实际运营层面,采用信息熵与SE-DEA模型建立公交运营绩效综合评价模型;同时从乘客感知层面,基于顾客满意度理论构建公交服务质量差距分析模型,并对建立的公交服务质量差距分析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本部分研究成果已经形成了研究报告,并经过课题组的内部讨论后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之后,完成对公家票价的核定与管理模式展开研究,以基于居民出行时间分布的不同,即客流量的不同,利用拉姆齐模型构建了公交分时段定价模型,具体分为高峰和非高峰定价模型。从研究公交票制结构出发,丰富公交票制结构的多样性(如分段计程票制、季节性优惠票制、特殊人群优惠票制、分时段票制),以体现公交票价的动态性。并从票制制定、票价执行、票价评价三个机制方面来制定与完善公交票价管理模式。

最后,对居民出行特征进行概述,在此基础上从出行者自身和公交系统运营管理者的角度提出了两者对与城市公共交通模式的需求;然后分析城市形态、规模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共交通系统匹配关系,即公共交通与城市体系的区域整合研究,提出以公交为导向发展模式;基于层次分析、多目标分析等数学分析方法,结合城市特点和居民出行特性,构建多元化公共交通系统结构,提出多元化公交组合模式;最后从政策、规划、管理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发展多元化公共交通模式的实施战略。

子课题五 “政策评价与实施建议研究” 进展情况

对政府公交补贴政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认为实践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出现公交企业核算的成本与政府核算的成本不一致问题,需要政府与企业之间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大大增加了二者的交易成本。虽然有些城市采用了第三方审计,平息了成本计算结果的争议,但是公交企业是否主动控制成本也是财政补贴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提出政府从财政“补贴”到“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制度转变,并设计了运营机制。

对产权效率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在当前政府实施的公交政策下,产权制度安排形式对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促进作用,产权制度安排处于困境之中--效率难以体现。公共交通吸引力不足,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公交企业服务水平和效率不能满足公众需求,没有可依赖性。服务水平和效率提高不仅与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有关,而且与企业产权制度模式相关,现状中国城市公交企业产权效率低。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产生的效率不同,因此,要提高效率必然需要产权制度的变迁。虽然公共交通运营国有化有利于资源配置、线路优化和抑制过度竞争,但一个不争事实是市场由于缺乏竞争机制而导致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低下,并且需要政府持续的财政资金扶持,政府财政负担过重,这种情况会制约城市公共交通的可持续优先发展。研究提出中国大中城市要以公有产权为主体,多种产权制度并存,培育适度竞争环境。建议在1 家国有企业基础上,增加1 家~2 家股份制或民营公交企业,培育适度竞争环境。城市规模不同,公交企业数量不同,但是政府要严格控制企业数量,集约高效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未来发展之路。因此,公共交通产权制度效率发挥的关键就是要既能体现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又能使市场具有有效的竞争机制。

对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调节机制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低票价和票价长期不变使政府成本逐年增加,运营商运营收入下降,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可持续性。中国城市公交票价制定应采取在基础票价基础上,定期进行调节原则,即新票价=基础票价+调节幅度。基础票价是目前城市正在实行的票价,在基础票价基础上,根据运营商每年发生的运营成本,综合考虑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和公众出行成本,确立票价调整幅度。公交票价动态调节机制的基本原理是:物价上涨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运营商运营成本增加,加大了政府财政补贴支出;政府在综合考虑社会民生工程的财政投入后,评估政府对公交补贴的财政承受能力;如果政府财政压力过大,考虑通过票价调整缓解财政压力。在票价调整过程中,还要增加公平性评估,主要对低收入群体的公交出行影响进行评估。在公平性评估基础上,政府发布公交票价调整方案;新票价执行过程中,仍需对票价方案进行评价。票价方案执行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出行成本和运营商服务水平等方面,评价结果为下一轮票价调整提供参考。

对公共交通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水平进行评价,借鉴能力规划理论,提出支撑城镇化发展的公共交通三种发展模式;开发了评价城市公共交通对城镇化发展支撑水平的能力系数,使用2011年和2012年中国78个大中城市相关数据,对不同规模和不同区域城市公共交通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水平进行评价。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城市公共交通与城镇化发展具有同步发展模式特征,供给能力储备不足,能力供给缺乏弹性;公共交通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水平具有明显的经济地理特征,即华北、东北和华东地区城市公共交通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力度较大,而西南和西北地区城市的支撑作用较弱;城市规模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水平具有差异性,大城市(城镇人口200-250万人)表现出很好的支撑作用,相比之下,中小城市支撑力度不够。建议城市根据自身公共交通能力发展水平,合理选择发展模式,并注重运营效率的提高。

2. 调查研究及学术交流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

2.1 调研及资料收集情况

对众多城市进行了广泛调研和资料收集,采取网上收集资料(如政府网站)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掌握了中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现状,同时也对国外公交都市城市的公交发展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

2014年8月课题组对广东省广州、中山和佛山市,以及深圳市进行了实地调研。主要调研内容包括:1)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情况;2)产权制度对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是否具有积极推动作用;3)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可持续性问题;4)公交企业是否具有造血功能。带着这些调研问题,课题组走访了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和电车公司、广东省公共交通协会、广东省交通委、佛山参与TC模式运营的公交公司、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委和深圳市巴士集团,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和深圳大学相关教授。通过调研,明确了目前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问题主要有: 1)缺乏长期稳定政策引导;2)政府行政干预太多;3)设施场站缺乏;4)政府补贴滞后、不到位;5)驾驶员严重缺乏;6)公共交通管理专业人才缺乏;7)票价低。通过这次调研,课题组完成了“建议政府从“补贴”到“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模式转变”研究报告。

课题组于2014年9月先后完成了宁夏银川、湖北襄阳、湖南长沙、江苏盐城、山东青岛、辽宁沈阳、抚顺、葫芦岛,以及吉林通化等市的实地调研。调研聚焦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制度对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的影响。课题组对这些城市的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和公交运营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和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这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调查的城市中,不同城市具有不同的公共交通企业制度。沈阳、抚顺和长沙等市公交市场多种企业制度模式并存,即同时拥有国有、民营、股份制等模式;葫芦岛、青岛、银川、襄阳、通化和盐城等市分别只有一家公交企业,除了葫芦岛市公交企业为国有控股企业外,其它城市均为国有垄断企业。总体上看,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市场存在国有垄断、国有控股、国有参股、民营、股份制、外资等多种企业制度形式,表明中国现阶段公共交通市场具有企业制度多元化特征。根据此次调研情况,课题组撰写了学术论文“公共交通产权制度安排困境与对策”发表在现代管理科学杂志上。

2016年5月课题组对常州市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旨在识别显著影响中国大中城市居民交通方式选择的因素、判断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对居民交通方式的转变是否真的有效、寻找居民对公交车产生两种差异态度(愿意接受、始终不愿意接受)的原因。从而,回答城市居民由私家小汽车或电动自行车向公交车转换的可能性。调查结果显示,不管是小汽车拥有者,还是电动车拥有者,改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对私家车居民向公交车转换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中,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可转变电动车拥有者的出行方式选择行为,但对于小汽车拥有者来说,单纯改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是不够的,还需要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来配合使用。

2016年7月课题组赴日本实地考察了包括福冈、岐阜、大阪、广岛、东京等地的公共交通系统运营情况,初步了解了这些公交系统的运营机制。总体上看,日本公共交通系统运营机制为:1)发达地区(如东京、大阪)的公交系统主要以轨道交通为主,轨道交通成网,四通八达,竞争激烈、服务水平较高,轨道交通是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2)一个公司可同时开展地铁、城际铁路、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多种业务,如岐阜市的公交、出租车、城际铁路等同属于名铁公司。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内部可进行利润平衡,减少政府公交财政补贴;3)每个地区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市场均存在竞争,城市区域内的巴士公交主要以市营为主,即政府补贴运营。

此外,不同课题组也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进行了调研和资料收集。

2.2 学术会议

2015年10月31日,依托于“我国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的制度设计与运营机制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召开了安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制度设计研讨会。 会议由徐丽群教授主持,浙江大学王殿海教授、原上海市交港局王秀宝副局长、华南理工大学靳文舟教授、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吴聪高级工程师等多位交通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城市交通现存问题,分析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较低的原因,探讨了地方政府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的实际情况,最后为有效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提出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制度框架。

2.3 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2016年7月4~15日,课题组赴日本进行学术交流。期间,拜访了广岛大学的张峻屹教授,了解了广岛大学在交通方面的研究情况,听取了其博士生对交通出行研究的汇报,共同讨论了交通出行方面的理论、方法和研究进展情况;在岐阜大学与应江黔教授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了解了日本公共交通系统的运作和定价机制,并对网约车发展对公交出行影响交换了意见。此次学术交流,为课题组的国际合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3. 成果宣传推介情况(成果发布会、《工作简报》报送情况、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及采用情况等)

3.1 媒体上发表文章

徐丽群教授于2015年在东方早报发表2篇署名文章:“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比财政“补贴”好”和“如何给公共交通定票价”,其中“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比财政“补贴”好”文章发表后,被中国交通运输部、中国政府采购网、人大经济论坛、光明网、中国改革论坛、中国公路网、网易新闻等17家网站转载,社会效益大。

3.2 《工作简报》上报情况

承担课题以来,每年上报国家社科办2份《工作简报》。上报简报情况:2016年“常州市城市居民出行信息调研工作简报”、2015年“安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制度设计研讨会工作简报”和 “2015年上半年研究进展工作简报”、2014年“关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可持续性调研工作简报”和 “关于广东省相关城市调研工作简报”。

3.3 成果要报和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情况

自项目研究以来,多次将阶段性研究成果向成果要报和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但遗憾的是,研究成果没有被采纳。

3.4 参与两会情况

2016年国家两会期间,通过交通大学提交“公交财政补贴应以效率为核心”议案。

3.5 培训政府官员情况

截止到目前,已为众多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政府官员培训和宣讲“我国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优先发展的制度设计与运营机制研究”相关内容,重点培训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理解、优先发展政策领域、公共交通发展相关制度及运营机制,以及公交都市建设等内容。参与培训的城市包括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和顺德区、四川省资阳和成都市新都区、辽宁省大连市、湖北的襄阳、湖南省长沙、株洲和岳阳等10余个城市。

4. 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研究心得、意见建议

建议成果要报和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优先采用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研究成果情况

1. 代表性成果简介

1.1 监管合同形式是否会影响公交企业运营技术效率研究

基本内容:在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改善公交服务,是政府的责任。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城市对公交服务进行了改革。公交服务改革尝试平衡政府、公交市场与社会公众三方利益关系。在组织各方利益主体实现共同目标时,政府起主导作用。由于公交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完善的政府监管机制对公交服务健康发展非常必要。而监管合同形式是政府监管机制的重要手段。实行改革政策的理论假设是:公交服务监管合同形式对运营技术效率产生影响。因此,主要研究目的是通过调查研究监管合同形式对公交服务运营技术效率的影响程度来检验上述假设。以我国47家公交企业在2008-2013年期间的运营成本面板数据、监管合同形式数据、公交企业特性数据和城市特性数据为数据源,首先基于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时变标示的随机前沿模型测算公交服务运营技术效率;然后,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评估公交服务监管合同形式对运营技术效率的影响效应,进而对每种公交服务监管合同形式进行比较分析,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系统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主要观点与价值:通过理论建模与实证分析,可得到如下结论:合同形式对公交服务运营技术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公交企业比签订成本加成合同的公交企业具有较高的运营技术效率,签订总成本合同的公交企业运营技术效率要优于签订净成本合同的公交企业运营技术效率。这表明,完全由政府部门承担生产风险和收益风险,而公交企业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这种监管合同方式不是最优的选择;而由公交企业承担生产风险,政府部门承担收益风险,这种监管合同方式可能是最优的选择。此外,还探讨了公交企业特性和城市特性对运营技术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公交企业规模、公交企业市场竞争程度与运营技术效率显著正相关,且存在“倒U型”关系,人口GDP和政府投入与运营技术效率显著负相关,公交线网长度和人口密度对公交企业运营技术效率具有正向的影响,但不显著。查阅已有研究文献可知,我国并没有学者对此问题进行研究,选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价值。本文构建了一种公交服务监管合同形式与运营技术效率关联模型。首次将倾向得分匹配法应用于此方面的研究,改变了以往仅仅利用随机前沿模型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关性,有效地控制了其他可观察的控制变量对运营技术效率的影响,得到了公交服务监管合同形式对运营技术效率的影响效应。这是本文在研究方法的创新,使这方面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社会影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关系到老百姓出行模式选择和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重要手段,本文研究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系统的监管合同形式对运营技术效率的影响,比较分析每种监管合同形式的适应性,为公交服务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监管机制提供理论决策依据,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同时,首次采用倾向匹配得分法研究公交服务监管合同形式对运营技术效率的影响效应,对解决公交服务监管合同形式比较分析有推动作用。

1.2 公交需求引导分析研究报告

基本内容:首先,对居民出行特征进行概述,在此基础上从出行者自身和公交系统运营管理者的角度提出了两者对与城市公共交通模式的需求;然后分析城市形态、规模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共交通系统匹配关系,即公共交通与城市体系的区域整合研究,提出以公交为导向发展模式;基于层次分析、多目标分析等数学分析方法,结合城市特点和居民出行特性,构建多元化公共交通系统结构,提出多元化公交组合模式;最后从政策、规划、管理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发展多元化公共交通模式的实施战略。

主要观点与价值:首先,论述多元化公交构建的必要性:交通运输系统是一个包含多个子系统的复杂系统,其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其构成要素的多元性、相互关联的动态性与多样性。各运输方式之间经历着由独自发展到激烈竞争、再到协调发展的过程,是一个沿着发展、协调、协调发展的路线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出行距离的增大、机动化水平的加剧、出行方式的多样化、协同联运的紧密以及城市可持续的发展必然要求发展多元化的公交系统,以适应我国城市经济、交通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以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其次,分析城市居民出行特征,在此基础上从出行者自身和公交系统运营管理者的角度提出了两者对与城市公共交通模式的需求。然后,分析城市形态、规模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共交通系统匹配关系,即公共交通与城市体系的区域整合研究,归纳总结TOD发展类型,提出适合我国的TOD发展模式。紧接着,在分析我国城市与交通发展的不均衡性以及城市区域特性与交通模式选择的匹配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多元化公交的内涵与外延,构建多元化公交出行需求引导模式:层次化线网、级别化枢纽以及多样化票制等一体化管理的多层次、立体化、综合性的多元化公交体系。最后,从引导政策、规划及建设层面、管理及公众参与等方面阐述了构建多元化公交出行需求引导模式。

社会影响:经济社会水平的不断进步,促进了城市和交通的飞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交通问题,如交通拥挤程度增加、交通事故率增多、交通污染严重、燃气燃油等能源的短缺等。针对这些问题,公交优先作为城市交通的发展战略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为此,借鉴和引用区域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经济地理学和系统科学等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通过学科的交叉和渗透,将多元化公交系统构建于城市区域背景下,将公交与城市、城市交通紧密结合。借鉴国内外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成功经验,提出建立“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统建共享”的等级镶嵌的和谐交通体系,支持公交的多元化发展。

1.3 “公交财政补贴应以效率为核心”研究报告

基本内容: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公交都市建设的推进,政府财政资金成为公交可持续优先发展的重要来源和发展保证。然而,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的成本费用审计与评价目前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合理的评价制度,政府对运营商运营成本的评价行为还比较混乱,严重制约了补贴资金效率的发挥;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情况进行行业监管,这是绝大部分城市都能做到的。但是,将政府财政补贴资金与运营商服务水平挂钩,建立奖惩机制,在许多城市还没有实行。而且,大多数城市的运营商都没有服务水平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政补贴资金难以发挥其效率。

主要观点与价值:成本费用审计与评价机制应规范与细化:一是实施成本规制;二是引入第三方审计与评价机制;三是建立运营成本社会公开机制。要对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绩效监管,将补贴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补贴资金,另一部分为绩效补贴资金,将政府财政补贴资金与运营商服务水平挂钩,设立奖惩机制。补贴模式的确定要考虑能使企业有降低成本的动力,防止低效率。政府财政补贴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或定额补贴模式,明确定义公交行业利润水平,考虑当地同期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将补贴标准与行业利润结合。

社会影响:如果运营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必然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进而引起公众对公交服务质量的监督,也利于运营商改善服务水平。许多城市为了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开辟客流量不大的线路,导致运营成本非常高。如果城市能将这样的冷僻线路运营成本公开,公众就能够更好地了解公交现状,对公交运营就会多一份了解和包容。此外,运营成本向社会公开,也会促使运营商对成本进行控制和提高效率。

1.4 “建议政府从“补贴”到“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模式转变”研究报告

基本内容:公共交通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承担部分公共交通发展的责任。财政补贴公交企业运营是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但补贴什么,补贴多少,一直是各个城市政府面临的头痛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的推进,目前许多城市普遍存在政府认为财政补贴负担过重,而公交运营企业认为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经济效率。现有政府财政补贴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票价刷卡补偿额度不到位、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结果争议性较大,以及全额补贴难以为继。上述问题对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首先,公交企业负担部分公益性票价是不合理的,导致公益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界定不清;其次,根据核算的成本进行事后补贴,无论是成本规制补贴还是全额补贴,都不利于企业运营效率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改善,也不利于政府对财政支出的控制;最后,无论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通过政府成本补贴方式运营,没有很好地体现产权制度安排效率。因此,建议政府从“补贴”到“购买”服务模式转变。

主要观点与价值:建议政府从“补贴”到“购买”服务模式转变。城市总是处在一个发展变化的环境中,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的增加、城市轨道交通使用导致的客流竞争、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以及公交车辆维修零部件价格不断上涨等,都会影响政府购买服务额度制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因此,政府购买服务需要考虑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购买金额。政府设计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考核机制(包括奖惩机制)。此外,与公交企业费用结算周期不宜太长,按月或季度结算较为合理。对不同社会经济条件的城市,可根据城市自身条件设定服务水平。对经济不发达城市,线路服务水平可适当降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对经济发达城市,考虑政府财政支出额度,设定较高的公交服务水平。

社会影响:政府从“补贴”到“购买”服务模式转变,政府对线路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能够培育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企业在固定购买金额前提下,运营效率越高,获得利润越高,因此,企业有积极性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此外,城市政府对公共交通市场由主导转向引导,真正使公交企业从生产型转向经营型,产权制度安排效率得以体现,社会经济效率得以提高。

课题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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