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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东义:《五经正义》 重塑儒家审美文化

乔东义2016年10月26日14:47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五经正义》美学思想研究”负责人、安徽师范大学教授

经学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唐代大儒孔颖达等人所撰《五经正义》,堪称中国古代最具影响力的经学文本,几乎浓缩了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儒家文化的精髓,亦为历代经学研究者旁搜远绍、钩沉索隐提供了最基本最全面的文献史料。然自清末以来,由于经学蕃育的历史文化土壤逐渐流失,经学亦由显学走向了边缘学科,其中很多有价值的论题或论域长期处于被遮蔽的状态。时至今日,国学研究重新兴起,作为“国学中的国学”,《五经正义》等经学要籍不应被无端放逐。

孔氏《五经正义》虽历来被视为经学诠释文本,但含有丰赡的美学营养。其中《毛诗》《乐记》《周易》诸经孔氏正义,包含了大量的美学一手资料,其余各经孔氏正义,所保留儒家以礼乐为中心的一手及二手资料,也极为丰富,实系研究中国古典美学尤其是儒家美学及其承传脉络的宝贵资源。孔氏正义疏解《毛诗》《礼记》《乐记》《周易》诸经,彼此相互发明,所涉“诗缘政作”、“性情教化”、“礼乐相须”、“气类相感”等观点和思想,突显了儒家美学以性情教化为基础、以礼乐诗歌为核心、以气类相感之生命精神为本原的基本特征。而其立足儒学、兼融道玄释骚的解经态势,一定程度上又突破了传统的“美刺”、“教化”等经学藩篱,为儒家诗学、美学的扩容,为唐代以降经学的审美化取向开启了门径。

《五经正义》对中国古典美学的影响

孔氏《五经正义》对中国古典美学的诸多论题和论域,有继承、有发展、有创新,很大程度上拓展了中国古典美学的新领域,使得中国传统美学在唐代焕发出新的生机,并对后世美学发展产生了多维而深远的影响。现举其荦荦大者,有如下诸端:

一、从美学本体论入手,孔氏《五经正义》通过对哲学上“生生之道”、“有无之辨”、“体用之思”、“变易之理”等论题的梳理和阐发,初步构建了以气本论为基础的美学思想体系,彰显了中国传统美学生生不息的精神、主客融和的特质和自然感性的色彩。

二、孔氏对情与性、情与志等传统美学问题多加剔抉,提出了建基于气类相感论的性情论与感物动情之说;并引“发愤抒情”的楚骚美学诠解“诗言志”,披露了魏晋以来诗骚合流的历史印痕;其首倡“情志一也”的著名命题,更可见汉魏以降“诗言志”向“诗缘情”递嬗的文脉历程。

三、孔氏《五经正义》还努力恢复易学“重象”的传统,其对于“易象为本”、“观物取象”、“兴必取象”等易学传统问题的多方阐发,一方面直接推进了由“易象”到“审美意象”的转变,加强了“审美意象”的深层创构;另一方面以易象释诗兴,充分肯定易象“若诗之比喻”的诗性功能,发展了传统的诗学比兴观,并从理论上贯通了《诗》和《易》。

四、孔氏对“言意”问题的有关辨析,则不仅重新确认和发挥了《易传》以来“立象尽意”的表意方式,而且开辟了“立言尽意”的新途,促使“言”、“象”由两相对立走向互动互补,完善了中国传统的诗性思维模式。孔氏还进一步深化了“太虚之象”的审美意蕴,为唐代“意境”等美学范畴的诞生和成熟,奠定了厚实的理论根基。

五、孔氏《五经正义》综合秦汉诗论各说,提出“诗有三名”,即“承也”、“志也”、“持也”的论断,足可涵盖儒家诗学之大端,并能见出儒家诗学功能论之历史演进;孔氏据其哲学“体用”观所提出的“三体三用”说,较合理地解决了《诗经》“六义”问题的一系列悬疑;其对“孔子删诗”等问题的精彩考论,则在《诗经》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六、在诗乐关系方面,孔氏既提出“诗乐同功”、“诗乐相将”等诗乐一体论,又仔细考察了诗与乐“辞变声常”、诗乐舞三位一体等复杂文艺现象,并由此进一步追溯上古之乐教统诗教,春秋以降诗乐两艺、两教分途的历史轨迹,具有重要的美学和文学意义。

七、孔氏《五经正义》以儒家礼乐传统为基础,分别就“礼乐相须”、“礼乐兼有,所以为美”、“时政善恶见于音”、“乐出于人而还感人”等论题展开深入讨论,将儒家礼乐文化理论推向新的高度;且全面论述了礼乐之教的一般宗旨、原则和意义,一般教学经验和方法,以及教学中应该防范的一些问题等,对唐代文化教育和审美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

八、孔氏还充分注意到“律历融通”这一文化现象的重要意义,以气本论为根基,从律历融通与阴阳五行、律历融通与数理结构、律历融通与人文化成等多个方面予以丰富的理论阐发,为我国古代音乐美学谱写了新的篇章。

九、在对《五经》经传文本的多维梳理和阐释过程中,孔氏《五经正义》突破了“疏不破注”的框架约束,形成了独特的审美诠释思想,如“随文释义”、“体无恒式”、“立足文本”、“学理通观”等,这在中国审美诠释史上,亦具有重要意义。

要之,孔氏《五经正义》的一系列论阐,承传和重塑了中国古代审美文化尤其是儒家审美文化,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学美学形态的形成,客观上也搭建了汉代审美文化和宋代审美文化之间的桥梁,为中国封建时代的审美文化由前期向后期的顺利转型,起到了承前启后的枢纽性作用。

《五经正义》的诗学和美学要旨

然而,孔氏《五经正义》美学之名,久为经学所掩,历代学人多从经学与训诂的角度对之加以研究,而很少注意到其中的诗学与美学问题。现代学者虽偶尔在诗论、文论中引述《正义》片言只语,但缺少专门而系统的研究。之所以造成如此现状,原因大略有四:其一,《五经正义》一开始即是以经学教本的面目承传下来的,作为传统经学教本,人们自然更多是从经学或经学史、语言文字学或语言学史以及版本目录校勘学等领域对其展开研究,即使有零星的诗学、美学阐发,终究服从于其经学研究的主旨;其二,《五经正义》自身内容极其繁富庞杂,远不如一般经典著作简约,有关其诗学、美学资料爬梳剔抉的难度,令不少研究者望而却步;其三,今文经学一派,长期视古文《尚书》《左传》《周礼》等为伪作,“五四”以来“疑古”派学者进一步以现代观点张扬此说,致经典之真伪面目难明,令学者多所顾忌、畏葸不前;其四,自清季以来,不少学人指责孔氏《五经正义》株守“疏不破注”原则,因循守旧,对其批判尚自不暇,遑论阐幽发微?

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特选做这一课题,并试图对如下诸方面作重点考量:其一,着力于经学与美学交融互渗的复杂样态,从向来被美学界所忽视的传统经学文献中,梳理、提炼出有效的美学资源,初步呈显中国传统文化中经学美学这一独特的审美文化样态,以为中国古典美学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观照视角和理论平台。其二,对中国经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经典文本《五经正义》的美学思想作全面而融通的考量,发掘其所蕴含的各种美学新解和理论潜质,勾勒出由本体论、情性论、易象论、言意论到诗论、诗乐关系论、礼乐教化论、律历融通论再到审美诠释论的较完整的美学思想构架,以期弥补中国美学史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其三,将《五经正义》美学思想置于由先秦汉魏到唐宋的整体历史文化语境中作综合性考察,既展示其涵纳古今的集大成气质,又揭示其承传汉宋的过渡性特征,彰显中国儒家美学史上长期被“汉学”、“宋学”等显学所掩盖的“唐学”应有的历史地位。其四,深入探掘《五经正义》以儒为主、兼融道玄释骚的复杂美学面目,并将其与唐代三教圆融的文化背景多加勾连,剖析二者之间的多维互动关系及其深远影响,这对于重新认知、研究唐代诗学、美学和审美文化,当有一定助益。

本研究若能按质按量地完成,庶几能弥补中国美学史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并对进一步深化中国传统经学与美学研究,促其实现现代转换,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然而,其间的难度与工作量,远非笔者所能从容驾驭,更深入、系统而有效的研究,还有俟于将来。

(责编:李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