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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世纪中国婚姻史研究”

首届学术研讨会

2016年06月07日14:56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20世纪中国婚姻史研究”(项目批准号:15ZDB050)首届学术研讨会于2015年12月5日下午在京举行。项目首席专家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梁景和教授,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张志永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余华林副教授、北京大学医学部李秉奎副教授,项目撰写组成员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图书馆馆员李慧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社科部副教授王栋亮、聊城大学董怀良讲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项目撰写组成员王栋亮、余华林、李慧波、李秉奎、董怀良介绍介绍各个子课题的问题意识、基本思路、资料简介、研究理论、内容概述、结构大纲、重点难点、项目计划。

子课题一:清末民初婚姻变革研究(1900-1920),主要探讨自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在近代中国面临巨大社会变革时,婚姻也相应地从传统开始向现代化过渡的种种问题。

子课题二:民国时期婚姻变革研究(1920-1949),主要探讨自五四新文化运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期,在伦理解放运动、社会改造运动、战争所造成的政权更替和区域分隔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之下,婚姻所发生的巨大而又微妙的种种变革。

子课题三:共和国十七年婚姻变革研究(1949-1966),主要探讨自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之前,传统婚姻进一步被改造的具体情况,如民众从服从家庭权威向服从国家权威过渡,家庭内部权力从家长向个体成员转移,男女两性的婚姻权益从不平等逐渐趋向平等。

子课题四:文化大革命时期婚姻变革研究(1966-1978),重点考察“文革”时期政治文化与文化政治的极力扩张及其对婚姻的社会私人生活领域的侵蚀。同时,还兼顾私人生活领域在政治狂潮下的暗流涌动,最终推动“运动群众”向“群众运动”的转轨。

子课题五:改革开放时期婚姻变革研究(1978-2000),主要探讨改革开放以后,在思想解放、价值多元的时代背景下,国家、社会与婚姻的关系逐渐松弛,婚姻的个体自由程度逐渐增强,婚姻逐渐向个人私事发展等变革的历史进程。

全体项目组成员对以上内容,以及在开题报告会中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开题会议的与会专家为了让项目更加丰富、完整、科学、严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者对项目的顺利进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对于项目的问题意识,项目组认为整个项目应该有一个统一的问题意识,根据各卷目前的大纲来看,大家基本都在探讨婚姻中个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那么是否可以考虑用“公领域”与“私领域”作为统摄整个项目的问题意识。对于研究思路,项目组意识到要对20世纪婚姻变革的总体脉络进行梳理和总结,要把项目研究的资料性与规律性、思想性结合起来,把婚姻的观念性、伦理性和价值性结合起来。关于研究内容,要注意对婚姻史的内容作出界定,从婚姻内史和婚姻外史两个方面来把握。所谓婚姻外史,就是婚姻与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习俗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所谓婚姻内史,又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把握,一是观念、现象、制度、法令、仪式、习俗;二是择偶、恋爱、结婚、离婚、再婚、重婚。

同时,大家也认为对于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由于少数民族的婚姻问题本身就非常复杂,在这个研究项目中无法一一论述清楚,因此不必过多涉及。同样,台湾地区的婚姻问题固然也属于20世纪中国婚姻史的内容,但也不必过多涉及,否则香港、澳门也不可缺漏,这样会使得项目的内容更为复杂,难于把握。

最后项目首席专家梁景和教授要求项目组从宏观上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新史料的挖掘,要注意运用史料的丰富性和论证的严谨性。第二,作为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可以适当讲求个案的故事性,语言的生动性和可读性。第三,要对历史缘由和社会条件进行深度分析,揭示出复杂性、渐进性、逻辑性。第四,要注意总结婚姻变化的总体脉络,同时又要注意婚姻变革的波折性,不能只看到线性的发展脉络。第五,研究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第六,要有精品意识,要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课题组供稿)

(责编: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