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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志柱:《宝文堂书目》中话本小说的认定

2016年02月03日15:56

《宝文堂书目》在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直接关涉到诸多话本小说及其本事来源研究、小说与戏曲的关系研究等。孙楷第、谭正璧先生筚路蓝缕,曾进行了富有智慧的草创性工作,认定话本小说112种,“现在尚存的”53种、“现已不知存佚而见于他书或内容可考的”33种、“存佚和内容都不可考的”26种。后世研究大抵没有超出这个范围。在《稗家粹编》等相关资料出现后,实有必要对《宝文堂书目》中著录的话本小说进行重新认定。

认定问题的提出

由于《宝文堂书目》“编次无法,类目丛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把小说归入“子杂”类,但“子杂”中,既有《世说新语》等笔记小说和《水浒传》、《快嘴李翠莲》等通俗小说,也有《柬牍大全》、《古文法则》之类书籍,还杂有《风月锦囊》、《狐白裘》等一些戏曲和唱本。与此同时,其他门类亦间或载录小说。但是,学界只要发现有现存话本作品与之相似,就往往直接指认为被《宝文堂书目》著录。如莺莺故事,现有唐传奇崔莺莺、张生故事,明李莺莺、张浩故事,前者是传奇,后者是话本,但孙楷第将《宝文堂书目》著录的《莺莺传》指认为话本《宿香亭张浩遇莺莺》,恐怕也是此种心态。《宝文堂书目》著录的《孔淑芳记》和《杜丽娘记》,现在普遍被认为,前者是《熊龙峰小说四种》中的《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后者是何大抡本《重刻增补燕居笔记》卷九的《杜丽娘慕色还魂》和余公仁本《燕居笔记》卷八的《杜丽娘牡丹亭还魂记》,并且一直将它们作为话本小说看待。2004年晚出的《中国古代小说总目》将《杜丽娘记》和《孔淑芳记》直接收在“白话卷”。

事实上,万历二十二年(1594)胡文焕序刻本《稗家粹编》收录了《孔淑芳记》、《杜丽娘记》,但它们都是传奇体小说。那么,《宝文堂书目》著录的《孔淑芳记》、《杜丽娘记》,是传奇体还是话本体,需要作出回答。

话本小说认定的程序

学界现从后世仅存的小说作品及题目判断其是否为小说,多少显得无奈和尴尬。笔者认为,对著录小说的认定,至少需要三个步骤:一是从题目及后世存在的小说作品判断其是否为小说,二是确认为小说后再确认是话本体还是传奇体,三是若话本体或传奇体有两种以上,再予以区分。

今所见柳耆卿故事,有《清平山堂话本》的《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何本《燕居笔记》卷一○下层的《柳耆卿玩江楼记》,余本《燕居笔记》卷七《玩江楼记》,《万锦情林》卷一《玩江楼记》,但它们实为一种。学界普遍认为,《柳耆卿记》就是《宝文堂书目》著录的小说,是话本《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的简称。此种说法有待考证。说《柳耆卿记》是简称,没有版本依据。《清平山堂话本》版心上简题为《江楼记》;冯梦龙《喻世明言叙》:“《玩江楼》、《双鱼坠记》等类,又皆鄙俚浅薄,齿牙弗馨焉”,说的也是《玩江楼》,而非《柳耆卿记》。笔者设想,《宝文堂书目》著录的《柳耆卿记》可能是类似罗烨《醉翁谈录》卷二丙集《花衢实录》之《柳屯田耆卿》故事的总名,包含《耆卿讥张生恋妓》、《三妓挟歧(似应作耆)作词》、《柳耆卿以词答妓名朱玉》等。因《柳耆卿以词答妓名朱玉》篇后有阙文,无法完全确认《柳屯田耆卿》的内容。《宝文堂书目》另著录《柳耆卿断芳兰菊》,但内容不详。

学界普遍认为,《宝文堂书目》中的《李亚仙记》为话本无疑。《李亚仙记》与唐传奇《李娃传》同源。既然《宝文堂书目》已经著录《李娃传》,笔者姑且认同《李亚仙记》为话本小说,但关于李亚仙的故事,至少今存三种版本:《醉翁谈录》癸集卷一收录的《李亚仙不负郑元和》,系话本体小说;万历刊本《小说传奇》收录的《李亚仙记》,系话本体小说;《燕居笔记》(余本卷七,林本卷五)收录的《郑元和嫖遇李亚仙记》,系传奇体小说。经查验,三种文字不同,出入较大,应为三种不同版本。《宝文堂书目》著录的《李亚仙记》是何版本,需要治学者深入考究。

话本小说认定的学术意义

《李亚仙记》的著录暂时没有学术探讨意义,但《杜丽娘记》和《孔淑芳记》却存在这种意义,不容忽视。

由于直接认定,很多必要的学理论证几乎缺失,需要重新进行。学界普遍认为,《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就是《宝文堂书目》所著录的《孔淑芳记》,源于两点:一是题目相近,二是现存《孔淑芳双鱼扇坠传》而《孔淑芳记》缺失。在分析《孔淑芳双鱼扇坠传》时,有两段话被学界引用较多。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卷二十《熙朝乐事》:“若红莲、柳翠、济颠、雷峰塔、双鱼扇坠等记,皆杭州异事,或近世所拟作者也。”冯梦龙《古今小说叙》:“然如《玩江楼》、《双鱼坠记》等类,又皆鄙俚浅薄,齿牙弗馨焉。”细究之,却有问题。《孔淑芳双鱼扇坠传》明言是“弘治年间”发生的故事,无疑是明人所作。若《双鱼扇坠记》与《孔淑芳双鱼扇坠传》是同书,那么《西湖游览志馀》认为《双鱼扇坠记》是明本,田汝成所论极是;冯梦龙认为它是宋元旧遗,应误。然而,《双鱼扇坠记》与《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并非同书,更有可能。因为《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在书眉上简称《孔淑芳小说》、《孔淑芳传》,而不是《双鱼扇坠记》。冯梦龙的判定也应有其理由,不会注意不到小说开头“弘治年间”四个字,且冯文作《双鱼坠记》,无“扇”字。笔者因之认为,《双鱼扇坠记》与《孔淑芳双鱼扇坠传》不是同书。另外,《孔淑芳双鱼扇坠传》的刊刻者熊龙峰所刊书籍,现尚见《重刊元本题评音释西厢记》、《天妃济世出身传》。而《西厢记》刊于万历二十年,《天妃济世出身传》约在万历三十三年之后,现往往据此推断《孔淑芳双鱼扇坠传》为万历刻本。既是万历刻本,《孔淑芳双鱼扇坠传》的成书就可能在万历年间,《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就可能不被《宝文堂书目》著录(著录下限为1560年)。

作为一部文言选集,《稗家粹编》忠于原著,《孔淑芳记》改名的可能性很小,《稗家粹编》所收《孔淑芳记》应是原名。在同一逻辑层面上,与其相信与标题相差较大的话本体《孔淑芳双鱼扇坠传》是《宝文堂书目》著录的《孔淑芳记》,不如相信题目一致的传奇体《孔淑芳记》。《杜丽娘记》的境况也类似。

《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完全是在改写《孔淑芳记》,但逻辑没有《孔淑芳记》缜密,行文也欠流畅。《孔淑芳双鱼扇坠传》的成书较粗糙,在《幽怪传疑》和《孔淑芳记》框架上,对《牡丹灯记》和《滕穆醉游聚景园记》进行因袭改写拼凑而成。考察《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对《孔淑芳记》和《牡丹灯记》、《滕穆醉游聚景园记》的因袭改写,可见因改编思路受牵制而出现有违常理、有违情境等创作纰漏。

《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和《孔淑芳记》的关系,与话本《杜丽娘慕色还魂》和《杜丽娘记》的关系如出一辙,对《牡丹亭》蓝本问题的探讨,无疑具有重要参照意义。

有学者认为,“话本《杜丽娘慕色还魂》确实存在粗糙、混乱之处,但这正是话本未加精雕细琢的原生态表现,尤其是《杜丽娘记》中不乱不误而话本中明显乱误之处,不应该是话本‘改编者’艺术水平不高所致,合理的解释应是:话本产生在前,本来面目如此,后来的《杜丽娘记》修正了话本中的明显错讹。”这实际上是“后来居上”、“后出转精”惯性思维影响。今天所见宋元明话本中,《杜丽娘慕色还魂》疏失之多,恐怕无出其右。但对于一个具有创作能力的人来讲,频频致误,用思路受到牵制和影响来解释,似乎更合理。所以,话本体《杜丽娘慕色还魂》的疏失也应是改编者水平和艺术素养造成的,即使是“易正为误”、“易雅为俗”,也是改编者的责任。即使以冯梦龙之才,改编之时仍然出现知识错误,也只能以创作疏失来解释。若研究中过于依赖直接认定,一旦对话本小说的认定质疑,势必引起原有研究的震荡甚至颠覆。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资料《稗家粹编》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负责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编: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