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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举办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高层论坛

2015年11月25日09:16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10月18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举办“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高层论坛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创刊60周年纪念大会”,部分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主编、文摘类期刊主编、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130余人,围绕“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主题,就学术评价现状、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的关系及学术期刊在学术评价和学术创新中的定位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

一、关于学术评价现状的反思

学术评价与学术发展、学术繁荣密切相关。与会代表认为,现有学术评价机制存在不合理之处,应提高学术评价的科学性。《南京大学学报》执行主编朱剑认为,所谓学术评价,简单地说就是权威学术主体,按照公正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它掌握的评价信息进行科学处理,得出评价结论。但目前的学术评价体制有两个主体,一是学术共同体(定性评价),一是专业评价机构(定量评价),这种被撕裂的评价是残缺的,会带来种种问题。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学术评价机制濒临失范与专业评价机构过于量化的评价标准有关。专业学术评价机构最初以科学的、量化的、公正的姿态登上学术舞台,弥补了之前以学术共同体为主的同行评价在评价中以经验判断为标准的主观缺陷。但目前各式各样的学术评价制度以及量化评价体系评价权的超界域覆盖,尤其是日益严重的行政化趋向,使学术界对评价机制和结果提出质疑。

《清华大学学报》主编仲伟民认为,目前一些学术评价对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造成伤害,主要表现为:第一,学术评价的工具理性。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主导学术评价标准,既造成行政对学术的干预,又客观上鼓励了学术评价机构的妄为。第二,学术评价的学科偏向。从自然科学移植的学术评价标准,套用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形成以项目为中心、以期刊或出版社级别为标准、以数量化为标志的评价体系,对人文社会科学造成极大伤害。

一些专家从“影响因子”角度指出目前学术评价标准的片面性。《文史哲》副主编刘京希认为,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评价体系,尤其是纯量化的“裸数据”评价体系,天生带有注重“形式评价”而非“内容评价”的弊端。《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总编姚申认为,学术期刊评价引入“影响因子”曾起到先前定性评价难以达到的清晰、直观作用,但一旦将其作用无限放大,作为唯一甚至万能指标,就会走向反面。

面对学术评价现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主编蒋重跃表示,目前的学术评价机制已影响到学术生态平衡。鉴于此,与会专家们积极呼吁改进现有评价体系,实行科学的学术评价,营造健康的学术生态环境,共建学术创新的合理化平台,引导学术创新与发展,促进学术繁荣。

二、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的关系

针对如何开展公正科学的学术评价进而推动学术创新,《南开学报》主编姜胜利认为,虽然现行学术制度对学术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也明显存在过度量化评价、研究生培养方案僵硬、引进人才政策和制度执行方向偏差等种种弊端。

武汉大学哲学院李佃来教授认为,做学术要把握两个维度,一是从现实出发,不空谈概念,这样提出的问题才有根基;二是对现实问题的研究要有思想性、理论性,能够引领规范我们的时代。从这两个维度着手,踏踏实实去做,才能解决问题,这就是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常务副主编柯锦华指出,学术的生命在于学术创新,没有创新,学术就没有活力。面对学术界创新焦虑、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立足于现实,对现实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从而产生影响力。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主编崔月琴认为,期刊特色和培育学术新人是提升学术评价、推动学术创新的重要节点。要在期刊界获得声誉,创出品牌,一定要有学术资源,要有一定研究能力的编辑队伍。因此,编辑和学者要建立学术联系,形成期刊的特色栏目或特色专题;学术新人的发现和扶持是保持期刊特色、推动学术创新的重要责任。

三、学术期刊在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中的定位

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成果的载体,是学术活动的重要环节。《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主编王泽龙认为,学术期刊承担着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的重要责任,对在其刊发学术成果取舍过程中客观上具有学术评价功能。由于本身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学术期刊又是广大学者、评价机构、管理部门的评介对象。

《学术与探索》主编张磊认为,学术期刊具有学术评价功能,可以细化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内部评价即编辑和主编评价,外部评价即读者以及机构等社会评价。学术期刊在履行学术评价功能时,应把握适度原则,同时要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基础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的关系;二是热点学科(问题)和边缘学科(问题)的关系,期刊有责任为某些特色学科、边缘学科、小众学科乃至濒危学科(绝学)留一份空间;三是学术名家和新人的关系,给学术新人创造更多的机会、搭建更多的平台,对新人、对期刊、对学术都是非常有意义的事。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解志熙教授认为,要推动学术创新,一方面学术期刊的开放包容态度非常重要,不能固守地域特性,甚或成为当地人、本校人的学术“自留地”;另一方面必须鼓励那些立足史实和实际、勇于提出新观点的学术创新。

华中师范大学龚胜生教授认为,学术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学术成果的创新性评价来完善科学理论体系,来推动科学技术进步,进而促进人类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和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学术创新需要学术评价引导,政策引导、载体引导和专家引导对学术创新有推动保障作用。论文审稿人是学术评价的主体之一,是创新引导的一个重要因素。

(责编: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