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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民主与威权的政党起源 一个替代性理论框架

2015年09月16日09:24

[摘要]现有文献主要从社会结构与阶级关系、经济结构与镇压成本等理论路径来解释民主与威权(或专制)的起源。从后发国家的历史与现实来看,政党或政党体系的特征对于理解不同政体的形成至关重要,政党竞争形态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不同政体类型的形成。基于上述理论和历史背景,本文试图建构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来对民主与威权(或专制)的起源提出新的理论解释,从政党之间的博弈过程来解释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政体类型)的不同历史起源。该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政党之间在纲领上的分歧层次以及组织能力上的力量对比,决定了政治斗争的基本规则和形态,并最终导致了不同的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政体类型)。

[关键词]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政党纲领;政党组织;政党斗争形态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化与规范运行研究”(项目编号:12&ZD075)子课题“制度优化与国家治理:建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中层理论”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建伟,政治学博士,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政党政治、族群政治、比较政治经济学。

现代国家的诞生不过是近代几百年的事情,政党登上历史舞台的时间则相对更晚。著名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发现,曾经盛行于欧洲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统治形式,如帝国、城邦国家、城市联盟、庄园主、教会、宗教秩序网络等,到了近代以后都被民族国家所取代,因此,他试图探寻为何欧洲国家通过不同的道路最后都汇聚成了民族国家的政治形态。[1]站在蒂利的肩膀上可以发现,政党产生并逐渐占据国家权力的中心舞台,具有同样的历史趋势,并沿着不同的道路发展。过去那种号称享有统治权的军事征服者、宗教领袖、王室成员以及种种基于出身、财富或某种政治技能的寡头集团,通通让位于政党这一新的政治组织,政党及其政治领袖逐渐成为政治权力的实际掌握者,传统型的统治者逐渐被政党从历史舞台上扫除。[2]沙特施耐德(Schattschneider, E. E)甚至认为,“政党的兴起无疑是现代政府最重要的标识之一……政党创造了现代民主,简直难以想象现代民主在缺乏政党的情况下能够生存”。[3]从更广阔的历史视野来看,不仅现代民主的起源和运作离不开政党,广大后发国家的政治发展同样离不开政党,“在政治现代化领域,没有一种角色比政党政治家更为重要。……‘政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改良者、革命者、民族主义者),它已经成为了发展中社会现代化的工具。政党在所有当代社会的现代化竞争中如此重要,以至于不同社会所走的现代化道路往往是由政党所决定的。”[4]

在政治上的先发国家中,政党是由国家与社会塑造的客体;而在政治上的后发国家中,政党则成为塑造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政党既可以成为支撑民主价值与民主制度的力量,也可以成为解构民主价值与民主制度的力量。[5] 正因为如此,如果不理解政党在形态与功能上的差异,就无法理解后发世界中的现代国家在起源上的制度差异。①基于上述理论背景,本文要解答的核心问题如下:在走向现代国家的过程中,作为关键行动者的政党如何塑造了后发国家中不同的政体类型,以致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②

一、解释民主与威权(或专制)的起源:现有理论及其局限

在现代世界中,为什么有些国家是民主国家,而另外的国家却处于威权或专制状态之下?这个问题是政治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核心问题。为了解释民主与威权(或专制)的不同起源,学者们提出了大量理论。在这些视角各异的分析框架和答案中,社会学家巴林顿·摩尔的“社会起源论”和经济学家达龙·阿塞莫格鲁的“经济起源论”是解释民主与专制起源问题的经典之作。除此之外,还存在着“文化起源论”、“军事起源论”以及“信息起源论”等不同的解释范式。

1. 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论”

“社会起源论”主要是从社会结构的视角来解释现代世界中不同政体的起源,尤其聚焦于不同阶级之间的组合模式,或强调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或强调工人阶级的历史作用。持该理论的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当属巴林顿·摩尔和迪特里希·鲁施迈耶。巴林顿·摩尔(以下简称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被誉为政治学与历史社会学领域中的经典之作,在该书中,摩尔以世界现代化的比较视野梳理出三条政治演进道路:以英、法、美为代表的自由民主道路,以德、意、日为代表的法西斯道路,以及以俄国和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道路。

为了解释这三条道路的起源,摩尔将目光聚焦在土地贵族与农民阶级的身上。摩尔敏锐地发现,从农业社会过渡到现代工业社会的过程中,不同阶级关系的组合模式决定了上述三种不同的历史演进道路:土地贵族和农民阶级在政治舞台上的不同角色,“影响着议会民主制的诞生、法西斯主义右翼专政的出现和共产主义左翼专政的问世。”[6]他认为,英、法、美三国走上议会民主制道路,关键在于资产阶级作为拥有独立经济基础的社会集团,能够摧毁阻碍民主资本主义的种种障碍,因而作为民主障碍的土地贵族和农民没有成为强大的政治力量。土地贵族要么像在英国那样转化为新贵族(资产阶级化)从而成为民主的盟友,要么像在美国和法国那样在内战或革命中被清除掉;农民则要么与资产阶级结盟,要么就是已遭到毁灭而作为无紧要的政治力量。德、意、日走上法西斯道路的原因在于,这三个国家的资产阶级力量相对薄弱,为了促成现代工业社会所需的政治经济条件实现,资产阶级不得不与反动的土地贵族结盟,这样,势力强大的土地贵族、政治上处于依附地位的资产阶级与国家(君主、官僚与军队)的结盟,就成为走上法西斯道路的核心条件。俄国与中国走上共产主义道路,根源于资产阶级的极度软弱与大量受压迫的农民的存在,农民在共产主义者的领导下,成为推翻旧秩序的革命性力量,这样,力量薄弱的资产阶级、高度集权的国家、农民革命的巨大潜力共同作用,最终使中国和俄国走上了共产主义道路。

摩尔用系统的理论解释了民主与专制的起源,对该问题做出了开创性贡献。他的著作是比较历史分析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激发了无数学人发展出更精致的理论假说和方法论上的创新,来研究这一重大问题。但他的理论局限同他成就一样明显:夸大了资产阶级对民主生成的作用。摩尔看到民主能够在英国、美国和法国产生,是因为资产阶级最终得以避免与土地贵族结盟来镇压农民,这使他强调一个强大的资产阶级对民主产生所发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并由此得出 “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的理论命题。实际上,比较历史学者做了大量研究来验证摩尔的理论命题,这些研究所揭示的历史证据中,有许多史实其实并不支持摩尔的理论假说。仅以英国为例,直到19世纪,英国的土地贵族在欧洲范围来看都是政治上最强大的集团,但这并不妨碍英国最先实现了民主。[7]耶鲁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早就指出:“假如中产阶级的力量能够强大到遂行己愿得话,西方政治将永远不会朝立宪民主制的方向发展。中古末期,在商人与同业行会控制独立城市之政治前,政府的正常统治模式乃是贵族专制。这些城市大多数政治权力都掌握在少数贵族家庭之手,他们独掌大权,其他人都被排除在外。到18世纪,中产阶级获得新的自我伸张权利的机会后,这些中产阶级的政治态度也同样是贵族式的。”③在沃特金斯看来,民主的产生根本不是资产阶级成为社会主导力量之后所必然带来的结果,恰恰相反,正是由于资产阶级的力量不足以主导社会,需要其他社会力量的有效支持,在与其他社会力量分享政治权力的过程中,才形成了民主所需要的社会均衡结构。“中产阶级虽然足以伸张自己的权利,但却绝不足以独立负起指导社会走向之责任。社会秩序的维持仍然有赖精密文武官僚体系,以及以农业为主之经济体系的运作。都市中产阶级与后者可以说是很少、或是完全没有接触;而对于前者(尤其是军队)的控制又绝对逊于传统的统治阶级。作为一个未享有高度社会声誉的少数团体,中产阶级几乎没有正式宣称垄断政权的希望。”[8]

迪特里希·鲁施迈耶(Dietrich Rueschemeyer)等学者则通过实证性的研究佐证了沃特金斯的上述观点。与摩尔不同的是,鲁施迈耶更为强调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选择对民主生死存亡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历史的梳理,他发现,资产阶级并非天生注定就是支持民主的力量,资产阶级经常促使政府采取专制的方式来镇压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底层阶级,尤其是在这些底层阶级通过罢工等方式来伸张其要求时。因此,即使在现代化消灭了土地贵族与农民之后,资产阶级在没有外在压力情况下也不会自动去推动民主的实现,在许多情况下,工人阶级的积极抗争,正是承担着促使普选等民主权利向普通人拓展的“外在压力”。因此,在实现现代化的社会中,工人阶级对民主的生成与拓展的作用要远比资产阶级重要,只有当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接受了宪法民主的规则之后,民主才可能成为“城中唯一的游戏”,而一旦工人阶级及其政党背离宪政民主的游戏规则,即使资产阶级的力量再强大,民主之路也难免充满崎岖与坎坷。[9]

2.民主与专制的 “经济起源论”

“经济起源论”主要是从经济结构,尤其从经济资源的不平等配置角度来解释现代世界中不同政体的起源,代表性学者主要有达龙·阿塞莫格鲁、卡莱斯·鲍什等。达龙·阿塞莫格鲁(Daron Acemoglu)是美国当代最杰出的经济学家之一,在与詹姆斯·A.罗宾逊合著的《政治发展的经济分析——专制与民主的经济起源》一书中,他提出了民主与专制的经济起源论。

阿塞莫格鲁区分了四类政治发展道路:第一条是英国的充分巩固的民主道路,民主一旦被创立就能持续保持和巩固;第二条是民主难以获得巩固的阿根廷道路,周期性的民主瓦解和民主重建交替出现;第三条是新加坡的持续非民主道路,政权能够在没有镇压的情况下得以维持;第四条是南非的存在镇压的非民主道路。

为了解释这些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阿塞莫格鲁从社会结构转向经济结构分析。他将社会分为精英与大众两大群体,这两大群体实际上也是富人和穷人的分野。他认为,在民主体制下,社会政策由大众(穷人)决定,因为大众(穷人)在人数上居多,而在非民主体制下,社会政策由精英(富人)说了算,[10]因此,“经济起源论”必须要解决问题就转化为:精英(富人)为什么会选择对他们不利的民主制度呢?阿塞莫格鲁认为,大众会以各种手段威胁精英,精英也借助镇压或政变等手段确保有利于其利益的政治制度,民主实际上只能是被逼迫出来的:当不平等的程度较低时,大众(穷人)对现状比较满意,制度变迁(民主化)的压力较小,精英(富人)可以在没有镇压的情况下维持非民主政体(图1-1中A区新加坡的位置);当不平等程度升高后,革命就会成为一种威胁,而如果此时恰好面临较高的镇压成本,精英(富人)往往就会放弃镇压转向民主(图1-1中B区英国所处的位置);当不平等极为严重,从而使革命构成对非民主政体的挑战,与此同时镇压成本却非常低时,精英(富人)就会有充足的动力来镇压革命与反抗,从而长期维持非民主政体(图1-1C区南非的位置)。[11]

图1 达龙·阿塞莫格鲁的经济起源论图示

 

资料来源:达龙·阿西莫格鲁,詹姆斯·A罗宾逊:《政治发展的经济分析——专制与民主的经济起源》,马春文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 40页

阿西莫格鲁的“经济起源论”试图超越摩尔的“社会起源论”,但也存在明显的局限,而且这些局限成为该理论的致命硬伤。

在阿西莫格鲁对英国民主起源的解释中,民众的革命威胁是英国扩大选举权的核心动力,改革的动机就是为了避免社会骚乱,“这些让步旨在将先前被剥夺公民权的人们纳入政治过程,因为另外的选择被认为只能是社会动荡、混乱,可能还有革命。”[12]革命的威胁其实不止在英国存在,而是广泛地分布在所有的前现代国家,问题是,为什么民众的革命威胁只在英国导致了权力体系的开放和民主转型,而在其他国家却招致了暴力的镇压?

阿西莫格鲁对此的解释是暴力镇压的成本不一样,只有当镇压成本处于较高水平时,精英才可能选择以制度妥协的方式向大众赋权。但镇压的成本又取决于那些因素呢?阿西莫格鲁并没有给出说明。在阿西莫格鲁的“经济起源论”中,革命的威胁是随着社会不平等的加剧而升高的,但作为另一个核心变量的“镇压成本”却看作是“由历史决定的、外生的”因素。当镇压成本被视作外生变量后,镇压成本实际上就转化为由“由历史决定”常量,从而失去了作为变量的意义。如果阿西莫格鲁所作的是单个国家或案例的研究,那么将镇压成本看作是既定的也无可厚非,但偏偏他所作的是对四个国家的比较研究,在他所选的四个国家中,“镇压成本”明显不同,而且这种明显的不同“镇压成本”与同样明显不同的 “不平等程度”共同决定了截然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由此来看,在不同的案例中“镇压陈本”又是被当作变量处理的。这样,矛盾就出现了:一方面,阿西莫格鲁首先认定“镇压成本”是“由历史决定的、外生的”常量;另一方面,在比较研究的过程中,“镇压成本”又被他当作解释因变量(即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的两个自变量之一来使用,这种逻辑上的不自洽正是该理论的核心缺陷之一。

作为当代最杰出的制度经济学家,阿西莫格鲁不可能没有察觉到这样明显的逻辑缺陷,他之所以对此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想弱化“镇压成本”的影响,而专注于纯粹的经济因素——不平等程度。但是处理结果的不成功,也恰恰说明单纯的经济因素可能根本就无法说明民主与专制的不同起源。而阿西莫格鲁要使自己的“经济起源论”在逻辑上更为自洽,就必须将“镇压成本”有效地转化为“内生变量”,即最好将镇压成本转化为同样是由“不平等程度”所决定的内生变量。只有将“革命威胁”和“镇压成本”都转化为由社会的“不平等程度”决定的有效变量,民主与专制的经济起源论才真正立得住。

将镇压成本 “内生化”的关键,就是将其转化为由经济因素(尤其是不平等程度)本身所决定的变量,如何做到这一点呢?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教授卡莱斯·鲍什的理论能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卡莱斯·鲍什借助博弈论的分析工具,提出了更为完善的政治转型与制度选择理论,他将不同政治制度的成因归结为经济平等程度、资产的类型以及竞争各方的势力均衡三大因素。经济平等的程度越高,民主建立的可能性越大,因为经济平等降低了再分配的压力,这也是阿西莫格鲁“经济起源论”的核心,而卡莱斯·鲍什超越阿西莫格鲁的地方在于,除此之外他又提出了资产的属性以及竞争各方的政治资源分配两个变量,来进一步解释民主的起源与转型,正是这两项变量,使阿西莫格鲁没能成功处理的“镇压成本”有效地内生化了。资产的属性是指资产的类型和征税的难易程度,政治资源的分配主要指底层大众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而进行有效动员的能力,显然,资产的流动性越差、底层大众的政治动员能力越强,镇压的成本就会越高。[13] 正是由于卡莱斯·鲍什的理论要比阿西莫格鲁的“经济起源论”更为完善,卡莱斯·鲍什才有更为有力地解释了过去两个世纪革命爆发与政权更迭的分布状况。

3.民主与专制的“文化起源论”

“文化起源论”从不同的哲学和文化基础,来探讨民主与专制的起源。由于民主制度最先诞生于西欧和北美,因此,很多学者从西方独特的文化传统中挖掘民主根源。著名学者张灏就明确地将民主的传统,归因于西方文化中所具有的浓厚的幽暗意识。在张灏看来,幽暗意识是“发自对人性中与宇宙中与生俱来的种种黑暗势力的正视与省悟”,基督教传统中的幽暗意识经由入世精神的发展,对西方政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其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首先,基督教以幽暗意识为出发点,不相信人有达到至善的可能,因而追求“圣王”的观念很难产生;其次,幽暗意识造成了基督教传统重视客观法律制度的倾向。[14]反观中国传统,儒家的“圣王”理想与“德治”理念,确立了如下的基本理念:“政治权力可由内在德性的培养去转化,而非由外在制度的建立去防范”,结果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产生不了民主宪政。[15]另外,由于大部分穆斯林世界在传统上都是威权主义的,而且当今仅有的传统君主制国家也都集中在中东的穆斯林国家,因此许多学者发出了“民主与伊斯兰是否兼容”的疑问,并致力于从伊斯兰教的角度探讨威权政治的起源与持续。

除了从不同文明间的差异来探讨民主与专制的起源,还有学者聚焦于某个文明单位内部的差异来探讨不同政体的起源。美国波士顿大学马文·林塔莱从政治文化差异的角度,探讨了英国和德国政体的不同起源。林塔莱认为,政治体系是以一个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观念为基础的,社会中主流政治态度的总和构成了该国政治体系的国民性特征(the national character of politics)。以此为线索,林塔莱发现,英国人和德国人在对待妥协方面具有截然相反的态度:英国人具有善于妥协的政治文化,政治中的妥协被其社会奉为最大的美德,而德国人则不善妥协,同时将妥协认定为最大罪恶。正是这种对待妥协的不同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英国和德国在近代以来截然不同的命运,英国依靠妥协的文化走了一条渐进的民主道路,而由于德国人的不善妥协以及对妥协的敌视,使他们长期在威权的政治道路上徘徊。[16]

从文化的角度来解释民主与专制的起源,同样存在许多问题,它常常难以解释民主在那些非西方国家的拓展。在很长时期内,东亚的儒家文化被视为实现自由民主的障碍,但随着韩国、中国台湾等这些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先后实现民主之后,视儒家文化为民主障碍的观念也就不再有市场了。将伊斯兰与民主看作不相容的观点也面临同样的命运。另外,从文化的视角来解释政治的局限还在于,该视角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混淆了“文本逻辑”与“事实逻辑”。比如张灏“幽暗意识说”就在这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张灏过于强调儒家文本中的“圣王”观念与“德治”理念,以致忽视甚至是掩盖了传统政治实践中对“人性”的悲观认知,现实中的制度设计(郡县制、监察制)都是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体现着法家的治国思维,“儒表”掩盖下的“法里”才是中国传统政治的本质。因此,张灏的理论也就无法解释,为何幽暗意识同样深厚的中国却与英国有着不同的道路走向。总体来看,“文化起源论”夸大了不同文化单元之间的差异性,没有将政治过程看作是利益博弈与争夺的过程,而所有的利益的博弈其实都是遵循普世的理性逻辑的。

在上述 “社会起源论”、“经济起源论”与“文化起源论”等三大主流解释范式之外,还有学者从军事革命与信息技术等角度来解释民主与专制起源,分别是唐宁·布莱恩的《军事革命与政治变迁:现代欧洲早期民主与专制的起源》、[17]菲利普·N.霍华德的《专制与民主的数字起源:信息技术与政治伊斯兰》。[18]

二、民主与专制的“政党起源论”:一个替代性理论框架

正如政治学家戴维·E.阿普特的观察,政党作为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工具与组织载体,其不同的形态往往决定了这些国家不同的现代化道路。[19]对于广大后发国家来说,不同的政党形态及政党制度常常是塑造不同政体类型的关键因素,因此,“是该回到政治因素来探讨的时候了,特别是从政党本身以及政党之间互动与竞争”的角度来解释不同政体的形成。④

在以往的研究中,之所以未能将政党本身作为变量来解释政体模式的形成,原因大概有二:其一,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政党长期以来被当作被动性的工具或中介来看待:政党要么作为社会结构与社会分野的政治映射(社会中心论的视角),要么是作为议会政治与选举制度下的被动适应者(制度中心论的视角),无论是在“社会中心论”视角还是在“制度中心论”的视角下,政党都却缺乏足够的自主性与主动性,与其说是政党塑造政体模式,倒不如说是政体模式和社会结构塑造了政党,这样的理论视角更符合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演进模式;其二,作为对“社会中心论”与“制度中心论”的超越,基于后发国家的政治现实所提出的“政党中心论”范式,试图发现政党所具有的主动性与自主性。[20] 但“政党中心论”在发掘出政党的自主性与主动性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威权宿命论”:现实的需要创造出了能量巨大的“利维坦”,但“利维坦”最终吞噬了自由,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极权或威权政体,原因在于持“政党中心论”的学者大都将理论目光局限在共产主义国家等少数类型,缺乏对政党可能塑造民主的后发国家案例的关注。

为了从政党的角度来研究后发国家的政体起源,本文首先从政党与国家关系的视角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政体模式,或者说是三条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构以政党以中心的理论范式,来解释这三种不同的政体模式的起源。

1.政党与国家关系的类型学:三种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

从政党与国家关系的维度,可以归纳出三种不同的类型,分别为党争国家模式、政党国家模式和政权党国家模式。在三类不同的模式中,其核心的结构特征、政党控制国家的方式、政党与国家的角色分化程度⑤以及政党的自主性与渗透性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参见图2)

特征

类型 核心结构特征 政党控制国家的方式 政党与国家的角色分化 政党自主性与渗透性 典型代表国家

党争国家模式 国家吸纳政党

(国在党上) 竞争性选举 清晰 低 土耳其

政党国家模式 政党领导国家

(党在国上) 组织化控制 模糊 高 苏联、越南、朝鲜

政权党

国家模式 政党与国家融合

(党国融合) 受控性选举 较模糊 较高 新加坡、墨西哥(民主转型前)

图2 政党与国家关系的类型

资料来源:本文作者自制

(1)党争国家模式(Competitive-Parties State Model)

在党争国家模式中,国家的组织和制度是相对稳定和中立的,是不同政党竞争的框架和平台。政党在国家的制度框架内运行,政党只有经过竞争性的选举获胜后才掌握正式的政治权力,而不享有独立于国家政权组织之外的合法政治权力。在此模式中,政党与国家的角色分化程度高,二者之间的权限和边界有法律制度上的清晰界定。作为连接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政党对社会的利益诉求回应度较高,由此政党的自主性程度较低。

(2)政党国家模式(Party-State Model)

政党国家模式是在20世纪兴起的一种政治形态。在政党国家中,政党组织和国家组织是平行设置的权力组织 ,政党是政治权力的终极来源,国家机关的权力则来自政党,是政党权力的执行机关。在政党国家中,政党控制国家的方式主要是组织化控制,政党以自身强大的科层组织为依托,并通过内嵌于国家机关内部的党组织来实现对国家的有效控制:“政党发挥一种监督、协调和指导作用。这种作用的成功发挥依靠政党对非政党机构的控制。控制的主要机制是一种精英两元形式,由此,政府内和其他重要机构内的几乎每一个重要职位都由政党党员担任,这种重叠尤其出现在各种等级的顶端。”[21]由于政党组织与国家组织存在着功能上的交叉重叠,因此,政党与国家的角色分化程度很低。同时,政党本身具有强烈意识形态和严密组织,因此,政党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可以超越社会的力量来推行政策。

(3)政权党国家模式(Regime-Party State Model)⑥

政权党国家同样是20世纪兴起的政治形态。政权党国家虽然采用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治框架,但政党在国家内的运作方式与党争国家模式不同。政党虽然在国家框架内活动,但处于垄断性的政权党常常可以通过资源控制、修改选举规则等方式来限制和控制反对党的力量。反对党被允许合法存在并参与具有实质意义竞选,却缺少上台执政的实质机会与资源。具有垄断地位的独大党通过不完全的竞争性选举来掌握国家权力。在此模式中,政党的自主性较高,但却低于政党国家中的政党。具有垄断地位的政党与国家政权紧密结合在一起,政党不是通过自身的组织结构和发号施令,而是依靠国家政权组织来治理和管理,也可以说政党隐身于国家之中,所以李光耀说:“人民行动党就是政府,政府就是人民行动党,”一位观察家也曾如此概括二战后的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就是政府,政府就是革命制度党。”[22]

2.理论假设与模型建构:以政党为中心的解释范式

为了解释上述不同政体模式的起源,本文试图建构出一套新的理论模式。这一理论模型的基本目标在于从政党之间的博弈过程(The Game Process among Political Parties)来解释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政体类型)的不同历史起源。本文的解释视角基于政党中心论,即将政党看作是追求自身利益的行动者,同时也是具有自主性与能动性的行动者,因此,政党间竞争与合作的互动逻辑的不同,就会对政体结果产生根本的影响。

制度分析理论认为,任何制度都具有分配效应(distributive effect):对某些群体有利,对另外的群体不利,一句话,具体的制度都会制造输者(the losers)与赢者(the winners)。政党之间良性竞争的前提,在于所有有机会执掌政权的政党都必须服从竞争的规则并承受竞争的代价:竞争失败的一方要服从获胜者上台后所作出的决定,放弃暴力反抗的行动;与此同时,竞争获胜的一方也需尊重失败者的基本权利,不会剥夺其生存的空间。只有竞争双方都服从的游戏规则,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最优选择时,民主才是自我实施的和巩固的。[23]

但这只是理想的模式,现实的政治有许多偏离该理想模式的情况。即使存在着合法竞争的制度性框架,竞争的双方还是存在突破该框架的可能。合法竞争的制度框架本身是重要的,因为冲突各方可以在这个平台上通过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彼此的分歧和矛盾。但比这个框架更为重要的是,冲突的各方都要认同和使用这个平台,任何一方的背离,都可能使该制度框架失去意义。由此,我们的关注点就从制度转向了行动者。我们经常说制度是重要的,却时常困惑于精心设计的制度为何会失效,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忽视使制度运行起来的关键行动者(the key actors that make institution works),因此,只有将目光从静态的制度,转向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才能更深刻的理解制度背后的力量以及制度能否生效的逻辑。

从博弈论的视角来看,在冲突与竞争的情况下,参与博弈的局中人都会寻求得到最大收益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决策战略,每位局中人的战略和决策取决于竞争情况下另一方的战略和决策。在博弈论的四大要素中(局中人、资源、对策规则及目标),局中人的目标和资源对博弈的规则、对博弈的规则及结果有着根本的影响。[24]因此,为了探寻博弈规则及其结果的差异,我们就可以从局中人的目标以及资源所存在的差异方面着手。我们可以将处于政治过程中(竞选、社会运动或革命等)的政党看作博弈的局中人(参与者),将不同的政治竞争形态(自由公平的竞选、武力冲突、非公平的竞选)看作是博弈规则,而将不同的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政体结果)看作是博弈的结果。为了解释政党之间博弈所采取的不同规则及其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就需要从政党之间不同的目标及其所掌握的资源来着手分析。政党的不同目标即政党的纲领差异,而政党的资源差异可以从其不同的组织能力方面找到根源。基于上述思考,本文建构出如下理论,来解释后发国家中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的不同起源。

该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在后发国家的政体建构过程中,政党之间在纲领上的分歧层次以及组织能力上的力量对比,决定了政治斗争的基本规则和形态,并最终导致了不同的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当政党之间在纲领上仅存在政策层面的分歧(disagreements about policies),同时在力量上较为均衡时(power parity),政党之间会倾向于和平相处并通过票箱来自由公平地竞争权力,由此形成的政体模式是党争国家模式;当政党之间在纲领上存在着体制层面的分歧(disagreements about the constitution or the rules of the game),同时在力量上较为均衡从而构成相互威胁时,政党之间会倾向于采取暴力的方式来争夺权力,最后将对手彻底消灭,由此形成的模式就是政党国家模式;当政党之间在纲领上仅存在政策层面的分歧,与此同时在力量上又处于悬殊时(power disparity),较强的政党会倾向于允许其他小党参与竞选,由此形成的政体模式就是政权党国家模式。

由此构建出理论模型如下:

图3 本文理论框架示意图

图表来源:作者自制

三、理论贡献与创新之处

以政党为中心的政体起源与转型理论,可以克服“宏观理论”与“微观理论”的局限,建构出分析民主政治发展的“中层理论”。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K·默顿最先提出所谓的“中层理论”,以示与宏大叙事的社会系统论区分。所谓“中层理论”,是指介于抽象综合性理论同具体经验性命题两者之间的一种理论,其宗旨在于架设一条社会理论“实用化”的桥梁,强调在具体化的实证研究结论基础上,根据这些具体化的理论建立综合性的概念体系,而非在没有根基的抽象中发展出宏大理论。[25]目前民主起源与转型的主流理论或聚焦于宏观的现代化理论(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或聚焦于微观的精英斗争理论(精英属性、战略互动),缺乏对中观层次的关注。现代化理论侧重于宏观结构,在预测长期的发展趋势方面有意义,但无法告诉我们政体变迁的具体机制与过程;精英斗争理论以精英的策略和行为选择来分析民主转型过程,并提出转型模式与转型结果间的因果机制,但这一分析路径在肯定精英的主体性的同时,却明显忽略了精英在选择过程中所依据的现实资源和条件,正是由于忽视了结构性条件对精英互动过程的制约和影响,竞争斗争理论才难以回答精英在转型过程中为何会做出不同的行为选择,以及不同精英派别的力量对比与变化的根源。以政党为中心来解释不同政体模式的起源与转型,可以克服“宏观理论”与“微观理论”各自的局限,同时又能将两者有机整合起来,因为政党既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political party as a particular political institution)[26],同时又是一个特殊的政治行动者(political party as a particular political agent),政党可以被看作是处于组织结构中的政治精英(political elites in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structure),因此,以政党为中心来解释政体起源与转型,就可以有效地沟通宏观的“结构视角”与微观的“行动者”视角,在克服二者各自的理论局限的同时,建构出政体起源与转型的“中层理论”。

从理论的创新之处来看,上述理论框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突破了现有政党竞争理论(existing theories about party competitiveness)所存在的明显局限。绝大多数现有政党竞争理论,都是基于充分竞争民主体制(the fully competitive democracies)来建构政党竞争动力与模型。这些理论的建构者往往认定,各政党在公平的选举市场中享有平等的机会来吸引选民的选票,因此,参与竞选的每一方在中立的选举市场中也就有同样平等的获胜机会。[27]英国政治学家艾伦·韦尔就认为,竞争范式只适用于自由民主政体,“强调竞争的方法则将焦点仅集中于一点——竞争。作为组织结构,个体政党回应来自其他政党的竞争要求,政党制度即反映了政党间竞争(与合作)的互动逻辑。政党被看做是是追求自身利益的行动者,对其所处的情境逻辑作出回应——这是一种根据政党必须争夺选票而衍生的逻辑。”[28]实际上,和大多数西方学者一样,艾伦·韦尔对政党间的竞争形式的理解过于狭隘。自由平等的竞选只是政党间竞争形态的一种。除此之外,政党之间也存在通过枪杆子来竞争权力的情形,比如20世纪上半叶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之间的武装斗争;还存在通过非公平的竞选市场来竞争权力的情形,比如民主化之前发生在墨西哥的情况。或是由于西方中心论的视角,或是由于地理视野的局限,西方学者不愿意将自由公平竞选之外的其他形式的竞争形态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这就使他们所建构的理论只能适用于自由民主政体,缺乏更为广泛的适用范围。本文的重要创新之处正在于其超越了对竞争的狭隘理解,将多种竞争形态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以此来理解不同政体的起源动力。

 

【注释】

①在以往的理论研究中,政党和政党制度常作为因变量而存在,这时政党和政党制度成为要解释的对象。将政党和政治制度作为自变量(party and party system an independent variable)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而实际上政党对很多政治现象都有强大的解释力,正如萨托利所言:“除非我们努力掌握政党解剖学,否则我们对政治的理解将总是由于缺少重要的变量而残缺不全。”参见Moshe Maor , 'Political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Comparative approaches and the British experienc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1997,pp23-40 ;[意]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王明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08页。

②本文从政党与国家关系的角度界定政体类型,因此,不同的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即是不同的政体类型结果(different regime type outcomes),下文将对此做出详细说明。

③沃特金斯所指的“中产阶级”与当代社会中的“中产阶级”概念的内涵并不相同,而主要是指近代早期作为资产阶级主要来源的城市工商业阶级,该阶层的财富远高于乡村的农民,但同时其社会地位又低于封建贵族和宗教领袖,因此才将其称为“中产阶级”。沃特金斯所指的中产阶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通常所指的资产阶级。参见:[美]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李丰斌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112-113页。

④吴文程.政党竞争的互动与共识[A].“政党政治与选举竞争”学术研讨会论文[C].民国九十年十月。http://old.npf.org.tw/Symposium/s90/901006-IA-s7.htm.

⑤政党与国家的角色分化可以从组织与意识形态两个方面来理解:(1)在组织层面,政党组织与国家政权组织的分离程度。在党争国家中,政党组织与国家政权组织的界限清晰,国家政权组织是根据宪法设立的机构,以财政资金作为运行基础,而政党组织则是注册的社会组织,需要通过募捐等方式来筹集运行经费,虽然很多国家为政党的运行提供财政经费,但经费的使用却有着严格的法律约束;在政党国家中,政党组织与国家组织界限模糊,都属于财政供养的官僚组织;而在政权党国家,政党组织与国家组织的分化程度较低。(2)从意识形态上来看,在党争国家中,国家的合法性并不依赖政党的意识形态,政党对国家的控制仅为其传播意识形态提供相对有限的资源,国家并没有成为改变人们意识形态的工具;在政党国家中,政党的意识形态是国家合法权威的基础,国家成为政党有系统的推进意识形态的工具,这些意识形态往往具有排他性、严密性与连贯性;而在政权党国家,政党的意识形态相对包容和实用,如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奉行意识形态的折中主义,从新自由主义到马克思主义,都可以在党内找到,墨西哥的人民行动党的意识形态同样具有包容而实用的色彩。参见:[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谢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17-118页;孙景峰:《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形态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9-115页。

⑥Richard Sakwa首先明确提出了政权党( “regime parties”) 的概念,他将亲政权的政党分为三类:纲领性政党(programmatic parties)、项目型政党(project parties )与政权党(regime parties)。纲领性政党是指民主体系下具有明确意识形态的政党,项目型政党指选举前精英们为短期目标而成立的政党,而政权党的主要功能是操纵和形塑政治空间。参见:Richard Sakwa, 'Putin: Russia's Choice'. (London, 2007), 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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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M].谢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导言15-16.

来源:《天府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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