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网站入口

站内搜索

“男女平等价值观研究与相关理论探讨”工作简报 2015年第2期

2015年06月24日15:13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大众传媒与男女平等价值观传播座谈会”召开

为回应近期媒体上有关“女汉子”“女神”等有关女性价值的讨论,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价值观的有效传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与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男女平等价值观研究与相关理论探讨”为平台,于2015年3月10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大众传媒与男女平等价值观传播”座谈会,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主持座谈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及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的工作者,以及全国妇联宣传部、权益部、中国妇女杂志社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共40人参加座谈会。与会专家重点围绕近期电视、网络等媒体中涉及女性价值、男女平等价值观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回应了社会关切。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新媒体的发展使传播者与受众有了更多互动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挑战了媒介的霸权式主导地位。近期社会公众对传媒中涉及女性价值、男女平等价值观问题的热议,不仅仅是女权主义者的思考与行动,更是全社会的思考与行动。它反映了社会公众平等意识的提高,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对当前中国女性生存与发展的舆论环境的关注与思考,对改善当下中国女性生存与发展的舆论环境充满期待,并非小题大做、过分敏感,而是非常及时、非常鼓舞人心的事情。涉嫌性别歧视的传媒作品被公众捕捉到之后放大成为一种公共议题,引起公众对性别议题的重视和广泛讨论,对于在全社会传播男女平等价值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性别平等、女性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并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当前,国家开放程度日益加深,国际交流日趋深入,媒体传播中存在的对女性的不尊重、不公正、过度消费、性别刻板印象等性别歧视现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

与会专家指出,在男女平等价值观的传播方面之所以出现一些负面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在市场化、消费主义的背景下,传媒行业“娱乐化”的方向发展,以及主要以收视率、点击量作为工作业绩的衡量标准,导致了传媒产出的公共文化产品以制造噱头来提高其影响力,以负面新闻来吸引受众眼球,尤其是涉及到性别和妇女的议题,更容易娱乐化,出现了庸俗、低俗、媚俗的倾向。二是对媒体的法律监管、监测不到位。虽然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对于传播内容的要求有限制性规定,但总体来看,这些要求都是很原则的,而且对于违反规定也没有做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据了解,国家电影电视总局的收听收看中心,每天对播出节目的内容进行评估和监测,但没有关于性别的评估和监测指标。三是传媒行业中缺乏女性高层,传媒从业者的性别平等意识欠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大众传媒特别是主流媒体应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在传播男女平等价值观方面铁肩担道义,坚守尊重人权、反对歧视的法律和道德底线;坚持男女平等价值观传播的正确方向,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形象,宣传男性的家庭责任,引导平等和谐的两性关系。防止基于性别和个人身体特征的歧视发生,表达对包括女性在内的弱势群体的赋权性关怀。

就媒体如何宣传和引导男女平等价值观、预防性别歧视,与会专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与会专家指出,男女平等价值观的宣传、倡导与普及,性别不平等文化的改变,道路特别漫长,困难特别多,要充分认识这一任务的艰巨性与长期性。男女平等价值观的传播与真正实现是一个全社会联动的过程,必须依靠每一个人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其一,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依法加大对媒体的监管力度,完善重大宣传活动、节目的监管机制,推进性别平等评估,加强事先干预、事中监测和事后问责等制度建设。社会团体、妇女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社会群体应积极发挥对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其二,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要增强性别的敏感性,勇于承担传播男女平等价值观的社会责任,突出媒体的公益性,避免在娱乐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媒体应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媒介素养,增强传播男女平等价值观的观念自觉和文化自觉;媒体自身也应通过媒介观察或媒体监测做好自觉监督;媒体的业务培训中应增加性别平等和人权等内容,并可纳入媒体从业人员的准入考试之中;在高校的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中增加关于人权和性别平等的课程设置;其三,加强媒体从业人员与性别研究专家的研讨、对话与合作,创造有利于性别平等的话语空间。

与会专家认为,2015年是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周年,也是我国正式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专家倡议,应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价值观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课题组供稿)

(责编:实习生、张文卓(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