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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价值观研究与相关理论探讨”工作简报 2015年第3期

2015年06月24日15:10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深入基层 深入实际 课题研究进入新阶段

——课题组实地调研之二:赴湖北调研情况简介

按照本项目的实施计划,课题组于2015年3月31日—4月3日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理论室马焱副主任带队奔赴湖北武汉,就本项目的子课题二“我国社会对男女平等价值观的认同状况调查”的相关内容,开展了为期4天实地调研工作。调研组由来自妇女研究所、北京大学、河北大学的5名课题组成员组成。

此次调查对象分为3个目标群体,即决策者、城镇社区居民、农村社区居民。针对每一个目标人群,调研组设计了不同的调研方案和访谈提纲。为确保调研质量,调研组多次就调研方案和访谈提纲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在湖北省妇联的协助下,调研组最终选定了湖北省省委相关部门6名决策者(男女各半、年龄涵盖老中青、工作领域各异);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张家湾社区居民8名(男女各4名,年龄和社会经济地位各异);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童周岭村居民8名(男女各4名,年龄涵盖老中青,家庭经济状况各异),共22名被访者。针对决策者、城镇男性、城镇女性、农村男性、农村女性,调研组共开展了5场焦点组座谈会,主要考察被访者对男女平等的理解,对性别角色与分工、男女两性能力的评判,对男女两性社会参与的认同,以及对婚姻家庭的性别观念等。受访者就调研组提出的焦点问题踊跃发言,积极表达自己的看法与观点。目前,调研组成员正在对收集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整理和系统分析。现就调研的主要发现简要梳理如下。

关于如何理解男女平等以及实现程度,绝大多数被访者强调人格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个前提,在此基础上,男女两性、夫妻双方相互尊重、各尽所能、共担共享就是男女平等了。被访者多从身边的实际现象对男女平等状况做出评价,绝大多数人认为现在男女平等的程度已经很高了,指出:与以前相比,现在女性可以抛头露面,可以出去工作,可以开会,可以开车;农村女性在宴请宾客时可以上桌吃饭,女孩与男孩都可以读书,男人做的事女人可以做,女人做的事男人也可以做,这就是男女平等了。个别男性受访者认为,现代社会特别是当前已经不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了,女性的家庭及社会地位提高很多。

关于性别角色与分工,男女受访者均对“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角色分工持否定的态度。这种认识主要缘于女性已经更多更深入地参与到社会生产与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现实。就城镇男性而言,他们的妻子都在外有自己的工作或自主创业;就农村男性而言,他们的妻子或在外打工或在家附近做零工。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谁主外谁主内,应以家庭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同时视男性和女性的能力情况而定,能者多劳,适者多劳,女的可以出去工作,男的可以在家做家务,两个人应相互支持与扶持。在实际的工作/劳动方面,城乡女性均不同程度地参与有酬劳动。

对于女性参与有酬劳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大部分受访者都很认可,认为这不仅仅是获得收入,支持家庭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女性自我实现与发展的需要。一位45岁的农村男性说,妻子外出打工前后精神状态变化非常大,打工前整天闷闷不乐、觉得无聊,打工后人变得非常开朗。被访者中完全认可“挣钱养家主要是男人的事”的较少,一般认可女性应该经济独立。

在谈到家务劳动承担时,无论城乡,不同群体回答最多的是“谁有时间谁做”,都不认同家务劳动主要是女人的事。绝大部分城乡男性都表示,妻子在外工作/干农活也很辛苦,只要有时间在家,自己会主动承担部分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拖地、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辅导孩子功课等。夫妻双方承担家务劳动份额的差异主要受各自工作繁忙程度、所处家庭生命周期、家庭其他成员支持的可获得性、个体观念认识等方面影响。访谈中发现,在实际生活中,多数男性花在工作上的时间多于妻子,在家的时间少于妻子,绝大多数女性均较配偶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当然,受访者中也有妻子工作非常繁忙,主要家务劳动由丈夫承担的情况,包括男性决策者。

对于“女人是否天生更擅长做家务、照顾孩子”的问题,除城镇的一名48岁男性和一名40多岁女性外,其他受访者均给出了否定的回答。认为,家务劳动的能力是习得的,现在两性均因参加工作而忙碌,男性也应该干家务,男性做家务也能做得很好,同时强调家庭由男女两性共同维系、共同承担、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大部分男性不认同谁的收入高谁就对家庭的贡献大,可以少做家务。分城乡看,农村女性相对于城市职业女性,承担的家务劳动份额更多。

关于男女两性能力评价,男女受访者均对“男人的能力天生就比女人强”的说法持反对态度。认为社会上女强人很多,比如女企业家、女领导能力都很强,在思维、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比男领导要好;历史上也不乏像花木兰、武则天、孝庄皇后、慈禧等女性杰出人物。有些农村男性被访者甚至会以我们调查者为例:“你们几个女的,能力就很强啊,肯定比我们强呀!”绝大多数被访者都强调作为“人”的个体的能力、特质的差异大于“性别”的差异。

但值得注意的是,访谈中当要求被访者举例说明女性的能力不差于男性时,回答都是列举在社会领域内取得较高社会成就的杰出女性,几乎没有一位被访者提到在家庭领域中把家庭事务处理得好也是能力强的表现,家务劳动的价值大大被低估。女性参与社会劳动对于其获得公正社会评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决策者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呈现了较大的性别差异。虽然大家都不认同女性的能力比男性差,但男性决策者认为,在录用新人时还是会考虑男女的生理差异,倾向于录用男性而不是女性。其理由:一方面是女性生育问题,有男性决策者提到有些女性在怀孕期就请病假保胎,生完孩子又要哺乳,现在法律上又强调每天要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作为领导也不能说什么,一个萝卜一个坑,无形中增加了别人的工作量,有时还需要临时雇用其他人;二是养育问题,女性有了孩子以后,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家庭和孩子方面,成就动机较低,出差受影响。对此,女性决策者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这是以偏概全的认识,虽然也有女性在怀孕期间请假保胎的,但属于个别现象,很多女性都坚持到快要生产了还在上班。但女性决策者对一些女性员工缺乏成就动机这一判断表示认同,认为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可能在入职方面存在一些性别歧视现象,但一旦被录用了,在单位中发展还是比较平等的,这就像现在很多人在怀孕期间希望生个男孩,而生了女孩后也能接受的道理一样,女性在一个单位能不能发展得很好,很大程度上要看女性自身有没有事业心,工作投入不投入。可见,男性决策者更容易以女性个别人的行为对女性整个群体进行判断。同时,女性提高自身的成就动机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关于“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说法,绝大多数被访者认为二者并不冲突,“干得好”重要,如果能够“嫁得好”当然更好。很多被访者甚至认为“干得好”是“嫁得好”的前提。对于“嫁得好”的内涵,每个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有的认为,是嫁入豪门,嫁大款,嫁有钱人;有的人主要从情感层面进行阐释,认为,嫁得好不等于嫁得非常富有,选对共度一生的人才叫好,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关心与体谅,感情好才叫好。如果将“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解读为一种极其功利的、不劳而获的价值倾向的话,被访者基本上都反对这种价值观。认为,“干得好”要比“嫁得好”重要的多得多。并且通过列举媒体、电视、报纸获得的和身边的活生生实例说明,嫁给有钱人的并没善始善终获得幸福;嫁给起初家庭条件不好、一穷二白的,靠夫妻双方的共同奋斗后来能变得非常好,强调了家庭靠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共同经营和共同维系的重要性。

对于“出嫁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问题,被访者有的认为,女儿与儿子一样有法律规定的赡养和继承的权利,因此,对父母的遗产,女儿完全有要求遗产分割和继承的权利,但可以不要;有的则认为,出嫁的女儿嫁出后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在自己的家庭中生活与参加社会劳动,不应再到娘家来要求这要求那。现实生活中,目前在农村,出嫁女一般不要求分娘家的财产,但随着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流转增值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女儿要求分割父母财产、遗产的纠纷不断增多。

(课题组供稿) 

(责编:实习生、张文卓(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