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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德:符号学视野下的先秦名辩学研究

2015年04月29日10:36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号学视野下的先秦名辩学研究”负责人、湖北大学教授

先秦名辩学研究兴起于20世纪初。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西方传统形式逻辑被译介到中国,这种具有方法论性质的学科介绍到我国后,引起广大学者兴趣,纷纷开始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寻找这方面的思想资源。孙诒让首先认识到《墨经》诸篇中有亚里士多德的演绎法和培根的归纳法,梁启超开启了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范式诠释《墨经》中名辩学的先河。20世纪80年代,先秦名辩学研究空前繁荣,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范式,诠释中国先秦时期名辩学的模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与此同时,这种研究范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刘培育指出,以传统逻辑体系为范本剪裁与建构中国名辩学体系,发生了明显的负面效应,扭曲了名辩学体系的原貌,造成对名辩学史料的误解和强解。程仲棠进一步指出,把墨辩过度诠释为“逻辑学”,无异于伪造历史。这些批评无疑是切中要害的,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参照系,对中国古代名辩学进行比较研究,的确造成了对史料的“过度诠释”。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是,在名辩学研究中选择的范式不恰当。从中国古代语言文字特点看,汉字是表意文字,很难从中抽象出符号做逻辑常项或逻辑变项,也就不能对语言进行形式刻画。从先秦文献中很难找到像西方传统逻辑那样的“形式”,就名辩学原典自身来说,既没有像亚里士多德逻辑那样的变项,也没有像他那样的推理形式的刻画,因此,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研究范式诠释中国古代名辩学,必然出现牵强附会的现象。

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需要寻找新的参照范式,符号学便是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符号学是20世纪初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符号学方法是一种当代思维方法,也是一种语言分析方法。现代符号学奠基人之一、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认为,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的二元关系,“能指”是语言符号的“音响形象”,“所指”是它所表达的概念,索绪尔把它们比作一张纸,概念是纸的正面,声音是纸的反面,它们处在不可分离的统一体中。“能指”是符号形式,亦即符号的形体;“所指”是符号内容,也就是符号能指所传达的思想感情,或曰“意义”。符号就是能指和所指,即形式和内容之间的二元关系。

符号学有三个分支学科: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语形学研究符号系统内的符号能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意指关系,研究符号的指谓意义;语用学研究符号情境中的意义。怎样明确区分语用学和语义学,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做过比较充分的论述,他认为语义学研究的是“字义”,是语言片段的抽象和字面的意义;语用学研究的是“用意”,是语言片段在特定场合中的意义。而意义的某种讨论是否属于语用学范围,有如下区分标准,即是否考虑了言者或听者、是否考虑了言者的意图或听者的解释、是否考虑了语境、是否考虑了通过使用语言或依靠使用语言而施行的那种行为或行动。

传统形式逻辑中的“概念”相当于符号的所指,未考虑符号的能指,而先秦名辩学中的“名”恰恰是能指和所指的结合体,是语言符号。传统形式逻辑中的“判断”和“推理”主要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属于语形学研究内容,而先秦名辩学中没有语形学内容。名辩学中讨论的推理都是语用推理,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中又没有这一内容。符号和语用推理在符号学中都有充分研究,因此,符号学是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

举例来讲,“名”是语言符号不是概念。《墨经?小取》:“以名举实”;《经上》三十一:“举,拟实也”;《易?系辞》:“拟诸形容,象其物宜”,这与许慎所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如出一辙;《经说上》三十二:“名若画虎”。显然“以名举实”、“名若画虎”中的“名”不是概念,而是符号。

符号和概念的区别在哪里?概念是反映事物属性的思维形式,是索绪尔的所指;符号是符形和符义的结合体,是索绪尔的能指与所指的结合体,像一张纸的两面不可分割。先秦文献中的“名”是语言符号,包括文字符号和声音符号。如果指文字符号,就是字形和字义的结合体,如果指声音符号,就是音响形象和概念的结合体。

由此可见,以符号学为范式将会把我国先秦名辩学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从而取得更有说服力的成果。

(责编:赵晶、程宏毅)